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道德与法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本节综合与测试学案及答案
展开【问题导学】
1.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2.赡养义务的内容和要求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4. 家庭违法行为
5.继承的含义、内容、条件、债务和取得继承权的方式
6.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要求
7.遗嘱、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8.遗嘱继承的效力、形式和意义
【体系构建】
【必备知识】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 关系提供了准则。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 义务,也有 义务。
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 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 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 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 。
①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
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
(3)父母的权利
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 ,也是父母的 。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 和合 。
二、敬老是义务
1.赡养义务
(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的义务。
(2)要求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 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 、 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 制度。
(2)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 职责。
(3)优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 。
(4)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家庭违法行为
(1)行为:现实中还存在 、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处罚: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1.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2.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法律责任
(1)主要行为
①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 (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②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2)法律责任
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 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 的重要保障。
(3)内容
①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 ;
②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条件: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 ,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 才是遗产。
(5)债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 。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 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6)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 ,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2.继承顺序
(1)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 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继承人。
③继承开始后,由 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继承人继承。
(2)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尊重死者生前意愿
(1)尊重意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 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2)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
(3)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 ,遗赠不属于继承。
(4)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 于法定继承。
(5)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 又没有 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形式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 、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 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的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 ,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难点突破】
1.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2.明确几个概念:
1、民法的“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等的权利义务)
2、民法的“父母”:指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等的权利义务)
3、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再存在履行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
4、抚养:长辈对晚辈。赡养:晚辈对长辈。扶养(狭义):平辈之间。
广义扶养: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民法典、刑法适用广义扶养)
【易混辨析】
1.老人无法变更赡养责任人。( )
2.收入条件较差的子女可不履行赡养义务。( )
3.郑先生对其妻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4.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
5.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
6.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
7.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8.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行使继承权时是平等的。( )
9.遗嘱继承是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 )
10.在继承遗产时,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
11.继承开始后,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再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
12.王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20万元,属于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 )
13.继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际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
14.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
15.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
【当堂达标】
16.甲和乙于2017年10月结婚,婚后二人经营一家快餐店,生意兴旺。2020年,二人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21年,其子小甲出生。2022年3月,甲因病去世。去世时,甲乙二人共有存款60万元。在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下,对甲财产的继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遗赠一些财产给缺乏劳动能力的小甲
②一套商品房和60万元存款是甲的遗产
③乙和小甲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其子小甲较小,可以适当多继承一些现金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7.李某与王某是再婚夫妻,王某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他名下的房屋留给其孙子王某乙,但李某有居住权。王某去世后,王某乙委托其父亲把房子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张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求李某腾房被拒后,将李某告上法院,但其诉讼请求最终被法院驳回。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依据遗嘱,王某乙无须登记即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②该判决保障了李某的居住权,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则
③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可与房屋所有权分开
④为保障李某的合法权益,王某乙无权私自买卖该房屋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18.老人甲和老人乙育有一子小甲。2020年5月,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与其侄女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待老人甲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丙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待老人甲去世后,其房屋归丙所有。2022年3月,小甲知道后,称将来由自己担任甲的监护人,老人甲不同意。2023年1月,老人甲患病后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9个月后,老人甲提出到养老院生活,丙没有答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甲须对老人甲承担赡养义务
②丙不能阻止老人甲赴养老院生活
③老人甲与丙不是近亲属关系,丙不能继承老人的房产
④由于小甲有监护能力,丙就不能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
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
19.老张有一个儿子小张,老张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儿子小张继承。由于小张常年在外地工作,老张的生活主要由侄女小王照顾,老张又邀请两个邻居见证,利用电脑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按手印,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照顾他生活的侄女小王,老张去世以后,小张与小王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张的儿子与侄女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B.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打印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小张继承
