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政治一轮复习单元达标测试(15)家庭与婚姻(含解析)
展开(15)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李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刘某大打出手。2016年8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李某与刘某的亲生儿子李明(9岁)与李某一起生活。2019年6月,李某与吴某再婚。2020年9月,李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6月,李某因车祸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虽由李某个人出资,但应为李某与吴某的共同财产
②刘某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对李明没有抚养、教育等义务
③李某对刘某实施的家暴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
④李明与吴某同为李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张某甲、张某乙系张某子女,在张某年老后,两人互相推倭,长期怠于履行对其父张某的赡养义务,导致张某生病后未能得到有效治疗和照看,最终独自病死家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甲、张某乙犯了遗弃罪
②张某甲、张某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③张某甲、张某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张某甲、张某乙对张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规定( )
①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
③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
④意味着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张某和李某与两个儿子达成了《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都拒绝支付张某的医疗费。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儿子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无效,张某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是( )
A.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B.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C.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有权提出诉讼 D.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5.《红楼梦》“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有如下情节:贾政的外甥薛蟠纵奴打死冯渊,冯家人至应天府报案。知府贾雨村曾被贾政提携,便谎称薛蟠被冯魂追索已死,令薛家赔了冯家一些“烧埋银”,胡乱结案。贾雨村修书告知贾政“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用法治思维反思这一案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冯家人可以要求贾雨村退出案件的审理
②冯家人与薛蟠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③薛蟠纵奴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贾雨村枉法裁判,需要依法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王某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其个人财产),由他的母亲(王老太)、妻子(王妻)、儿子(王小某)共同居住。几年之后,王老太也去世了,王老太的女儿即王某的姐姐(王姐)要求分割这套房产,王妻很迷茫:王老太长期由王某和王妻照顾,出嫁的王姐还有继承权?请你帮她解惑( )
①王某去世,房子作为遗产,由王老太、王妻、王小某、王姐继承
②王某去世,房子作为遗产,由王老太、王妻、王小某继承,王姐不继承
③王老太去世,其继承的部分房产作为遗产,由王妻、王小某、王姐继承
④王老太去世,其继承的部分房产作为遗产,由王妻、王姐继承,王小某不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李某为退休人员,其妻已去世。独生子李小明于2015年结婚。2018年1月,李某经人介绍与刘甲登记结婚。刘甲只有妹妹刘乙一个亲人,刘乙与其二人共住。2020年2月刘乙回家时发现李某夫妇煤气中毒,送往医院途中,李某死亡,刘甲也终因抢救无效死于翌日凌晨。整理遗物时发现李某夫妇留有存款30000元。对这笔遗产( )
A.李小明继承18750元,刘乙继承11250元 B.李小明继承7500元,刘乙继承22500元
C.李小明继承15000元,刘乙继承15000元 D.李小明继承22500元,刘乙继承7500元
8.2019年6月,均无子女的张奶奶与王爷爷结婚。婚后,王爷爷私自立下遗嘱,自己去世后,将他和张奶奶共有的5万元钱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儿王聪。2020年3月,王爷爷去世,王聪依据遗嘱,要求获得5万元钱,但张奶奶坚决不同意。于是,王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嘱真实地反映了王爷爷的意愿,张奶奶无法获得任何财产
B.王聪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5万元钱
C.王聪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应该获得5万元钱
D.张奶奶有权获得属于她自己的财产
9.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7年3月和6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9年4月,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
B.因蔡花实际占有父母房产,蔡永的请求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可以共同继承房产为条件自行搬出该房屋
D.蔡永有权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10.钱某在15周岁时,自愿与比她大l0岁的王某通过谎报年龄的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钱某产下一男孩小丁。根据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因钱某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该婚姻不属于合法婚姻
