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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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专题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3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60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课标考情解读,知识体系构建,第一课知识结构,第二课知识结构,第三课知识结构,第四课知识结构,必备知识精讲,二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一保障各类物权,二尊重知识产权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法律与生活》一轮复习专题1:民事权利与义务
准确把握选必二教材宏观逻辑
《法律与生活》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法律与生活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依法有效保护人身权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家庭与婚姻
构建和睦家庭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对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处罚规定
继承与继承权
夫妻关系
条件
程序
基本原则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解调
仲裁
诉讼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法律守护劳动者
签订合同
享有的权利
维权途径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创办企业
公平竞争
维护消费者权利
依法纳税
结婚
社会争议解决
就业与创业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法律与生活》体系结构
目录
知识体系构建
必备知识精讲
易混易错整理
课堂知识总结
课标考情解读
课标考情解读
一
知识体系构建
二
第一课 知识结构
第二课 知识结构
第三课 知识结构
第四课 知识结构
必备知识精讲
三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①调整关系:
②特点:
③意义: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等7编。
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3)民事法律关系
①基本内涵: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I.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Ⅲ.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分类】
【知识拓展】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②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③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对点训练】(2021·浙江·高考真题)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B。小明(12周岁)(→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②)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未受到侵害→①错误),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②③符合题意。本案中小明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张某可以要求小明的父母进行民事赔偿,但不是补偿(赔偿带有惩罚性,补偿带有补充性,本案不适合补偿应该是赔偿)→④的说法不正确,排除。
B
【对点训练】(2022·天津南开·二模)14周岁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某网店购买了374个游戏账号,共支付3万多元。其父母发现后,及时与网店联系,表示对李某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退款,该网店不同意退款。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A.双方协商不一致,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矛盾纠纷B.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全部后果,商家无需退款C.李某和商家均存在过错,双方应按过错承担相应不利后果D.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对其行为不予追认,应全额退款
【解析】A: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材料中不涉及行政诉讼,A不选。B:李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该行为,且李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游戏账号支付 3万元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李某的父母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故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商家需要退款,B不选。C:李某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该行为,而且事后并没有得到李某父母的追认,李某的购买行为无效,商家在未核实购买人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做出买卖行为,应该承担全部不利后果,C不选。D: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游戏账号支付 3万元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李某的父母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故李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网店应该全额退款,D入选。
D
(1)基本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确立目的: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社会成员合理合法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包括: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①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⑤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⑥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对点训练】(2022·天津·一模)谢某的石料厂自投入生产以来基本上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开采,灰尘噪声污染特别大,引起附近村民不满。家住在附近的王某一怒之下将谢某的石料厂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噪音补偿费5万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谢某与王某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分别是( )A.绿色与公平原则 B.自愿和平等原则C.绿色和诚信原则 D.平等和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A。谢某的石料厂灰尘噪声污染特别大,污染环境,违反了绿色原则;王某的诉讼请求过高,违反了公平原则→A符合题意。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与材料描述不符。→B不符合题意。诚信原则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诚信,恪守信诺,材料不涉及诚信问题。→C不符合题意。公序良俗原则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材料不涉及社会秩序问题。→D不符合题意。
A
【对点训练】(2022·全国·高三一模)《民法典》部分摘录:为了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说明《民法典》( )①坚持德法兼顾,确立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②突出绿色原则,适应生态文明建设③强调公序良俗,坚持法律标准的道德化④坚持人民至上,依法维护人民权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说明《民法典》突出绿色原则,适应生态文明建设。→②符合题意;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明坚持人民至上,依法维护人民权益。→④符合题意。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宪法确立的,而不是《民法典》确立的。→①错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体现的是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并不仅仅是强调公序良俗,而且法律与道德对人的要求是不同的,法律是强制性约束,道德是软约束,法律标准道德化,这说法不正确。→③错误。
C
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生命健康俱可贵
(1)依法保护人身权的依据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②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维护人身权的要求
①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4)维护人身权的意义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对点训练】(2017·浙江·高考真题)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侵犯了(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C.烈士的名誉权D.烈士子女的名誉权
【解析】C。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污蔑英雄烈士,损害烈士形象→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C符合题意),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故C入选。其他选项与题意不符。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但未侵犯其子木的名誉权→排除AD;本题未涉及烈士的隐私权→排除B。
