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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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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2页。
BY YUSHEN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130万2019年销售额A产品核心素养公共参与0102040330万2019年销售额A产品课标要求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学习目标】通过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理解,增强对法治国家建设的认同。通过明确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律规定,科学阐述法治建设的意义。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依法参与法治建设。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如坐公交、买文具、点外卖。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一、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法律保障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注意:并不是所有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镜头- 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回复:“如果降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甲公司乙公司要约“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新要约“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没回复。新要约新要约处在反复协商阶段超市顾客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要约承诺买卖合同订立完成合同订立没有完成订立合同的阶段讨价还价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二)邀约承若订合同将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烤鸭多少钱?所以其广告 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广告二: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 半只38元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广告一广告二正宗北京烤鸭便宜啦,快来买呀!我要买烤鸭,多少钱?太贵了,45元行不行?可以!50元一只(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承诺)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 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购买者发出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戴尔电脑型号XX,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999元,欲购从速,数量有限。要约邀请判断:以下案例中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枪,报酬1000元。无效,我国禁枪,买卖枪支,违反法律规定。甲为了转移走私货物和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乙知道是走私货物后坚决拒绝。甲威胁说:你如果拒绝运输,小心你的小命!乙在甲的胁迫下签订了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收到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有效,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情况下签订的。网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镜头二: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镜头一: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影响(三)立字有据更可靠(合同形式)【特别提醒】电子合同成立条件①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网购)1.依法成立的合同才是有效合同。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A.甲制造乙公司公章,冒充乙公司销售人员,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B.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C.7周岁的甲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D.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2.李某以400元在某网店购买一件进口乳胶学生床垫,到货后发现该床垫实为海绵床垫,遂要求网店主以网上承诺的“假一赔三”促销广告赔付。网店主以促销宣传为由拒不赔付,只答应退货处理。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①这里的“假一赔三”促销广告,是要约邀请 ②“假一赔三”是格式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③网店以“假一赔三”方式促销,已构成要约 ④李某据此购买床垫,“假一赔三”属于承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BD3.2022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吨纸皮核桃的函件,价格为25.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回复。2022年2月5日,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价格提高到27元/公斤。2022年2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当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核桃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②乙公司提价属于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的新要约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④该买卖合同成立日为2022年2月5日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2年5月3日,陈先生与大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5月8日,刘大妈全额支付购房款200万元,双方在当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第二天,政府发布征收公告,陈先生刚卖掉的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围内,陈先生觉得自己卖亏了,便立即联系刘大妈,表示要取消交易。下列对此案的判定符合法理的是①房屋的产权已经变更,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②政府征收房屋属于不可抗力,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③陈先生可以取消交易,因为房屋交付尚未完成 ④刘大妈有权拒绝陈先生取消交易的请求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B 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 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1)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1)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2)企业解聘小张是否违背社会公德?(2)由于签订合同时,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企业解聘小张是合理合法的。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货物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台SLP11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单价7000元,由乙公司20日内送货上门,货到后由双方联合验货合格后付款,约定在A地交货,一方违约将支付给对方20万元的违约金。结果乙公司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将电脑淋湿,损毁了100台。乙公司将电脑运至B地,通知甲公司前来提货。乙公司派人前去提货,在验货过程中甲公司发现,电脑型号与合同中约定的不符。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擅自改变交货地点,型号也有问题,且有100台电脑毁损,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称电脑毁坏是大暴雨原因,为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责任。事实上乙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做好防雨措施,导致电脑100台毁损。甲公司把乙公司告上法庭。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后,为了报复,擅自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竞争对手。 乙公司违背了合同履行的什么原则?①乙公司违反了原则。乙公司没有全面、正确、适当地履行合同,双方约定在A地交货,乙公司却擅自把交货地点改在了B地;电脑型号也与约定的型号不符,有违全面履行原则。②乙公司违反了诚信履行原则。乙公司隐瞒了自己疏于管理货物的过错,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竞争对手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2021年初,诚信公司向致远公司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冶金设备。双方约定:诚信公司预付定金20万元,致远公司收到定金后需在7日内向诚信公司提供相关设备,如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还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合同签订后,诚信公司如约支付了20万元定金,可大半年过去了,致远公司却还没有交付机器设备。为了保障生产经营,诚信公司不得不以105万元的高价另行向第三方购买设备。 2022年初,诚信公司以致远公司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致远公司返还双倍定金40万元,支付违约金30万元及因致远违约导致其多支出的设备购买款5万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的履行规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为"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损失赔偿只能择一主张,违约金/定金只能择一主张,定金/损失赔偿可以合并限制性适用。 ①违约金与损失赔偿:择优主张。违约金与损失赔偿是"择一"的关系,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也可主张违约方赔偿事先约定的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 ②违约金与定金:择一主张。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③定金与损失赔偿:补充可并用。定金与损失赔偿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定金偏重惩罚性,损失赔偿偏重补偿性,根据"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赔偿原则,二者可限制性并用。但应注意,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定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不可同时主张 甲公司于2023年1月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童装,总价值280万元。约定4个月后交货。2023年2月,甲公司业务员给服装厂厂长打电话要求变动一下童装的部分花色,当时厂长不在,接电话的人告诉甲公司业务员,等厂长回来汇报给厂长,由厂长定夺。接线员草草记下电话内容后就忘了此事。等到4个月后交货时甲公司才发现,童装的花色并未改变,仍和合同规定的一样。双方就此起了纷争。甲公司拒付货款,乙方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变更成立吗?为什么?法院应该怎样审理此案? 合同的变更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即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协议后,合同的变更行为才算完成。 变更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在一方不承认或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同意时,法院是不承认的。本案中,甲公司变更花色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只能败诉。 甲公司在收到货时拒绝支付货款的行为,显然是违约行为。服装厂依合同履行了交货义务,无任何过错,自然胜诉。【易混易错】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法定免责可预见,不免责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免责≠免除义务1.(2022·山东)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2022·浙江)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D3.(2022·北京)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4.(2017·4·浙江)十周岁的小明要去外婆家,他用手机约了一辆出租车,并在电话中对司机讲明了路线,双方约定出租车费为10元。出租车到后,小明刚要上车,司机却以小明年纪太小为由,拒绝搭载。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①已成立 ②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成立 ③有效 ④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有效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本案中的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比如乘坐交通工具等,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5.(2022·辽宁)“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介质,材料中的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后受疫情影响(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C6.(2019·浙江)初中生小伟和小惠就某一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两人打赌约定:谁错谁就不再上学。两人拉扯着去请教老师,老师回答说,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从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离开学校的理由可能是( ) ①小伟和小惠没有签书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约定 ②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③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约定无效 ④小惠没有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小伟和小惠都是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以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不一定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算约定,也有口头约定。C7.(2020·浙江)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BY YUSHEN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130万2019年销售额A产品核心素养公共参与0102040330万2019年销售额A产品课标要求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学习目标】通过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理解,增强对法治国家建设的认同。通过明确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律规定,科学阐述法治建设的意义。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依法参与法治建设。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如坐公交、买文具、点外卖。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一、订立合同学问大(一)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法律保障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注意:并不是所有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镜头- 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回复:“如果降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甲公司乙公司要约“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新要约“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没回复。新要约新要约处在反复协商阶段超市顾客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要约承诺买卖合同订立完成合同订立没有完成订立合同的阶段讨价还价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二)邀约承若订合同将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烤鸭多少钱?所以其广告 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广告二:是要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烤鸭一只58元、 半只38元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判断下图是不是要约?广告一广告二正宗北京烤鸭便宜啦,快来买呀!我要买烤鸭,多少钱?太贵了,45元行不行?可以!50元一只(要约邀请)(要约)(新要约)(承诺) 某海景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 小李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如果小李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小李能否将广告当作开发商向购房者所作的要约?本案例广告中的条件属于合同条款,购房人小李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该广告的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条件,应当被当作开发商向购买者发出的要约,所以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公告、广告、宣传、送达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戴尔电脑型号XX,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999元,欲购从速,数量有限。要约邀请判断:以下案例中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枪,报酬1000元。无效,我国禁枪,买卖枪支,违反法律规定。甲为了转移走私货物和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乙知道是走私货物后坚决拒绝。甲威胁说:你如果拒绝运输,小心你的小命!乙在甲的胁迫下签订了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收到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有效,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情况下签订的。网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镜头二: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镜头一: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影响(三)立字有据更可靠(合同形式)【特别提醒】电子合同成立条件①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网购)1.依法成立的合同才是有效合同。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A.甲制造乙公司公章,冒充乙公司销售人员,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B.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C.7周岁的甲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D.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2.李某以400元在某网店购买一件进口乳胶学生床垫,到货后发现该床垫实为海绵床垫,遂要求网店主以网上承诺的“假一赔三”促销广告赔付。网店主以促销宣传为由拒不赔付,只答应退货处理。