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
展开【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核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特别提醒】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2)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4)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5)诉讼时效期间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特别提醒】 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民事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因其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考向1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典例1] (2022·北京等级考)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解析] 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A错误;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责任,B错误;第70条针对的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行为,并未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作出法律规定,C不选;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侵犯众多个人的权益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
[典例2] (2023·海南选择考)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解析]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可知,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构成小赵侵权责任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是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排除。
考向2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典例3] (2023·北京等级考)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须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解析] 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A错误;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B错误;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但这并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无须提供任何证据,D错误。
核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1.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对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1)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 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构成侵权。(2)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构成侵权。
(3)法律对于著作权的限制
考向3 民事权利有限制[典例4] 某啤酒厂因使用的啤酒瓶不符合标准,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的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迅速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A.是侵权行为,该报社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B.是侵权行为,该报社的报道造成该啤酒厂销售额减少,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C.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是实事报道,而非侮辱、诽谤,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D.不是侵权行为,啤酒厂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报社有权破坏其名誉
[解析] 该报社没有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宣传啤酒厂的失误,所以不是侵权行为,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C正确。
考向4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典例5] 202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这一规定( )①确立了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的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的义务②要求房屋所有权人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③将为具有无障碍需求的人获得社会服务或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法律支撑 ④是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不同权利人关系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解析] 这一规定要求房屋所有权人依法配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具有无障碍需求的人获得社会服务或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法律支撑,但是这并没有确立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的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的义务,②③符合题意,①排除;这一规定是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而不是处理不同权利人关系,④错误。
生活中的相邻关系 近年来,邻里间因为琐事产生纠纷的事件频发。王阿姨家和小陈家是上下楼邻居,近期,❶小陈给房屋的外墙搭建了雨棚,❷位置正好在王阿姨家的阳台下面。王阿姨说,雨棚给她晾晒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并且下雨天雨水打在雨棚上面“啪嗒啪嗒”的声音很吵,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为此,王阿姨多次找到小陈进行协商,小陈根本不理会王阿姨,还扬言❸“我的地盘我做主,在自己家搭建雨棚是对自己房屋的合理使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评析。[解题流程]
答案: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不同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小陈享有对自己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民法典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小陈搭建雨棚显然侵犯了邻居王阿姨的权利,应拆除雨棚,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明确侵权责任,及时维护权利[材料] 2023年8月16日下午5时左右,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经过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建楼所用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歪倒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家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建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2023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命题视角】 命题视角1 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提示:①村委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村委会对建办公楼所用的脚手架有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②供电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命题视角2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提示: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尚不能构成不可抗力。村委会应当预见到脚手架在外力(包括大风)的作用下可能歪倒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危害,并应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歪倒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施在外力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022年10月8日,王先生、李女士因经商急需资金,便向梁女士借款50万元,约定年利率6%,并写明还款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假如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其诉讼时效最迟为( )A.2025年10月8日B.2025年10月9日C.2026年10月8日D.2026年10月9日解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写明还款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应从2023年10月9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故最迟为2026年10月9 日,D符合题意,A、B、C排除。
2.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所以没有过错,不必承担责任②公交公司可以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
解析:司机虽不是故意刹车,但突然紧急刹车致王女士摔倒,存在过错,①排除。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合并使用,公交公司不可以拒绝,②排除。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由材料可知,公交公司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③入选。公交公司要坚持全面履行原则,其因自身过错没有将王女士安全送达,应承担违约责任,④入选。
3.老杨走在路上,一根硕大的树枝突然断裂掉落,恰好砸在了老杨的身上。老杨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十个月,被诊断为高位截瘫,经过一年半的救治,老杨还是没能挺过来,最终医生宣布老杨不治身亡。老杨的家人一纸诉状将树木的所有人王某告上了法庭。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适用过错侵权责任,王某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B.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王某不论有无过错,均承担赔偿责任C.树枝折断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王某不承担违约责任D.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王某如能证明自己对树木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5版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 这是一份2025版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选择性必修2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课件,共60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目标导航·定考向,体系构建·统全局,思维导图,考点精析·提素能,权利保障于法有据,民事权利,消除危险,恢复名誉,人民法院,主观上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教课课件ppt: 这是一份高中政治 (道德与法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教课课件ppt,共44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自主学习·新知全解,课堂互动·议题探究,随堂检测·课时达标,正当的界限,国家利益,批评监督权,使用费,科学研究,不动产,团结互助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高中人教统编版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文配套ppt课件: 这是一份高中人教统编版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文配套ppt课件,共44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自主学习·新知全解,课堂互动·议题探究,随堂检测·课时达标,民事权利,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惩罚性,衡量其责任大小,真实原因,民事权益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