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夫妻地位平等多媒体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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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夫妻地位平等多媒体教学ppt课件,共33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议学概括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总议题:夫妻如何相濡以沫携手到老?
第一部分:平等的人身关系
1. 夫妻关系 P54-1(1)确立:登记结婚(2)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4)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相关连接:——平等的实质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人格独立(1)含义:夫妻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2)平等表现: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有专家建议用“恢复妻随夫姓传统”的方法降低离婚率。专家认为,如果让女性结婚以后,像旧社会那样,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上丈夫的姓,可能婚后就会对夫家家族的归属感更强,夫妻关系也会变得稳定,这样女性就不容易提出离婚了。我国整体的离婚率也能得到遏制。
说一说:1、你如何看待上述材料“妻随夫姓”的观点?2、你认为男方有权要求女方为了家庭放弃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吗?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3)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的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住所选择权夫妻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注意: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能力提升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2)请运用有关法律与生活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
提示:(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王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 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第二部分:平等的财产关系
1. 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P55-1(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法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 P55-2
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P55相关链接1: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个人财产 P55相关链接2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通常是指下列财产: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等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金、奖杯、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6.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的书籍、工具等专用财产7.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婚前个人存款: 1.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2.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3.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20万归张某,6万为共有
4. 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P56一段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P56【相关链接】: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规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5.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P56末段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1)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男青年王某大学毕业后在父母帮助下先后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一处店面房。后来,王某与同事李某相爱结婚,双方书面约定王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并长期居住在王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二人结婚两年后,共同经营的儿童服装店盈利60万元,李某婚前购买的股票增值收益10万元,同时还有了可爱的女儿。当女儿满一周岁时,李某请求丈夫王某让父母帮忙来照看孩子,自己回服装店上班,王某坚决不同意,要求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夫妻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协议离婚。王某夫妻离婚后,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王某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系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个人所有;婚前全款购买的店面房按书面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经营服装店的盈利收入60万元和李某婚前购买的股票增值收益10万元均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按法律规定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
案例:李先生是家中独子,在毕业刚刚参加工作不久,李先生父母看中了一套市值120万的商品房,家人商议后李先生父母出资70万元做首付,以李先生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剩余的50万,则由李先生向银行贷款,用10年还清。一年前,李先生结识了孙女士,两人感情进展迅速,很快便谈婚论嫁,但为了房子,双方父母各自做起了盘算。李先生父母担心将来小夫妻离婚,房子可能要分给女方一半;如果让李先生做婚前财产公证,会不会伤了未来儿媳的心。女方父母则认为,房产证上应有自己女儿的名字,否则将来要是离婚了,女儿没有保障,很不公平。
1.如果李先生和孙女士在婚前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了各自财产范围,无论共同生活多久,个人财产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该房是李先生婚前所购买,属于李先生个人财产。( )3.若李先生婚后将孙女士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虽然该房是李先生婚前所购买,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该房是李先生婚前所购买,若婚后共同还贷款,则该房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5.若该房屋是李先生婚后由父母全款购买,房产证上加了孙女士的名字,可以认为是对孙女士的赠与,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1.龚某与蔡某2017年7月结婚。2018年7月龚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3万元的稿酬,同年8月龚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产升值了50万元。2020年4月蔡某在一次车祸中受重伤,获得60万元赔偿金。在蔡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收到慰问金2万元。这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龚某的小说出版后所得稿酬3万元②蔡某收到的慰问金2万元③龚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增值额50万元④蔡某获得的赔偿金60万元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解析】本案例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龚某出版小说获得的稿酬3万元和蔡某收到的慰问金2万元,①②符合题意。龚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升值的50万元属于龚某个人所有,③排除。蔡某获得的赔偿金60万元属于蔡某个人所有,④排除。
2.(2023·浙江杭州一模)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解析】①:李某和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①说法正确。②:张某和李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文具店经营所得的20万元是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李某死亡后,李某可分得十万元,又因李某王某未写遗嘱,因此李某和妻子各得五万,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老家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张某不参与分配,张某能继承1万元遗产,②说法错误。③:遗弃罪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③说法错误。④:小米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但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包括5万元文具店经营所得和部分房产,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王某的遗产10万元,小米和小花各得5万元,因此,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李某因事故致残,获得赔偿40万元。同年,李某的母亲去世,并在其遗嘱中载明遗产30万元归李某继承。李某与其妻子王某婚后除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外,另有20万元存款。李某的母亲去世后不久,李某与王某离婚。下列关于李某与王某的财产分割正确的是( )①获得的赔偿40万元和遗产30万元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②一套房屋(价值150万元)和50万元(20万元存款及30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王某能获得105万元④李某一共能获得155万元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3.2016年张三获得其舅舅赠与的10万元。2017年李梅在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银行贷款10万元。2018年张三与李梅登记结婚。婚后,李梅向张三借了10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银行贷款,并于2019年去银行办理了还贷手续。2021年两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离婚后,李梅应当偿还张三10万元②结婚后,李梅的银行贷款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③离婚后,张三无权要求平等处理涉案商品房④结婚后,张三所获10万元变为夫妻共同财产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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