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考点15 珍惜婚姻关系-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全考点核心知识梳理+对点练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展开核心考点15 珍惜婚姻关系
核心知识梳理
专题一 婚姻关系
1.民法典规定的婚姻的基本原则
内涵 |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
要求 |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
基本原则 |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
法定条件
|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登记程序
|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2.离婚要慎重
法律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离婚的方式 |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
裁判离婚: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
专题二 夫妻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 要求 |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
表现 |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 |
平等的财产关系 | 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
夫妻约定财产 |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提醒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对点练习
第I卷 (选择题)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解析】①: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小玲和小军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法院须对二人财产作出分割,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有( )
A.小军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
B.小军在其婚后送给小玲的生日礼物的价值1万元的包包
C.小玲的父亲在两人结婚登记之后,转账至小玲的账户下的100万元
D.在结婚登记前几天,小玲的父亲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并登记在小军名下
【答案】C
【解析】A:婚前购买,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A不符合题意。
B:赠予之后,归小玲个人所有,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B不符合题意。
C:婚后,金钱转账,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C符合题意。
D: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陈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林某大打出手。2016年8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俩人的亲生儿子陈小光(9岁)与陈某一起生活。2019年6月,陈某与吴某再婚。2020年9月,陈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6月,陈某因车祸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是陈某婚后购买,应为陈某与吴某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与陈某已离婚,对陈小光没有抚养教育等义务
③陈某对林某实施家暴行为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
④陈小光与吴某同为陈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 :陈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该套房子为陈某个人财产,①不选。
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②不选。
③ :陈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林某大打出手,这是二者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③入选。
④ :子女和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④入选。
故本题选D。
4.小张结婚之前买了一个一居室的房子,婚后又买了一个两居室,两套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小张想自己创业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急需资金,想用家里的房产作抵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小张抵押房产不需要得到小张妻子的同意
②房产抵押可以解决小张的融资问题,实现物尽其用
③小张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果小张公司破产,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虽然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但两居室属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张抵押房产需要得到妻子的同意,①表述错误。
②:房产抵押属于担保物权,若能解决融资问题,则能实现物尽其用,②符合题意。
③:小张所取得经营收益在婚后,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连带责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5.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再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与大儿子之间有抚养关系,大儿子有继承权
②彭某腹中孩子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
③孔某的母亲基于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
④彭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因彭某与孔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和孔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大儿子不是孔某的继子,因此大儿子不享有继承权,①错误。
②:彭某腹中孩子与孔某有血缘关系。因此,虽然彭某腹中孩子未出生,但享有继承权,应依法为其保留遗产份额,②错误。
③:孔某的母亲是基于血缘关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③正确。
④:彭某与孔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无婚姻关系,不享有继承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苏先生夫妇早些年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先生可以订立书面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自己小儿子
②苏先生可办理赠与公证,将合法房产份额赠送给小儿子
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起便开始生效
④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房产属于苏先生夫妇共同财产,苏先生老伴死后,苏先生可以分得属于老伴的一部分房产,另外的部分,属于苏先生的三个儿女,所以苏先生只能订立书面遗嘱将房产中自己的那部分留给小儿子,而不是所有的房产,①说法错误。
②:苏先生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将房产中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赠送给自己的小儿子,②说法正确。
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时才开始生效,③说法错误。
④: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7.小周与龚某结婚时口头约定实行夫妻财产AA制,双方婚后收入归各人所有。小周产子后,不得已放弃自己的工作专心照顾孩子,双方书面约定每月给小周2万元零花钱。几年后两人因聚少离多经常吵架,感情破裂,遂协议离婚,但双方对以下财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小周婚前拥有一套商铺婚后获取的租金和龚某自己经营得公司婚后获取的收益,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周某祖父赠与收藏品若干。关于财产分割,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小周祖父赠与的收藏品是小周个人财产
C.婚后,小周商铺获取的租金和龚某公司获取的收益是夫妻个人财产
D.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是小周个人财产,其余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D
【解析】A: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是小周产子后,不得已放弃自己的工作专心照顾孩子,双方书面约定每月给小周2万元零花钱,属于小周个人财产,故A不符合题意。
B: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小周祖父赠与的收藏品没有明确只归小周所有,故应该是共同财产,故B错误。
C:婚后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周商铺获取的租金和龚某公司获取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故C说法错误。
D:小周每个月2万元的零花钱是小周产子后,不得已放弃自己的工作专心照顾孩子,双方书面约定每月给小周2万元零花钱,属于小周个人财产,其余均为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故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8.温馨的婚姻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关于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通过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所得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③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④双方必须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保护婚姻期间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故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②正确。
③:夫妻关系平等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平等不是均等,故③不选。
④:双方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9.民法典规定了“家务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当事人在离婚后随时可以提出“家务补偿”请求
②“家务补偿”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
③这一规定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体现了公平原则
④这一规定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提出“家务补偿”,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①错误。
②:“家务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将经济补偿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样适用,而不是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②错误。
③④:家务补偿制度,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保护了弱方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夫妻财产关系与其他财产关系有所不同,下面理解正确的是( )
①它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②结婚了,财产关系随之产生;离婚了,财产关系到此为止
③财产关系处理得当,小家庭一定风平浪静
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B
【解析】③:财产关系处理得当是小家庭风平浪静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此,③说法太过绝对,故③排除。
