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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新教材】统编版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必背知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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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新教材】统编版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必背知识清单,主要包含了订立合同学问大,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生活离不开合同
⑴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⑵常见类型: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
【特别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⑶合同的特点
①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②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别提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⑷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③订立合同有利于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用合同法律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
【知识整合】准确把握合同
2.要约承诺订合同
⑴订立合同的含义: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⑵订立合同的过程: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①要约:
a.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b.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特别提醒】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②承诺
a.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特别提醒】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知识整合】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和承诺
③承诺对要约的变更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特别提醒】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⑶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①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无效合同:
a.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b.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特别提醒】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知识整合】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3.立字有据更可靠
⑴合同的形式
①合同形式: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②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⑵口头合同
①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②适用对象: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③优点: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④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⑶书面合同
①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②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优点:a.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b.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特别提醒】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知识整合】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⑴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⑵合同履行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协作履行原则)
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作履行原则)
⑶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⑷合同内容
①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特别提醒】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⑸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⑴违约责任:
①含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②违约责任的限度: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⑵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知识整合】
⑶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项目
内容
内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法律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约束力
只要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过程
含义
法律约束力
要约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人一旦发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承诺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一旦作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即告结束。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签订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适用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内容清晰,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联系
①订立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都必须由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②任何合同都离不开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金
赔偿金
押金、保证金、订金
定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有违约事实;有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补偿性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约定责任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
1.生活离不开合同
⑴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⑵常见类型: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
【特别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⑶合同的特点
①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②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别提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⑷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③订立合同有利于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用合同法律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
【知识整合】准确把握合同
2.要约承诺订合同
⑴订立合同的含义: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⑵订立合同的过程: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①要约:
a.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b.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特别提醒】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②承诺
a.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特别提醒】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知识整合】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和承诺
③承诺对要约的变更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特别提醒】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⑶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①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无效合同:
a.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b.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特别提醒】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知识整合】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3.立字有据更可靠
⑴合同的形式
①合同形式: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②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⑵口头合同
①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②适用对象: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③优点: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④缺点: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⑶书面合同
①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②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优点:a.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b.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特别提醒】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知识整合】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
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⑴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⑵合同履行原则:
①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协作履行原则)
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作履行原则)
⑶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⑷合同内容
①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特别提醒】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⑸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⑴违约责任:
①含义: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②违约责任的限度: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⑵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知识整合】
⑶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项目
内容
内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法律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约束力
只要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过程
含义
法律约束力
要约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人一旦发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承诺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一旦作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即告结束。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签订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适用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内容清晰,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联系
①订立口头合同或书面合同,都必须由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②任何合同都离不开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金
赔偿金
押金、保证金、订金
定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有违约事实;有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补偿性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约定责任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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