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案设计
展开《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教学设计
——基于“教学评一致性”备课专业化
课题 | 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 课型 | 新授课 | 课时 | 1 | 授课对象 | 高二级学生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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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材来源 | 人民教育出版社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 ||
目标确立依据 | 课标分析 | 课标摘录:2.2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课标分解: 1.学生学什么 理解结婚的要求,理解离婚的途径。 2.学生学到什么程度 理解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对婚姻的要求、结婚的法定条件、结婚登记程序;理解离婚条件、离婚的方式。 3.学生怎么学 (1)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小张与小英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理解结婚的条件。同时,设计了3道针对性训练题及时跟踪学生的掌握情况。 (2)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分析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的原因;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分析他们选择离婚的方式。同时,设计了2道针对性训练题及时跟踪学生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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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分析 | 法律是婚姻关系的铠甲。男女平等、财产共有、救助义务等法律规定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夫妻双方的理解和包容则是实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誓言的关键。婚姻不仅需要夫妻双方自觉的维护,也需要法律的保护。 | ||||||||
学情分析 | 已有知识经验:学生在初中及高中已经学过法律的基本知识。 已有生活经验:学生生活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在生活中已经在遵循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已有策略经验:学生自学、合作探究、反思的学习方式较为熟练;学生的思辨能力较强。 学习困难障碍: 理解离婚条件、离婚的方式 突破措施:在议学情境中设计议学任务,让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尊重学生;采取自主、合作、探究的形式多让学生思辨,并联系实际社会生活热点,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
目标叙写 | 学习目标 | (1)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小张与小英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理解结婚的条件。 (2)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分析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的原因;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分析他们选择离婚的方式。 | |||||||
教学重难点 | 重难点:结婚的法定条件、离婚的方式 | ||||||||
评估任务 | (1)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小张与小英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理解结婚的条件。同时,设计了3道针对性训练题及时跟踪学生的掌握情况。(学习目标1) (2)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分析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的原因;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分析他们选择离婚的方式。同时,设计了2道针对性训练题及时跟踪学生的掌握情况。(学习目标2) | ||||||||
活动设计 | 1.活动一:学生课前自主预习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并课前完成练习册的主干知识的填空题。 2.活动二: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合作、探究、分享各个议学任务。 2.活动三:限时完成针对性训练题。 3活动四:自主构建本课知识网络。 | ||||||||
教 学 过 程 | |||||||||
教学环节 | 教学活动 | 评估要点 | |||||||
新课预习检查 | 学生:提前预习教材,课前自主预习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并课前完成练习册的主干知识的填空题。 教师:检查学生的预习资料,并在课堂上反馈。 | 全体学生都能完成。 | |||||||
展示学习目标 | 教师通过课件展示学习目标,学生明确本节课要掌握的学生目标。 (1)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小张与小英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理解结婚的条件。 (2)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分析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的原因;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分析他们选择离婚的方式。 | 全体学生明确学生内容和学习任务。 | |||||||
讲授新课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3.正确对待婚姻 (1)对婚姻的要求: (2)对婚姻的态度: 4.结婚的法定条件 5.结婚登记程序
| 议学情境 高中毕业后,18周岁的男青年小张与同龄女青年小英相恋。一年后,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由于两人未达到法定婚龄,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议学任务:小张与小英的婚姻受到法律保护吗?为什么?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结婚呢? 学生合作、探究,教师引导、小结。 议学小结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③男女平等;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正确对待婚姻 (1)对婚姻的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对婚姻的态度: 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3)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5.结婚登记程序 (1)为什么要进行结婚登记 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重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程序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可撤销婚姻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针对性限时训练 王伟与吴丽在老家登记结婚后,便到城里打工。王伟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辉。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同杨辉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王伟的行为( ) A.是违法的,违背了一夫一妻制 B.是合法的,因为王伟与杨辉是自愿结婚的 C.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 D.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 苏某与王某相恋一年后,苏某要求结婚,但王某认为两人认识时间不长,还需要多了解,不同意结婚。苏某威胁王某必须结婚,迫于无奈,王某只能遵从苏某的意愿,与苏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王某才得知苏某患有精神疾病,难于治愈,王某很想结束这段婚姻,但一直处于受胁迫的状态,非常痛苦。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苏某违背了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②王某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要求撤销婚姻 ③苏某、王某的婚姻是有效婚姻,受法律保护 ④苏某侵犯了王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下列属于无效婚姻关系的是( ) ①男女双方一方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 ②女方在结婚登记时表示来登记是受父母的强制 ③男女一方在判决离婚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另行结婚 ④男方不满二十二周岁或女方不满二十周岁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宋某与陈某结婚8年未育,从福利院领养一个3岁的男孩,取名宋一。1年后,陈某怀孕,生下女儿宋妞。长大后宋一和宋妞准备结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 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可以结婚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 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小张与小英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理解结婚的条件。同时,设计了3道针对性训练题及时跟踪学生的掌握情况。 | |||||||
讲授新课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 2. 离婚限制 3.离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4.离婚的方式 5.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 议学情境 王某与李某因为各自性格不合,夫妻时常发生争吵。2022年10月,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给予王某和李某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王某或李某任何一方如有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议学任务: (1)为什么要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呢?(2)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他们可以离婚吗?如果可以,那么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离婚? 学生合作、探究,教师引导、小结。 议学小结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追问:既然离婚自由,是不是男女双方不论任何时候和条件下都可以离婚? 2. 离婚限制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 3.离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4.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自愿)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5.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针对性限时训练 王某(男)与小丽(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小丽逐渐改变了想法,与王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小丽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小丽已怀孕,不能提出离婚 ②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③非经王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小张与小丁恋爱后在2018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 后双方父亲因孩子姓氏产生矛盾。张家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丁家不同意。 小张与丁双方争执不下,向法院 起诉离婚。本案中( ) ①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大张与大丁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 ③小张与小丁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④小张与丁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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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议学情境,学生根据议学任务开展合作、探究,分析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的原因;30天冷静期后,如果王某和李某仍然选择离婚,分析他们选择离婚的方式。同时,设计了2道针对性训练题及时跟踪学生的掌握情况。 | |||||||
课堂小结 | 1.学生自主构建知识网络。 2.学习对应学习目标进行自主反思,对没有达成的学习任务进行跟进。 | 全体学生进行知识回顾与反思 | |||||||
作业布置 |
(1)反思课堂学习内容、整理笔记; (2)限时完成练习册配套练习题; (3)熟记原理内容 2.选做:《五三高考》 3.预习:下节课教材内容、练习册预习内容 | 笔记留痕、错题的归因分析 | |||||||
板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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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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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目标的复盘式评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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