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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太原五中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试题政治PDF版含解析(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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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考试试题解析
1.【答案】A
【解析】
【详解】A:闯红灯是违反交通规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不适用民法典,A符合题意。
BCD: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高空抛物、 “大数据杀熟”、 初中生坐公交上学均适用民法典,BCD不符合题意。
2.【答案】D
【解析】
【详解】A:市场交易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破坏了市场秩序,这是违反了诚信原则,A不选。
B:深夜小区邻居大声播放音乐,侵扰了大家休息,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B不选。
C:加重乙方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条款,这违反了签订合同双方平等,违反了公平原则,C不选。
D:合同约定“在受雇期间发生工伤,概不负责”,加大对方的责任,免除自己的责任,这条款是无效的,这违反了公平原则,而不是自愿原则,D入选。
3,【答案】A
【解析】
【详解】A:甲与乙达成专利使用协议,知识产权客体是智力成果,A 正确。
B:甲从乙处借款人民币1万元,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而不是1万元,B排除。
C: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甲到处散布乙整容谣言,谣言不是真实的,未涉及隐私,这一侵权关系的客体是名誉利益,C排除。
D:甲从乙处购买了一辆汽车,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而不是购买行为,D排除。
4.【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柏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抛撒现金的行为负责,①入选。
②: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撒钱的这个人实际上是一种弃权的行为,也就是放弃物权。柏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柏某对百万现金行使了处分权,交还给民警的三四千元,柏某仍然有所有权,彻底失去百万现金所有权,不合适②不选。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主客体为柏某与捡钱者、抛撒的百万现金,③入选。
④:柏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柏某对百万现金行使了处分权,彻底失去百万现金所有权,彭某及拾捡钞票不还者不用对各自的拾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④不选。
故本题选B。
5.【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侵犯荣誉权应是非法剥夺或非法冒领他人荣誉称号,故①不符合题意。
②③:材料中吴某将王某的微信号、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公开,且致使王某遭受他人攻击,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和人身权,应向其赔礼道歉,故②③正确。
④:最基础的权利应是生命健康权,故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②:H公司擅自在YY、虎牙平台上组织主播人员直播《梦幻西游2》游戏部分内容侵犯了K公司开发的网络游戏《梦幻西游2》的著作权,①错误,②正确。
③:题干材料没有涉及表演权和发行权,③排除。
④: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原告和被告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15天,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两套房屋共用餐客厅墙,沈某在装修时,擅自将自家一侧墙体削薄以嵌入鞋柜,导致张某一侧墙体出现裂痕,这侵犯了张某的权利,①入选。
②:沈某侵犯张某财产所有权,是否拆除已嵌入鞋柜可以通过双方协商,②不选。
③:张某和沈某共同共有餐客厅墙,沈某擅自处理属于侵权行为,③不选。
④:沈某侵犯了张某的权利,必须让出现裂痕的墙体恢复原状,但是否拆除鞋柜可协商,④入选。
故本题选B。
8.【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材料中林某与向某达成了口头合同,向某拿到林某抽签号抽到购买保险的名额,这属于林某的权利,如果向某购买,应承担违约责任,故①③正确。
②:这个抽签号是林某的,向某无权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故②错误。
④:一般侵害人格权民事责任,才适用消除影响,故不选。
故本题选A。
9.【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可以实现物尽其用,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物权,①正确。
②:农村宅基地属村民集体所有,②错误。
③:国家应对农村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而不是赔偿,③错误。
④:小汪父母在城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所以小汪父母对购买的商品房拥有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关键不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而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①错误。
②③:本案中合同成立,李某是要约人,小伟是受要约人;但因为没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故合同无效。②③正确。
④:小王具有买书的民事行为能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1.【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③: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据此判断,甲不可以重新要回宅基地。①③正确。
②: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②错误。
④: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题中甲已将住房卖于乙,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于乙,甲不可要回该宅基地。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北京冬奥组会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该蛋糕店的行为属于侵权。①②正确。
③:该蛋糕店是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了“冰墩墩”形象,属于侵权。③错误。
④: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不构成对“冰墩墩”的侵权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如新闻报道等。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3.【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又由于事故主要由于某不当行为引起,本案中,夏某依法赔偿李某后,有权向于某追偿,于某作为事故制造者,应承担赔偿责任,①③正确。
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②正确。
④:本案中,石某不是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损害行为也与石某无关,石某没有管理义务,也不应承担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4.【答案】B
【解析】
【详解】A:吴某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A错误。
B:吴某劝阻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与方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B正确。
C:吴某与方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承担法律责任,C错误。
D:吴某并未故意或者过失导致方某的死亡,D错误。
故本题选B。
15.【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丁某将“智通车”图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为商标,说明“智通车”图形具有独创性,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智通车”图案注册为商标,可以获得商标权的保护,①②符合题意。
③:材料体现的是侵犯著作权,但不涉及著作人的发行权,③排除。
④:商标注册人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不是专利权,④错误。
