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第二中学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12月月考政治试题(Word版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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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说法错误。
③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点睛】
2. 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 ①②B. ②③C. ①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
②: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
④:应该是赔偿责任而非补偿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3. 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故①错误。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肖像权,故③错误。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故②入选。
④: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这表明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故④入选。
故本题选D。
4. 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③:对诚信原则理解,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诚信原则常被称为民法的“帝王规则”,因为其不仅具有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更具有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功能,以及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的解释功能。甲为泄愤故意移装空调外机,造成乙不能正常开窗,影响了乙的所有权利益的实现。甲的行为虽然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表现,但因为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对乙所有权的妨害,构成权利滥用,是权利人行使权利违背诚信原则的表现,当然也就不是合法行为了,②③正确。
①④:绿色原则具有一定的干扰性,因为在题干中提到了噪音、热浪等环境因素。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原则也是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行使发生限制作用,反映的是民法在权利本位基础上对社会利益的兼顾,平衡的是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题干中的噪音、热浪是空调使用的必然结果,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本题并未提及空调是否达标或违规的问题,所以并不涉及环境生态的社会利益冲突,涉及的仅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甲的行为之所以构成对乙的侵害,不是因为其使用空调制造了噪音、热浪,而是因为这种噪音、热浪对乙造成的妨害本可以避免,甲却故意为之,以侵害乙的利益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导致乙不能正常行使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构成对乙所有权的侵害,乙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①④排除。
故本题选C。
【点睛】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 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 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 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 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答案】C
【解析】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A不符合题意。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B不符合题意。
C:农用承包地上修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该房屋用地不合法。承包地的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在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当然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C符合题意。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 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梵,已成为画家的高梵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
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④高梵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的表述不正确,①错误。
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②错误。
③: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高梵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点睛】
7. 王某开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在网上销售,允许用户免费试用十天,十天后需付款获取激活码方可继续使用。李某破译了激活码,以500元永久使用的条件在网购平台上销售该软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王某可将该软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李某
B. 王某可许可李某行使该软件的复制权
C. 王某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取得著作权
D. 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知识产权
【答案】C
【解析】
【详解】AB:王某作为软件的著作权人,可以许可、转让软件的著作财产权,这两个选项说法正确,AB不符合题意。
C:著作权的取得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不用办理登记,该选项的说法错误,C符合题意。
D:李某未经过王某的同意破译并销售该软件,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该选项的说法正确,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8.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犹如盛放于钱塘江边的白莲花。由28片大花瓣和27片小花瓣组成的“莲花碗”,将生硬的钢筋骨架与柔美的曲线形态完美结合,新颖独特,十分惊艳。可见,“莲花碗”体育场( )
A. 是有形的建筑物,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B. 是形状与图案结合而成的富有美感的外观设计,应受专利权的保护
C. 具有高水准的独创性,是以建筑物方式体现的智力成果
D. 属于公共建筑,其结构与外观无需经得许可即可免费使用
【答案】C
【解析】
【详解】A:“莲花碗”体育场是有形的建筑物,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故A错误。
B:“莲花碗”体育场不是外观设计,是在其外观设计指导下建造的建筑物,故B不选。
C:由28片大花瓣和27片小花瓣组成的“莲花碗”,将生硬的钢筋骨架与柔美的曲线形态完美结合,由此可见“莲花碗”体育场具有高水准的独创性,是以建筑物方式体现的智力成果,故C入选。
D:“莲花碗”体育场属于公共建筑,但其结构与外观需经得许可方可使用,故D不选。
故本题选C。
9. 小英的爸爸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热爱写作、发明,并经营一家白酒厂。一天,他向正在读高中的小英咨询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小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②为增强宣传效果,可以将“中国白酒”作为自家酒厂的商标
③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④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
A. ①②B. ③④C. ②③D. ①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并未就作者文化程度作出限制,“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写的诗歌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说法错误,①排除。
②:依据商标法规定,有一些不能用作商标,比如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②错误。
③: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因而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③正确。
④:在专利制度中,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将生产白酒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发明专利,必须公开该技术方案,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0. 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
④: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11. 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
②③: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
④: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 小军是一名17周岁的高中生,经常去刘某的游戏厅玩游戏。刘某邀请小军共同经营,欲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小军表示同意,与刘某签订了合同,并将父亲给他的2.5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全部交付给了刘某。若该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其原因是( )
A. 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B. 小军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C. 小军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 合同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答案】C
【解析】
【详解】A: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材料中小军与刘某签订的合同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故A说法错误。
B:刘某邀请小军共同经营,欲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小军表示同意,与刘某签订了合同,可以看出,小军作出了真实的意思表示,故B说法错误。