C
2.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1)姓名权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①含义:
②享有依据:
③具体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a.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④姓名权在生活中的体现
b.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c.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①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肖像权
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对点训练】(2019·浙江·高考真题)陈医生从“新闻图片网”下载了一幅摄影作品,作品呈现了某医生对就诊病人亲切微笑的面容。随后,她又从“绘画爱好者网”下载了6岁儿童宁宁画的一幅风景画。她未经允许就将它们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免费分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发表权②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③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中医生的肖像权④宁宁无民事行为能力,不享有风景画的著作权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B。陈医生从“新闻图片网”下载了一幅摄影作品,作品呈现了某医生对就诊病人亲切微笑的面容(→侵犯了摄影作品中医生的肖像权→③)。随后,她又从“绘画爱好者网”下载了6岁儿童宁宁画的一幅风景画(→未经允许就将它们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免费分发,陈医生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②符合题意)。她未经允许就将它们印在用于宣传其私人诊所的小册子上(→侵犯了摄影作品中医生的肖像权→③),免费分发。→②③符合题意。材料中,陈医生所下载的照片已经被摄影作品著作权人发表了,故不存在侵犯了摄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发表权。→排除①;宁宁6岁,虽然无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根据《著作权法》也规定,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所以未成年人宁宁对自己的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排除④。
B
【对点训练】(2022·辽宁沈阳·三模)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②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选择其近亲属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④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①: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小飞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①不选。②:依据题意,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②入选。③:《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③不选。④:依据题意,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对侵害未成年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④入选。
C
3.名誉隐私不可侵
a.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1)名誉权
b.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①含义:
②名誉权的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a.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隐私权
b.隐私权是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①含义:
②隐私权的要求
a.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a.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③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b.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c.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知识拓展】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②隐私是自然人不愿公开的秘密,只能为自然人所有,侵害表现为公开散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3)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①法律规定:
②要求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等方式处理。
③意义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知识总结】 全面理解公民人身权
【对点训练】(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C。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超市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但没有侵犯陈某的隐私权,陈某应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B错误→C符合题意。交易并未完成,陈某并未获得糖果所有权,A错误;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的案件属于小型纠纷不符合此条件,所以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应该到白沙区法院起诉→D错误。
C
【对点训练】(2021·浙江·高考真题)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吴亮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②符合题意;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④符合题意。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①错误。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肖像权而不是隐私权→③错误。
D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一 保障各类物权
1.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财产制度:
(2)财产权
①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财产权包括: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a.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③意义
b.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c. 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a.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④保护财产权的措施
b.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c.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3)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①含义:
②物权分类:
③物权法定原则:
所有权、他物权。
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4)所有权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①含义:
②所有权分类: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③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b.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c.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点训练】(2022·山东·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符合题意。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A
【对点训练】(2019·浙江·高考真题)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D。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①说法正确)。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根据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不属于行使知识产权的收益,故为二人共同共有→②说法错误)。小丁虽然12岁,但是在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④说法正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小丁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权利→③说法错误。
D
2.物尽其用——他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
(2)他物权的分类:
(3)用益物权
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①含义: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用益物权的分类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知识拓展】 ①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②依据法律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原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
