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华龙高级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份月考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展开主意事项:
1.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写在、条形码粘贴在相应的位置。
3.选择题答案使用2B铅笔填涂,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非选择题答案使用0.5毫米的黑色中性(签字)笔或碳素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4.请按照题号在各题的答题区域(黑色线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5.保持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
第I卷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袁某于2009年7月购买了小区一地下停车位,并支付了物业管理费及车位管理费。2022年10月,袁某计划在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桩。但在报装过程中,小区物业以存在安全隐患、多名车位业主不同意袁某安装充电桩等为由,拒绝在申请材料上盖章,导致迟迟不能安装。袁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后,最终诉至法院。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在此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②原告行为符合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应予支持
③原告安装专用充电桩,应取得所有车位业主的同意
④物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材料不涉及人身关系,①不符合题意。
③:原告与所有车位的业主之间没有利益关系冲突,不需要所有车位业主同意,③错误。
②④:安装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桩,为符合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应予支持,物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帮助袁某安装充电桩,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作出上述规定的意义在于( )
①用成文法条明确豁免见义勇为者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②将中华传统美德融入法律,实现道德和法律相辅相成
③依靠舆论的约束力和道德的力量保证人们对法律的遵守
④只有法律的强制力才能伸张、弘扬正义,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民法典作出上述规定的意义在于用成文法条明确豁免见义勇为者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①符合题意。
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内容规定将中华传统美德融人法律,实现道德和法律相辅相成,②符合题意。
③:依靠舆论的约束力和道德的力量保证人们对法律的遵守与材料无关,③不符合题意。
④:并不是只有法律的强制力才能伸张、弘扬正义,形成良好社会风气,道德约束也可以伸张、弘扬正义,形成良好社会风气,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A。
3. 甲食品加工厂向A农场订购6000千克小麦并支付2000元定金,双方谈好价格,并约定好了交货时间、地点等,交货当天,A农场运货司机因病请假,未如期交货,后两周内甲食品加工厂多次催告,A农场仍不理睬,事后甲食品加工厂要求A农场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食品加工厂可以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
B. 双方签订的合同因必备条款不全面无效
C. 因不可抗力,A农场违约责任应具体分析
D. 甲食品加工厂要求A农场双倍返还定金不合理
【答案】A
【解析】
【详解】A: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材料中,A农场未如期交货,后两周内甲食品加工厂多次催告,A农场仍不理睬,因此甲食品加工厂可以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A正确。
B:甲食品加工厂向A农场订购6000千克小麦并支付2000元定金,双方谈好价格,并约定好了交货时间、地点等,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B错误。
C:材料中A农场并没有遭受不可抗力,C与题意不符。
D: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甲公司可以要求A农场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D错误。
故本题选A。
4. 2024年2月,昆明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拒收业主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交的物业费,要求业主按照自己提高的标准交物业费,因此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物业服务公司将业主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业主可行使抗辩权和追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②物业服务公司上涨物业费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③业主没有履行义务,应承担补交物业费和违约金责任
④合同的一方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中业主可行使抗辩权、反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①说法不完全正确。
②③: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依据是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平等主体,提高物业费必须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程序即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报当地政府房管部门备案批复,业主大会同意并授权物业服务公司上涨物业费才合法,②符合题意,③与题意不符。
④:根据民法典和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的一方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5. 今年春节假期高速免费的最后一天,驾驶私家车从德州途径东营返回烟台的王某,因高速拥堵,平时6小时的车程竟然花费了8个小时才到达烟台高速出口收费站,因超过免费时段10秒钟,被要求缴纳全程高速费用。王某不服,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开始拥堵。对此,从法律的角度看,高速收费站管理人员对王某的以下规劝正确的是( )
①上高速时就视为作出了承诺,应该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②拥堵属不可抗力,如因此没能在免费时段驶离则应免责
③故意造成道路拥堵属于违法行为,必将承担刑事责任
④应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诉求,而不应以违法方式主张权益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王某上高速时就视为作出了承诺,应该依法履行缴费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春节假期高速免费的最后一天,王某应该能预见路面的拥堵情况,因而不属于不可抗力,②说法错误。
③:王某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开始拥堵。这种故意造成道路拥堵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必将承担刑事责任”说法过于绝对,③排除。
④:王某拒绝缴费和驶离,导致后方开始拥堵,此做法是违法的。王某应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诉求,而不应以违法方式主张权益,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6. 某小区的韩先生发现邻居吴女士安装了有录像存储功能的可视门铃和监控摄像头,正好可以拍摄到韩先生家门口的情况。倍感不适的韩先生找到吴女士商量拆除,吴女士以安全防范为由拒绝。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韩先生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拆除可视门铃及摄像头。吴女士的行为( )
①对韩先生的隐私权及其个人信息保护构成现实妨碍
②导致韩先生的名誉受损,应该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③出于保护自身安全,并无意窥探他人隐私,不构成侵权
④超过了正当的权利行使界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吴女士的行为对韩先生的隐私权及其个人信息保护构成现实妨碍,超过了正当的权利行使界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①④正确。
