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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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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练习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选择题1. 岳父母去世后把3套房产都留给了入赘的女婿。因为两位老人年老后,虽然大女儿已经去世,但大女婿一直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并为他们送终。其他子女尽管是亲生,却没有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都留给大女婿。尽管这引起了其他子女的不满,并且上诉到法院,但最后法院还是把房子判给了大女婿。对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子女有不当行为,就会丧失继承权③本案中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订立遗嘱的继承一定属于遗嘱继承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2. 陈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共同育有一女陈小某,后因双方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陈小某抚养权归母亲王某所有,陈某每个月向王某支付抚养费800元。陈某在支付了2年的抚养费之后因为再婚便没有再支付抚养费。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①陈某虽再婚但应继续抚养陈小某至成年 ②陈小某成年后可拒绝赡养年老的陈某 ③陈小某无权要求陈某继续支付抚养费 ④陈某年老后有权要求成年的陈小某支付赡养费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3. 樊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多年未有子嗣,于是领养一子小伟。后张某希望育有亲生子女,与女子贺某在外地登记结婚并产有一子小涛。张某为贺某购置商品房并与贺某口头约定此房只归小涛所有。2022年张某因意外去世。对此分析合理的是①张某与贺某结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原则②张某去世后,其为贺某购置的商品房应归还樊某③该房屋已被赠予小涛,小伟无权继承④该商品房属于张某和樊某的共同财产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4. 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2022年8月刘某去世,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5. 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2022年8月刘某去世,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6. 1992年,丁某与丈夫黄某相识后结婚成家。2005年初,黄某因常到张某的小店吃饭而与张结识,两人在2007年同居。2008年。张某生下与黄某的女儿黄小英。丁某虽表示不满,但也接受了黄某与张某同居的现实。2010年底,黄某经检查诊断为肝癌晚期。黄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之后在两名好友面前立下了口头遗嘱:“我决定将我的住房补贴金、抚恤金,以及婚后住房出售款的一半所得以及我自己的手机赠与张某”。不久,黄某就去世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根据情理法相融,黄某遗嘱与道德法律冲突而无效。 ②因黄某口头遗嘱在两名好友见证下完成,故有效。③黄某非婚生女黄小英无法参与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 ④张某无法获得黄某的补贴金、抚恤金及售房金额。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7. 甲(男)乙(女)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子中,后两人因关系不和而离婚,离婚时两人的儿子已经成年,研究生在读。后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女)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上述房子中,并继续经营饭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甲儿子跟甲要不到学费则可以跟丙要②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④丙不可能获得对这套住房的处置权利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8. 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 ①④9. 协议离婚要求(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②当事人双方要对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③当事人双方到公安机关办理离婚手续④当事人双方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A. ①② B. ①④ C. ①③ D. ③④10. 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使乙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病情恶化。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侵犯了乙的身份权 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赔偿损害C. 民法典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D. 甲某若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罪11. 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开始了。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④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12. 梁某和前夫生有子女甲和乙,离异后梁某与秦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并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随梁某与秦某居住。梁某和秦某结婚后生下一女丙,另秦某有私生子丁。后秦某、梁某同行遇车祸俱亡,留下婚后秦某继承秦父房产一处,双方父母皆已亡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A. 丙 B. 丙丁 C. 乙丙丁 D. 甲乙丙丁13. 甲乙离婚后,12岁的儿子丙随乙生活。甲一直希望探望丙,但遭乙无故拒绝。离婚后第二年甲患重病去世,留下遗书一封,载明将唯一房产和80万元存款给丙,将生前收藏书画给乙。据此可知 ①甲对丙的抚养义务,因离婚而解除 ②乙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身份权 ③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 ④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不可单独处置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14. 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11万元,另外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A. 261万元 B. 251万元 C. 51万元 D. 250万元15. 王某长期在A公司务工,近期,他打算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回农村老家和妻子李某一起承包村集体的山头种植橙树、经营果园。离职时,他要求A公司补发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企业停工期间拖欠自己的工资,A公司予以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可因不可抗力免除A公司欠薪责任 ②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③王某可对村集体土地享有用益物权 ④夫妻对经营果园所得形成共同共有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二、材料题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孙先生父母早年离异,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2014年孙先生和邓小姐结婚。2015年二人购得房产一套,由孙先生公积金偿还按揭贷款。