C.老张所立的打印遗嘱有效,小王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套房产
D.老张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侄女因照顾老张生活也有继承权
20.李某,50岁,男,因意外于 2022 年去世,生前无遗嘱。 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0岁,父亲老李75岁,李某尚有一兄一姐。 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法院评估价值共为220 万元),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法院评估价值为20万元)。 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车,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15 万元、车辆的一半
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有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
④若王某想独占房子和汽车,需分别向其他继承人补偿40万元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21.独居60年的老人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照顾其生活、养老至寿终。同时约定,曹大爷去世后,所有财产将归居委会所有。协议履行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四个自称曹大爷子女的陌生人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曹大爷的遗产。为此,居委会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有效。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有权按照协议继承曹大爷的遗产
②若这四人是曹大爷的子女,则可以继承其遗产
③该协议应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④居委会履行了赡养的义务,有权获得曹大爷的遗产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2.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顾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该居委会。此后,该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诉至法院。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A.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B.某社区居委会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C.曹某子女、某社区居委会应均等继承曹某的遗产
D.曹某子女、某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此次纠纷
23.任某系李某祖母。202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任某将其存款存入李某账户,该款仅用于任某养老;任某生养死葬由李某负责,待任某去世,剩余存款归李某。之后任某提出从该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被李某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拒绝任某取款,侵犯了任某的所有权
②任某去世,李某可遗嘱继承任某剩余存款
③依据协议,李某为任某的成年意定监护人
④依据协议,李某应履行保管任某存款义务
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④
24.老王夫妇有两儿一女,大女儿已嫁到外地。老王夫妇去世后,留有农村瓦房数间、存款若干。大姐主张平分遗产,两个弟弟却不同意,认为外嫁女不参与继承是村里多年来的习俗,遗产应该全部由他们兄弟俩继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儿子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两个弟弟的诉求不合理
②若老王夫妇的父母在世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③最好的分配方法是房屋归两个儿子、存款归远嫁的女儿
④大女儿嫁到外地,若未尽赡养义务继承份额应该少一些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25.李某今年80岁,离异后未再婚,父母亲已过世,膝下无子女,也无兄弟姐妹。长期疾病缠身,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保姆张某在照顾。为了感谢她的精心照顾,想在自己过世后将遗产全部赠予张某。你作为律师,可以给李某提出的合理建议是( )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形式将个人合法遗产赠与张某
②完善意定监护制度,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③与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张某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遗产
④在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下,指定张某为遗嘱继承人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26.刘某有一儿一女,妻子早逝,有一个妹妹和他生活在一起。刘某的儿子2022年12月遭遇车祸离世,但儿媳陈某对刘某在生活和精神上给予了精心的照料。女儿出嫁后也常回家照顾。2023年9月刘某去世,留下5万元钱。刘某去世后,人们对其财产继承有很多议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的女儿和儿媳可以共同均分刘某的遗产
②继承开始后,刘某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③刘某的女儿和刘某的儿媳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若刘某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某孤儿,该孤儿便可继承该财产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27.张某和尹某结婚后,夫妻二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育有一子。儿子长大后一直在国外工作,定期把养老费打给父母,夫妻二人的生活起居主要由其侄子悉心照顾。尹某去世后,张某立下遗嘱,把商品房赠与侄子。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尹某去世后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②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房产
③张某有权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侄子
④儿子对房产有继承权,遗嘱内容部分无效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8.钟家兄妹均拒绝赡养89岁高龄父亲钟某。钟某不得已,只好与村民委员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钟某将其个人所有的价值150万元房屋遗赠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钟某生养死葬。钟家兄妹在钟某去世后,力争遗产继承权。对该案例解读正确的是( )
①村民委员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②钟某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使自己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③敬老是义务,钟家兄妹因未赡养父亲钟某才丧失了遗产继承权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钟家兄妹的主张得不到法律支持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29.李某三年来悉心照顾孤寡老人单某。单某生前就决定将毕生积蓄162万元赠与李某,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老人去世后,李某选择将这笔钱交还给单某在外地的兄长。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对单某悉心照顾,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有权获得该笔遗产
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单某外地兄长无权继承
③李某的行为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李某因照顾了单某的衣食起居,成为法律中的第一顺序继承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30.小明的妈妈去世后,小明爸爸于2020年5月与李阿姨再婚,李阿姨和她的20岁的弟弟李强一起搬入小明家居住,小明则搬到外市生活。2023年3月和9月李阿姨和小明爸爸先后离世。李强整理遗物时发现小明爸爸留有存款10万元,存款日期为2020年3月。关于这笔遗产( )
A.依我国法律规定,应由小明一人继承
B.小明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强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两人共同继承
C.依我国法律规定,应由李强一人继承
D.李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明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两人共同继承
三、主观题
3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尤某(男)与曾某(女)育有一子小尤。2017年,尤某与曾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尤的抚养权归尤某,曾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可每周探望小尤一次。2022年,小尤书写了一份《声明》,称难以接受妈妈探望时对其发问、使其陷入父母纷争的尴尬境地的行为,拒绝妈妈探望。尤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曾某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请求法院判令中止曾某对孩子的探望权。庭审中,曾某辩称,自己从未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出现烦躁、敏感、逃避的情绪是父亲尤某对孩子灌输的思想与自我认知错位所致,而不是对母亲探望的抗拒心理。法院经审理,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驳回了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申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不予支持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主张的理由,并给曾某行使其探望权提出合理建议。
3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男)与吴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从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
有人认为,只要协议人与居委会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子女就不能继承其遗产。运用《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该观点。
3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女青年小赵和男青年小苏在2022年10月1日领取了结婚证,准备在2023年元旦摆酒席,在此期间,两人将各自的钱凑起来买了一套房和家电等用品。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12月小苏因车祸去世。之后,小赵要求继承小苏财产,而小苏的父母不同意,认为东西是儿子的,小赵未过门,不能继承,双方发生争执。小赵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
如果你是法官,应该如何确定财产继承的份额?为什么?