②:吴女士的行为没有影响韩先生的名誉,②不符合题意。
③:吴女士安装有录像存储功能的可视门铃和监控摄像头侵犯了韩先生的隐私权,构成侵权,③错误。
故本题选B。
7. 李某与赵某系上下楼的邻居。某天,因李某家水管破裂,水漫延至赵某家,导致赵某家电视机损坏。赵某向李某索赔,李某以物业维修不及时导致水管破裂为由拒绝,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对此案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纠纷双方应该本着便利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进行处理
②李某家漏水损害了赵某财产权,应该作出一定经济赔偿
③物业为主要责任方,因其工作失误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④李某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所以可以免除其赔偿的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李某与赵某双方系相邻关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①正确。
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李某作为原告楼上的相邻业主,在利用甲相邻不动产时,应当尽量避免对其造成损害,李某家漏水损害了赵某财产权,应当承担甲财产损坏的侵权责任,应该作出一定经济赔偿,②正确。
③:水管破裂,物业未尽到相应的责任方,因其工作失误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自己的损失可以向物业公司或者其他责任人追偿,但不是全部赔偿责任,③错误。
④:即便李某家中渗水因水管破裂导致,也不能因此免除其侵犯赵某相邻权赔偿责任,应当先赔偿赵某的损失,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 孤寡独居老人甲长期受到章某生活上的照护,2019年,甲带着章某去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书,并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将名下房产送给了章某。随后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甲的生活。2023年,甲去世,甲的妹妹乙提起诉讼,诉称甲因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所签协议无效,甲的财产应归乙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的房产应该由章某继承
③乙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依法落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尊重成年人的意愿,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双方所签协议有效,则章某能以遗赠的方式获得甲某的房产,而不是继承甲某的房产,②排除。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乙应就其主张(甲所签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提供证据,即应提供证据证明甲不具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③正确。
④:法定继承指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本案中,乙作为甲的妹妹虽然没有尽扶养义务,但她仍享有继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 维吾尔族的习俗中没有“姓氏”这一概念。按照维吾尔族人民的习惯,为子女取名时,一般将父亲的名字放在子女的名字后面,充作“姓氏”之用,但是没有真正的“姓氏”一说。这种将父亲的名字放在子女的名字后面充作“姓氏”的方法( )
①表明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因民族差异而不同
②顺应了维吾尔族的文化传统
③尊重了维吾尔族子女取名习俗
④表明确定子女的姓名是作为父母的个人自由权利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法律规定的,①排除。
②③:按照维吾尔族人民的习惯,为子女取名时,一般将父亲的名字放在子女的名字后面,充作“姓氏”之用,但是没有真正的“姓氏”一说。这种将父亲的名字放在子女的名字后面充作“姓氏”的方法,尊重了维吾尔族子女取名习俗,顺应了维吾尔族的文化传统,②③正确。
④:材料强调的是维吾尔族人民为子女取名的习惯,并不能表明确定子女的姓名是作为父母的个人自由权利,而是民族文化习惯,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0. 汤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逆行与李某驾驶的一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因汽车刹车导致汽车车内后座的李某妻子周某因惯性往前冲,怀中所抱李某之子小明(3岁)受伤。李某将汤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车辆维修、小明医疗费等损失共计6万余元。汤某认为李某未给幼童配备安全座椅才是小明受伤的主要原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汤某违章行车,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全部的损失
②小明父母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对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③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由其监护人代为参加诉讼
④小明父母未履行好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应付主要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汤某违章行车,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未给小明配安全座椅承担次要责任,①错误。
②:小明父母未给小明配安全座椅,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对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②正确。
③:小明3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不能独立参加诉讼,应该由其监护人代为参加诉讼,③正确。
④:小明父母未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对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不是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由汤某承担,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1. 王某与韩某系合法夫妻。王某由于患有疾病,不仅不能外出工作,还需长期吃药。韩某每月工资7000多元,勉强可以承担起一家日常开销。由于王某的医药费用过于高昂,长此以往,韩某难以承受如此大的压力,与王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王某置之不理。王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韩某支付扶养费。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权停止履行夫妻义务
③韩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遗弃,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④王某和韩某的婚姻无效,法院会判定韩某无须支付扶养费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韩某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韩某支付其扶养费,故①符合题意。
③:韩某与王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王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王某置之不理,其中韩某的行为属于遗弃,遗弃家庭成员必须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故③符合题意正确。
②:婚姻关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夫妻双方仍然需要履行夫妻义务,故②表述错误。
④: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王某与韩某的婚姻不存在上述情形,双方的婚姻关系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故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12. 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利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这说明余某是小雨的继父,而非养父,②说法错误。
