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课文配套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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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1)全面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装修时严格使用合同约定的建材品牌;按时按期支付工程费)(2)诚信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如:特殊情况房东提前通知租客搬离;律师要保护委托人的隐私;恪守承诺等)(3)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如:买卖二手房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接物业水电卡)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
右图漫画:一些商家利用虚假宣传“大奖”引诱消费者,当消费者要兑奖时,又以“最终解释权”应付消费者。这一现象违背了履行合同的 ( )
A.诚信原则B.全面履行原则C.协作履行原则D.平等互利原则
【解析】诚信原则:恪守信用,言行一致 ,商家违背这一条
2017年6月,小明向小聪借款5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在一年内还清。2018年2月,小明还款2万元,但余款一直拖着未还。多次催要未果后,小聪于2019年6月10日将小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其在10日内归还余款3万元,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小明的做法存在的不当之处。
答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 小明的不当之处在于没有遵循合同履行的原则。双方约定在一年内还清借款,而在约定期限内小明只归还了2万元,既没有恪守承诺,也没有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台笔记本电脑,由乙公司20日内将货送达,一方违约将支付给对方20万元的违约金。结果乙公司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将电脑淋湿,损毁了100台。甲公司在验货过程中发现电脑型号不符,且有100台电脑毁灭,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称电脑毁坏是大暴雨原因,为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责任。事实上乙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做好防雨措施,导致电脑100台毁损。甲公司把乙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决乙公司违约,赔偿甲公司损失。乙公司很不理解。 思考:乙公司违背了合同履行的什么原则?
乙公司没有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电脑型号、数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违反了按约定全面履行原则。乙公司违反了诚信原则,电脑型号与合同约定的不符,还隐瞒自己疏于管理货物的过错,有违诚信原则,造成乙公司信赖利益的损失。
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说一说:材料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头脑风暴:假如你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准备租出去,在与你的客户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写哪些内容呢?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2)含义: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3)合同条款: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想一想:有人认为: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对吗?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
1.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周某与李某订立的邮票买卖合同因没有价格条款而无效②周某与李某的邮票买卖合同成立,但可以协商补全内容③因为合同是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故该合同为口头合同④该合同虽然缺少了价款内容,但不影响它的成立和生效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8月5日,瓷器制造商F收到N电函:“本人欲向贵公司定制景泰蓝瓷瓶1000只(标准见附件),单价800元,三个月内交货。”次日,F回电:“可以,但单价要998元。”N收到电函后,于8月11日向F复电:“同意。”据此判断,正确的是①合同中的F和N互为债权人 ②合同标的为998元③合同履约期限截止日是11月6日 ④合同于8月11日成立并生效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②错误,合同标的为景泰蓝瓷瓶,998元为价款,合同履约期限截止日是11月11日,③错误。
(1)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要求: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法定情形规定也可以变更,如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变更合同。
思考:合同可以随意变更吗?
⑴ A企业违背合同履行的什么原则?是如何违背的?⑵有人认为:“合同一旦订立,就不能变更,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你怎样看待这一观点?
某年秋季,花生价格上扬,一些生产花生油的企业因购买不到花生而停产。第二年春,生产花生油的A企业和B农场签订了收购10万吨花生米的合同,合同规定每千克花生米10元。到了秋天,花生米价格下跌,A企业以市场价格下跌为由,要求以每千克花生米9.5元的价格成交,B农场不同意,发生纠纷。
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更改价格,未做到全面履行的要求;随意毁约,违背了诚信履行的要求。
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条款,但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能单方面变更。
甲公司于2022年1月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童装,约定4个月后交货。2022年2月,甲公司业务员给服装厂厂长打电话要求变动一下童装的部分花色。当时厂长不在,接电话的人告诉甲公司业务员,等厂长回来汇报给厂长,由厂长定夺。接线员草草记下电话内容后就忘了此事。等到4个月后交货时甲公司才发现,童装的花色并未改变,仍和合同规定的一样。双方就此起了纷争。甲公司拒付货款,乙方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合同的变更成立吗?如果你是法官,你怎样判决此案?