16.D【详解】①③: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故选项①中“无条件清偿”错误,排除;选项③正确。 ②: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故该选项中“汽车成为无主财产”错误,故②排除。 ④: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小光是刘某儿子,小丽是刘某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刘某的存款没有遗嘱继承,故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17.D【详解】②③:王佳与小李是母子关系,虽未和小李共同生活,但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有抚养、教育、保护小李的权利与义务,张怀与小李没有血缘关系,未与小李共同生活,不构成养父子关系,不需要承担监护职责,②③说法正确。 ①:王佳再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照顾和教育的义务,王佳未和小李共同生活,仍然需要履行监护职责,①说法错误。 ④:小李的母亲健在,王佳再婚对子女仍有抚养、照顾和教育的义务,爷爷奶奶对小李进行监护需要一定条件,④说法错误。
18.【答案】B
【解析】
【分析】
【详解】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故①正确。
②:新修订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而不是以公证的遗嘱为准,故②错误。
③: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故③错误。
④: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9.【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依据题意,本案中丘某之子小霖为未成年人,丘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儿子小霖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①入选。
③:该房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丘某与阿霞各占有二分之一份额,即该房的二分之一份额属于丘某的遗产,所以,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并不完全属于丘某的遗产,故③入选。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故②不选。
④:本案中,虽然被继承人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本应予以尊重,但丘某在订立遗嘱时明知其儿子年纪尚幼,属于继承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却未保留儿子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就此剥夺其儿子的继承权,必造成其生存危机,与继承法律上的“必留份”制度相悖,故不能完全按照其所立遗嘱分配遗产,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0 【答案】D
【详解】①: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张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对诉讼予以受理,①错误。②:王某不顾张某反对向亲戚李某借了2万元人民币,全部赌博输光,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王某欠李某的2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③: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不是提起离婚诉讼日计算,③错误。④:张某怀孕,在这期间王某仍然恶习不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张某虽在怀孕期间,若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④正确。故本题选D。
21【答案】A
【详解】A:个人积蓄50万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王某婚后理财获利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租金10万元及王某展览画作取得的报酬3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BCD:上述全部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261万,B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22【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属于可撤销婚姻,①正确,②错误。
③:陈某与张某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不能判断婚姻无效,③错误。
④: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构成重婚,其婚姻关系无效,④正确。
故答案选D。
23【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①:李四是否承担债务不以是否知情为标准,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①错误。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若张三与李四有夫妻财产约定,则李四可以按约定处理该债务,②正确。③④:若债权人王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李四也应承担,③错误,④正确。故本题选D。
24【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材料中某些地区和行业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这些企业需要增强担当社会责任的意识,故①③正确。
②: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劳动者,故②错误。
④:高温福利发放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劳动监察部门,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5【答案】B
【详解】B: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据此,劳动者法定的社会保险权利不因个人声明而丧失,个人声明不能对抗公司对劳动者承担的法定义务,B符合题意。
A: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若约定违法,约定无效。本案中的声明无效,排除A。
C:公司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是对其进行行政诉讼与行政处罚,排除C。
D: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本案中王某的声明无效,而不是劳动合同无效,排除D。
故本题选B。
26【答案】B
【详解】①④:用人单位自用工日起即与劳动者确立了劳动关系,虽然公司与邢某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邢某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公司对邢某构成了实际用工,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劳动争议纠纷未经劳动仲裁,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驳回原告某公司的起诉,①④入选。
②:材料体现的是劳动争议纠纷,不是犯罪问题,②不选。
③:材料体现的是邢某的过错,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问题,没有体现维护邢某的合法权益问题,③不选。
故本题选B。
27【答案】B
【详解】①④:王某与养老院发生劳务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纠纷,王某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可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如果通过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约束力,①④入选。
②: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需要先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②不选。
③:若王某对仲裁委员会仲裁决议不服,可以申请诉讼,不能申请再次调解,③不选。
故本题选B。
28【答案】A
【解析】
【详解】A:材料中指出B食品厂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商标与A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近似,而在此时A公司商品已经被大家熟识,这说明B食品通过仿冒手段“搭便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故A正确。
B: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而材料是说B公司生产与A公司产品商标近似的商品,这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B不选。
C:B食品厂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商标与A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近似,侵害了A公司的商标权,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予A公司赔偿,故C不选。