②因钱某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小丁是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该婚姻因没有举办婚礼,不符合结婚条件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1.甲乙两人为夫妻,婚后二人育有一女(已满十周岁)。因甲长期对乙实施家庭暴力,乙决定起诉离婚,要求女儿由其抚养,甲支付抚养费。经调解,乙未改其心,但甲拒不同意离婚,且以自己没有存款和工作为由,表示自己无法支付抚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甲乙双方离婚
②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抚养费用
③甲如果不支付抚养费就没有探望权
④甲没有收入来源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2.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张菊和王贵在2010年步入婚姻的殿堂。2016年6月,王贵的父亲不幸去世,留下四间房,王贵为唯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2018年3月,两人因感情问题决定离婚,但是双方对原属王贵父亲的四间房产权归属发生纠纷。张菊对原王贵父亲的房产( )。
A.没有所有权,因为这是王贵个人财产
B.没有所有权,因为不动产的取得必须通过产权登记
C.有所有权,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D.有所有权,因为张菊也有继承权
14.吴某与秦某于2019年3月举办婚礼并于三个月后领取结婚证。同年5月,秦某继承其父亲的一套房产。由于婚后吴某强迫秦某放弃工作,甚至不允许秦某参与正常的社交活动,二人感情日渐破裂。2021年8月,两人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秦某的人身权是其在夫妻关系中人格独立的标志
②吴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
③吴某与秦某可以通过约定决定个人财产的归属
④秦某继承其父亲的该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甲男、乙女结婚后,甲承诺在子女出生后,将其婚前所有并正用于经营的一间门面房,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女儿丙出生后,甲没有兑现承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后甲又与丁女结婚,其未成年的女儿丙因生重病住院急需医疗费2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②丙随乙一起生活,甲可以减轻给付医疗费的责任
③甲若动用经营所得为丙支付医疗费,无须征得丁的同意
④如丁不同意甲为丙支付医疗费,甲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16.甲(男)乙(女)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子中,后两人因关系不和而离婚,离婚时两人的儿子已经成年,研究生在读。后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女)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上述房子中,并继续经营饭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儿子跟甲要不到学费则可以跟丙要
②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
④丙不可能获得对这套住房的处置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共4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索某是某大学教授,早年丧妻,有一子一女,均已结婚,并都与索某住在一起。但儿子、儿媳总吵着要分家另过,索某无奈,只好给了儿子10万元,让他们分了出去。此后索某生活一直由女儿照顾。在女儿、女婿出国进修期间,索某心脏病突然发作住院,但其儿子、儿媳却装作不知道,全由邻居肖某一家照顾。索某在病危期间,请来了两名医生作证,亲笔立下遗嘱:自己死亡后,将22万元存款中的15万元赠给学校作奖学金,赠给邻居肖某1万元,留给女儿6万元,取消儿子的继承份额,并委托学校代为执行。索某去世后,学校按其遗嘱处理遗产时,索某的儿子坚决反对,认为遗产应由他和妹妹平分,不能给邻居肖某和学校,遂向法院起诉。
依据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索某儿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其嫁给邻村个体户陈林。李珍本人不同意该婚事,但其父母威胁道:“如果你不嫁给陈林,便赶你出家门。”李珍无奈,只得应允。2020年5月,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并宴请了亲朋好友宣布他们成为夫妻,李家收取陈家彩礼1万元。婚后不久,李珍发现陈林性情暴躁,有赌博恶习,且经常打骂李珍。李珍万般无奈,提出与陈林离婚,李家与陈家均不同意,李珍遂离家出走。
你认为李珍与陈林的婚姻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央视大型公益寻亲节目《等着我》播出了余依娜的故事。余依娜患有先天性白化病,依稀记得自己出生在山东农村,父母常年在上海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1998年的冬天,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去杭州的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18年后,余依娜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当主持人倪萍问其原因时,余依娜笑着说:“不论他们怎么对我,始终是我的家人,是生养了我的父母。哪怕他们抛弃了我,但是我还是希望能找到他们,分享我的每一份开心和荣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如何劝说余依娜的父母。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莲花镇居民胡某与张某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举办婚礼后开始同居。按当地人的观念,这就算是结婚了,因此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胡某外出打工挣钱,张某则回父母家生活。胡某见到同单位打工的王某漂亮大方,于是一见钟情,两人由相恋到领取结婚证而后生子。三年后,张某得知真相,于是张某以胡某犯重婚罪为由将其告到法院。
胡某与张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胡某与王某的婚姻是不是合法婚姻?
