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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课件第9课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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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高中历史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课件第9课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祖宗之法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行先王之教”“奉先王之制”的理念,自先秦时代即广泛存在并流布。汉唐以降,历代开国者所颁布所实施的具有本朝特色的法令规矩,常被称为“祖宗故事”乃至“祖宗圣训”,后嗣帝王经常引述祖宗朝的典制法规,作为处理目前事务的裁断准则。——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纲要上第3单元 第9课——两宋的政治和军事祖宗之法:在因革两难之间通过了解两宋的政治和军事,认识这一时期在政治方面的新变化。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宋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十姓,兵革不息,苍生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建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曰:“唐季以来,战斗不息,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司马光《涑水记闻》思考:赵普认为唐末五代以来政局动乱的原因是什么?他认为应当怎样做?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一)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中央派文官出任各州长官,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制钱谷(财政)收精兵(军政)削实权(行政)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守内镇外定期换驻地设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赋税大部分上交朝廷 收补禁军,聚之京师……皆一以当百。诸镇皆自知兵力精锐非京师之敌,莫敢有异心者,由我太祖能强干弱支,致治于未乱故也。——司马光《涑水记闻》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二)分散机构权力1. 地方行政制度②州一级增设通判,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彼此制约。①增加“路”一级,并设置四监司从不同方面对各州进行监控。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二)分散机构权力2.中央:二府三司制皇 帝唐三省六部制:程序分权宋二府三司制:职能分权①设置枢密院、三司分割宰相权力②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皇帝牢固掌握军权,削弱相权,强化了君主专制③枢密院与三衙分权,前者有调兵权,后者有统兵权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三)崇文抑武:“不杀士大夫”抑武:罢免宿将兵权,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崇文:扩大科举规模,抬高文官和士人的地位。 状元登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逐强虏于穷漠,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可及也。——(宋)田况《儒林公议》分化事权,专制集权;守内虚外,强干弱枝;崇文抑武,文官政治。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哪些特点?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思考: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何利弊?材料1:太祖、太宗平一海内,惩累朝藩镇跋扈,尽收天下劲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是以天下晏然,逾百年而无犬吠之惊,此制兵得其道也。——《文献通考》 材料2: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虽然,人之才不获尽,人之志不获伸,昏然俯首一听于法度,而事功日隳,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叶适《水心别集》卷10《实谋》材料3: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行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朱子语类》利:强化了中央集权,有效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弊:1.制度过于僵化,权力分割过细,影响行政效率,助长因循守旧的政治风气。2.造成地方贫弱,削弱了军事实力,为宋的灭亡埋下了祸根。二、祖宗之法困局: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一)边防压力辽 契丹(907-1125年)西夏 党项(1038-1227年)北宋 汉(960-1127年)1004年宋辽澶渊之盟1044年宋夏庆历和议①辽宋为兄弟之国,辽圣宗年幼,称宋真宗为兄,后世仍以世以齿论。②以白沟河为国界,双方撤兵。③宋方每年向辽提供“助军旅之费”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称为“岁币”。西夏保持帝号,名义上向宋称臣;北宋每年送给西夏绢15万匹、7万两银和3万斤茶叶,称为“岁赐”。北宋 “以钱财换和平”的做法是否可取?为什么?二、祖宗之法困局: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二)财政危机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 ——[宋]宋祁1065年,朝廷收入达到一亿一千六百十三万八千四百五十贯,而收支相抵尚亏一千五百多万贯。——《宋史·食货志》冗官冗兵冗费积贫积弱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庆历新政:以整顿官僚队伍为宗旨,触犯了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改革很快失败。(富弼)弼性虽锐,然亦不敢自出意见,但举祖宗故事,请陛下择而行之。——欧阳修《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望酌祖宗旧规,别定可行之制。——《续资治通鉴》祖宗之法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1069年熙宁二年,宋神宗任王安石“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宗旨:富国强兵原则:加强国家在农业、商业、军事、科举等领域的管控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免(募)役法政府增加了大笔收入,达到富国目的节省军费开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思考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①改革涉及范围过广;②变法过程中用人不当;③触犯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的阻挠与破坏;④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的危机。(青苗法)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有些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手续还麻烦,给衙役交“好处费”,各地下定贷款指标,硬性摊派。——易中天《帝国的惆怅》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祖宗法制俱在,不必更张以失人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变改?——《续资治通鉴》VS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佑更化”。此后,新党旧党轮流上台彼此争斗,北宋逐渐走向衰亡…四、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公元1127年,赵构南渡称帝,改元建炎,即历史上的宋高宗,后定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抗金卫国战争中,宋军战力大增,形成了几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其中岳飞、刘光世、张浚、韩世忠抗金功绩最为突出,合称“中兴四将。”中兴四将图三、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思考:宋高宗和秦桧为何视抗金名将岳飞为心腹之患? 南宋初宋高宗屈杀岳飞,不但未与宋太祖的誓约相违背,而且完全与其祖宗猜忌、迫害武将的家法一脉相承。宋高宗因其特殊经历,使其对武将的猜忌更深、更重,对武将的防范重于其他国务,甚至重于抗金雪耻、收复中原之大业。——顾宏义《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誓约考》岳飞死于宋朝建国以来确立的“崇文抑武”的祖宗家法!三、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金、南宋、西夏对峙图小结两宋的政治和军事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王安石变法南宋的偏安加强地方控制:削实权、制钱谷、收精兵分散机构权力崇文抑武中央:二府三司、三衙、台谏地方:四监司、通判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边防压力财政危机——三冗二积北宋与辽——澶渊之盟北宋与西夏——庆历和议目的、原则主要内容(富国强兵)败因靖康之耻,南宋建立宋金之战岳飞抗金偏安局面的形成(三大和议)