D:材料中指出B食品厂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商标与A公司注册商标的图案近似,侵害了A公司的商标权,但需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故D不选。
故本题选A。
29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该市税务机关的相关举措有利于提高纳税信用的认可度和接受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①②符合题意。
③:税收是国家财政的最主要来源,材料没有涉及拓宽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③不选。
④:材料强调诚信纳税问题,不涉及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④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A。
30【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新法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符合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是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集中体现。①②正确。
③: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利于确保劳动者平等就业、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的实现,该项说法过于绝对,③排除。
④:根据材料可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只是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而非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因此提供了法律依据说法错误,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1.(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31.【答案】(1)法院不会支持H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因:①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服务名称,性质应为餐馆、餐厅,而H公司并不享有该类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商品,H公司使用的商品与K小吃店经营的凉皮、面条等并非同一商品。
③同时,相关公众一般也不会认为板鸭、死家禽、猪肉等食品与凉皮、面条等食品存在特定联系,进而造成混淆,故两者亦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K小吃店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2)不可以。
理由:①我国审判制度为二审终审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经过一、二审程序后本案已告终结,无法再上诉。
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商标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商标权侵权表现;搭便车不当竞争;审判制度。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围绕某商标纠纷案件展开,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本题,可从商标权侵权表现;搭便车不当竞争等角度展开论述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H公司取得“绝味”注册商标专用权(含板鸭、死家禽、猪肉食品等);K小吃店挂着“绝味凉皮”的招牌→可联系商标权侵权表现;搭便车不当竞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法院不会支持H公司的诉讼请求。
得分点②: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服务名称,性质应为餐馆、餐厅,而H公司并不享有该类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得分点③:如将‘绝味凉皮”定义为商品,H公司使用的商品与K小吃店经营的凉皮、面条等并非同一商品。
得分点④:相关公众一般也不会认为板鸭、死家禽、猪肉等食品与凉皮、面条等食品存在特定联系,进而造成混淆,故两者亦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K小吃店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小问2详解】
本题是简答题,考生结合教材直接回答即可。
【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32. 在某市房博会上,A房产公司推出两套特价房,同一楼层,一套为东边套,一套为西边套,每套总价300万。孙某知晓此信息后,当场与A房产公司签订了东边套的购房协议,并付了定金2万元。郑某也与A房产公司签订了订购西边套的协议书,也付了2万定金。几天后,郑某来到A房产公司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提出能否再优惠一些。一番商讨后,总价变为了298万,双方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孙某得知消息后,也要求A房产公司便宜2万,A房产公司以东边套为由表示不能便宜。孙某就以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为由,表示不再购买这东边套房子,要求退回2万元定金。后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买下这套房子。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合同的有关知识,分析郑某,孙某的两种情形的不同之处。
(2)你认为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合法判决,并写明理由。
【答案】(1)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郑某提出优惠2万元,A公司同意,对原来购房协议中的合同价款进行变更,属于合同变更情形。
②合同依法有效订立,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孙某与A公司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孙某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子,属于违约情形。
(2)①购房协议有明确的合同条款,依法有效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发生改变,单方面解除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孙某违约,作为给付定金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②孙某已无购买该房子的意愿,合同解除,A公司作为守约的一方收取定金作为补偿,法院不支持A公司要求孙某买下房子的诉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合同”的有关知识,分析郑某,孙某的两种情形的不同之处。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郑某与孙某购房过程→可联系合同变更和违约情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郑某提出优惠2万元,A公司同意,对原来购房协议中的合同价款进行变更,属于合同变更情形。
得分点②:合同依法有效订立,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孙某与A公司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孙某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子,属于违约情形。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合同”的有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合法判决,并写明理由。回答原因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这样说”“这样做”的依据,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等,有时也要回答不这样做的危害。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根据孙某买房的过程→可联系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购房协议有明确的合同条款,依法有效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发生改变,单方面解除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孙某违约,作为给付定金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得分点②:孙某已无购买该房子的意愿,合同解除,A公司作为守约的一方收取定金作为补偿,法院不支持A公司要求孙某买下房子的诉求。
【点睛】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3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餐饮店推出扫码点餐服务。