答案以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李某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刘某大打出手,导致两人离婚,说明李某对刘某实施的家暴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③说法正确。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④说法正确。李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属于李某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等义务,②说法错误。
2.答案:B
解析: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正确。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材料中张某甲、张某乙是张某子女,却互相推诿,对于年老、患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亲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致使老人独自病死家中,情节恶劣,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遗弃罪,应当依法惩处,故①正确,②错误。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④错误。
3.答案:B
解析:①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因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这样规定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①③符合题意。②:在此材料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未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②不符合题意。④: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此种说法过于绝对,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4.答案:B
解析:A不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遗产的继承问题; B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因此《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是无效的,法院支持张某诉求; CD不合题意,材料并未涉及家暴,也未涉及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故选:B。
5.答案:B
解析:由于贾雨村曾被贾政提携,而薛蟠是贾政的外甥,因此贾雨村与薛蟠之间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因此可以要求贾雨村退出案件的审理,①符合题意;同时由于贾雨村谎称薛蟠被冯魂追索已死,令薛家赔了冯家一些“烧埋银”,胡乱结案,属于枉法,需要承担责任,④符合题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冯家人与薛蟠之间构不成行政诉讼,②说法错误。薛蟠放纵家奴伤人,其带有主观意愿,不属于无过错责任,③不符合题意。故选B。
6.答案:C
解析: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王某去世,王妻、王小某、王老太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王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其遗产,②入选,排除①。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老太长期由王某和王妻照顾,说明王妻对王老太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王老太去世,其继承的部分房产作为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姐、王妻继承。对于王老太的遗产,王小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继承,③排除,④入选。
7.答案:B
解析: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被继承人配偶的个人财产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出,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李某死亡在先,30000元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其中只有15000元属李某的遗产,另15000元归刘甲所有。而在李某去世后,他的15000元遗产由其子李小明与其妻刘甲共同继承,每人应继承7500元。刘甲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得的一半15000元,加上她继承李某的7500元遗产,共计22500元,在其去世后,其遗产则由其妹刘乙继承。
8.答案:D
解析:材料中的继承方式属于遗嘱继承,但是5万元属于王爷爷和张奶奶的共同财产,王爷爷无权处分属于张奶奶的财产,所以张奶奶有权获得属于自己的财产,D正确。
9.答案:D
解析:蔡永继承房屋是基于其父母的共同遗嘱,与产权是否变更无关,A错误。蔡永基于遗嘱继承房产,蔡花无权占有,B错误。遗嘱采用意思自治原则,他人不得篡改遗嘱,C错误。蔡永可以对该房屋行使物权请求权,D符合题意。
10.答案:B
解析:①正确,钱某在15周岁时,自愿与比她大10岁的王某通过谎报年龄的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故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②错误,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题中钱某与王某双方自愿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③正确,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小丁是王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④错误,该婚姻因钱某未达到法定婚龄,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是因为没有举办婚礼。故选:B。
11.答案:A
解析:甲长期实施家庭暴力且经调解无效,乙还是一定要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①正确。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一方暂时失业或有其他经济困难的,都不是其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④错误。子女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抚养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②正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即使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享有探望权,③错误。
12.答案:B
解析:①说法正确,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所以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②说法错误,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所以刘某与其继母相互间有继承权,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③说法正确,刘某和程某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故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④说法错误,刘某并没有侵犯程某的生命权。
1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家庭与婚姻关系。依案例,王贵父亲的房产是王贵与张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不是王贵个人财产,张菊有所有权,A项错误。王贵父亲的房产是王贵与张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虽未进行产权登记,但不妨碍法院经审查后确定其物权,本案中,张菊并不因争议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而丧失对其的所有权,B项错误。本案中,王贵继承父亲的四间房发生在王贵与张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财产,C项正确。本案中,王贵父亲的遗产,王贵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张菊不是,D项错误。故选C项。
14.答案:C
解析:①错误,姓名权是夫妻关系中人格独立的标②③正确,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2021年8月两人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吴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吴某与秦某可以通过约定决定个人财产的归属;④错误,2019年5月秦某继承其父亲的该套房产,6月领取结婚证,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共同财产。
故选:C。
15.答案:D
解析:甲虽承诺将其个人财产门面房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故该门面房仍为甲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①正确。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甲乙离婚后,丙随乙一起生活,但甲应尽自身抚养义务,支付丙的医疗费,不能减轻责任,②错误。甲与丁再婚后,二人共同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甲若动用经营所得为丙支付医疗费,需征得丁的同意,③错误。如丁不同意甲为丙支付医疗费,甲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从自身份额中拿出一部分支付丙的医疗费,④正确。D正确。
16.答案:C
解析:甲与丙再婚时,甲的儿子已经成年,则丙与甲的儿子不构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所以甲的儿子若跟甲要不到学费,也不能跟丙要,①说法错误。丙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甲与丙再婚后,甲与丙的女儿已经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故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说法正确。甲乙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属于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所以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③说法正确。甲和丙如果约定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丙则获得对这套住房的部分处置权利,④说法错误。
17.答案:索某儿子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索某的儿子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但是索某生前立有遗嘱和遗赠协议,且有两位见证人在场,其遗嘱和遗赠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应遵循遗嘱和遗赠优先的原则。索某儿子的主张,法院应予以驳回。
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案中的遗嘱和遗赠协议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因此索某儿子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18.答案: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本案中李珍是在父母的威胁逼迫下与陈林结婚,违背了“完全自愿”这一结婚条件要求。
②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案中李珍的年龄只有19岁,没有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
③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李珍与陈林只是在父母的操办卜,宣布结婚成为夫妻,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因此婚姻不会得到法律保护。
解析:此题可以根据结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加以说明。结合材料中“其父母威胁”“某村女青年李珍(19岁)”“李珍父母一手操办了她的婚事”等信息,可以得出违背“完全自愿气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和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等结婚条件。
19.答案: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解析:解题时首先要指出余依娜父母的行为是一种遗弃,然后结合父母应尽的义务相关知识加以劝说。
20.答案:胡某与张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所谓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王某履行了结婚登记,他们的婚姻是合法婚姻,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解析:本题考查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婚姻是否合法,或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据此,可以得出胡某与张某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胡某与王某的婚姻是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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