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夫妻地位平等同步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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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夫妻地位平等同步练习题,共17页。试卷主要包含了单选题,非选择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一、单选题
1.岳某与曹某经人介绍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2023年11月,岳某要求与曹某离婚,曹某认可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这起离婚案例( )
①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解除夫妻关系
②告诉我们要坚持结婚自由,离婚要慎重
③双方应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达成协议
④双方应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2022年8月,胡某与陈某离异后,约定8岁的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陈某因再婚、搬家致女儿两个星期未能上学。胡某知晓后,通过找全托、请保姆方式照顾女儿。从2022年12月起,女儿一直与保姆居住,胡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的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基于(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
②按照孩子的意愿不予变更抚养权,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没有抚养义务
④胡某与陈某离异意味着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因此胡某不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
A.①②B.①③C.②①D.③④
3.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胁迫,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亏损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乙女因被胁迫而结婚,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婚姻无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男侵犯乙女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
④甲男、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4.赵某与王某离婚后,赵某依法院判决准时将孩子交予王某探望,但王某将孩子扣留、藏匿,拒不依约准时将孩子交还赵某。赵某向法院申请帮其找回孩子。各方采取多种措施,释法说理,反复规劝,王某才将孩子交还。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B.王某对孩子已不具抚养权利
C.赵某对王某的探望权利无协助的义务D.人民法院应依法终止王某对孩子的探望
5.甲乙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登记在甲名下。后甲乙之间产生矛盾,甲决意离婚,私自将房产出卖给不知情的丙,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但尚未交清房款。乙发现后,按照《民法典》规定,可采取的措施是( )
A.因甲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丙返还房产
B.丙善意取得该房产,乙只能要求甲赔偿损失
C.该房产登记在甲名下,为甲个人财产,乙无权干预甲对房产的处置
D.该房产为甲乙共同共有,因房款未付清,丙尚未成为所有权人,乙可与甲丙协商,解除合同
6.女青年李某(21周岁)和表兄陈某(23周岁)青梅竹马、两情相悦。2023年3月,双方父母为二人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仪式,宴请了亲朋好友并当众宣布他们结为夫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不应结婚
②双方自由恋爱,符合结婚条件
③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属同居关系
④双方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7.18岁意味着青春和自立,意味着责任和使命。一般来说,18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 )
①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
②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
④不再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约束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8.林某与妻子杨某系初中同学,双方于201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1月生育一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为了照顾女儿等家人,杨某遂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来,双方因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发生矛盾,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林某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虽感情未破裂,也应准予离婚
B.法院可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C.裁判离婚中夫妻感情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民政局应判定离婚
D.林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9.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相差3岁的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在小武24周岁时他们举行了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一年后,小武与小美去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当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对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婚姻自由是《民法典》婚姻编规定的基本原则
B.两人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收益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C.婚姻登记机关若不予办理登记,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D.因不符结婚的条件,小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10.王某(女:19周岁)和李某(男,22周岁)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该婚姻( )
A.是无效的,因为女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
B.是有效的,因为已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
C.是无效的,因为违背了男女双方的意愿
D.是无效的,因为男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
11.小红和小明是男女朋友,两人非常恩爱,到了适婚年龄就领了结婚证。但刚领完证,小红就发现小明患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根本就不适合结婚,小红对小明隐瞒病情的行为十分不满,想解除这段婚姻关系,这时,小红( )
①必须和小明分居一段时间才能申请离婚
②应征求小明及双方父母的同意
③可以和小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④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12.2012年,彭某在与郭某并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同居,由于感情破裂结束恋爱关系,当时彭某已有身孕。2013年,彭某生下一子小彭,郭某拒绝认子,彭某独自一人抚养。2022年3月,随着小彭教育、医疗等各项费用开支的增多,彭某感到压力沉重,找到郭某,提出分担小彭的抚养费,郭某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从小彭出生之日开始,郭某应当支付小彭适当抚养费
②婚姻是基于结婚证书的领取,有结婚证婚姻就有效
③小彭有继承郭某遗产的权利,并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彭某执意生下小彭,应承担一切抚养费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3.项某(男)与褚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褚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最后,褚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双方当事人的婚姻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②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③到了诉讼阶段,双方就不能再进行调解了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4.结婚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下列关于“自愿”理解正确的是( )