因邓小姐一直与孙先生爷爷奶奶存在矛盾,四人一直关系紧张。2015年8月,两位老人自感年岁已高,前往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将两人的夫妻共同别墅遗赠给孙先生,并指明属于其个人财产,与其他人无关。2016年、2017年两位老人相继离世,孙先生通过公证遗嘱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在了自己个人名下。2017年年底,邓小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孙先生继承的房产和其它共同财产。法庭在审理中查明:夫妻二人结婚时曾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邓小姐个人婚前存款100万,孙先生从父母处继承得来的价值600万元的名人字画。孙先生2015年因工伤获得的10万赔偿款。夫妻二人财产应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让人们在养老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余老一直以来独自生活,老伴去世多年。余老育有一子,儿子虽与老人居住不远,却甚少前来探望。71岁的余老与邻居张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一年后,余老双目失明且行动不便,张某悉心照顾其生活起居。在余老重病去世之前,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设立的条件有哪些?(2)余老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是否可以要求继承其房产?为什么?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案例】李大爷育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年,老伴早故,鳏居多年,近年来因身体原因缺乏劳动能力。2022年5月,李大爷曾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两个月后,李大爷因病去世。【争议】李大爷病逝后,他的三个儿子就分房所依据的两份遗嘱产生了分歧:大儿子要求按照之前公证遗嘱分房;二儿子和三儿子要求按照最后遗嘱分房。【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1)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大爷三个儿子中谁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2)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结合本案,运用三段论的推理方式对李大爷大儿子的不赡养行为进行驳斥,并验证逻辑结构的正确性。答案和解析1.【答案】B【解析】略2.【答案】B【解析】【分析】此题考查育小职责大、敬老是义务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据此,陈某虽再婚但应继续抚养陈小某至成年,陈某年老后有权要求成年的陈小某支付赡养费,①④正确;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陈小某有权要求陈某继续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陈小某成年后不能拒绝赡养年老的陈某,这两个选项违背法律的规定,不选②③。 3.【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结婚、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樊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多年未有子嗣,于是领养一子小伟。后张某希望育有亲生子女,与女子贺某在外地登记结婚并产有一子小涛,这表明张某与贺某结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原则,①正确;虽然张某为贺某购置商品房并与贺某口头约定此房只归小涛所有,但樊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所以,该商品房属于张某和樊某的共同财产,④正确;张某去世后,其为贺某购置的商品房为樊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由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张某的份额,不选②;虽然张某口头约定此房只归小涛,但小伟作为领养的儿子,属于合法的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不选③。 4.【答案】D【解析】略5.【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依据教材知识,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本案中,刘某的30万元债务,要由小光和小丽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不选①;小光如果放弃继承,汽车以实际价值用来清偿债务,然后由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不是无主财产,不选②;根据被继承人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知识,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③正确;刘某的存款没有立遗嘱,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6.【答案】D【解析】略7.【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考查学生对题干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题干主旨,明确题干设问方向,此题为组合式选择题,可用排除法来做。【解答】甲与丙再婚时,甲的儿子已经成年,则丙与甲的儿子不构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所以甲的儿子若跟甲要不到学费,也不能跟丙要,①错误;丙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甲与丙再婚后,甲与丙的女儿已经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故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正确;甲乙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属于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所以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③正确;甲和丙如果约定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丙则获得对这套住房的部分处置权利,④错误。 8.【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内容,旨在考查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的应变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具有灵活的思考能力,但是在回答的过程中不能脱离材料的中心思想和教材的知识点。【解答】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其效力大于法定财产制,丁某与刘某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①正确;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父母有抚养、保护未成年子女权利不受侵犯的义务,也有教育和监护的权利和义务,③错误;12岁的小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纯获益的民事行为无须其法定代理人追认,④正确。 9.【答案】A【解析】【分析】此题考查协议离婚的要求。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再现能力。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解答】依据教材知识,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①②符合题意;办理离婚手续的不是公安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③错误;当事人双方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属于裁判离婚,不选④。 10.【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的相关知识,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解答】A.甲侵犯了乙的身份权,说法正确,A不合题意。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赔偿损害,B不合题意。 C.民法典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C表述错误,符合题意。D.