(4)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1)含义:
(2)分类: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a.抵押权、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b.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知识总结】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对点训练】(2022·山东济南·二模)村民李某外出创业需要资金,遂以自己的村内住宅为担保向村委会借钱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在未还款前,村委会可将李某住宅作村医务室之用。三年后,李某返乡欲收回住宅,发现自己的住宅不复存在,宅基地被村公路所占,住宅内家具家电均低价处理给了同村村民王某。李某一怒之下将村委会告上法院。本案中涉及到的物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李某未还款之前,村委会对李某住宅享有担保物权②村委会未经李某同意,无权收回宅基地所有权③王某对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适用善意取得,李某不得主张所有权④村委会可以在适当位置为李某重新分配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李某以自己的村内住宅为担保向村委会借钱10万元,约定李某在未还款前,村委会可将李某住宅作村医务室之用。→说明李某未还款之前,村委会对李某住宅享有担保物权→①正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的宅基地被村公路所占,村委会将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以低价处理给同村村民王某。→因此,村委会可以在适当位置为李某重新分配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④正确。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就属于集体,不存在收不收回的问题→②错误。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同村村民王某以低价获得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不属于善意取得→③错误。
B
【对点训练】(2022·辽宁·高三二模)在农村村民用作住宅保障的用地被称为宅基地,它属于集体所有。国务院公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下列关于宅基地的说法正确的是( )A.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宅后,可通过申请再次占有和使用宅基地B.农村村民退出宅基地前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C.农民可以行使担保物权,将老宅出租从而达到物尽其用D.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农民宅基地
【解析】B。A: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A错误。B: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故B正确。C:房屋租赁要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故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C错误。D: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能无偿收回农民宅基地,D错误。
B
二 尊重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包括:
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全社会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3)意义:
2.保护创作——著作权
(1)著作权的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就是著作权。(也称“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2)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
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3)著作权的分类
①发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②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是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
③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⑤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⑥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⑦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
⑧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⑨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例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者的表演权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4)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对点训练】(2022·浙江·高考真题)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甲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甲相同的发明均构成侵权②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③丙将其创作的歌剧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将歌剧的表演权转让给他人④丁公司生产的电动单车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BMW”商标标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因此,该选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②符合题意。丙将其创作的歌剧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将歌剧的表演权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再次转让著作财产权→③符合题意。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做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①错误。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丁公司在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的商标标识,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④错误。
C
【对点训练】(2022·山东烟台·高三一模)被告人梁某组织人员从境外网站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翻译、制作、上传至相关服务器,通过所经营的某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向用户提供在线观看和下载服务。经审计及鉴定,该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未授权影视作品 32824部。由此可见,梁某的行为( )①属于盗版他人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②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③在客观上提高了影视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④启示人们要提升版权意识,申请专利保护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A。①②: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影视作品,构成侵权,数量较多,构成犯罪,应当予以严惩。→①②符合题意。③:客观上造成了文化市场的混乱,选项否认了其基本的违法性质,③说法错误。④;影视作品一旦产出,即享有版权,不是必须申请专利。④说法错误。
A
3.激励创新——专利权
(1)专利权的含义:
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2)专利权的取得: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专利权的种类及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针对技术创新
涉及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20年
10年
10年
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否则构成侵权。
(4)申请和保护专利的意义(作用)
②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对点训练】(2022·山东·高三一模)根据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的会徽、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已经申请了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自设网站发布了含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志的商业宣传视频。对于该公司行为,下列评价正确的是( )①使用与冬奥会会徽相近的商标作虚假宣传,欺骗了消费者②出于喜迎冬奥会的初衷、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③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④侵犯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志的专有权利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①:该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自设网站发布了含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志的商业宣传视频,这并不是使用与冬奥会会徽相近的商标作虚假宣传,而是未经许可直接使用,①错误。②:著作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志,构成侵权,②错误。③④:该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自设网站发布了含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志的商业宣传视频,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规则,侵犯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图形标志的专有权利,③④正确。