A.双方完全真正自愿
B.甲为与乙结婚以死相逼,随后两人登记
C.甲父母要求甲与乙结合,甲、乙结婚
D.丁为了弟弟的婚事与甲结婚
15.2023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三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女孩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因付某家庭条件较好,周某母亲希望周某与付某缔结婚姻,以后继承付家财产。周某明确拒绝,周某母亲以死相逼。周某害怕家庭关系破裂,又担心母亲寻短见,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近一年时间里,双方并未建立夫妻感情。但周某母亲仍不准许周某提出离婚,母女俩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此案中( )
A.周某离婚可选择仲裁,因为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
B.周某因胁迫结婚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C.周某母亲履行了监护职责,进行了必要约束
D.本案属于无效婚姻,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16.2022年9月9日梁某与郭某举办婚礼,第二天登记结婚,11月20日郭某因身体原因流产,最终被医院诊断为终身不孕。12月30日梁某提出离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梁某提出离婚符合婚姻自由
B.郭某可以提出离婚申请要求
C.举办婚礼意味着婚姻关系开始受国家法律保护
D.梁某提出离婚申请满三十日即可解除婚姻关系
17.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
18.张某于2010年9月购买五年期国债;于2015年8月向某杂志社投稿一篇文章,该文章于同年12月发表。张某与李某在2015年10月登记结婚,2016年生有一子。因突遇一场意外,张某身亡,留下妻子李某、儿子小张两人一起生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债本金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儿子小张享有投稿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③李某和其儿子小张是国债本金和利息的继承人
④李某对张某的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地知名画家黄某经营一家画廊,年收入在50万元左右,早年与前妻(女儿随母生活)离异之后,他没有再婚。自2010年开始,黄某与女友杨某在一起共同生活(请过客但没有登记领证)。2022年11月,61岁的黄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商品房、汽车、银行存款等价值几百万元的遗产。黄某未留下任何遗嘱。杨某在黄某去世第二天起,用黄某的手机将其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共计300余万元。黄某女儿小黄找到杨某要求返还这300余万元遗产,但遭到拒绝。于是小黄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返还300余万元的不当得利。杨某认为,自己与黄某共同请过客,具有婚姻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且存在公开稳定的夫妻关系长达十多年,从本质上讲已经是婚姻关系,属于合法夫妻,应该享有继承权。
杨某的言行合法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三早年丧偶,一直未再婚,独自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三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三偶遇离异的李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如后均表示反对,张三的儿子张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李老太太的女儿赵某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价张某和赵某的行为。
21.阅读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吴枫和赵玲(化名)是表兄妹,吴枫的母亲和赵玲的父亲为亲兄妹,2015年,两人开始谈恋爱并同居。2021年2月,两人隐瞒了表兄妹的事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2年2月,两人发生矛盾,赵玲离家出走,4月,赵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宣判婚姻无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枫和赵玲的婚姻关系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
请简要说明法院作出婚姻无效判决的法理依据,并说明民法典这样规定的原因。
22.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和梁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生有一女。从2018年起,男方与社会女青年沙某非法同居,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同年11月,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从2019年1月起,男方住到单位,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贴补家用,女方只靠少量收入维持母女生活。2019年12月,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梁某认为,夫妻纠纷系第三者介入所造成,只要无外来干扰,双方有可能和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多次调解,双方各执己见。
(1)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
(2)您认为本案在财产分割中应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法院裁判离婚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时解除夫妻关系,而不是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时,材料是协议离婚,不涉及法院裁判离婚,①不选。
②:题干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不体现坚持结婚自由,离婚要慎重,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A
【详解】①: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与女儿同住,这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①符合题意。
②:人民法院在征求孩子意见的基础上,综合案件情况,驳回胡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这是基于按照孩子的意愿不予变更抚养权,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②符合题意。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表述错误。
④:胡某与陈某离异意味着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终止,但胡某对子女仍有教育的义务,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A。
3.C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了因胁迫的可撤销婚姻有关内容,第一,明确了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第二,明确了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本案中,甲男、乙女的婚姻无上述情形,婚姻有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甲男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投资股市,侵犯了乙的个人财产而非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③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房屋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夫妻共同财产,但甲男与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4.D
【详解】A:离婚后,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案例中,王某因不当行为丧失探望孩子的权利,A错误。
B: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B错误。
C: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C错误。
D: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明显不利于其子女的身心健康,该案得以中止探望,D正确。
故本题选D。
5.B
【详解】ABD: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甲决意离婚,私自将房产出卖给不知情的丙,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但尚未交清房款。丙属于善意取得,该合同有效,不动产已完成登记归丙所有。乙只能要求甲赔偿损失,AD不符合题意,B符合题意。
C:甲乙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登记在甲名下。房产虽登记在甲名下,但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6.D
【详解】①: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但二人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①错误。
