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薪火相传有继承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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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照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答案】A 【解析】就一般情况而言,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但是为了保障丧子老人的赡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A正确,排除B、C、D。
2.骆某立遗嘱时无父母,有妻子曾某和非婚生子周某,因此遗嘱中确定将其在骆氏集团的股权由周某继承。骆某死亡时,周某已先于骆某死亡。按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继承发生时,骆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曾某,无代位继承人 ②骆氏集团股权是骆某与曾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周某无权继承 ③周某的生母不享有继承骆某遗产的权利,但可以继承周某的遗产 ④曾某与周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曾某的继承顺序优于周某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答案】B 【解析】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骆某死亡时只有配偶尚在人世,所以在继承发生时,骆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曾某,无代位继承人,①正确。骆氏集团股权是骆某与曾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骆某有一半的股权,所以周某有权继承骆某在骆氏集团的部分遗产,②错误。周某的生母不是骆某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骆某的遗产,但可以作为周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周某的遗产,③正确。曾某与周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由于骆某确立了遗嘱,明确其股权由周某继承,所以曾某的继承顺序落后于周某,④错误。
3.年过七旬的李某两夫妇一直由小儿子悉心照料,大儿子却不闻不问。二老有一套共有房产和60万元存款。李某临终前,当着老伴、小儿子和一位主治医生的面留下一份口头遗嘱,交代死后的个人财产全部归小儿子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儿子可以依据口头遗嘱继承李某的遗产 ②大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 ③小儿子比大儿子可能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 ④李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被继承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答案】D 【解析】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李某临终前当着老伴、小儿子和一位主治医生的面留下一份口头遗嘱,这其中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只有主治医生一人,因此这份口头遗嘱无效,①错误。大儿子虽然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②错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小儿子对李某夫妇悉心照料,大儿子却不闻不问,因此小儿子比大儿子可能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③正确。李某的老伴、两个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被继承,④正确。
4.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被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依据法律规定,丙的生母的遗产由( )
A.甲、乙继承B.甲、乙、丙继承
C.甲、乙、丙和胡某继承D.丙和胡某继承
【答案】A 【解析】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A正确,排除B、C、D。
5.张某在去世之前立下遗嘱,声明在其死后,将其珍藏的一幅画送给多年的老友王某。张某死后,王某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没有去张家要这幅画。王某的儿子得知这一消息后,去张家要这幅画。这幅画的所有权属于( )
A.张某的继承人B.张某
C.王某D.王某的儿子
【答案】C 【解析】本案中,王某是受遗赠人,所以这幅画的所有权只能属于王某,C正确,排除A、B、D。
6.张三在2018年5月立下遗嘱,将其遗产的一半由其儿子小张继承。张三于2022年3月不幸去世,张三的几个法定继承人因继承权利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遗嘱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小张因遗嘱而取得的权利已经消灭
B.小张只可以依遗嘱继承张三遗产的一半
C.小张不仅可以依遗嘱继承张三遗产的一半,还可以按法定继承分得另一半遗产的一部分
D.小张只能按法定继承来继承其父的遗产
【答案】C 【解析】遗嘱本身并不存在时效问题,A错误。依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部分遗产后,仍有权按法定继承分得遗嘱之外的部分财产,C正确。B、D均错误。
【能力提升】
7.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继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少年杨某和妹妹依法继承了母亲的部分遗产。这说明( )
A.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无需偿债
B.遗产继承应贯彻扶弱原则
C.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获得全部遗产
D.遗嘱继承尊重了被继承者的愿望
【答案】B 【解析】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少年杨某和妹妹依法继承了母亲的部分遗产,体现了B,排除C。A、D与材料无关,排除。
8.2022年2月22日,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媒体专委会和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联合发布了《中国遗嘱库公益项目共同倡议》。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化社会的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B.③④
C.①③D.②④
【答案】B 【解析】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效力,①错误。配偶、子女、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②错误。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正确。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
9.60来岁的老秦家住在浙江省余姚市,曾有个嫡亲的弟弟叫秦五(化名)。秦五去世后,其妻子戚某就离开宁波回了老家。最近,老秦在整理老房子时,意外发现当年弟弟还留下了一沓存单。他想取出这笔钱,但必须出具遗产继承的公证文书作为凭据。于是,老秦来到了余姚市公证处进行咨询。经过一番咨询得知,再嫁的戚某才是秦五的继承人时,老秦表示非常疑惑。为帮老秦解答疑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存单是秦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②妻子是丈夫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无子女的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全部遗产 ④妻子是丈夫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A.①②B.①④