D
4.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
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①含义:
②表现形式:
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③意义:
(2)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符号。
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①注册商标:
②商标注册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③商标注册的条件
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a.允许注册情形:
b.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并不得注册的情形:
④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及侵权规定
a.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知识总结】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对点训练】(2022·广东·一模)“索龙”文字是甲红酒公司使用于其红酒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生产管道的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管道上突出使用“索龙管道”字样。对于乙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侵犯甲公司的商标,由于是驰名商标,永久受法律保护B.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管道和红酒是非同类产品C.乙公司使用“索龙管道”,是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D.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索龙”是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
【解析】D。BD: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商标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本案中“索龙”文字是甲红酒公司的注册商标,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生产管道的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管道上突出使用“索龙管道”字样,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索龙”是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D符合题意,排除B。A: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A错误。C: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本案中乙公司使用“索龙管道”不属于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排除C。
D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1.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1)含义:
(3)合同的特点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
①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常见类型:
②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③订立合同有利于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用合同法律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
【对点训练】(2022·浙江·高考真题)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解析】D。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D符合题意。由以上分析可知,郭某没有签字不影响合同生效,排除A;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书面合同不是口头合同→排除B;郭某发货行为属于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构成新的要约→排除C。
D
【对点训练】(2022·全国·高三一模)用户在注册应用软件时,往往会被要求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而相关资料显示,因协议内容十分复杂,77. 8%的用户在安装APP时很少或从未阅读过用户协议,但为获得软件使用权还是选择同意。对上述现象解读正确的是( )①用户不阅读却勾选协议,将承担相关不利后果②以上协议均未获得用户真正同意,是无效合同③软件公司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不正当竞争④政府应加强对协议市场监管,切实保护用户权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①: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用户不阅读却勾选协议视为接受要约,作出承诺,将承担相关不利后果,①正确。②:用户在安装APP时很少或从未阅读过用户协议,但为获得软件使用权还是选择同意,这是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②错误。③:软件公司提供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不一定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③错误。④:因协议内容十分复杂,很多用户在安装APP时很少或从未阅读过用户协议,但为获得软件使用权还是选择同意。这说明政府应加强对协议市场监管,切实保护用户权益,④正确。
B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要约承诺订合同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订立合同的含义:
(2)订立合同的过程:
①要约
a.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b.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难点突破】在生活中,我们要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如果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比如超市货架上商品明码标价),构成要约。
简单粗暴理解:诱导购买、成交、合作的宣传属于要约邀请,比如正宗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这属于要约邀请(希望别人来购买,而购买就会订立了合同);但是,正宗北京烤鸭,香喷喷的烤鸭50元一只!——这属于要约,因为已经明码标价,符合要约条件,如果消费者认同这个品质与价格,直接可以购买(达成合同)了。
a.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承诺
b.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生效)
③承诺对要约的变更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①有效合同:
②无效合同
a.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b.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合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对点训练】(2022·北京·高考真题)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解析】D。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B错误),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符合题意。)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
D
【对点训练】(2022·广东·高三三模)2022年5月3日,陈先生与大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5月8日,刘大妈全额支付购房款200万元,双方在当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第二天,政府发布征收公告,陈先生刚卖掉的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围内,陈先生觉得自己卖亏了,便立即联系刘大妈,表示要取消交易。下列对此案的判定符合法理的是( )①房屋的产权已经变更,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②政府征收房屋属于不可抗力,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③陈先生可以取消交易,因为房屋交付尚未完成④刘大妈有权拒绝陈先生取消交易的请求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不动产与动产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房屋的产权已经变更,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陈先生不能取消交易,刘大妈有权拒绝陈先生取消交易的请求,→①④正确,③错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政府征收房屋并非不可抗力,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②错误。
B
3.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
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①合同形式:
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②合同形式的意义:
(2)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①含义:
会对当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②适用对象: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③优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④缺点:
