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订立合同学问大导学案
展开第一框 订立合同
学问大
核 心 素 养 | 研 学 导 航 | 学 习 任 务 |
1.政治认同:提高合同意识与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参与社会生活。 2.科学精神: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协商的过程中合理确定双方利益。 3.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4.公共参与:做一个有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现代公民。 | 1.描述与分类: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形式。 2.解析与论证:正确认识自愿原则。 3.预测与选择:根据不同条件,选择合同形式,更好地参与经济活动。 4.辨析与评价:签订合同对于市场交易的意义。 | |
(教师用书独具) |
议题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与特点
(1)合同的含义
①内涵: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辨析] 在我国,民事主体之间关于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也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提示:我国合同法所说的合同,仅指狭义的合同,即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
②外延: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思考] 鉴于日常生活中合同纠纷不断增多,2020年12月4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二庭一级法官王某,做客大众网·海报新闻直播间,和网友就《民法典》合同编合同通则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据悉,《民法典》中合同编法条数量几乎占据了《民法典》的半壁江山。直播中,王某以《民法典》中重点法条为切入点,和网友详细介绍了合同编之精华——合同通则。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
什么是合同?合同有哪些种类?
提示: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②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2)合同的特点: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判断] 合同当事人单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合同。 (×)
2.合同的意义
(1)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2)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
3.正确认识自愿原则
(1)必要性
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2)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3)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某商场2020年5月10日向甲厂发出了信函:我商场急需A型日光灯1 500支,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价格面议。甲厂收到该信后,于5月15日给商场回信:你商场所需的A型日光灯有现货,每支价格50元,如果需要的话,请先预付货款5 000元,余款货到后支付;请5月20日前回复。该商场收到甲厂的回信后,认为甲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支价格为45元,于是甲厂在5月19日收到该商场发出的第二封信:我商场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支价格能否降低为每支45元,希望你厂能送货上门,并在6月1日之前给予答复。5月23日,甲厂同意了该商场的意见。5月25日,商场回复甲厂:同意你厂意见,预付款将于5月28日汇至贵厂账户,请收款后立即发货。
(1)(依托典型事例,理解合同订立的基本原理,培养科学精神)根据合同的订立过程分析,商场与甲厂之间地位如何?二者之间协商的内容是什么?
提示:商场与甲厂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者之间就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协商,最终设立了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把握自愿原则的必要性,领会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增强法治意识)商场与甲厂之间反复协商体现了合同订立要遵循什么原则?遵循这一原则有何意义?
提示:自愿原则。遵循自愿原则才能正确体现交易双方的利益,促成双方相互合作,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1.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合同都必须由两方或多方的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5)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醒:民事主体之间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宜此规定。合同,仅指狭义的合同,即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作用
(1)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社会生活中难免发生矛盾和纠纷,有些纠纷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合同意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有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的依据:只要正确地签订合同,即使纠纷已经产生,依据合同办事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之道。
3.自愿原则
(1)内涵
①是否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②与谁订合同自愿。
③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
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⑥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2)限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特别提醒: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确立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它不仅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法律原则,而且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充分尊重主体的自由和权利的新的法治原则。
【典例】 2020年7月4日《法制日报》报道,上海的翁某因丈夫赵某在2018年4月到2019年1月间花费77万余元购买礼物打赏主播邱某,而将赵某、邱某以及平台诉至法院。翁某认为,丈夫赵某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没有经过她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给邱某的行为,损害了其利益。法院认为,赵某和平台之间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平台没有过错,翁某主张丈夫赵某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且赵某与邱某之间并无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故合同有效,驳回诉讼请求。结合合同的有关知识,对此评价正确的是( )
①赵某和平台之间形成的是赠予合同 ②赵某与平台之间的合同符合自愿原则 ③法院的判决体现了鼓励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原则,意在维护市场秩序 ④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可以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竞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思维建模]
审设问 | 知识限度:合同的有关知识。事件限度:“此”;角度限度:“评价” |
审材料 | 注意关键词“打赏”“网络服务”;关键信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析选项 | 赵某和平台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①不选;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④不选。赵某作为成年人,他与平台的交易符合原则,②入选;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市场交易正常运行的意愿出发,法院保护合法的合同的履行,③入选。 |
悟技巧 | 注意赠予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注意自愿原则的重要性。 |
定答案 | C |
议题二| 要约承诺订合同
1.要约与承诺
| 要约 | 承诺 |
含义 |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要求 |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 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
主体 |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
[判断] 为了保护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
2.订立与生效
(1)有效情形
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②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无效情形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思考]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温馨家园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小嘉被广告吸引,与其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1)(依托典型事例分析,培养透过现象把握本质的科学精神)如果法院支持小嘉的请求,其依据是什么?