②:双方虽然是自由恋爱,但并不符合结婚的所有条件,②错误。
③:即便二人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仪式,但并未进行结婚登记,属同居关系,二人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③正确。
④:女青年李某和表兄陈某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C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①说法错误。
②③:一般来说,18周岁在法律上意味着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②③正确。
④:任何公民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8.B
【详解】A:如果夫妻二人感情未破裂,不应准予离婚,A错误。
B:林某与妻子杨某于201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1月生育一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为了照顾女儿等家人,杨某遂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来,双方因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发生矛盾,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林某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这一案件中,法院可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B正确。
C:裁判离婚中夫妻感情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定离婚,不是民政局判定离婚,C错误。
D:协议离婚有三十天冷静期,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D错误。
故本题选B。
9.A
【详解】AD:小武的父亲与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二人属于三代旁系血亲。因此,小武与小美是四代旁系血亲。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小武与小美不属此列。另外,男青年小武在25周岁与女青年小美登记结婚,小美与小武年龄相差3岁,因此,小美的年龄是22周岁或28周岁,小武和小美均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可见,小武与小美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成立的婚姻。婚姻自由是《民法典》婚姻编规定的基本原则,故A正确,D错误。
B:两人在同居期间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两人在同居期间取得的收益,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故B错误。
C: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上诉,故C错误。
故本题选A。
10.A
【详解】B: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而不是是否举行婚礼,故B错误。
C:材料没有体现该婚姻违背了男女双方的意愿,故C不符合题意。
AD: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只有女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故A正确,D错误。
故本题选A。
11.D
【详解】③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刚领完证,小红就发现小明患有严重的家族遗传病,根本就不适合结婚,小红想解除这段婚姻关系,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和小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③④符合题意。
①:分居并不是申请离婚的必要前置条件,小红想要解除婚姻,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错误。
②:离婚自由是宪法以及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因此,离婚并不需要双方父母的同意,②错误。
故本题选D。
12.B
【详解】①④:小彭是彭某与郭某之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从小彭出生之日开始,郭某应当支付小彭适当抚养费,①入选,④排除。
③: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小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郭某遗产的权利,③入选。
②:有结婚证不一定就是有效婚姻,例如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重婚等情况等,即使有结婚证,也不属于有效婚姻,②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3.C
【详解】①: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材料中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故①错误。
②: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故②正确。
③:到了诉讼阶段,双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故③错误。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4.A
【详解】A:结婚必须基于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即双方完全真正自愿,A符合题意;
BCD:这三项结婚一方都从不同方面受到强迫,并非完全真正自愿,BCD排除。
故本题选A。
15.B
【详解】A:婚姻纠纷不属于可仲裁范围。材料中周某因胁迫结婚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A不符合题意。
B:周某明确拒绝与付某缔结婚姻,其母以死相逼,周某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B符合题意。
C: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材料中周某是成年人,C不符合题意。
D:受胁迫结婚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6.B
【详解】A: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1月20日郭某因身体原因流产,最终被医院诊断为终身不孕。12月30日梁某不可提出离婚,A错误。
B:如果当事人不孕不育的,可以提出离婚。本案中,郭某可以提出离婚申请要求,B正确。
C: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C错误。
D:在本案中,梁某的婚姻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得提出离婚,D错误。
故本题选B。
17.D
【详解】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①说法有误。
②:上诉期内不允许任何一方结婚,因此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②说法正确。
③:两年后小罗已到法定婚龄,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不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③说法有误。
④:张某与苏某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8.D
【详解】①:张某于2010年9月购买五年期国债,而张某与李某在2015年10月登记结婚,因此,国债本金和利息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故①不符合题意。
②:投稿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仍然属于张某,著作人身权并不能继承,故②错误。
③: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李某和儿子小张是国债本金和利息的继承人,故③正确。
④: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是双方平等处理的”,稿酬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对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9.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本案中,自2010年开始,黄某与女友杨某在一起共同生活(请过客但没有登记领证),显然不符合司法解释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认定彼此存在婚姻关系。事实婚姻不成立,杨某自然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无法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婚姻权利,杨某自然就不属于《民法典》列举的法定继承人。
②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黄某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其遗产按照法定顺序被继承。杨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③因此,杨某的言行不合法。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谁是真正的继承人