3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张是国企退休人员,育有一子一女,晚年因病致残,生活全靠老伴和出嫁的女儿照料。儿子高中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常因赌博问题和父母闹矛盾,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2023年初,老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婚前住房分给自己的老伴,自己积累多年的50万元退休金,分40万给自己的老伴,10万给自己的女儿,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儿子。生活富足的儿子得知情况,将老张告上法庭,以其是法定继承人、母亲和姐姐无权继承父亲遗产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该遗嘱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老人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相关赡养责任人,故本题说法错误。
2.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无论收入条件如何,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故本题说法错误。
3.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实施家庭暴力有造成严重情节,且达到刑法规定的才能构成犯罪,才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本题说法错误。
4.错误
【详解】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故题中观点错误。
5.错误
【详解】成年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故本观点错误。
6.错误
【详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题干说法错误。
7.错误
【详解】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故题干说法错误。
8.正确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民法典强调继承权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故题中观点正确。
9.错误
【详解】本题是判断题,根据教材内容,指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继承遗产,属于遗赠。故题中观点错误。
10.错误
【详解】公民的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一人或数人,不受法定继承人顺序限制。故题中观点错误。
11.错误
【详解】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故本题错误。
12.正确
【详解】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王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20万元,属于基于血缘关系获得继承权。故题目观点正确。
13.正确
【详解】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故题目观点正确。
14.错误
【详解】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题目观点错误。
15.错误
【详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故题干说法错误。
16.D
【详解】①:小甲是法定继承人,甲不能遗赠财产给小甲,①说法错误。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甲的遗产是一半商品房和现金30万元,②说法错误。
③: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乙和小甲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③说法正确。
④:子女未成年,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遗产。其子小甲较小,可以适当多继承一些现金,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7.C
【详解】①: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而不是根据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①错误。
②③:该判决保障了李某的居住权,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则;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可与房屋所有权分开,②③正确。
④:王某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之后,有权私自买卖该房屋,但是要保障李某的居住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8.A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说法正确。
②:2020年5月,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与其侄女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待老人甲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丙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虽然老人甲患病后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老人甲提出到养老院生活丙不能阻止老人甲赴养老院生活,②说法正确。
③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行使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本案中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与其侄女丙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待老人甲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丙担任老人甲的监护人;待老人甲去世后,其房屋归丙所有。故丙可以继承老人的房产,虽然小甲有监护能力,但老人指定丙为监护人,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9.C
【详解】AD: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老张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其侄女不是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AD排除。
BC:《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老张后来所立的打印遗嘱是借助电脑而形成的遗嘱,有本人签名按手印和有效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认定合法有效。所以,小王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一套房产,C符合题意,B排除。
故本题选C。
20.B
【详解】①④: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其中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110万元、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10万元。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父亲老李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两套房屋和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按照评估价对应的价款分别向老李和李小某补偿40万元,①④正确。
②:李某的遗产应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半、存款15 万元、车辆的一半,而不是两套房屋中的一套,②错误。
③: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李某的兄姐无继承权,③错误。
故本题选B。
21.D
【详解】③④:曹大爷与居委会是根据各自的真实意思签订的协议,故其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居委会履行了赡养的义务,有权获得曹大爷的遗产,③④正确。
①:遗赠不属于继承,居委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
②: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该房屋已经遗赠给了村委会,故其四人无权继承,②错误。
故本题选D。
22.B
【详解】A: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A说法错误。
B: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社区居委会承担了曹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B符合题意。
C: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因此社区居委会有权获得遗产,而曹某子女无权继承遗产,C说法错误。
D:继承纠纷不能仲裁,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3.D