甲某若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罪,D不合题意。 11.【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再现能力。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解答】依据教材知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是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①④符合题意;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表现,排除②③。 12.【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法定继承有顺序的知识,考查学生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此题需要准确理解题意。【解答】ABC.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所有婚生、非婚生以及领养等,ABC不合题意。D.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所有婚生、非婚生以及领养等,所以配偶与父母均不在的情况下,其所有子女均有继承权,因此,材料中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甲乙丙丁,D正确。故选D。 13.【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遗嘱的知识,考查解读材料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题关键是把握材料主旨。【解答】丙未成年,甲对丙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抚养直到丙成年为止,故①错误;甲有权探望丙,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合法权利,除非未直接抚养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否则都是需要由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配合行使的。乙如果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探望权,而不是身份权,故②错误;根据甲的遗嘱,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故③正确;根据甲的遗嘱,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因为丙未成年,不可单独处置这笔财产,由监护人乙代为保管,待丙成年后,交还给丙自行保管,故④正确,。 14.【答案】A【解析】略15.【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他物权、夫妻共同财产,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王某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就能合法享有对村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③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夫妻对经营果园所得形成共同共有,④正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受疫情影响 A 公司可以与员工商议工资事宜,但不能以此为由无故拖欠工资,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 A 公司全部责任,①不选;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必须先经劳动仲裁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不选。 16.【答案】①别墅为孙先生个人财产,婚内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案中,孙先生爷爷奶奶通过公证遗嘱,指定遗产归孙先生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的表述,应当属于明确指定给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别墅为孙先生个人财产。②2015年二人购得的房产,系婚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③邓小姐婚前存款100万,孙先生继承的名人字画分属个人所有,因二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有约从约。④孙先生的工伤赔偿款归孙先生所有,根据民法典可知,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归一方所有。【解析】此题考查遗嘱继承、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考查调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设问要求说明夫妻二人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及其理由,首先要回顾教材具体内容;其次要认真审读材料,分层找关键词,把握材料有效信息;第三,调动运用教材知识,对材料进行具体分析;最后组织答案要注意要点化序号化。依据“本案中,孙先生爷爷奶奶通过公证遗嘱,指定遗产归孙先生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的表述,应当属于明确指定给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出结论:别墅为孙先生个人财产。理由:婚内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2015年二人购得的房产,可依法进行分割。”理由:系婚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材料“邓小姐婚前存款100万,孙先生继承的名人字画分属个人所有”,理由:二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有约从约。依据材料“孙先生2015年因工伤获得的10万赔偿款。”说明孙先生的工伤赔偿款归孙先生所有。理由:根据民法典可知,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归一方所有。17.【答案】(1)成年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选定的监护人的范围是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选定监护人。(2)不可以。法律规定,余老与邻居张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在公证处公证,成年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余老口头赠与房产时情形符合法律要求,我国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并且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解析】(1)此题考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设立的条件的知识,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再现能力。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依据教材知识作答即可。(2)此题考查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作答即可。首先指出余老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不可以要求继承其房产,理由从我国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并且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分析。18.【答案】 (1)二儿子和三儿子的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李大爷的第二份遗嘱视为对之前公证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与变更,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所以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2)【答案】推理形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大爷的大儿子是成年子女,所以,李大爷的大儿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三段论推理的一般性规则: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且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推理只有三项,大项“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 小项是“李大爷的大儿子”,中项是“成年子女”,这三项分别在前提和结论中出现两次,中项是全称判断的主项,是周延的,推理结论正确。