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展开选必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民法典》第5-6编:婚姻家庭、继承
平等的人身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约束引导批评 教育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权家庭成员权益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
继承、继承关系继承的要求、继承权的取得
遗嘱的含义、特点、类型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结婚的含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及登记程序
离婚冷静期 离婚的方式
第二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理解婚姻法律关系;2.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结婚法定条件、登记程序
结婚的内涵、地位、要求
特点、内容、处理的关键
考点一: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其他原则: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老残妇幼)的合法权益等
①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②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①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②结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③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
知识拓展1: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及同居关系
相关链接:直系血亲与旁系血亲
思考: 依照我国现行《民法典》,林黛玉和贾宝玉,或者薛宝钗与贾宝玉可以结婚吗?为什么?
分析: 林黛玉的妈妈贾敏和贾宝玉的爸爸贾政是亲兄妹,都为贾母所生,林黛玉和贾宝玉是表兄妹。 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和薛宝钗的母亲薛姨妈是亲姐妹,薛宝钗与贾宝玉也是表兄妹。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林黛玉和贾宝玉、薛宝钗与贾宝玉明显都是三代以内的旁氏血亲,因此不能结婚。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第四代旁系血亲,且达到法定年龄,允许结婚,婚姻有效,受法律保护
未进行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两人可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方式,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婚姻登记应当属于可撤销婚姻。另外,男青年小罗登记结婚时年龄未到22周岁的法定婚龄,不具备登记结婚的条件,属于无效婚姻。
①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保护——不忠、家暴、恶习除外)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妇女权利的保护——除非妇女主动提出)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1)协议离婚: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夫妻关系解除。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
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
离婚冷静期为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以避免因冲动而做出不可逆转的决策。 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轻率离婚、冲动离婚,避免子女与其他家庭成员因此受到伤害,通过婚姻关系的稳定来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离婚冷静期还有助于减少人们把离婚当作逃避夫妻矛盾的优选项现象,改善夫妻对婚姻关系的不谨慎态度,激发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维护婚姻秩序。
二、裁判离婚(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①基本程序:法院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②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夫妻关系解除。
——单方意愿情况或协商不成
注: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①抚养: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②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对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不成立。 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予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地位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二、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1)重要体现:人格独立(人格平等)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姓名权)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人身自由权)
(2)重要标志:人身自由
夫妻的姓名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住所选择权夫妻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知识拓展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知识拓展3: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三、夫妻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从属)与夫妻人身关系(核心)密不可分。
夫妻财产关系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2.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婚前个人存款:1.婚前投资婚后收益——婚后取得的利息/股票/债权收益→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2.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买股票/债权所获收益→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知识拓展4:关于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取得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包括孳息、自然增值。
①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②天然孳息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果树、动物的出产物,及其他依原物的使用方法所收获的物。③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如: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①是指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所有人未投入时间、精力、智力和额外金钱,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而产生的。如婚前所购房屋因房价上涨而增值部分。②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拓展5:关于“孳息与自然增值”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口头约定,事后无争议,也有效)
法律效力: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1.约定的构成要件:合法夫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平等自愿、内容合法;2.形式:应当书面,口头约定,事后无争议,也有效;3.约定时间:婚前、婚后,可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
20万归小张,6万为共有
钻戒共有,化妆品归小李
房租共有,房产及升值归小李
1.(2022浙江6月,36,3分)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2.(2020浙江7月,35,3分)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3.(2019浙江4月,34,3分)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这是一份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18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离婚的条件和方式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这是一份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21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针对性限时训练,突破拓展,实际演练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这是一份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17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知识拓展,答案C,答案D,课下作业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