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原卷版+解析版)
展开注意事项:
1.答第I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用铅笔涂写在答题卡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卷上。
3.考试结束后,考生将答题卡交回。
一、选择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所列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 7岁周某在小区内玩摇摇车时差点与在小区内散步的武某相撞,武某受到惊吓倒地,医生诊断为右手手臂骨折。周某监护人与武某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武某将周某监护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周某监护人赔偿武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元。本案中( )
①周某属于无民事权利能力人,在本案中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周某造成武某损害,应由周某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③若周某监护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④武某提交的右手手臂骨折的医院诊断证明属于物证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周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无民事权利能力人,故①错误。
②:周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周某造成武某损害,应由周某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故②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可知,若周某监护人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故③正确。
④:吴某提交的右手手臂骨折的医院诊断证明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C。
2. 王某到某4S店购车。上午10点,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11点10分,王某打算将车开出店内的停车场,倒车时与另一辆小轿车相撞。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车辆属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②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并交付,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③该车仍在4S店内,该车控制权尚未转移
④该4S店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王某损失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本题逆向选择题。
①: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车辆属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故本观点正确,排除①。
②: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说明该车已完成所有手续并交付,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故②正确,排除②。
③: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说明该车控制权已经转移,故③入选。
④王某与该4S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办完了交款手续,并办好了临时牌照和保险,说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且发生碰撞是王某的个人行为,该4S店不用赔偿王某损失,故④入选。
故本题选D。
3. 王某在农村老家有自建房一栋和三亩承包地,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了商品房定居,村里承包地和自建房一直闲置。后因王某做生意,眼下紧缺资金周转。某酒店经营者张某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和三亩承包地进行改造,用于经营农家乐,二人最终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王某与张某租赁关系的内容
②王某出租自建房给张某,行使用益物权来增加收入
③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王某可以出租住宅
④王某因出租三亩承包地获得收入充分实现了物的交换价值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该租赁关系是王某和张某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王某和张某是该租赁关系的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对应的)是该租赁关系的内容,①正确。
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②错误。
③:王某对房子下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王某可以出租住宅,③正确。
④:王某出租三亩承包地,是基于其拥有土地的用益物权,而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实现物的交换价值,④不选。
故本题选A。
4. 小王授权“大V”微信公众号独家发表其署名的一篇小说,未经小王同意,小李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该小说并未表明出处。小王发现后,要求小李对其公开道歉并赔偿,遭到拒绝。小王在其社交平台上公开披露小李的所作所为后,不少网友对小李进行了“人肉搜索”,把小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发布到网上,给小李带来了很大困扰。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可在三年的追诉期内追究小李的侵权责任
②小李行为构成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需支付一定使用费用
③小李擅自转载小说侵犯了“大V”微信公众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④小王的行为导致小李隐私权受到侵害,需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材料中指出小李未经小王许可,私自转载小王作品至其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且没有表明出处,这表明小李侵犯了小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小王可在三年的追诉期内追究小李的侵权责任,故①③正确。
②:法定许可使用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者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著作权人已发表的作品,但是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品名称、作品出处和作者姓名或名称的制度,但材料中小李是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故②不选。
④:小王在网上发布的信息是依据事实而发的,且没有侮辱小李的内容,所以不用承担侵权责任,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5. 2024年1月,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元。截至2024年4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但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收益出账期:每月11日10点前”“提现申请期:每月11日10点至15日24点”等规定。上述规定使林某账户中的65.01元余额一直未能提现。林某将天津某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法院经审判确认“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为无效条款。法院判决的理由是( )
①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违背公平、诚信原则
②为了解决问题,双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该平台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林某权益
④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属于要约邀请,其法律效力视情况而定
A. ①④B. ①②C. ①③D. ②③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③:给提现设门槛的做法有违公平、诚信、自愿等原则,属于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侵害了林某的权益,①③正确。
②:为了解决问题,双方除了诉讼还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另外这也不构成法院判决的理由,②错误。
④:格式条款既不是要约,也不是要约邀请,是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通常背用于重复使用。除特殊情况外,格式条款在大多数情况下有法律效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 甲一直以给游客画像为生,收入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某日,刚满17周岁的甲与乙订立书面合同:“甲承租乙的房屋用于居住,租金每月800元,租期1年,甲需交定金500元……如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违约金200元。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半年后。合同履行半年后,乙决定将房屋收回另作他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订立合同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无效
②甲有权主张乙双倍返还定金1000元,并赔偿违约金200元
③甲有权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承担违约责任
④如甲或乙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均不受理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17周岁的公民甲所得收入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订立合同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