【解析】略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练习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2选择题1. 岳父母去世后把3套房产都留给了入赘的女婿。因为两位老人年老后,虽然大女儿已经去世,但大女婿一直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并为他们送终。其他子女尽管是亲生,却没有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都留给大女婿。尽管这引起了其他子女的不满,并且上诉到法院,但最后法院还是把房子判给了大女婿。对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子女有不当行为,就会丧失继承权③本案中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订立遗嘱的继承一定属于遗嘱继承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2. 陈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共同育有一女陈小某,后因双方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陈小某抚养权归母亲王某所有,陈某每个月向王某支付抚养费800元。陈某在支付了2年的抚养费之后因为再婚便没有再支付抚养费。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①陈某虽再婚但应继续抚养陈小某至成年 ②陈小某成年后可拒绝赡养年老的陈某 ③陈小某无权要求陈某继续支付抚养费 ④陈某年老后有权要求成年的陈小某支付赡养费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3. 樊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多年未有子嗣,于是领养一子小伟。后张某希望育有亲生子女,与女子贺某在外地登记结婚并产有一子小涛。张某为贺某购置商品房并与贺某口头约定此房只归小涛所有。2022年张某因意外去世。对此分析合理的是①张某与贺某结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原则②张某去世后,其为贺某购置的商品房应归还樊某③该房屋已被赠予小涛,小伟无权继承④该商品房属于张某和樊某的共同财产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4. 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2022年8月刘某去世,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5. 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2022年8月刘某去世,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6. 1992年,丁某与丈夫黄某相识后结婚成家。2005年初,黄某因常到张某的小店吃饭而与张结识,两人在2007年同居。2008年。张某生下与黄某的女儿黄小英。丁某虽表示不满,但也接受了黄某与张某同居的现实。2010年底,黄某经检查诊断为肝癌晚期。黄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之后在两名好友面前立下了口头遗嘱:“我决定将我的住房补贴金、抚恤金,以及婚后住房出售款的一半所得以及我自己的手机赠与张某”。不久,黄某就去世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根据情理法相融,黄某遗嘱与道德法律冲突而无效。 ②因黄某口头遗嘱在两名好友见证下完成,故有效。③黄某非婚生女黄小英无法参与黄某遗产的法定继承。 ④张某无法获得黄某的补贴金、抚恤金及售房金额。A. ①③ B. ②③ C. ②④ D. ①④7. 甲(男)乙(女)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子中,后两人因关系不和而离婚,离婚时两人的儿子已经成年,研究生在读。后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女)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上述房子中,并继续经营饭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甲儿子跟甲要不到学费则可以跟丙要②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④丙不可能获得对这套住房的处置权利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8. 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③ D. ①④9. 协议离婚要求(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②当事人双方要对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③当事人双方到公安机关办理离婚手续④当事人双方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A. ①② B. ①④ C. ①③ D. ③④10. 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使乙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病情恶化。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侵犯了乙的身份权 B.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赔偿损害C. 民法典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D. 甲某若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罪11. 领到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开始了。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④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12. 梁某和前夫生有子女甲和乙,离异后梁某与秦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并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随梁某与秦某居住。梁某和秦某结婚后生下一女丙,另秦某有私生子丁。后秦某、梁某同行遇车祸俱亡,留下婚后秦某继承秦父房产一处,双方父母皆已亡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A. 丙 B. 丙丁 C. 乙丙丁 D. 甲乙丙丁13. 甲乙离婚后,12岁的儿子丙随乙生活。甲一直希望探望丙,但遭乙无故拒绝。离婚后第二年甲患重病去世,留下遗书一封,载明将唯一房产和80万元存款给丙,将生前收藏书画给乙。据此可知 ①甲对丙的抚养义务,因离婚而解除 ②乙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身份权 ③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 ④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不可单独处置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14. 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11万元,另外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A. 261万元 B. 251万元 C. 51万元 D. 250万元15. 王某长期在A公司务工,近期,他打算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回农村老家和妻子李某一起承包村集体的山头种植橙树、经营果园。离职时,他要求A公司补发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企业停工期间拖欠自己的工资,A公司予以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可因不可抗力免除A公司欠薪责任 ②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③王某可对村集体土地享有用益物权 ④夫妻对经营果园所得形成共同共有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二、材料题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孙先生父母早年离异,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2014年孙先生和邓小姐结婚。2015年二人购得房产一套,由孙先生公积金偿还按揭贷款。因邓小姐一直与孙先生爷爷奶奶存在矛盾,四人一直关系紧张。2015年8月,两位老人自感年岁已高,前往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将两人的夫妻共同别墅遗赠给孙先生,并指明属于其个人财产,与其他人无关。