提示: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2)(从生活中的复杂情境体验和运用法律知识,增强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小嘉能否将宣传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
提示: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被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
1.要约
(1)条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特别提醒: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
(3)失效的情形
①要约人对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③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④受要约人未能在指定期限前作出承诺。
特别提醒:要约撤回≠要约撤销
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为之,即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作出之前而为之,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承诺
(1)条件
①承诺的主体只能是受要约人,非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的意思表示并非承诺,而是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
②承诺的内容是同意要约,它强调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承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为新要约。
③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效力
①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②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③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失效的情形
①承诺撤回。
②承诺逾期。
③要约方没有认可其承诺。
3.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 有效合同 | 无效合同 |
从行为人看 |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 意思表示真实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典例】 初中生小伟放学途中遇到一个书摊,上面竖着一个招牌:清仓处理,新书全部10元一本。小伟花10元钱买了一本《追风筝的人》,回家后发现是盗版书。于是,小伟回去找到摊主李某,要求退还该书。本案中( )
A.合同成立,李某是要约人,小伟是受要约人
B.合同无效,李某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合同无效,因为小伟不具备买书的民事行为能力
D.合同有效,因为小伟和李某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思维建模]
审设问 | 以生活中学生购买图书设置情境考查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
审材料 | 注意摊主的招牌是要约的表现,购买行为是承诺的表现 |
析选项 | 贩卖盗版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李某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B、D错误;初中生小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C错误。“清仓处理,新书全部10元一本”属于要约;“小伟花10元钱买了一本《追风筝的人》”是承诺的表现,该购买行为体现了合同成立,A入选。 |
悟技巧 | 合同成立未必生效;直接履行的行为也是产生合同的形式。 |
定答案 | A |
议题三| 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分类
(1)口头合同
①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④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判断] 口头合同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难以举证的情形,因此在生活中没有意义,所有的合同都应该采取书面的形式。 (×)
(2)书面合同
①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③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思考] 购买二手房时,不少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由于是别人赠送、不好意思让房东写成文书,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全部或部分搬走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有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对于房东承诺赠送的物品,应该在合同中进行说明。
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示: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要约,购房者不反对合同即成立。此合同的形式为口头合同,其内容为赠与合同签订书面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详细约定,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3.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小赵看中了某4S店的一辆售价66万元的奔驰轿车,当即与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办理好手续、交付18万元首付,双方约定2020年5月27日提车。提车日,小赵还没开出4S店,却发现车子发动机漏油,4S店承诺3天内解决问题,但这一放就是15天。第一次4S店说退款,小赵同意,没退;第二次说改为换车,小赵又答应,没换;第三次说改为补偿,小赵再次答应,仍未补;第四次说只同意换发动机,小赵无法接受。多次交涉无果后,小赵将4S店告上法庭。
(1)(结合实际场景,生成法律知识,培养透过现象把握本质的科学精神)什么是合同?该合同中双方有何关系?
提示:①合同,又称契约,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②合同双方关系: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2)(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习惯,提升法治意识)材料中体现了哪些形式的合同?它们有哪些特点?从合同形式的角度谈谈小赵在维权的过程中有何需要改进的地方?
