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保障各类物权教案配套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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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保障各类物权教案配套课件ppt,共44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学习目标,探究与分享一,特别提醒,课堂练习,他物权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财产制度的地位及意义。财产权、物权和所有权的含义及内容物权法定原则、平等保护原则的含义及规定物权的取得方式、共有关系的含义他物权的含义与类型保护他物权的意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含义与类型
Law and life
思考: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
1、财产制度 P12第一段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意义: P12第一段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P12第二段
思考:我国如何保护财产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2.财产权 P13三段
【提示】(1)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2)除此之外,继承权、股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结合视频思考:1、物权的“物”包括什么?2、什么是物权?3、物权的种类有哪些?能随意创设吗?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3、物权 P13第二段
包括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汽车、手机、存折、牲畜…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含义: P13末段
占有——买过来使用——开车出行收益——开网约车赚钱处分——出卖、赠送给别人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问:(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探究1: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夏某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某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某协商后约定:夏某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某。夏某付款并留下快递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某了解到,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已被损坏。 探究问题:夏某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没有。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某占有,故夏某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探究2: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 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注意: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把10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张三,车子让张三的妻子开出去,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车子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车子卖给了王五。 问: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问: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谁呢?为什么?
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车子交于王五。(取得不动产的方式:交付)
答案: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探究3: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是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 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思考:所有权可以多人享有吗?
2019年7月,妻子王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王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王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王某的嫂子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王某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王某诉至法院。
王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有权。理由:房产登记在哥哥王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王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王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探究4:共有财产的分割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宅基地使用权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2)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
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
用益物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最终处置);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 P16第二段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特别提醒: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2.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3)建设用地使用权 P17一段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③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P17一段
①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
碧桂园以285万/亩摘得灵璧2021-13#地块,地块面积约106.59亩,成交总价约3.04亿元。
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
【解析】 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
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力就是抵押权、质权。
3.担保物权的主要内容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汽车质押给别人)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1)含义: P16一段 (2)类别: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哪些东西可以成为担保物?P17二段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思考:什么是抵押和质押?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张三(债务人)抵押自己的房子(抵押物),向银行(债权人)借款100万,若到期张三不能履行债务。则双方协议后,银行有权以该财产通过以下方式,对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张三(债务人)质押自己的联想电脑(抵押物),向王五(债权人)借款1万。1、债务到期前,电脑所有权归谁?电脑在谁的手中?2、王五可以对该电脑进行“使用、收益、处分”吗?3、若到期张三不能履行债务。则双方协议后,王五有权以该财产优先受偿。
所有权:张三,电脑在王五手里
【易混易错】:抵押权和质权的关系(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车、货物等),而质权的对象仅仅只是普通的动产或某种权利(债权、股权、知识产权)。(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冯某向陈某借款,以其奔驰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有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答:陈某没有抵押权。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 冯某仍然可以开着自己的奔驰轿车,除非进行登记后,还款还不上时,陈某才有权将车折价拍卖或变卖。
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期限一年,甲以自己刚买的进口保时捷轿车做质押,乙表示同意,二人签订了质押合同。乙把钱打在甲的账号上,当场开走了轿车。一年后,还款期限届满,甲表示无力偿还借款和利息,双方一致同意以保时捷轿车折价清偿。问:假设甲以自己的一套房产做质押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动产不允许做质押物,质押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或法律规定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
问:假设乙在质押合同签订后,没有开走保时捷轿车,乙对该保时捷轿车还享有质权吗?问:该案中,甲以保时捷轿车出质,必须办理登记吗?问:债务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债务,乙可不可以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处分保时捷轿车,比如未和甲沟通,就把轿车折价卖给他人?
答:不享有!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
答:不需要,质押合同的生效以交付质押物为要件。
答:不可以,甲乙二人必须协商一致,才可以折价卖掉汽车;如果达不成一致,乙可以通过法院拍卖轿车来实现自己的质权。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没有“处分”的权利,没有所有权。
探究7:抵押权VS质押权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与联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质押权房子所有权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
1.张三向李四借款,并将其知识产权交李四作为担保,一旦张三未按时还款,李四可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所得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A.定金B.抵押C.质押D.租赁
【答案】C【详解】A: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A不符合题意。B: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B不符合题意。C:张三是债务人,李四是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交债权人占有,将其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这属于质押担保,C正确。D: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2.某村村民王某15年前因在外地经商,将自己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2021年,村民王某因身体原因,想回老家建房定居、休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完全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原宅基地所有权 ②李某仍然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王某的原宅基地 ③王某应向当地人民政府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 ④当地人民政府应依法驳回王某的宅基地申请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详解】①③:《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材料中某村村民王某将自己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所以王某无权要求李某归还原宅基地所有权。①③错误。②④:材料中指出王某已经将自己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给李某,王某没有了该宅基地的所有权,所以李某仍然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王某的原宅基地,当地人民政府应依法驳回王某的宅基地申请,故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
3.2020年7月,H村将约30平方千米的耕地承包给本村村民范某。2021年4月,H村村委会以范某种植果树不符合本村产业规划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承包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应驳回H村村委会的主张,因为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②人民法院应支持H村村委会的主张,因为范某种植果树不符合本村产业规划 ③人民法院应驳回H村村委会的主张,因为村委会的做法侵犯了范某的承包经营权 ④人民法院应支持H村村委会的主张,因为土地所有权归村委会所有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A【详解】①③:我国在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据此可知,法院应驳回H村村委会的主张,因为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H村村委会的主张也侵犯了范某的承包经营权,①③说法正确。②:范某拥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H村村委会没有权利干预范某种植果树,②说法错误。④:该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不是村委会,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上述规定体现了( )①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③物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④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答案】A【详解】①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体现了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符合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要求,①②说法正确。③: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③说法错误。④:材料没有体现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5.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解析】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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