(3)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①含义: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②适用对象:
a.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③优点:
b.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对点训练】(2022·辽宁·高考真题)“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介质,材料中的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②)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后受疫情影响(→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的说法前半句错误,后半句正确→③半对半错不能选)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②④符合题意。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
C
【对点训练】(2022·河北衡水·高三一模)2022年2月8日,欧某在某游戏大厅挂出游戏账号及游戏装备信息的出售信息,并留下了微信号码,潘某意欲购买,便添加了欧某的微信好友。之后,欧某通过聊天、试登录账户等方式获取潘某信任,潘某通过微信向其转账5000元。欧某收到款后没有将游戏账号发给潘某,却将其微信好友拉黑。潘某意识到被骗遂报案。在此案件中( )①欧某属于要约方,潘某属于承诺方②如双方交易成功,买方所有权的取得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③双方交易的微信内容可视为双方订立的书面合同④潘某应承担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的违约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①:欧某发出出售游戏账号的信息,潘某欲购买,所以欧某属于要约方,潘某属于承诺方,①正确。②:如双方交易成功,以交付为标准,②错误。③:双方交易的微信内容是双方交易的电子文书,可视为双方订立的书面合同,③正确。④:欧某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停止侵害属于一种侵权责任,④错误。
B
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1)合同履行:
①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协作履行原则)
(2)合同履行原则
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作履行原则)
(3)履行合同的关键:
(4)合同内容
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①合同内容:
是明确合同内容。
(5)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对点训练】(2022·天津河西·二模)小王在某购物网站上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下单后商家一直没有发货,小王与网站客服人员联系后被告知:由于网站维护人员操作失误,标错价格,无法发货,要求小王能主动取消订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购物网店上明确标注商品价格,属于要约邀请②小王了解该商品的价格后提交订单,属于承诺③因网站维护人员操作失误而标错价格,故该合同并没有生效,卖家可以撤销④小王下单成功,双方电子合同成立,商家如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①:购物网店上明确标注商品价格是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①错误。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小王了解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后,提交相应的订单,属于对要约作出承诺,②正确。③:网站维护人员操作失误而标错价格并不影响合同生效,卖家不可以撤销,③错误。④: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本案中小王下单成功,双方电子合同成立,商家如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C
【对点训练】(2022·浙江绍兴·三模)王某购买张某的一套房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10万元,双方约定过户时所有房款一次性结清。不久,房价大幅度上涨,张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张某违背了合同的协作履行原则②王某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③李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④法院应支持王某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B。王某购买张某的一套房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张某违背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不是协作履行原则),①排除;张某违约没有履行合同,王某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还要进行损失赔偿,②正确;张某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③正确;房产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张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张某应该赔偿王某的损失→④排除。
B
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含义: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违约责任的限度: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难点突破】定金与订金 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3)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对点训练】(2022·山东·高考真题)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受不可抗力影响,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
B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
(2)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②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对点训练】(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解析】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侵犯众多个人权益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责→D符合题意。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而不是无过错侵权→排除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方面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责任→排除B;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犯单个人信息行为的做出法律规定→排除C。
D
【对点训练】(2022·辽宁·高考真题)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小孙侵犯了小曹的隐私权→①),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 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符合题意。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
A
(1)一般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A.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B.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a.形式:故意或者过失。
b.影响: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③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2)特殊侵权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过错推定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无过错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①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
②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知识总结】 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对点训练】(2022·浙江·高三三模)吴某在自己小区定点投喂小区流浪猫。黄某是小区业主,一日傍晚牵狗遛弯,狗与吴某投喂的流浪猫起冲突,黄某因此被猫抓伤。黄某前往疾控中心注射预防针,产生了1000多元的费用。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本案中,以下法律观点正确的有( )A.因流浪猫对黄某造成伤害的经济损失金额由吴某承担举证责任B.吴某因定点投喂流浪猫故对猫抓伤黄某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C.黄某有因流浪猫抓伤自己,侵犯其身体权、健康权负有举证责任D.黄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仲裁、法庭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解析】答案:B。A: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由黄某承担举证责任,A错误。B:投食流浪动物,只有形成饲养关系时,才对流浪动物伤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吴某因定点投喂流浪猫故对猫抓伤黄某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B正确。C: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黄某因此被猫抓伤”,并不会破坏其身体构造完整性,只会对健康造成损坏。因此,侵犯的是黄某的健康权,并没有侵犯身体权,C错误。D:法庭调解属于诉讼方式解决纠纷,D错误。
B