②:定金罚则与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故②说法错误。
③: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乙违反合同约定,甲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③正确。
④:合同约定合同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且合同有效,应当按合同约定向共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得受理。如甲或乙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均不受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数套污水处理设备,双方约定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交付。2024年1月13日,乙公司仓库所在地突发洪水,无法及时交货,直到2024年1月20日乙公司才完成交货任务。甲公司使用该批设备后发现其故障频发,导致周围水域大面积污染。甲公司在维修设备时意外发现,该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自己10年前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因此,甲公司要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起诉乙公司,要求其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已超过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现在乙公司可以无偿使用该技术进行生产
②乙公司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由甲公司确定
③该案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甲公司的合法权利予以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平
④针对设备延迟交货,乙公司因不可抗力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A. ①②B. ①③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自己10年前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所以已经超过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现在乙公司可以无偿使用该技术进行生产,故①正确。
②④: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数套污水处理设备,双方约定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交付,但却在2024年1月13日突发洪水,未完成交货,所以在发洪水前乙公司已经超时,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不能因不可抗力变更或解除合同,故②④不选。
③:材料中指出甲公司使用乙公司该批设备后发现其故障频发,导致周围水域大面积污染,这表明该案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甲公司的合法权利予以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平,故③正确。
故本题选B。
8. 薛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零食,并按该平台要求填写了个人收件信息。此后薛某接到诈骗团伙电话,薛某认为该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网络平台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等。对于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薛某一旦起诉就意味着诉讼成立
②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薛某可聘请专业律师为其辩护
③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薛某也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④该网络平台如不能证明自己对于薛某诉称的信息泄露不存在任何过错,则需承担责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但是如果薛某的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不予立案,诉讼不成立,故①不选。
②: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薛某可聘请专业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故②不选。
③④:按照法律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侵犯个人信息权益时,个人向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责任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个人信息处理者承担举证责任,该网络平台如不能证明自己对于薛某诉称的信息泄露不存在任何过错,则需承担责任,但薛某也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故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 甲和乙2016年登记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双方于2019年1月签订《协议》,约定该套房屋归乙个人所有,但并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但二人因关系不睦于2022年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李拿着甲写的欠条就找上了乙。原来,在2020年甲私自向老李借款100万元投资失败,甲无力偿还欠款,老李以1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甲和乙一起告上了法庭。由此可见( )
①房屋系梁某与李某婚后购买,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②依据民事诉讼举证原则,老李对于涉案1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
③《协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
④若欠条由甲一方签字,乙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房屋虽系梁某与李某婚后购买,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该套房屋归乙个人所有,约定大于法定,故①错误。
②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若欠条由甲一方签字,乙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但老李若能够证明投资款1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故②④正确。
③: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产权登记有效,故③错误。
故本题选D。
10. 李某和张某为夫妻,二人居住的房子为李某婚前所购,一起经营个体小卖铺存款5万元。李某在儿子和女儿同时在场时立有口头遗嘱:“居住房产,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李某病逝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房产部分应由张某和儿子、女儿三人均分
②张某可以分得存款的一半2.5万元
③李某口头遗嘱无效
④房产分配应按遗嘱继承
A. ①②B. ①③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本案中,该口头遗嘱无效,房产部分应由张某和儿子、女儿三人均分,故①③正确。
②:存款5万元为李某和张某的共同财产,李某和张某均有2.5万元,所以张某可以获得2.5万元存款和李某遗产2.5万元的三分之一,故②不选。
④: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本案中,该口头遗嘱无效,所以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B。
11. 2007年12月,独居老人曹大爷在弟弟妹妹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处置其遗产。曹大爷在居委会照料下安度晚年,于16年后去世。这时,曹大爷的四名子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曹大爷的全部遗产应按照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由居委会取得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曹大爷的遗产不应由四名子女继承
③居委会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其与曹大爷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
④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有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不一定能接受遗产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曹大爷的全部遗产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取得,而不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故①不选。
②:材料中指出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处置其遗产,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曹大爷的遗产不应由四名子女继承,故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故③不选。
④:材料中指出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处置其遗产,这说明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平等的、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居委会需要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获得遗产,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 在校大学生李某到某勘察公司实习,双方签订了员工实习合同。2024年2月的一天,李某与其工作搭档刘某到某房屋院落进行拍照工作,刘某在院落外墙竖好竹梯,但李某未使用该竹梯,而是通过墙边的大树爬至屋顶。结果树枝断裂,李某坠落摔伤。李某提出公司支付工伤医疗费诉求,而公司以李某擅自爬树导致摔伤为由拒绝支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该公司不能证明其对李某尽到了安全警示教育义务,则应承担主要责任