③:订金没有定金性质,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③符合题意。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因小雨练琴需要而在朱某处订购钢琴,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3. 阅读下图漫画思考,这债,老王的妻子该不该还( )
①不该,因为该债务发生在老张与妻子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期间
②不该,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任何存款、没有能力偿还该债务了
③不该,“我还会再相信你吗”表明该债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④不该,“没往家里拿”表明该债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③④:《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我还会再相信你吗”表明该债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没往家里拿”表明该债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两个都表明属于一方个人债务,③④正确。
①:该债务发生在老张与妻子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期间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故这不是不该还的原因,排除①。
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应进行偿还,不因没能力偿还而不该还,②不是不该还的原因。
故本题选D。
14. 凌某和李某分居多年,双方于2021年9月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对婚后设定的多家公司的股权、名下的多套房产以及债务进行了分割,并且变更了部分公司的股权登记和部分房产登记信息,其余则尚未变更。为加快变更进度,2023年,李某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协议书尚未生效,法院应重新分割财产和债务
B. 未变更的其他股权和房产,按协议书处理
C. 已登记变更的,从变更时起成为一方个人财产
D. 若财产分割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应判决不许离婚
【答案】C
【解析】
【详解】C:根据我国法律,依法登记是股权和不动产权变更的最终有效确认,也是依法获得承认和保护的依据。凌某和李某对婚后设定的多家公司的股权、名下的多套房产以及债务进行了分割,并且变更了部分公司的股权登记和部分房产登记信息,其余则尚未变更,已登记变更的,从变更时起成为一方个人财产,C正确。
A: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于2021年9月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并未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协议书尚未生效,但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双方均未表示反悔,因此法院在审理时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处理。A错误。
B: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的问题必须以离婚为前提,而不是按协议书处理,B错误。
D:《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不是判决不许离婚,D错误。
故本题选C。
15. 孙某开了一家电脑店。13岁的王某到孙某的店中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商谈好价格后,王某转给孙某货款,完成交易。在这一交易中( )
①因年龄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所涉及的客体是孙某的人身权利
③王某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
④孙某出售电脑给王某的行为不妥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王某只有13岁,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正确。
②:在王某与孙某交易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孙某的人身权利,②排除。
③:公民都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民事权利,③错误。
④:王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出售电脑给王某的行为不妥,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 2023年2月,原告李昀锴使用开源软件StableDiffusin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以“春风送来了温柔”为名发布在社交平台小红书上2023年3月2日,一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文章使用了李昀锴制作的图片。2023年8月24日,李昀锴起诉对方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与此案的民事客体相同的是民事案件可能是( )
①专利权纠纷
②商标权纠纷
③汽车所有权纠纷
④名誉权纠纷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题干案件涉及的民事关系客体是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这属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知识产权还包括和商标权,故与本案的民事客体相同的是民事案件可能是专利权纠纷或商标权纠纷,①②符合题意。
③④:题干涉及的是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在汽车所有权纠纷中,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在名誉权纠纷,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第II卷(非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四题,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晚,张某和李某在同村刘大爷外出住院之际,偷偷潜入院中想要将刘大爷拴好的牛偷走卖钱,不料李某却在这期间被牛一脚踢在了胸口,当场丧命。在此之后,李某的家属认为是刘大爷饲养的牛踢死了自己的儿子,便将刘大爷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家属的诉讼请求,不支持向刘大爷索要赔偿的行为。
学生甲基于教材“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认为该法院不应驳回李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是否赞同学生甲的观点。
【答案】不赞同。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刘大爷虽住院但尽到了安全管理责任。李某被牛踢中是因其先行盗窃的违法行为引起的,且李某明知偷牛存在危险仍为之,没有对个人生命安全尽到安全义务,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饲养的动物伤人
考点考查:无过错侵权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辨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基本观点:不赞同。
关键词:李某被牛踢中是因其先行盗窃的违法行为引起的,且李某明知偷牛存在危险仍为之,没有对个人生命安全尽到安全义务→可联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3月,陈某想购买一套二手房,经过房产中介和李某顺利签订了《售房协议》。协议上写明,陈某已对此房充分了解,自愿以49万元的价格购买。陈某向李某支付首付款20万元,剩余房款一周后付清。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赔付房屋总售价20%的违约金。随后,按照协议约定,陈某交给了李某20万元的首付款。但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陈某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子已被抵押,不能过户,便找到了李某协商,他希望李某能将房子撤出抵押,并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两人多次协商未果。无奈的陈某将李某告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返还2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违约金。
(1)陈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陈某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答案】(1)
有效。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陈某和李某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售房协议》,协议是有效协议。
(2)