C:小军是一名17周岁的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理,或者经他的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追认。材料中小军与刘某签订合同,并将父亲给他的2.5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全部交付给了刘某,这一行为已经超出小军的年龄可以承担的程度,小军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故C说法正确。
D:小军与刘某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刘某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内容合法,并没有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3. 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 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 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 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答案】D
【解析】
【详解】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材料中,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A错误。
B: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记,材料中,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B错误。
C: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
D: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材料中,根据材料中的“7周岁的小学生”可知,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D正确。
故本题选D。
【点睛】
14. 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
②:案例中,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
③: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故③错误。
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者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案例中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点睛】
15. 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 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B. 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 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D. 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答案】D
【解析】
【详解】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
D:由以上分析可知,D应选。
ABC:由以上分析可知,ABC不选。
故本题选D。
【点睛】
16. 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③④: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和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刘星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故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③④符合题意。
①:刘星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但这不是双方的约定,单车所属公司不应当退还调度费,排除①。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排除②。
故本题选D。
17. “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
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
③: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故本题选C。
【点睛】
18. 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小周(第三人)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或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9. 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
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1873-1929年)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合题意。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
④: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0. 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权 是指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
②: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②错误。
④:所谓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21.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2. 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解析】
【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D。
【点睛】
23. 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
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点睛】
24. 老陈是单身老人,无子女。老陈平时和邻居老何关系很好,老何的儿子小何也经常来看望照顾老陈。老陈想和小何做个明白约定,约定万一哪天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由小何来照管,等自己走了以后,小何负责料理后事,此后自己住房送给小何。为此,老陈可以( )
①依法向法院申请将小何确定为法定继承人 ②与小何签订议定监护协议书约定相关事宜
③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小何继承自己的房产 ④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住房有条件地赠与小何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 配偶 、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等。因此,老陈不能向法院申请将小何确定为法定继承人,①错误。
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老陈可以与小何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书约定相关事宜,②正确。
③④:小何不属于老陈的法定继承人,老陈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小何“继承”自己的房产,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房产有条件地赠与小何,③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5. 马某和朱某结婚一年后,丈夫朱某到外地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期间迷恋上了赌博,输光了个人的全部工资,还累计欠下50万元债务。马某了解到该情况之后,与朱某多次争吵,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因丈夫赌博而提出离婚,人民法院无须调解可以直接准予离婚
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50万元债务,离婚后马某应承担一半
③起诉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人民法院判离生效后随即解除夫妻关系
④朱某存在赌博恶习,马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朱某探望女儿的权利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离婚的,应该先进行诉讼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①不选。
②:朱某到外地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期间迷恋上了赌博,输光了个人的全部工资,还累计欠下50万元债务,这50万元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马某不需要偿还,②不选。
③④: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人民法院判离生效后随即解除夫妻关系,朱某存在赌博恶习,可能会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马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朱某探望女儿的权利,等朱某的这种不良行为没有后,可以进行探视,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26. 刘某与赵某2020年结婚后购得一套房屋,2021年二人协商一致后将该房出售。售房款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女儿生活费,余款未经刘某同意被赵某投资股市,一年后亏损70余万元。二人对婚内夫妻财产无其他约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经夫妻协商一致出售,售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投资股市造成夫妻共同财产损失,应属于赵某个人债务
③将售房款投资股市,侵犯刘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支配权
④若赵某该项股市投资获益,收入部分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房屋是刘某与赵某婚后购买且协商一致出售,售房款属于夫妻共同产财,①正确。
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同时生产、经营、投资风险也需共同承担,因二人对婚内夫妻财产无其他约定,赵某的投资行为视同为夫妻共同行为,投资股市造成夫妻共同财产损失,应二人共同承担,且材料未涉及债务问题,②错误。
③: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出售房屋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赵某应与刘某平等 地亨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售房款余款的权利,未经刘某同意赵某将售房款余款投资股市,侵犯刘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支配权 ,③正确。
④: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若赵某该项股市投资获益,收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错误。