②若李某申请仲裁,会因缺少有效仲裁协议被拒绝
③李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该劳动争议
④该公司与李某的劳动争议如形成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作为实习生与该公司签订了员工实习合同,与该公司构成了劳务关系,李某系在外出工作过程中受伤,若该公司不能证明其对李某尽到了安全警示教育义务,则应承担主要责任,故①正确。
②:商事仲裁制度中,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而本案属于劳动仲裁,不适用于该规定,故②不选。
③:本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后,方可提起诉讼,故③不选。
④: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对此类劳动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管理办法》的施行( )
①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说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
③表明经营者若突破《管理办法》边界,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④有利于规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
A. ①②B. ①③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 新《管理办法》中指出经营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是强调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不涉及自主选择权,故①不选。
②:新《管理办法》中指出经营者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说明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故②正确。
③: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规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表明经营者若突破《管理办法》边界,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故③正确。
④:新《管理办法》的施行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但不能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C。
14. 很多优秀的世界级企业都是在车库里诞生的。有人问比尔·盖茨:什么是你最大的恐惧?比尔·盖茨回答:“我最恐惧的是那些正在破车库里没日没夜捣鼓新名堂的年轻人。”如果你也想尝试“车库创业”,以下措施合理的是( )
①遵守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对该企业所有信息进行公示
②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③申请商标应具有独特性,并且必须注册后才能使用
④可创办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我国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但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信息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故①错误。
②:创办企业应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故②正确。
③:申请商标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不是必须独特,且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使用,故③不选。
④:创办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以认缴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 2022年8月26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电捕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刘某军等4人立即停止唆使村民使用禁猎工具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违法行为,判令4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77390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38655.1元,承担鉴定费1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此案为司法机关公诉案件,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此案件诉讼主体平等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③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申请上诉
④法院公正审理,化解纠纷,保护公共利益优先于保护公民个人利益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②:材料中指出本案属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电捕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证责任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且民事案件不是判定被告人有罪,而是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①不选,②正确。
③: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申请上诉,故③正确。
④:公民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都要保护,但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要注意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C。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5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第16题9分,第17题13分,第18题12分,第19题13分,第20题8分,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12月,三楼的李某发现楼下一楼的胡某家院里安装的摄像头正对自家的客厅与卧室,认为胡某安装的摄像头可以详细记录自己家中成员进出住宅及亲友来访情况,而且摄像头还会录到他们在家说话的声音,导致自己家人不敢大声说话,对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于是,他多次要求胡某拆除摄像头,却遭到拒绝。胡某表示摄像头安装在自己院内,并不是故意窥探他人隐私,家里小院里经常从楼上掉落各种垃圾甚至砖头,担心没了摄像头,自家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协商无果后,李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拆除摄像头,并删除与李某家相关的存储视频资料。
胡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判断的理由。
【答案】①我国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和相关身份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胡某为保证自己及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而安装监控装置,故法院认为这一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胡某也负有不得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③胡某的行为已经影响李家的合法权益,就当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综合所述,胡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题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权利行使,注意界限;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回答胡某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权利行使,注意界限;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胡某表示摄像头安装在自己院内,并不是故意窥探他人隐私,家里小院里经常从楼上掉落各种垃圾甚至砖头,担心没了摄像头,自家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可联系法律关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规定,说明胡某为保证自己及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而安装监控装置,这一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关键词②:胡某安装的摄像头会录到李某在家说话的声音,导致李某家人不敢大声说话→可联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说明胡某的行为已经影响李家的合法权益,就当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7.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为某小区业主,自己购买了地下车位。2023年12月20日,李某在地下车库行驶过程中轧上一块带钉的木板,车胎被扎导致车辆失控撞到墙上,车辆损毁严重。2024年1月,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车位收取管理服务费。李某逾期未缴纳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告知李某,如不交纳车位管理费便按临停标准收费,否则不予放行。李某认为,一是自己是小区车位的所有权人,拒绝交纳车位管理费,也拒绝按临停标准交费;二是物业公司一直不找自己妥善处理自己车辆损坏问题。协商未果,一怒之下李某直接把物业告上了法庭。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李某与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①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公司以未交车位管理费为由限制李某车辆出入小区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权益。且李某的车辆在停车场受损严重,物业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侵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李某逾期未按照合同支付车位管理费已造成违约。③民事主体应强化规则意识。李某与物业公司应在合法前提下,通过沟通化解矛盾纠纷。(此题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所有权;合同履行原则;解决纠纷的途径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所有权;合同履行原则;解决纠纷的途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物业公司一直不找自己妥善处理自己车辆损坏问题→可联系教材知识解决纠纷的途径。