2016年、2017年两位老人相继离世,孙先生通过公证遗嘱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在了自己个人名下。2017年年底,邓小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孙先生继承的房产和其它共同财产。法庭在审理中查明:夫妻二人结婚时曾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邓小姐个人婚前存款100万,孙先生从父母处继承得来的价值600万元的名人字画。孙先生2015年因工伤获得的10万赔偿款。夫妻二人财产应该如何分配,说明理由。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让人们在养老方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余老一直以来独自生活,老伴去世多年。余老育有一子,儿子虽与老人居住不远,却甚少前来探望。71岁的余老与邻居张某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成年意定监护的相关公证。一年后,余老双目失明且行动不便,张某悉心照顾其生活起居。在余老重病去世之前,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与了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设立的条件有哪些?(2)余老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是否可以要求继承其房产?为什么?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案例】李大爷育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年,老伴早故,鳏居多年,近年来因身体原因缺乏劳动能力。2022年5月,李大爷曾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两个月后,李大爷因病去世。【争议】李大爷病逝后,他的三个儿子就分房所依据的两份遗嘱产生了分歧:大儿子要求按照之前公证遗嘱分房;二儿子和三儿子要求按照最后遗嘱分房。【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1)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大爷三个儿子中谁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2)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结合本案,运用三段论的推理方式对李大爷大儿子的不赡养行为进行驳斥,并验证逻辑结构的正确性。答案和解析1.【答案】B【解析】略2.【答案】B【解析】【分析】此题考查育小职责大、敬老是义务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据此,陈某虽再婚但应继续抚养陈小某至成年,陈某年老后有权要求成年的陈小某支付赡养费,①④正确;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陈小某有权要求陈某继续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陈小某成年后不能拒绝赡养年老的陈某,这两个选项违背法律的规定,不选②③。 3.【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结婚、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樊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多年未有子嗣,于是领养一子小伟。后张某希望育有亲生子女,与女子贺某在外地登记结婚并产有一子小涛,这表明张某与贺某结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原则,①正确;虽然张某为贺某购置商品房并与贺某口头约定此房只归小涛所有,但樊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所以,该商品房属于张某和樊某的共同财产,④正确;张某去世后,其为贺某购置的商品房为樊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由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张某的份额,不选②;虽然张某口头约定此房只归小涛,但小伟作为领养的儿子,属于合法的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不选③。 4.【答案】D【解析】略5.【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依据教材知识,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本案中,刘某的30万元债务,要由小光和小丽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不选①;小光如果放弃继承,汽车以实际价值用来清偿债务,然后由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不是无主财产,不选②;根据被继承人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知识,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③正确;刘某的存款没有立遗嘱,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6.【答案】D【解析】略7.【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考查学生对题干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题干主旨,明确题干设问方向,此题为组合式选择题,可用排除法来做。【解答】甲与丙再婚时,甲的儿子已经成年,则丙与甲的儿子不构成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所以甲的儿子若跟甲要不到学费,也不能跟丙要,①错误;丙的女儿属于未成年人,甲与丙再婚后,甲与丙的女儿已经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故甲对丙的女儿和自己的儿子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②正确;甲乙两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属于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所以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③正确;甲和丙如果约定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丙则获得对这套住房的部分处置权利,④错误。 8.【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内容,旨在考查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的应变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具有灵活的思考能力,但是在回答的过程中不能脱离材料的中心思想和教材的知识点。【解答】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其效力大于法定财产制,丁某与刘某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①正确;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父母有抚养、保护未成年子女权利不受侵犯的义务,也有教育和监护的权利和义务,③错误;12岁的小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纯获益的民事行为无须其法定代理人追认,④正确。 9.【答案】A【解析】【分析】此题考查协议离婚的要求。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再现能力。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解答】依据教材知识,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①②符合题意;办理离婚手续的不是公安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③错误;当事人双方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属于裁判离婚,不选④。 10.【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的相关知识,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解答】A.甲侵犯了乙的身份权,说法正确,A不合题意。 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赔偿损害,B不合题意。 C.民法典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C表述错误,符合题意。D.甲某若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罪,D不合题意。 11.