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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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33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考情统计与课标要求,构建知识体系,核心考点精讲与突破,关键能力提升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4届高三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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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考点一:保障各类物权
一、财产权及其分类(一)财产制度
二、定分止争——所有权
提醒:1.所有权的基本内容(1)占有: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2)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这些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3)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收益也包括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4)处分: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3)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提醒: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动产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且登记之后,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补充: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对点训练】1.(2022·山东·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解析】A。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符合题意。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对点训练】2.(2017·浙江·高考真题)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物权。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但没有取得该手机所有权→B错误。)。→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C符合题意。王某是通过捡到获得张某的手机,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A观点错误,排除。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D错误。
三、物尽其用——他物权
【知识拓展】 ①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②依据法律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原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补充:课本P16相关链接
【对点训练】3.(2022海南,19,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解析】C。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注意,此题是一个逆向选择题,要求选择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直接选择即可→C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据此ABD都属于用益物权,而C不是用益物权,因为农村承包土地上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而不是用益物权。
核心考点二:尊重知识产权
一、保护创作——著作权
【对点训练】4.(2023湖北,11,3分)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③符合题意)。50年后(→虽然画作完成已超过50年但著作权仍然属于作者→排除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之后50年→④符合题意),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高梵对画作拥有著作权不以公开展出为前提条件→排除②。
【对点训练】5.(2022·浙江·高考真题)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甲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甲相同的发明均构成侵权②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③丙将其创作的歌剧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将歌剧的表演权转让给他人④丁公司生产的电动单车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BMW”商标标识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解析】C。乙经乐曲著作权人授权,将该乐曲作为自己健身操伴奏并走红网络→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因此,该选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②符合题意。丙将其创作的歌剧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将歌剧的表演权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包括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再次转让著作财产权→③符合题意。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做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①错误。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丁公司在生产的电动车上使用类似某全球知名汽车的商标标识,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④错误。
【对点训练】6.(2021·浙江·高考真题)王某开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在网上销售,允许用户免费试用十天,十天后需付款获取激活码方可继续使用。李某破译了激活码,以500元永久使用的条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该软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王某可将该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李某B.王某可许可李某行使该软件的复制权C.王某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取得著作权D.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知识产权
【解析】C。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注意:此题是一个逆向选择,要选择错误的说法,正确的说法反而不能选!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的取得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不用办理登记→C选项的说法错误→C符合题意。王某作为软件的著作权人,可以许可、转让软件的著作财产权,AB两个选项说法正确→AB不符合题意。李某未经过王某的同意破译并销售该软件,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D选项的说法正确→D不符合题意。
二、激励创新——专利权
【对点训练】7.(2020·浙江·高考真题)小英的爸爸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热爱写作、发明,并经营一家白酒厂。一天,他向正在读高中的小英咨询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小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①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②为增强宣传效果,可以将“中国白酒”作为自家酒厂的商标③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④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
【解析】B。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并未就作者文化程度作出限制,“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说法错误→①排除。依据商标法规定,有一些不能用作商标,比如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②错误。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因而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③符合题意。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④符合题意。
【对点训练】8.(2019·浙江·高考真题)某大学医学系教授朱某经过多年研究,发明了生产某种中成药物的特殊方法。为保护这一生产方法,他可以选择的途径有( ) ①使用这种方法自行生产药物,并在药物商品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②将这种生产方法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在医学杂志上发表论证这种生产方法的论文④申请取得对这种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
【解析】D。某大学医学系教授朱某经过多年研究,发明了生产某种中成药物的特殊方法。→朱某可以申请取得对这种生产方法的专利保护,也可以将这种生产方法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②④符合题意;使用这种方法自行生产药物,并在药物商品包装上使用注册商标并不是保护其方法的措施,未经国家批准自行生产药物是违法的→①错误;如果未申请专利保护,在医学杂志上发表论证这种生产方法的论文反而容易被窃取。→排除③。
三、点石成金——商标权
【对点训练】9.(2019·浙江·高考真题)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
【解析】D。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①说法正确)。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根据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不属于行使知识产权的收益,故为二人共同共有→②说法错误)。小丁虽然12岁,但是在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④说法正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小丁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权利→③说法错误。
【对点训练】10.(2021·浙江·高考真题)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犹如盛放于钱塘江边的白莲花。由28片大花瓣和27片小花瓣组成的“莲花碗”,将生硬的钢筋骨架与柔美的曲线形态完美结合,新颖独特,十分惊艳。可见,“莲花碗”体育场( )A.是有形的建筑物,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B.是形状与图案结合而成的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应受专利权的保护C.具有高水准的独创性,是以建筑物方式体现的智力成果D.属于公共建筑,其结构与外观无需经得许可即可免费使用
【解析】C。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犹如盛放于钱塘江边的白莲花。由28片大花瓣和27片小花瓣组成的“莲花碗”,将生硬的钢筋骨架与柔美的曲线形态完美结合,新颖独特(→具有高水准的独创性,是以建筑物方式呈现的智力成果→C符合题意)十分惊艳。“莲花碗”体育场是有形的建筑物,是一种智力成果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A错误;“莲花碗”体育场不是外观设计,是在其外观设计指导下建造的建筑物→排除B;“莲花碗”体育场属于公共建筑,但其结构与外观需经得许可方可使用→排除D。
11.(2023湖南,19,7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甲媒体委托张某创作,后甲又再创作→甲媒体对此作品拥有著作权,注意:张某只是初始设计者,而且是受甲媒体委托的,由于甲媒体对作品进行了重塑(重新制作),所以拥有重塑后的该作品著作权,且在保期内。
张某把该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乙公司已经拥有张某最初设计的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注意:此作品与甲媒体重塑的作品不是同一件作品,但形象相似相近。
甲媒体已经申请了版权登记,拥有重塑后作品的著作权。
从1994年到2019年不足50年,甲媒体的重塑后的作品著作权还有效。→乙公司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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