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①这里的“假一赔三”促销广告,是要约邀请 ②“假一赔三”是格式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③网店以“假一赔三”方式促销,已构成要约 ④李某据此购买床垫,“假一赔三”属于承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BD3.2022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吨纸皮核桃的函件,价格为25.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回复。2022年2月5日,乙公司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价格提高到27元/公斤。2022年2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当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核桃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②乙公司提价属于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的新要约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④该买卖合同成立日为2022年2月5日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2年5月3日,陈先生与大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5月8日,刘大妈全额支付购房款200万元,双方在当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第二天,政府发布征收公告,陈先生刚卖掉的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围内,陈先生觉得自己卖亏了,便立即联系刘大妈,表示要取消交易。下列对此案的判定符合法理的是①房屋的产权已经变更,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②政府征收房屋属于不可抗力,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③陈先生可以取消交易,因为房屋交付尚未完成 ④刘大妈有权拒绝陈先生取消交易的请求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CB 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 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1)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1)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2)企业解聘小张是否违背社会公德?(2)由于签订合同时,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企业解聘小张是合理合法的。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货物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台SLP11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单价7000元,由乙公司20日内送货上门,货到后由双方联合验货合格后付款,约定在A地交货,一方违约将支付给对方20万元的违约金。结果乙公司在运输途中遭遇暴雨,将电脑淋湿,损毁了100台。乙公司将电脑运至B地,通知甲公司前来提货。乙公司派人前去提货,在验货过程中甲公司发现,电脑型号与合同中约定的不符。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擅自改变交货地点,型号也有问题,且有100台电脑毁损,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称电脑毁坏是大暴雨原因,为不可抗力,拒绝承担责任。事实上乙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及时做好防雨措施,导致电脑100台毁损。甲公司把乙公司告上法庭。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后,为了报复,擅自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竞争对手。 乙公司违背了合同履行的什么原则?①乙公司违反了原则。乙公司没有全面、正确、适当地履行合同,双方约定在A地交货,乙公司却擅自把交货地点改在了B地;电脑型号也与约定的型号不符,有违全面履行原则。②乙公司违反了诚信履行原则。乙公司隐瞒了自己疏于管理货物的过错,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竞争对手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2021年初,诚信公司向致远公司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冶金设备。双方约定:诚信公司预付定金20万元,致远公司收到定金后需在7日内向诚信公司提供相关设备,如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还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合同签订后,诚信公司如约支付了20万元定金,可大半年过去了,致远公司却还没有交付机器设备。为了保障生产经营,诚信公司不得不以105万元的高价另行向第三方购买设备。 2022年初,诚信公司以致远公司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致远公司返还双倍定金40万元,支付违约金30万元及因致远违约导致其多支出的设备购买款5万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的履行规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为"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损失赔偿只能择一主张,违约金/定金只能择一主张,定金/损失赔偿可以合并限制性适用。 ①违约金与损失赔偿:择优主张。违约金与损失赔偿是"择一"的关系,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也可主张违约方赔偿事先约定的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 ②违约金与定金:择一主张。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③定金与损失赔偿:补充可并用。定金与损失赔偿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定金偏重惩罚性,损失赔偿偏重补偿性,根据"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赔偿原则,二者可限制性并用。但应注意,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定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不可同时主张 甲公司于2023年1月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童装,总价值280万元。约定4个月后交货。2023年2月,甲公司业务员给服装厂厂长打电话要求变动一下童装的部分花色,当时厂长不在,接电话的人告诉甲公司业务员,等厂长回来汇报给厂长,由厂长定夺。接线员草草记下电话内容后就忘了此事。等到4个月后交货时甲公司才发现,童装的花色并未改变,仍和合同规定的一样。双方就此起了纷争。甲公司拒付货款,乙方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变更成立吗?为什么?法院应该怎样审理此案? 合同的变更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即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协议后,合同的变更行为才算完成。 变更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在一方不承认或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同意时,法院是不承认的。本案中,甲公司变更花色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只能败诉。 甲公司在收到货时拒绝支付货款的行为,显然是违约行为。服装厂依合同履行了交货义务,无任何过错,自然胜诉。【易混易错】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法定免责可预见,不免责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免责≠免除义务1.(2022·山东)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2022·浙江)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A.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C.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D3.(2022·北京)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4.(2017·4·浙江)十周岁的小明要去外婆家,他用手机约了一辆出租车,并在电话中对司机讲明了路线,双方约定出租车费为10元。出租车到后,小明刚要上车,司机却以小明年纪太小为由,拒绝搭载。小明的约车行为所产生的合同( )①已成立 ②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成立 ③有效 ④须经小明父母追认才有效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本案中的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比如乘坐交通工具等,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5.(2022·辽宁)“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介质,材料中的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后受疫情影响(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C6.(2019·浙江)初中生小伟和小惠就某一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两人打赌约定:谁错谁就不再上学。两人拉扯着去请教老师,老师回答说,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从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离开学校的理由可能是( ) ①小伟和小惠没有签书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约定 ②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③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约定无效 ④小惠没有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小伟和小惠都是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以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不一定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算约定,也有口头约定。C7.(2020·浙江)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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