C.①③D.②③
【答案】A 【解析】材料中的存单为秦五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是丈夫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①②符合题意,③④错误。
10.常某嫁给严某后,跟家里的公公婆婆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公公婆婆去世之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常某觉得自己对这笔遗产也应该有继承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如果丈夫在世,常某可以拥有丈夫继承的遗产 ②如果丈夫过世,常某自动丧失继承权 ③常某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自然没有继承权 ④常某虽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但如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
A.①②B.①④
C.①③D.②③
【答案】B 【解析】丈夫拥有对其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常某因此可以拥有丈夫继承的遗产,①符合题意。常某如果对公公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也可以拥有继承权,④符合题意,排除②③。
11.遗嘱继承是财产继承的一种重要形式。但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不断变化的,财产所有者在不同时期对自己身后财产的处理可能先后立有数份遗嘱。在这种情况下,对其遗产的处理应坚持的原则是( )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③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自书遗嘱的,则以自书遗嘱为准 ④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B.①④
C.②③D.③④
【答案】B 【解析】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①正确,③错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②错误。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④正确。
12.李某因车祸不幸去世,留下房产和一笔存款,妻子、女儿、儿子、弟弟、岳母等提出了继承遗产的要求。按法定继承的原则,李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
A.妻子、女儿、儿子
B.妻子、弟弟、儿子
C.妻子、女儿、岳母
D.儿子、女儿、岳母
【答案】A 【解析】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是相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的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A正确,排除B、C、D。
13.老安2008年离婚,后未再婚,时年12岁的独生女小安随母亲生活。2020年,老安患病,治疗期间由其妹妹小霞照顾并负担费用。在此期间,小安承担家属签字并看望父亲两次,未进行实际照料。2022年,老安去世,在此之前其父母已去世。小霞根据老安告知的银行卡密码将老安的20万元转到自己账户。结合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安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安的全部遗产 ②老安患病期间,小安未进行实际照料,构成遗弃,故丧失继承权 ③依照民法典的公平原则,小安和小霞应互谅互让、共同继承 ④老安告知小霞自己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可认定为口头遗嘱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答案】B 【解析】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本案中,小安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老安的全部遗产,①符合题意。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小安属于未成年人,不负有对老安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小安未照料老安不构成遗弃,没有丧失继承权,②错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小安应为老安的遗产的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但考虑到小霞在老安患病治疗期间对其进行照料并负担费用,因此按照民法典的公平原则,小安和小霞应互谅互让、共同继承老安的遗产,③正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老安只是告知小霞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但这一行为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④错误。
14.张某创办了一家物流公司,在其苦心经营下,公司的效益非常不错。但几年之后,张某因车祸不幸去世,留下两处房产和一大笔现金,且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下列不能作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①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 ②关系十分密切、一起创业的堂兄 ③寡居的并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 ④仍健在的并与其共同生活的九十岁祖母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答案】C 【解析】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另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妻子、寡居的并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均是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①③不符合题意。关系十分密切、一起创业的堂兄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仍健在的并与其共同生活的九十岁祖母是其第二顺序继承人,二者均不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②④符合题意。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起和刘某霞系刘某的子女。2022年,刘某因病去世。刘某起持有打印遗嘱一份,上面加盖有立遗嘱人刘某的人名章和手印,见证人处有律师陈某的署名。该遗嘱具体内容如下:老友张某借走的35万元、自己名下的价值21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均由儿子刘某起继承。刘某霞知道后,就遗嘱的效力和遗产的继承与刘某起发生纠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承刘某的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涉案遗产分别对应的财产权类型。
(2)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刘某霞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1)涉案遗产中,刘某的老友张某借走的35万元属于债权,刘某名下的价值210万元的一套商品房属于物权,刘某的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属于知识产权。
(2)人民法院支持刘某霞的诉讼请求。理由:①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刘某起所持的打印遗嘱只有一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律师陈某)的署名,因此该遗嘱无效。②刘某霞作为刘某的子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的部分遗产,故人民法院会支持刘某霞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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