【答案】C【解析】【分析】此题考查夫妻财产关系,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再现能力。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解答】依据教材知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是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①④符合题意;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表现,排除②③。 12.【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法定继承有顺序的知识,考查学生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此题需要准确理解题意。【解答】ABC.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所有婚生、非婚生以及领养等,ABC不合题意。D.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所有婚生、非婚生以及领养等,所以配偶与父母均不在的情况下,其所有子女均有继承权,因此,材料中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甲乙丙丁,D正确。故选D。 13.【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遗嘱的知识,考查解读材料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题关键是把握材料主旨。【解答】丙未成年,甲对丙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抚养直到丙成年为止,故①错误;甲有权探望丙,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的合法权利,除非未直接抚养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否则都是需要由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配合行使的。乙如果拒绝甲探望丙,侵犯了甲的探望权,而不是身份权,故②错误;根据甲的遗嘱,甲去世后,乙可继承其收藏的书画,故③正确;根据甲的遗嘱,80万元存款归丙所有,但因为丙未成年,不可单独处置这笔财产,由监护人乙代为保管,待丙成年后,交还给丙自行保管,故④正确,。 14.【答案】A【解析】略15.【答案】D【解析】【分析】此题考查他物权、夫妻共同财产,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解答】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王某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就能合法享有对村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③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夫妻对经营果园所得形成共同共有,④正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受疫情影响 A 公司可以与员工商议工资事宜,但不能以此为由无故拖欠工资,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 A 公司全部责任,①不选;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必须先经劳动仲裁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不选。 16.【答案】①别墅为孙先生个人财产,婚内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本案中,孙先生爷爷奶奶通过公证遗嘱,指定遗产归孙先生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的表述,应当属于明确指定给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别墅为孙先生个人财产。②2015年二人购得的房产,系婚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③邓小姐婚前存款100万,孙先生继承的名人字画分属个人所有,因二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有约从约。④孙先生的工伤赔偿款归孙先生所有,根据民法典可知,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归一方所有。【解析】此题考查遗嘱继承、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考查调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设问要求说明夫妻二人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及其理由,首先要回顾教材具体内容;其次要认真审读材料,分层找关键词,把握材料有效信息;第三,调动运用教材知识,对材料进行具体分析;最后组织答案要注意要点化序号化。依据“本案中,孙先生爷爷奶奶通过公证遗嘱,指定遗产归孙先生个人所有,与他人无关的表述,应当属于明确指定给夫妻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出结论:别墅为孙先生个人财产。理由:婚内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妻一方,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2015年二人购得的房产,可依法进行分割。”理由:系婚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材料“邓小姐婚前存款100万,孙先生继承的名人字画分属个人所有”,理由:二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有约从约。依据材料“孙先生2015年因工伤获得的10万赔偿款。”说明孙先生的工伤赔偿款归孙先生所有。理由:根据民法典可知,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归一方所有。17.【答案】(1)成年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选定的监护人的范围是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选定监护人。(2)不可以。法律规定,余老与邻居张某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在公证处公证,成年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余老口头赠与房产时情形符合法律要求,我国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并且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解析】(1)此题考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设立的条件的知识,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再现能力。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依据教材知识作答即可。(2)此题考查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作答即可。首先指出余老的儿子在老人去世后,不可以要求继承其房产,理由从我国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并且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分析。18.【答案】 (1)二儿子和三儿子的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李大爷的第二份遗嘱视为对之前公证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与变更,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所以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2)【答案】推理形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大爷的大儿子是成年子女,所以,李大爷的大儿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三段论推理的一般性规则: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且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推理只有三项,大项“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 小项是“李大爷的大儿子”,中项是“成年子女”,这三项分别在前提和结论中出现两次,中项是全称判断的主项,是周延的,推理结论正确。【解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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