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27. 洪某某曾在媒体上发表名为《小学课本有多处不实》和《“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两篇文章。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的英勇事迹只字不提,而是考证五壮士有没有拔了群众萝卜、崖是怎么跳的……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涉案文章多处做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洪某某后来被“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告上法庭。法庭认为,狼牙山五壮士及其精神,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经过审理,法庭最终判决洪某某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民法保护英烈名誉的原因。
【答案】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民法保护英烈名誉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②民法强调人格独立,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誉、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③民法坚持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民法保护英烈名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英烈名誉权纠纷案
考点考查: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说明民法保护英烈名誉的原因,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可联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关键词②: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的英勇事迹只字不提、涉案文章多处做出似是而非的推测和质疑→可联系名誉权定义、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
关键词③:狼牙山五壮士及其精神,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8. 贾某和郝某系多年好友。因工作调整,郝某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产卖给贾某,贾某向郝某支付预付款50万元。为付清余款,贾某用购自郝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剩余款项计划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后因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郝某与贾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贾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徐某的借款。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徐某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答案】
上述案例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贾某未与郝某办理过户手续,即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郝某所有,贾某无权将其抵押,贾某和徐某之间的房屋抵押约定无效,故法院不会支持徐某“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的诉讼请求。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纠纷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案例中涉及到的物权,以及徐某能否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需要调用保障各类物权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贾某用购自郝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可联系该案例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
关键词②:贾某未与郝某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关键词③: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郝某所有→可联系法院不会支持徐某“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夏季天气多变,一天,某市气象部门发布了第二天傍晚大风暴雨天气预警。第二天傍晚,某商城悬挂于门前的广告牌被大风刮落,小赵躲避不急,被广告牌砸伤。经医院诊断,小赵被砸伤致“十级伤残”。小赵遂将商城诉至法院,要求商城赔偿其住院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98615元。商城负责人辩称,虽然商城无法证明大风前对广告牌进行过加固,但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责任不在商城。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小赵的请求和商城负责人的辩称加以评析。
【答案】①小赵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民法规定,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适合过错推定责任,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商场无法证明其对广告牌进行过加固且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所以小赵有权就生命健康权(或人身权)受到侵害请求损害赔偿。 ②商城负责人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应当获得支持。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气象部门提前向公众发布了预警信息,商场可以在极端天气来临前对广告牌进行排查,避免事件的发生。因此,商城负责人辩称的免责事由不成立。小赵有权要求商场赔偿损失。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与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与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小赵的请求和商城负责人的辩称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判决:物业公司及李某自身各自承担部分责任。
关键词①:某商城悬挂于门前的广告牌被大风刮落,小赵躲避不急,被广告牌砸伤,要求商城赔偿其住院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98615元,商城无法证明大风前对广告牌进行过加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商场无法证明其对广告牌进行过加固且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所以小赵有权就生命健康权(或人身权)受到侵害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小赵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关键词②:商城负责人辩称,虽然商城无法证明大风前对广告牌进行过加固,但极端天气属于不可抗力,责任不在商城→可联系不可抗力。商城负责人辩称的免责事由不成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蜡染是中国古老的传统印染方法之一,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评为“中国民间艺术家”之一的洪某,从事蜡染艺术设计创作多年,在传承传统蜡染技术中不断开拓创新,其创作的作品深受欢迎。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①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用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境一中,该教师在课堂上使用洪某的作品是供教学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②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境二中,该期刊使用洪某的作品并按规定向洪某支付了报酬,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情境三中,该公司擅自将洪某的作品用于经营活动,侵犯了洪某的著作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蜡染创作的作品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尊重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在某校的思想政治课上,有老师呈现洪某的作品,并介绍洪某的创作过程,让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用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该教师在课堂上使用洪某的作品是供教学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关键词②:《美术界》期刊刊登了洪某的一幅蜡染图,并按照规定向洪某支付了相应的报酬。→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该期刊使用洪某的作品并按规定向洪某支付了报酬,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关键词③:某公司在生产销售当地土特产的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一幅蜡染花鸟图案。经比对,该图案在花鸟图形的结构造型、线条排列等方面与洪某的一幅作品高度一致,只是图案的底色和线条的颜色方面存在差别。对此,洪某事先并不知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该公司擅自将洪某的作品用于经营活动,侵犯了洪某的著作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无效合同、侵权责任、调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知识,属于宏观知识切口设问,要求以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也就是就案件中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赵某造成租赁的车辆损坏如何定责进行分析。可以从赵某作为未成年人签订合同、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丁某(出租方)与15岁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丁某与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关键词②: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可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在与赵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一部分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点睛】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情境一 在某校的思想政治课上,有老师呈现洪某的作品,并介绍洪某的创作过程,让学生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情境二 《美术界》期刊刊登了洪某的一幅蜡染图,并按照规定向洪某支付了相应的报酬。
情境三 某公司在生产销售当地土特产的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一幅蜡染花鸟图案。经比对,该图案在花鸟图形的结构造型、线条排列等方面与洪某的一幅作品高度一致,只是图案的底色和线条的颜色方面存在差别。对此,洪某事先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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