提示:①一开始小赵与4S店签订的购车合同属于书面合同。到后来发现车子发动机漏油,4S店四次说法都属于口头合同。②无论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书面形式的效力高于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经过公证的书面形式的效力高于一般的书面形式的效力。小赵应该在4S店不能兑现承诺时及时要求对方以书面的形式作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固化证据。
1.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
| 口头合同 | 书面合同 |
含义 | 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 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
适用对象 | 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
优点 |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 签订书面合同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 |
缺点 |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
特别提醒: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发展起步较早,较早应用电子合同的领域是旅游行业;近年来电子合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电子合同行业的发展机遇。《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
(1)是合同成立的证据。根据法律的要求,凡是合同必须能得到证明,提供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在用信件、电报或电传磋商时,往来函电就是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后,如不用一定的书面形式加以确定,那么它将由于不能被证明而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甚至在法律上成为无效。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
(2)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是以接受的生效为条件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却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涉及很多部门,如以分散的函电为依据,将给履行合同造成很多不便。所以买卖双方不论通过口头,还是信件、电报磋商在达成交易后将谈定的完整的交易条件,全部清楚地列明在一个书面文件上,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好的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典例】 如图漫画说明( )
A.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B.口头合同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C.签订书面合同就不会发生合同纠纷
D.口头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思维建模]
审设问 | 1.从素材看,本题题型为漫画题 2.从特点看,本题题型为分析说明题 |
审材料 | 1.从漫画中对话“当初明明说好给我封阳台的”可推知漫画中人物是建筑装修公司与购买装修服务的人,建筑装修公司有过口头承诺 2.从“我们说过吗”可知口头合同的缺点,即容易发生毁约的情形 |
折选项 | A漫画寓意是口头合同的弊端,不是口头合同的优点,不选。B与漫画寓意一致,分析了口头合同的局限性。C书面合同是形式,权利义务纠纷是内容,合同不能避免毁约的出现。D任何合同违约均须承担责任。 |
悟技巧 | 解答漫画题,一要细读漫画,理解其寓意;二要结合漫画标题与文字提示,理解其主旨。 |
定答案 | B |
材料一 2020年6月16日甲农场向多家果品加工企业寄送了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乙罐头厂于6月19日收到甲农场的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后,立即回复电子邮件同意按照价目表所列杨梅价格8 000元/吨,购买杨梅3.5吨,并在一周内运至乙罐头厂原料仓库。甲农场当日收到电子邮件,此后的第三日装车发货,于6月24日将杨梅运至乙罐头厂原料仓库。
材料二 6月24日,杨梅已经降价至5 000元/吨,乙罐头厂遂要求甲农场按5 000元/吨销售,甲农场拒绝变更价格,乙罐头厂也拒不收货,造成3.5吨杨梅全部腐烂变质。甲农场遂起诉乙罐头厂,要求赔偿杨梅腐烂变质的全部经济损失。
(1)分析材料一中甲农场与乙罐头厂在订立合同的过程,说明最初的要约方是谁,为什么?材料中的合同属于哪一种类?
(2)从合同形式的角度分析双方产生争议的原因,并评论材料二中乙罐头厂变更价格的要求是否合理。
四翼 | 要求 |
基础性 | 了解要约、承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等概念,基础要扎实 |
综合性 | 全面掌握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不同形式的特点,形式网络化的知识结构 |
应用性 | 灵活运用不同合同的形式,以法治思维处理生活中的经济关系 |
创新性 | 把握多向思维,学会换位思考,正确处理各方矛盾,实现经济交往的目的 |
[答案] (1)①最初的要约方是乙罐头厂。甲农场寄送的水果品种介绍和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②买卖合同。设立、变更或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①合同有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乙罐头厂以电子邮件购买杨梅,是一种书面的要约,甲农场未及时回复电子邮件,而以直接发货的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作出承诺,缺少“白纸黑字”是造成争议的原因。②乙罐头厂变更价格的要求是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实质性变更,是一种毁约行为,未经对方承诺,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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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尊重知识产权导学案: 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尊重知识产权导学案,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