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学年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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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21学年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教学课件ppt,共27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新课导入,测一测你是不是法盲,名词点击,名词点击P4,探究活动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课堂小结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小明还是个胎儿(未出生),他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吗?小明过满月,妈妈闺蜜的女儿也过满月,俩人结成“娃娃亲”,这个娃娃亲有没有法律效力?2.小明七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块钱,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3.周末大休回家,你在彩票站买彩票中了500万,这个大奖你有没有权利领取?假如你爸爸中了500万,你偷拿这笔钱买了辆豪车,这个买车行为是否有效?4.在教室门口捡到饭卡一张,中午吃饭用它消费,是否违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结合材料,说一说你身边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
材料: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了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它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的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法律的作用是什么思考:民法是什么样的法律?民法典颁布有何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特别提醒】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法律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地位)
(1)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2)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⑴基本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⑵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人格权与身份权1.权利主体不同人格权: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权:权利主体限于自然人。2. 内容不同人格权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荣誉权;身份权指民事主体的亲权、配偶权、监护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3.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先于身份权,是身为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法律的保护;身份权是人格权的派生权利,在法律保护之前,需要自然人努力获取与他人的关系。 人格权纯为一种权利,而身份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但大多数在权利中包含义务。4.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的利益。5.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是无期限的权利;而身份权是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其存续的前提。
下列哪些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1)甲与网友相约在咖啡厅见面(2)甲男与女乙的婚姻关系(3)母亲与孩子达成了每天由自己烧饭、孩子洗碗的协议(4)乙与孤儿院达成了收养一名孤儿的协议(5)甲赠与其18岁的侄女乙一台电脑
(1)“相约见面”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法律只调整重要的、典型的社会关系)(2) 婚姻关系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属于民法调整范围(3)“烧饭、洗碗”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4)“收养协议”属于《收养法》(民法的组成部分)的调整范围(5) 赠与合同的订立过程受民法调整
⑴结合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谈谈你对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 手机的行为看法。
张某今年21岁,在某公司上班,每月有28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某小区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欲花2万元从李某处买一辆二手汽车,此事遭到了张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张某父亲找到李某,认为张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开走汽车。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张某向李某买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1)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李某向张某给付汽车的行为和张某向李某给付车款的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和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有效。购车行为发生时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因车祸死亡是在购车行为成立之后,这并不影响他在此前所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⑴“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⑵ 《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5.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2)体现: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1.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2.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内容
寒假期间,12岁的刘某将积攒的5 000多元压岁钱取了出来,瞒着父母到商场买了一台电脑。父母知道后很生气,带着他到商场要求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刘某父亲将商场告上了法院。⑴商场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基本原则?说明理由。⑵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
(1)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按照我国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从事的重大行为由监护人负责行使。在材料中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售货员无视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刘某的利益。 (2)刘某明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是无效的,违背了公平原则,商场应该退货。商场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注意: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1.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①A建筑公司要求B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②市场监管局对刷单、炒信的某网店处以500元罚款③甲答应乙一起去超市购物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④即将参加高考的小辉要求邻居小清不要在午休时间弹琴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王某与张某达成专利使用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获得张某某项专利两年的使用权。上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A.10万元专利使用费B.该项专利成果C.专利使用和给付费用行为D.双方对对方人格的尊重
3.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举( )①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③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④有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A.①②B.③④C.①④D.②③
4.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社会成员之间就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对于民法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原则的原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主要是为了保护私人利益 B.重点是为了保护集体利益C.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D.关键是为了协调公共利益
5.市民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另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宋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 )原则。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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