会得到法院支持。李某隐瞒房产有贷款和抵押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约行为,损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李某应退还陈某的首付款,并赔偿相应违约金。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购房纠纷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陈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陈某对此房充分了解,自愿以49万元的价格购买→可联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有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陈某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隐瞒房产有贷款和抵押的行为→可联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违约行为。
关键词②:无奈的陈某将李某告到法院→可联系会得到法院支持。李某应退还陈某的首付款,并赔偿相应违约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父母离婚后再婚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而在重组家庭中,原来没有关系的两家子女成为拟制血亲下的兄妹关系。
周某父亲与杨某母亲再婚后,周某与杨某十一二岁时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两人从开始互不说话、交流到后来学习上互相帮助,年满十八周岁时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在大学毕业后工作的几年中,两人相恋领证结婚并告知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对两人由十几年的兄妹关系变成夫妻关系从开始的反对到后来的理解支持。
(1)结合材料,运用珍惜婚姻关系的知识,分析周某与杨某的婚姻。
(2)如果周某与杨某的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因病去世,周某与杨某应如何处置其遗产。
【答案】(1)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周某与杨某由相恋到结婚,符合一夫一妻的要求;大学毕业工作几年后,此时登记结婚符合民法典对结婚年龄的要求;两人属于拟制兄妹关系,本身并不是血亲关系,符合法律对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结婚的限制性要求。周某与杨某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2)周某的父亲与杨某的母亲再婚后,与周某或杨某间构成继父女或继母子关系,周某和杨某对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由设问可知,周某与杨某的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未留遗嘱进行财产分配,所以周某与杨某按法定继承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周某与杨某具有同等的处置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拟制血亲下的兄妹结婚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分析周某与杨某的婚姻,注意作答需要调用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两人相恋领证结婚并告知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可联系教材知识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基本原则;符合一夫一妻的要求;
关键词②:年满十八周岁时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在大学毕业后工作的几年中→可联系教材知识符合民法典对结婚年龄的要求;
关键词③:父母离婚后再婚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而在重组家庭中,原来没有关系的两家子女成为拟制血亲下的兄妹关系。周某父亲与杨某母亲再婚后,周某与杨某十一二岁时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可联系教材知识符合法律对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结婚的限制性要求;
因此,周某与杨某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周某与杨某应如何处置其遗产,注意作答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某父亲与杨某母亲再婚后,周某与杨某十一二岁时成为新家庭中的兄妹,两人从开始互不说话、交流到后来学习上互相帮助,年满十八周岁时两人考入同一所大学→可联系继父女或继母子关系;继承权以及第一顺位继承人;
关键词②:周某与杨某的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因病去世周,某与杨某应如何处置其遗产→可联系周某与杨某的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未留遗嘱进行财产分配,所以周某与杨某按法定继承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周某与杨某具有同等的处置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 教材、手机、学校里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自行车、仓库里的木材
(1)上述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2)请你举出更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实例,并议一议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在法律上的意义。
【答案】(1)教材、手机、自行车、仓库里的木材是动产,学校里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是不动产。
(2)生活中的动产: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森林、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码头等;区分动产与不动产主要的法律意义如下。①所有权人的限制。不动产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权客体,任何自然人或集体组织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为这些不动产的所有权人。②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不经登记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③设立的他物权类型不同。在担保物权中,不动产可设定抵押权,而不能设定质权和留置权。从物的性质来看,不动产多属于稀缺性资源,为了物尽其用,以不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要多于以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④不动产存在相邻关系。由于不动产不能移动,相邻的占有人之间如因不动产的利用而产生冲突与矛盾时,就需要法律加以协调。⑤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不同。因不动产发生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动产、不动产的例子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保障各类物权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教材、手机、学校里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自行车、仓库里的木材→可联系教材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教材、手机、自行车、仓库里的木材是动产。
关键词②:教材、手机、学校里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自行车、仓库里的木材→可联系教材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学校里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是不动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小问2详解】
本题属于开放性试题,请你举出更多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实例,并议一议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在法律上的意义。根据材料内容和所学保障各类物权的知识,切合要求,言之有理即可。参考角度:生活中的动产: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森林、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码头等。意义可从所有权人的限制、物权变动的公示不同等角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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