某餐饮管理公司在其管理的餐厅内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并通过店堂告示告知消费者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在未告知消费者收集手机号码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当事人将收集到的5893条消费者个人信息(微信、手机号、通讯录、地理位置),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材料二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某省市场监管局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坚持“快准严”理念,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查严办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包含了大量涉及食品安全、知识产权、逃避纳税等方面的违法案件。
(1)结合材料一,说明该餐饮管理公司“扫码点餐”服务中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对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启示。
【答案】(1)①某餐饮管理公司取消了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并通过店堂告示告知消费者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该餐饮管理公司在未告知消费者收集手机号码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③该餐饮管理公司将收集的个人信息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2)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法规。②诚信经营,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③遵守市场规则,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反对不正当竞争。④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详解】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餐饮管理公司,要求调用消费者的权利的有关知识,分析餐饮管理公司“扫码点餐”服务中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回答说明类主观题,侧重于知识要点与材料信息的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取消人工点餐服务和纸质菜单,只提供扫码点餐服务→可联系自主选择权。
有效信息②:要求消费者必须授权手机号码并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扫码点餐→可联系知情权。
有效信息③: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其使用的餐饮管理软件相应模块中供查阅、下载和使用→可联系隐私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结合本题材料载体和设问确定解题所需的消费者的权利的相关知识,然后根据材料信息分析作答。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需要调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有关知识,分析自己对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启示。回答启示类主观题,侧重于回答“怎么做”。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市场监管局查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可联系企业守法经营。
有效信息②:食品安全→可联系企业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有效信息③:知识产权→可联系市场规则、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④:逃避纳税→可联系纳税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结合本题材料载体和设问确定解题所需的“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的相关知识,然后将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对应分析作答。
34.【答案】(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1 分)也有教育的义务,(1 分)必须履行监护职责,(1分)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1 分)人民法院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2 分)并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1 分)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分)
(2)①赡养父母,既是成年子女的良心,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成年子女要给予父母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是一种血浓于水的血脉亲情,无须任何的附加条件!我们要心怀感恩心怀祝福,感谢父母养育之恩,祝福父母天天快乐。②赡养父母,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在父母变老过程中陪伴左右,理解、接纳行动渐渐迟缓的父母,给予他们心理的安慰。要用心去体会父母的艰辛和不易,用心去倾听父母的烦恼,让父母减少点压力。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文明,法律守护——儿童抚养权纠纷
考点考查: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内是《法律与生活》知识,设问指向是简要分析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的原因。具体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家和万事兴”的知识来回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 8 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 2021 年 2 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可采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也有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的知识,说明胡某和陈某均未依法履行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 关键词②: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可采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联系“平等、自愿原则”的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按照女儿的意思不予变更抚养权, 关键词③: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可联系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内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具体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遗弃的知识回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其妻王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 15 万元伤残赔偿金。之后王某拿走所有赔偿金→可采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身体受伤得赔偿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说明王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李某。 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政治答案 第 8页 (共 8 页) 关键词②:抛下病床上的李某去娘家居住,对丈夫不闻不问,令李某生活困难→可采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联系“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王某构成遗弃。关键词③:李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通过以上分析,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3)本题知识范围是“敬老是义务”,主题是“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是开放类试题。具体可从“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感恩”、“陪伴、理解”等角度回答。(3)本题属于开放类主观题,要求学生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进行演讲,列出两个演讲要点,答题范围:法律与生活,知识定位: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参考角度:①赡养父母,既是成年子女的良心,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②赡养父母,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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