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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精品ppt课件
展开第一目:珍惜婚姻第二目:离婚要慎重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述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政治认同】认同法律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科学精神】理解法律对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不矛盾,这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表现。【法治意识】用法治理念正确对待结婚和离婚问题。【公共参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做到对自己负责、对配偶负责、对子女负责、对社会负责。
5分钟阅读P50--53,自主梳理以下知识:1、结婚的含义及要求?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结婚的法定条件?4、结婚的登记程序?5、如何正确对待离婚自由?6、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有哪些?7、可以离婚的条件是什么?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视频:领证好日子:“20220222”婚姻登记火爆,多地新人已约满!
为什么这么多人选择“2”的日子结婚登记?结婚为什么要进行登记?结婚有哪些法律要求?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民法典规定)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 一方面,包括结婚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也不允许任何第三方加以包办和干涉。 另一方面,也包括离婚自由。夫妻双方有共同做出离婚的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
一夫一妻 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①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今年,24周岁的小武打算与小美结婚。苛②某村20岁女青年小梅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40岁的个体户小建。苛③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④尽管才刚认识,同是大龄青年的张先生与罗小姐决定闪婚。枯苛⑤宋甲(男)从小被宋乙(女)的父母从福利院收养长大,长大后的宋甲和宋乙心心相印,准备结婚。
能。他们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在禁止结婚之列。
不能。不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不能。男早于22周岁。
能。符合结婚条件。不过最好先行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他们能结婚吗?为什么?
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想一想]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这种说法对吗?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请思考:非常相爱的两人没进行婚姻登记,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同居关系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法婚姻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明确了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1. 表现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 法律后果: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典例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A.仅差两天即达到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B.表兄妹之间的婚姻C.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D.为取得巨额财产而与他人结婚而形成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要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意义:《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 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1. 离婚自由:(离婚自由,反对轻率)
1.如何慎重对待离婚自由?
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②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议一议:所有的离婚情况都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人们有离婚自由,那是想离就离嘛?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会受到什么限制吗?
2.限制离婚自由的几种情况: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辨析: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该观点是不科学的。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应征得军人同意”不是绝对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由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但过错限定在“重大过错”而非一般过错。
【提别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辨析: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的,当事人从宣判离婚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 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课以“婚姻关系”为中心展开分析。通过教学,理解结婚和离婚的相关条件,理解法律对结婚和离婚的规定,理性看待婚姻关系。
例题1:王强与小张是同村村民,2018年二人开始恋爱并于当年向亲朋好友宣布他们已经结婚,但事实上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二人均已24岁。以后二人开始共同生活,同村人也认定他们是夫妻。2019年王强进城打工,不久认识了芳芳,两人产生了感情,2020年7月,王强与芳芳共同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小张知道后,非常生气,准备提出诉讼。王强与小张的关系是( )A.同居关系 B.朋友关系C.夫妻关系 D.情人关系
【解析】王强与芳芳共同生活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与小张的关系则属于同居关系。
例题2:以下有关结婚登记申请的做法,正确的是( )A.甲因在外地出差,让自己的哥哥代替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 记B.甲到女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C.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D.甲、乙不同意今年结婚,其父母为了在明年春天抱上孙子,找熟人为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
【解析】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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