【对点训练】(2022·北京·二模)某日大风天气,李某在公交车站候车被身后飞来一巨型板材击伤腰部和头部,于当日住院治疗并进行手术。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砸伤李某的板材系附近一家饭店厨房屋顶的钢板,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宋某,承租人为钱某,钱某经过宋某允许,将该房屋装修成饭店,并交给自己的外甥赵某实际经营。两年前,由于屋顶年久失修,漏雨严重,宋某委托赵某和钱某对房屋进行了板材加固。李某将赵某、钱某、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钱某、宋某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②宋某作为房屋所有人,不直接使用该房屋无需承担责任③因不可抗力原因,赵某、钱某、宋某可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④建筑物脱落坠落侵权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因本案例中致人损害的板材来源确定,且赵某、钱某为房屋使用人和管理人,宋某为房屋所有人。该案属于建筑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类型,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的规定,建筑物脱落坠落侵权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赵某、钱某、宋某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①④符合题意。②:宋某虽然不直接使用房屋,但疏于对房屋的实际排查及监督提示赵某、钱某安全使用房屋。因此,宋某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同赵某、钱某一起对李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③:赵某、钱某作为房屋的管理人和使用人,且作为板材的受托安装人,应该确保板材牢固并定期对其进行查看、维护、保养。宋某作为房屋所有人,虽不直接占有、使用该房屋,亦负有保障房屋安全并提示赵某、钱某安全使用房屋的义务,此事故本应能预见、能避免不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果赵某和钱某装修时对板材加固做得更加牢固结实一些,一般是不会被风吹倒的),③说法错误。
B
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1)民事权利的限制
a.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
①民法给名誉权设定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b.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A.作品的合理使用
②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b.特定情形
a.含义:
b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b4.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B.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b.情形
a.含义:
b1.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2.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C.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对点训练】(2022·湖南永州·一模)2022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各地纷纷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旨在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以下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①现在我们可以免费使用鲁迅于1918年发表的《狂人日记》文稿②中学语文教科书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用付费③若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方式保护其发明创造,则有权禁止他人从事相同发明的实施④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通过续展,注册商标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A.②③ B.③④ C.①② D.①④
【解析】A。①:著作权是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现在我们可以免费使用鲁迅的作品,①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②:中学语文教科书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②说法错误,符合题意。③:若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方式保护其发明创造,无权禁止他人从事相同发明的实施,③说法错误,符合题意。④: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④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
A
【对点训练】(2022·辽宁大连·一模)“冰墩墩”是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的吉祥物,其设计是将熊猫形象与富有超能量的冰晶外壳相结合,头部外壳造型取自冰雪运动头盔,装饰彩色光环,整体形象酷似航天员,充满未来科技感。关于“冰墩墩”形象的使用,下列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的是( )①拷贝“冰墩墩”图片,存放在自己手机相册②某学校在美术课教学中使用“冰墩墩”形象③以“冰墩墩”为原型自制表情包在网络传播④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冰墩墩”标志食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①:拷贝“冰墩墩”图片,存放在自己手机相册,这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构成侵权,①排除。②:某学校在美术课教学中使用“冰墩墩”形象,这是出于学校课堂教学原因或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人员及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②排除。③:以“冰墩墩”为原型自制表情包在网络传播,这属于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属于侵权行为,③符合题意。④: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冰墩墩”标志食品,这属于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属于侵权行为,④符合题意。
D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1)相邻关系的实质:
①相邻用水、排水;
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3)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4)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作用)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对点训练】(2022·辽宁鞍山·高三一模)某小区业主李某、谭某两户上下毗邻。2021年6月,谭某在两户之间的外墙面违规加装了遮雨棚。李某以下雨天遮雨棚的雨滴声影响其睡眠为由,多次向物业公司反应,要求谭某道歉并拆除遮雨棚。对这一纠纷分析正确的是( )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②谭某属于过错方,物业应支持李某的所有主张③邻里之间,应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④谭某安装的遮雨棚给李某带来困扰,应承担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①: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①错误。②④:建筑物外墙属于业主共有,谭某擅自在外墙安装遮雨棚的行为系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物业公司应支持李某要求谭某拆除遮雨棚的请求,对其他请求因缺乏相应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②错误,④正确。③: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③正确。
D
【对点训练】(2022·辽宁沈阳·三模)某市老旧小区,在窗外自行安装护栏并在护栏内堆放杂物现象较为普遍,安装护栏堆放杂物的行为有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楼下住户的采光、通风等权利造成影响。上述行为( )①没有对相邻方利益造成损害②不会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③不利于邻里之间的团结和睦④如构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③④:安装护栏堆放杂物的行为有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楼下住户的采光、通风等权利造成影响。这不利于邻里之间的团结和睦,如构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故③④入选。①②:上述行为对楼下住户的采光、通风等权利造成影响。因此,没有对相邻方利益造成损害和不会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的说法错误,故①②不选。
D
易混易错整理
四
1.成年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提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姓名权和名誉权是一回事。( )
提示:×。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属权,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均可享有。
3.质押权和抵押权是同一个概念。( )
提示:×。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4.要约与要约邀请是一样的。( )
提示:×。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要约是指对对方当事人作出希望与其合作的意思表示,并表明了合同订立的条件;而要约邀请则是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相关的引诱,希望对方能主动发出要约,例如招商广告。
课堂知识总结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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