①②④: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结婚了,财产关系随之产生;离婚了,财产关系到此为止,“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是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正确认识,故①②④入选。
故本题选B。
11.甲和乙系夫妻,结婚五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
A.甲用婚前所得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婚后赚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一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一块价值40万的名表,乙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
D.甲是一名音乐工作者,甲经常演奏用的萨克斯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答案】B
【解析】A:甲婚前工资20万属于个人财产,但用于婚后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错误;
B: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B正确;
C: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一块价值40万的名表,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且没有获得另一方的签字确认或事后追认,属于个人债务。除非丙能够证明该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共同经营,C错误;
D:萨克斯属于甲个人专用,属于个人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B。
12.下列关于夫妻财产和债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①甲乙结婚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且指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甲乙若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婚前有一副玉镯,结婚后该玉镯大幅度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③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④夫妻双方去酒店吃饭,花费3000元,因双方婚前协议AA制,酒店也知道双方的协议,则该债务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B
【解析】①:甲父在遗嘱中指明该房屋只归甲,则房子归甲所有,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该房子归夫妻共有。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于法定财产制,该选项的说法正确,①不符合题意;
②: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玉石等升值部分、存款所得的利息、果树的果实等,属于个人财产,因此,该选项的说法正确,②不符合题意;
③:因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选项的说法错误,③符合题意;
④:因酒店知道夫妻双方AA制协议,该债务归个人承担,该选项的说法错误,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3.下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错误的是( )
A.杨某婚前向李某借款10万元,用于支付与妻子王某的婚后蜜月旅行及其他共同消费,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B.柳某与朱某系夫妻,婚后,柳某以创业为由向同学丁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丁某多次向柳某催讨,也通过微信向朱某催讨。朱某在其中的一条微信中回复称:“我老公的50万元借款,我们会还你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C.丈夫柳某向丁某借款50万元用于经营公司,到期后未能还款。经查明,柳某将50万元借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妻子朱某在该公司担任会计。该欠款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
D.柳某在与妻子朱某(独女)结婚后,朱某的父亲生病住院需要用钱,柳某向同学韩某借款15万元。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答案】C
【解析】A:因为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该项说法正确,A不符合题意;
B:借条虽系柳某一人向丁某出具,但朱某在之后的微信中对借款予以确认,也表示共同归还,故应视为柳某与朱某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归还。该项说法正确,B不符合题意;
C:该5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而朱某又在公司担任会计,可以认定夫妻二人共同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应视为柳某和朱某的共同债务共同予以承担。该项说法错误,C符合题意;
D:虽然借条由柳某一人出具,但借款用于朱某父亲看病花费。朱某作为家中独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柳某为岳父看病而向韩某的15万元借款,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柳某与朱某共同承担。该项说法正确,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其中备受关注的“离婚冷静期”即将正式施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立( )
①可以有效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促进家庭和谐
②有利于引导夫妻双方理性对待婚姻,减少轻率离婚
③是对婚姻自主的限制之一,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
④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助于促进家庭和谐,但无法避免夫妻双方发生矛盾,①错误。
②④: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促进社会和谐,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可以申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②④正确。
③:“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避免冲动离婚,不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5.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徐大爷因偏爱儿子,在自书遗嘱中明确表示,当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全部留给儿子。之后,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少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因此,徐大爷又自书一份遗嘱,表示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分给张大妈、女儿和儿子。徐大爷病故后,儿子取走了父亲银行账户中的工资存款68万元,并称钱是父亲留给自己的遗产。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啊,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徐大爷名下的存款应由二人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及遗嘱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应当如何处理。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为《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属于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徐大爷前后立了两份遗嘱,可联系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啊,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有效信息②:“张大妈和徐大爷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有效信息③:张大妈与女儿则要求重新分配徐大爷的工资存款;儿子国外求学后便在国外定居,很少回国与父母团聚,也很少与父母联系→徐大爷名下的工资存款其中一半属于张大妈的财产,另一半为徐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妻子和子女继承。儿子因未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有效信息④: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张大妈和女儿将儿子诉至法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啊,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材料分析。
得分点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材料分析。
得分点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材料分析。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李某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结婚两年后,夫妻共同经营的儿童服装店又盈利100余万元,还有了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当女儿刚满一周岁时,李某请求丈夫雇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回服装店上班,张某坚决不同意,要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夫妻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协议离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平等的人身关系角度看,张某的要求有什么过错?
(2)张某夫妻离婚后,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答案】(1)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张某要求妻子放弃工作,全职照顾孩子的要求,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2)张某婚前所购商品房系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个人所有;服装店面资产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服装店的盈利收入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按法律规定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分析】背景素材:法律生活案例
考点考查: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张某的要求有什么过错,注意作答主体为张某,需要调用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 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考查婚姻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 可调用的法理/法条依据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本案例中当女儿刚满一周岁时,李某请求丈夫雇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回服装店上班,张某坚决不同意,要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可知张某要求妻子放弃工作,全职照顾孩子的要求,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 结合。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离婚财产应如何处理,注意作答主体为张某夫妻,需要调用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 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考查婚姻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 可调用的法理/法条依据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共有。
本案例中张某婚前所购商品房系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个人所有;服装店面资产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服装店的盈利收入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 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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