考点考查:继承权、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围绕杨某是否享有继承权,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本题可从继承权、婚姻关系等角度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 黄某与女友杨某在一起共同生活(请过客但没有登记领证)→可联系黄某与杨某事实婚姻不成立,杨某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无法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婚姻权利,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有效信息②: 黄某未留下任何遗嘱→ 可联系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0.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他人婚姻自由。②父母与子女的系在法律上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发系,成年子女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成年子女不能以断绝关系和放作继承权为理由,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③张某和赵某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分析】背景素材:老年人再婚
考点考查:婚姻自由、赡养父母等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价张某和赵某的行为。需要结合材料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张三偶遇离异的李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遂决定共同生活→可联系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有效信息②:张三的儿子张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李老太太的女儿赵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联系父母与子女的系在法律上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发系,成年子女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成年子女不能以断绝关系和放作继承权为理由,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有效信息③:张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赵某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联系张某和赵某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1.①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判决,本案中当事人双方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婚姻法禁止的,因此二人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
②原因:法律如此规定,既是出于婚姻双方及其后代的健康考虑,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正常的亲属秩序。
【分析】背景素材:吴枫和赵玲的婚姻无效的案例
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问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学生简要说明法院作出婚姻无效判决的法理依据,属于原因类试题,学生可结合材料并根据教材相关知识回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材料“吴枫和赵玲(化名)是表兄妹,吴枫的母亲和赵玲的父亲为亲兄妹,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枫和赵玲的婚姻关系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可知根据《民法典》判决,本案中当事人双方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婚姻法禁止的,因此二人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规定,婚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民法典》规定,婚姻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得分点②:根据《民法典》判决,本案中当事人双方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婚姻法禁止的,因此二人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
第二问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学生说明民法典这样规定的原因,属于原因类试题,学生可结合材料并调用相关知识来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材料“本案中当事人双方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婚姻法禁止的“,→可知法律如此规定,既是出于婚姻双方及其后代的健康考虑,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正常的亲属秩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既是出于婚姻双方及其后代的健康考虑。
得分点②: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正常的亲属秩序。
【点睛】本题为原因类试题,解答原因类试题一般做到“两审读,一发散,一结合”。所谓“两审读”,第一是审读主干材料,依据主干材料抽取主体信息和主旨信息;第二是审读设问,通过设问明确指示的指向范围,或者主体指向。“一发散”就是依据设问或者主干信息,明确问题核心,以问题核心为中心,发散相关有效知识点。“一结合”,结合发散指向与设问核心,正确作答。
22.(1)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败坏的行为;不支付妻女生活费,不履行家庭义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男方两次提起离婚诉讼,经多次调解无效,应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2)本案财产分割中应考虑:坚持照顾女方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导致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女方属无过错方,有权向男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以婚姻纠纷为试题情境,以张某和梁某的离婚争议为材料,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角度设置问题,考查考生对法律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运用所学法律常识简单分析案例的能力。
【详解】第(1)问,本题要求考生分析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考生研读材料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分析作答。①离婚条件: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②案例分析: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败坏的行为;不支付妻女生活费,不履行家庭义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男方两次提起离婚诉讼,经多次调解无效,应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③结论: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第(2)问,本题要求考生分析本案在财产分割中应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考生研读材料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分析作答。①知识依据: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男女平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②对照材料信息,确定答案要点:照顾女方和子女合法权益;离婚双方的过错责任,基于此,考生可答出:坚持照顾女方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男方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导致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女方属无过错方,有权向男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点睛】法律保护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1.结婚:(1)地位:是夫妻关系的起点。(2)内涵: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3)意义: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4)要求: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4.结婚登记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②意义: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2)步骤: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5.同居关系:(1)两种情况: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2.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离婚的程序:(1)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2)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3)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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