祖宗之法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行先王之教”“奉先王之制”的理念,自先秦时代即广泛存在并流布。汉唐以降,历代开国者所颁布所实施的具有本朝特色的法令规矩,常被称为“祖宗故事”乃至“祖宗圣训”,后嗣帝王经常引述祖宗朝的典制法规,作为处理目前事务的裁断准则。——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纲要上第3单元 第9课——两宋的政治和军事祖宗之法:在因革两难之间通过了解两宋的政治和军事,认识这一时期在政治方面的新变化。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宋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十姓,兵革不息,苍生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建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曰:“唐季以来,战斗不息,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司马光《涑水记闻》思考:赵普认为唐末五代以来政局动乱的原因是什么?他认为应当怎样做?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一)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中央派文官出任各州长官,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制钱谷(财政)收精兵(军政)削实权(行政)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守内镇外定期换驻地设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赋税大部分上交朝廷 收补禁军,聚之京师……皆一以当百。诸镇皆自知兵力精锐非京师之敌,莫敢有异心者,由我太祖能强干弱支,致治于未乱故也。——司马光《涑水记闻》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二)分散机构权力1. 地方行政制度②州一级增设通判,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彼此制约。①增加“路”一级,并设置四监司从不同方面对各州进行监控。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二)分散机构权力2.中央:二府三司制皇 帝唐三省六部制:程序分权宋二府三司制:职能分权①设置枢密院、三司分割宰相权力②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皇帝牢固掌握军权,削弱相权,强化了君主专制③枢密院与三衙分权,前者有调兵权,后者有统兵权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三)崇文抑武:“不杀士大夫”抑武:罢免宿将兵权,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崇文:扩大科举规模,抬高文官和士人的地位。 状元登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逐强虏于穷漠,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可及也。——(宋)田况《儒林公议》分化事权,专制集权;守内虚外,强干弱枝;崇文抑武,文官政治。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哪些特点?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思考: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何利弊?材料1:太祖、太宗平一海内,惩累朝藩镇跋扈,尽收天下劲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是以天下晏然,逾百年而无犬吠之惊,此制兵得其道也。——《文献通考》 材料2: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虽然,人之才不获尽,人之志不获伸,昏然俯首一听于法度,而事功日隳,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叶适《水心别集》卷10《实谋》材料3: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行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朱子语类》利:强化了中央集权,有效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弊:1.制度过于僵化,权力分割过细,影响行政效率,助长因循守旧的政治风气。2.造成地方贫弱,削弱了军事实力,为宋的灭亡埋下了祸根。二、祖宗之法困局: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一)边防压力辽 契丹(907-1125年)西夏 党项(1038-1227年)北宋 汉(960-1127年)1004年宋辽澶渊之盟1044年宋夏庆历和议①辽宋为兄弟之国,辽圣宗年幼,称宋真宗为兄,后世仍以世以齿论。②以白沟河为国界,双方撤兵。③宋方每年向辽提供“助军旅之费”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称为“岁币”。西夏保持帝号,名义上向宋称臣;北宋每年送给西夏绢15万匹、7万两银和3万斤茶叶,称为“岁赐”。北宋 “以钱财换和平”的做法是否可取?为什么?二、祖宗之法困局: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二)财政危机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 ——[宋]宋祁1065年,朝廷收入达到一亿一千六百十三万八千四百五十贯,而收支相抵尚亏一千五百多万贯。——《宋史·食货志》冗官冗兵冗费积贫积弱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庆历新政:以整顿官僚队伍为宗旨,触犯了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改革很快失败。(富弼)弼性虽锐,然亦不敢自出意见,但举祖宗故事,请陛下择而行之。——欧阳修《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望酌祖宗旧规,别定可行之制。——《续资治通鉴》祖宗之法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1069年熙宁二年,宋神宗任王安石“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宗旨:富国强兵原则:加强国家在农业、商业、军事、科举等领域的管控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免(募)役法政府增加了大笔收入,达到富国目的节省军费开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思考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①改革涉及范围过广;②变法过程中用人不当;③触犯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的阻挠与破坏;④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的危机。(青苗法)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有些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手续还麻烦,给衙役交“好处费”,各地下定贷款指标,硬性摊派。——易中天《帝国的惆怅》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祖宗法制俱在,不必更张以失人心。——《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变改?——《续资治通鉴》VS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佑更化”。此后,新党旧党轮流上台彼此争斗,北宋逐渐走向衰亡…四、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公元1127年,赵构南渡称帝,改元建炎,即历史上的宋高宗,后定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抗金卫国战争中,宋军战力大增,形成了几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其中岳飞、刘光世、张浚、韩世忠抗金功绩最为突出,合称“中兴四将。”中兴四将图三、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思考:宋高宗和秦桧为何视抗金名将岳飞为心腹之患? 南宋初宋高宗屈杀岳飞,不但未与宋太祖的誓约相违背,而且完全与其祖宗猜忌、迫害武将的家法一脉相承。宋高宗因其特殊经历,使其对武将的猜忌更深、更重,对武将的防范重于其他国务,甚至重于抗金雪耻、收复中原之大业。——顾宏义《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誓约考》岳飞死于宋朝建国以来确立的“崇文抑武”的祖宗家法!三、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金、南宋、西夏对峙图小结两宋的政治和军事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王安石变法南宋的偏安加强地方控制:削实权、制钱谷、收精兵分散机构权力崇文抑武中央:二府三司、三衙、台谏地方:四监司、通判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边防压力财政危机——三冗二积北宋与辽——澶渊之盟北宋与西夏——庆历和议目的、原则主要内容(富国强兵)败因靖康之耻,南宋建立宋金之战岳飞抗金偏安局面的形成(三大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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