解析:《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协议后,合同的变更行为才算完成。 变更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在一方不承认或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同意时,法院是不承认的。 本案中,甲公司变更花色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合同的变更不成立。 甲公司在收到货时拒绝支付货款的行为,显然是违约行为。服装厂依合同履行了交货义务,无任何过错,自然胜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P29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
★明确合同内容——了解合同的一般条款P29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能变更: 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P29
(1)含义: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因违约应该付出的代价。
守约方: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郑爽主演的《绝密者》电视剧总投资超2亿,《绝密者》投资方起诉郑爽,根据法院终审判决书,郑爽需要向剧组赔付6070万元。
【违约责任】①有违约行为:郑爽违背道德条款,存在偷漏税及代孕等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行。②有损害事实:郑爽主演的电视剧《绝密者》不能播出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基于郑爽的劣迹行为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④无免责事由
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黄某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 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回来后,黄某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返还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⑴案例一: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单方违约,旅行社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费用,但是精神损失赔偿不在违约责任承担范围,不支持这一诉求。
◆姜某乘坐高铁,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持有该座位车票的乘客要求他腾出座位。姜某称:“谁规定一定要对号入座?”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姜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⑵案例二:姜某霸占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已经侵犯该座位享有人的权力,该座位也不属于姜某与运输公司的运输合同条款内容,理应让出。所以不支持姜某诉讼请求。
◆曹某从商店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机身经常出现发热问题,手机还偶尔因过热出现黑屏。曹某找商店协商解决, 被商店拒绝后,曹某提起诉讼,要求商店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⑶案例三:曹某与商店构成买卖合同,商店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⑴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⑵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选用定金罚则: 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选用违约金条款: 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
5+4=9万,实质上对乙地惩罚只有5万。
4X2=8万,实质上对乙地惩罚只有4万。
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
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赔偿。
◆甲实际损失1090万——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在1000万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90万的违约金作为补偿。◆甲实际损失990万——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这时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甲的实际损失只有90万——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90x1.3=117万
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司法一般会主张利益最大化。
1.甲乙订立了一份大额合同,其中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万元。现由于甲的违约,给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预期的可得利益损失5万元。甲应当赔偿乙____元 A.7万 B.10万 C.12万 D.15万
2.甲乙订立了一份大额合同,其中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万元。现由于甲的违约,给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预期的可得利益损失3万元。甲应当赔偿乙____元 A.5万 B.8万 C.10万 D.13万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在“双十一”活动中,陈某参加某网店大衣预售活动,支付了50元定金,并约定“双十一”当天付尾款,同时店家三天内发货。约定的发货期限到后,卖家以缺货为理由一再延迟发货。本案中,陈某可以( )①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②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③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④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失,不可主张赔偿金
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同时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4、2019年8月小陈在杭州滨江奥体周边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和房东李某以总价260万达成购买协议,支付了定金10万,约定1个月后付清全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违约,自约定之日起按照每天房屋总价的0.2%支付违约金。之后奥体周边房价上涨迅速,李某要求涨价25万,否则就退还定金,解除合同。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小陈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房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B.小陈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求赔偿损失C.小陈必须通过法院强制房东履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D.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小陈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自己的损失
(解析)李某作为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守约方小陈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李某要赔偿合同违约给小陈重新购房造成的房价损失,赔偿损失与定金能并用,B正确。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适用,A错误。C中“必须”说法绝对。题干不涉及善意第三人,D错误。
5、小杨与老宋商定将一辆二手汽车以4万元价格转给老宋,老宋支付了5000元定金,并约定两天后取车。第二天,小杨以6万元价格将该车卖给小陆,小陆付款提车,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第三天老宋来提车时知道实情后与小杨发生争执。本案中( ) ①老宋有权要求小杨继续履行合同 ②小杨与小陆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③小杨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老宋 ④小陆已依法取得该车所有权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解析:汽车所有权已归小陆,老宋不能要求小杨继续履行合同,小杨与小陆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故①②不选。依题意,小陆已依法取得该车所有权,小杨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老宋,③④正确。
因疫情原因,我们需要退机票,请问我们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天灾、人祸)(3)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P31相关链接)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注意1:对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如果当事人能够预见却没有预见,或 者没有尽最大努力克服或避免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注意2:不可抗力的免责是可以免除,而不是应该免除。如果仍旧有 能力履行的,则可以继续要求其履行义务。
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 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义务,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易混易错】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李某计划携全家到衡山去度假,提前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冰雪灾害发生后,旅行社通知原定出团计划取消。李某同意取消,但认为旅行社应该支付违约金,被旅行社拒绝。旅行社的行为( )①是违约行为②应承担违约责任③不应承担违约责任④不是违约行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属于免责违约行为,①③正确。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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