【详解】①④:任某将其剩余存款交由李某保管并安排供其养老使用,双方签订协议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李某拒绝任某取款,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干涉任某对个人财产的自主处分,损害了任某的权利,①④正确。
②:李某不是任某的法定继承人,任某去世后,剩余存款归李某所有,不属于遗嘱继承,②不符合题意。
③:任某将其剩余存款交由李某保管并安排供其养老使用,双方签订协议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不是意定监护,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4.B
【详解】①④:我国民法典规定儿子与女儿平等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对于未能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少一些份额,①④符合题意。
②:被继承人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②说法错误。
③:材料没有涉及房屋与存款的具体价值,“房屋归两个儿子、存款归远嫁的女儿”说法缺乏依据,③排除。
故本题选B。
25.B
【详解】①③:张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李某只能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遗产赠给张某,张某可以通过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和法财产赠与张某属于遗赠,还可以与张某签到遗赠抚养协议,张某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意定监护制度不涉及遗产处理,因此不能将李某在过世后将自己的遗产全部赠送给张某,②不符合题意。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张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6.B
【详解】①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刘某儿媳陈某虽然不是刘某的女儿,但是以儿媳的身份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刘某的女儿、儿媳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共同均分刘某的遗产,①③说法正确。
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该题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故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②说法错误。
④:遗赠虽然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但是遗赠不属于继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7.D
【详解】①: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
②:构成遗弃才会丧失继承权,②说法错误。
③④:张某继承遗产后,可以签订赠与合同,有权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侄子,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尹某去世后其50%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儿子对房产有继承权,遗嘱内容部分无效,③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8.C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就是要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①不选。
②:因子女拒绝赡养,钟某不得已与村民委员会达成遗赠扶养协议,以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②入选。
③:由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钟家兄妹的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③不选。
④:由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钟家兄妹的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④入选。
故本题选C。
29.B
【详解】①:李某对单某悉心照顾,但李某不是单某的继承人,不能进行遗嘱继承,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正确。
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李某不是法定继承人,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本案不涉及遗嘱继承,②错误。
③:李某对单某悉心照顾,在老人去世后他又将这笔钱交还给了老人在外地的兄长,既体现了邻里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又彰显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符合题意。
④:李某不是单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0.A
【详解】A: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前个人财产也会参与遗产分配。本案中小明爸爸遗产中的10万元存款,存款时间早于小明爸爸和李阿姨结婚时间,属于小明爸爸婚前个人财产,但由于小明爸爸的死亡,该存款涉及遗产继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应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李阿姨死亡在先,小明爸爸死亡在后,在分割小明爸爸遗产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子女小明,没有妻子参与分配,所以小明一人继承10万元遗产,A正确。
B: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应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B错误。
C:本案中李阿姨死亡在先,小明爸爸死亡在后,在分割小明爸爸遗产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子女小明,没有妻子参与分配,所以小明一人继承10万元遗产,C错误。
D:本案中李阿姨死亡在先,小明爸爸死亡在后,在分割小明爸爸遗产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子女小明,D错误。
故本题选A。
31.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望权的撤销需要有法定事由,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应辩证的看待,不能仅仅因为孩子不同意就撤销母亲的探望权。本案中,曾某并不存在有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实。根据小尤的声明以及法院对小尤的询问,小尤只是不愿意参与父母之间的纷争,不希望曾某每次探望时总让其对父母纷争发表意见、回答问题,并非是不希望母亲探望。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驳回了尤某关于中止曾某探望权的申请。。
建议:曾某应该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今后不强行探望,待孩子有意愿时再探望,同时也注意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方式,科学育儿。(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32.该观点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肯定了前件就必然能肯定后件。但如果有居委会未承担遗赠扶养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协议人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等情况,协议人子女还是有可能继承或部分继承协议人的遗产。可见,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不是协议人子女不能继承其遗产的充分条件,该观点错误。
33.
小赵占三分之二,小苏父母占三分之一。
理由:
①小赵和小苏已经进行了婚姻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②小苏与小赵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小赵占有其中的二分之一财产。
③小赵和小苏的父母均为小苏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属于小苏遗产的部分,由小赵和小苏的父母各自按三分之一的份额分配,即所有财产的六分之一。
34.不会。老张立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且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老张的老伴和女儿也是其法定继承人,且承担了扶养、赡养义务,老张的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所以老张的遗嘱合法、合情、合理。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不同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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