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保障各类物权示范课ppt课件
展开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Q: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1、含义: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2、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3、意义: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4、我国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P12第二段
思考:我国如何保护财产权?
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1、含义:2、种类:
一、财产制度和财产权
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子、树木。
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1.含义: P13末段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买过来使用——开车出行收益——开网约车赚钱处分——出卖、赠送给别人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分)
(如文物、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等)
(如农村土地、宅基地等)
(个人的房子、车子、收入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案例分析: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思考:1、以上案例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分别归于谁? 2、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以上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知识拓展]: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注意】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民法典311条》【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知识拓展: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
【易错提醒】盗赃物、遗失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问:小陈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不属于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1.张三将自己价值3000元的手机借给李四,以下哪种情况小五为善意第三人( )A.李四将手机以2800元的价格出售并交付给小五B.李四将手机以20元的价格出售并交付给小五C.李四将手机以2800元的价格出售但未交付给小五D.李四将手机赠送并交付给小五
例题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例5:甲将其1辆汽车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支付了30万元后,甲将汽车交付给乙,未办理过户手续。事后,甲以借用为由,从乙处取回该车辆,并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谁呢?
例4:赵某将自己的汽车作价转让给周某并交付,之后周某又将汽车转让给蒋某。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但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A.蒋某 B.周某 C.赵某 D.三人共有
依据交付原则获得所有权
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
例3:A与B约定,将自己的汽车以10万元价格卖给B,约定一个月之后付款交接。随后,C提出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汽车,当即付清全款,但未取走汽车。3日后,A与D以9万元价格达成协定,D支付了2万元定金并开走了汽车。这种情况下汽车的所有权属于谁呢?
一物多卖,依据交付原则获得所有权
(1)含义:(2)类型: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
思考:所有权可以多人享有吗?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和类型 P16第一段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宅基地使用权;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对他人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为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
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16页相关链接】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1)含义: (2) 类别:(3)法律规定: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3、他物权之——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权、 质权
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
名词点击:抵押与质押
总结: 这两者有何区别?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贷款买房;往往适合不动产或价值比较高的资产)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典当获取资金,往往适用于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两者区别: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质押权房子所有权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
例1:下列哪些情况下甲、乙之间所有权没有转移( )①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意将珠宝卖给乙 ②甲将其房屋租给乙,后甲和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通知乙租赁期结束后向丙返还房屋 ③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但因为甲有急用,和乙商定借用5天后再将笔记本电脑给乙 ④甲购买乙的孕牛一头,约定15天后交付,结果3天后孕牛就提前生产了小牛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解析】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进行产权登记才能实现产权转移,②入选;牛属于动产,必须通过交付转移所有权,在交付之前生产的小牛不归甲所有,④入选。
2.甲卖给乙一头牛,在双方约定好价钱、尚未给付价款的情况下,甲就将牛交给了乙。当天夜里,雷电将牛击死了。以下关于牛的死亡由谁承担责任的几种看法,正确的是 ( ) A.乙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在交付后所有权已经转移 B.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乙未付款,牛的所有权未转移 C.甲、乙都不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牛被雷电击死,属于天灾 D.甲应该对牛的死亡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
3.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二人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底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丁主张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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