关键词②:不交纳车位管理费便按临停标准收费,否则不予放行→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键词③:自己是小区车位的所有权人→可联系教材知识所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某系某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张某入职半年后,发现该公司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且不支付加班费。张某要求该公司支付加班费,公司却置之不理,但张某一直按照公司规定上班。过了不久,该公司以张某不服从安排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还在网上发布张某不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不实信息。张某遂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加班费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公司和张某的做法。
【答案】①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应及时足额支付陆某的劳动报酬,并依法重新修订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合同全面履行原则。③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张某的合法权益受损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正确的。④该公司在网上发布污蔑张某的不实信息,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此题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劳动争议案件
考点考查:合同履行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名誉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合同履行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名誉权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发现该公司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未调休的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形,且不支付加班费→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者的权利。
关键词②:单方面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履行原则。
关键词③:在网上发布张某不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不实信息→可联系教材知识名誉权。
关键词④:张某遂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加班费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承担侵权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直播带货平台,在直播间售卖某品牌梅菜扣肉,虚假宣称“制作原料是精选高质量的五花肉、梅菜、葱白、姜片……”孙某在2024年3月10日在直播间购买了该产品10盒,总计300元。然而315晚会曝光了其购买的产品是使用带有淋巴结、甲状腺的“槽头肉”制作。事件曝光后,孙某多次找某直播带货平台讨要说法,均协商未果。最终,孙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平台退货,并支付赔偿1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该平台的经营行为及孙某的维权诉求。
【答案】①该平台使用带有淋巴结、甲状腺的“糟头肉”以次充好的经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扰乱了市场秩序。②该公司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售卖质量不合格产品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权,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一种不诚信且违法的经营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孙某的平台退货维权诉求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但赔偿1000元的诉求过大,不应超过900元。(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网购维权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违约责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 、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试题,注意作答主体是“该平台”和“孙某”,需要调动订约履约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以“糟头肉”代替优质原料→可联系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关键词②:315晚会曝光后,孙某多次找平台讨要说法→可联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不诚信。
关键词③: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可联系赔偿金额的确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先生与黄某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李先生与妻子黄某共有房屋1套,以及李先生婚前20万元购买古董花瓶1只(现增值12万)。李先生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查出肝癌晚期,便立下遗嘱,将1套房屋和古董花瓶留给哥哥李某。李先生去世后,妻子黄某独自占有着李先生所有财产。李某与黄某多次协商不成,随即将黄某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李先生的遗产该如何分割。
【答案】李某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该字条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对于遗嘱的形式,民法典有具体要求。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李先生的自书遗嘱没有注明日期,故该自书遗嘱无效。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若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房屋1套和古董花瓶增值12万属于李先生和黄某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所以房屋1套和古董花瓶增值12万属于李先生和黄某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在继承中进行平等的财产分割,应该把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之后,再把专属于李先生的财产按照第一顺序在黄某和儿子平分。(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继承、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的知识范围限定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问题指向“李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李先生的遗产该如何分割”,本题的设问第一小问,需先找出李某的主张再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依据分析回答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第二小问结合材料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先生立下自书遗嘱,由李某独自继承他的1套房屋和古董花瓶,并在遗嘱上签名,但未注明日期→可联系教材知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才有效,由此推断该遗嘱无效,李某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键词②:李先生与黄某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李先生与妻子黄某共有房屋1套,以及李先生婚前20万元购买古董花瓶1只(现增值12万)→可联系教材知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才是李先生的遗产,对李某的遗产,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儿子和配偶黄某进行平等的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某,男,1970年1月10日生,汉族,×××纺织厂,现居住于×××市××区×X路××号,联系方式为××××。
被告:黄某,女,1982年10月1日生,汉族,现居住于×××市×××区××路××
号,联系方式为××××。
诉求请求:由李某独自继承李先生的1套房屋和古董花瓶。
事实和理由:李先生生在农村,从小父母双亡,由哥哥李某抚养直至上大学进城工作;如今,李先生妻子经济状况较好,但李某年迈身体欠佳,且李先生已经立下自书遗嘱,由李某独自继承他的1套房屋和古董花瓶,并在遗嘱上签名,但未注明日期,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自书遗嘱,由李某提供,系有李先生亲自签字。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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