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2.2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教课内容ppt课件
展开2.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2.2.1 综合法和分析法【课标要求】1.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分析法和综合法.2.理解分析法和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会用分析法和综合法证明数学问题.【核心扫描】1.综合法、分析法解决数学问题的思路及步骤.(重点)2.综合运用综合法、分析法解决较复杂的数学问题.(难点)自学导引1.直接证明 从题目的条件或结论出发,根据已知的定义、定理、公理等,通过推理直接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这种证明方法称为直接证明.常用的直接证明方法有综合法和分析法.2.综合法 (1)定义:一般地,利用 和某些数学 、 、 等,经过一系列的 ,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2)框图表示:用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定理等,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则综合法可用框图表示为: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推理论证3.分析法 (1)定义:一般地,从要证明的 ,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 ,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 、 、 、 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2)框图表示:用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则分析法可用框图表示为:结论出发充分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想一想:综合法的推理过程是合情推理还是演绎推理? 提示 综合法的推理过程是演绎推理,因为综合法的每一步推理都是严密的逻辑推理,从而得到的每一个结论都是正确的,不同于合情推理中的“猜想”.名师点睛1.综合法是中学数学证明中最常用的方法,它是从已知到未知,从题设到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即从题设中的已知条件或已证的真实判断出发,经过一系列的中间推理,最后导出所要求证的命题.综合法是一种由因导果的证明方法. 综合法的证明步骤用符号表示是: P0(已知)⇒P1⇒P2⇒…⇒Pn(结论)2.分析法是指从需证的问题出发,分析出使这个问题成立的充分条件,使问题转化为判定那些条件是否具备,其特点可以描述为“执果索因”,即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分析法的书写形式一般为“因为……,为了证明……,只需证明……,即……,因此,只需证明……,因为……成立,所以……,结论成立”. 分析法的证明步骤用符号表示是:P0(已知)⇐…⇐Pn-2⇐Pn-1⇐Pn(结论) 分析法属逻辑方法范畴,它的严谨体现在分析过程步步可逆.3.综合法与分析法的优点 综合法的优点:叙述简洁、直观,条理清楚;而且可使我们从已知的知识中进一步获得新的知识. 分析法的优点:更符合人们的思维规律,利于思考,思路自然,在探求问题的证明时,它可帮助我们构思.应该指出的是不能把分析法和综合法绝对分开,正如恩格斯所说“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一样,分析与综合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它们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严格地讲,分析是为了综合,综合又需根据分析,因而有时在一个命题的论证中,往往同时应用两种方法,有时甚至交错使用. 利用综合法证明问题的步骤:(1)分析条件选择方向:仔细分析题目的已知条件(包括隐含条件),分析已知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选择相关的公理、定理、公式、结论,确定恰当的解题方法.(2)转化条件组织过程:把题目的已知条件,转化成解题所需要的语言,主要是文字、符号、图形三种语言之间的转化,组织过程时要有严密的逻辑,简洁的语言,清晰的思路.(3)适当调整回顾反思:解题后回顾解题过程,可对部分步骤进行调整,并对一些语言进行适当的修饰,反思总结解题方法的选取. 用分析法证明不等式时应注意(1)分析法证明不等式的依据是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已知的重要不等式和逻辑推理的基本理论;(2)分析法证明不等式的思维是从要证不等式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最后得到的充分条件是已知(或已证)的不等式;(3)用分析法证明数学命题时,一定要恰当地用好“要证明”、“只需证明”、“即证明”等词语.【题后反思】 综合法推理清晰,易于书写,分析法从结论入手,易于寻找解题思路,在实际证明命题时,常把分析法与综合法结合起来使用,称为分析综合法,其结构特点是:根据条件的结构特点去转化结论,得到中间结论Q;根据结论的结构特点去转化条件,得到中间结论P;若由P可推出Q,即可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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