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 上册单元研习任务教案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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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高中语文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 上册单元研习任务教案及反思,共9页。教案主要包含了阅读资料一,阅读资料二,阅读资料三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通过自主建构相关逻辑知识,合作完成逻辑学经典案例剖析。
教学重难点
在相关主题活动中,自主建构并内化逻辑知识,学会分析逻辑谬误。
教学过程
导入:不识“逻辑”真面目
请同学们快速思考下面两种说法,分辨哪种是不符合逻辑的。
【阅读资料一】
亨利·胡弥多尔(Henry humidr)先生买了一盒顶级雪茄并决定投保。保单中约定,一旦雪茄因为任何意外—尤其是火灾—而损坏,保险公司须支付15000美元赔偿金。
一个月后,亨利抽完了所有雪茄,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在索赔申请中,亨利宣称这些名贵雪茄毁于“一系列小型火灾事故”。
保险公司拒绝支付。
于是,亨利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官认为既然保单上清楚地写着雪茄是可以投保的,而且还可以投火灾险,同时并未清晰地界定哪些火灾将不予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履行保单义务,赔偿亨利。
保险公司懒得上诉,直接赔亨利150美元了事。
亨利刚拿到支票,还没来得及兑换现金,就被警察带走了——因为警方接到举报,认为亨利有纵火嫌疑!在法庭上,警方拿着保险公司提供的纵火记录,也就是亨利的索赔文件,进行指控,认为亨利有故意纵火行为,而且不止1次,足足有24次!
法庭判亨利入狱24个月,并处罚金24000美元。
欢迎来到奇妙的逻辑世界!
【阅读资料二】
1.一切高一的学生都在高一楼层自修,高一(2)班的学生都在高一楼层自修,所以高一(2)班的学生都是高一的学生。
2.一切道士都是男性,高一(2)班男生都是男性,所以高一(2)班的男生都是道士。
提示:都不符合逻辑。我们确定推论之对错,不可拿事实作根据。在施行推论时,我们所根据的,有且只有逻辑规律。
我们并没有像我们想的那样了解逻辑。
设计意图
通过该导入让学生明白,逻辑不是想当然,逻辑自有其规律。
学习活动一:我看“逻辑”多奇妙——逻辑知识初探
小组合作探究活动1:
六人为一小组,合作讨论课本第83页“任务1”中的例子,简略探讨其中的逻辑谬误,将讨论结果形成简短文字,派代表陈述。
小组合作探究活动2:
印发介绍逻辑基本规律的资料(“阅读资料三”),六人为一小组,通过自读及讨论学习来研读这些基本规律,再次合作讨论课本第83页“任务1”中的例子,归类其中的逻辑谬误,讨论结果形成简短文字,并派代表陈述。
设计意图
在进行具体的逻辑规律学习之前,进行初步的感知与思考。
设计意图
以项目活动的形式开展自学活动,既有利于独立思考也有利于合作互助;文字形式的记录与整理是组内讨论结果的具体化;派代表陈述能锻炼发言同学的胆量与语言能力,每次活动的发言代表可在组内轮流。
【阅读资料三】
形式逻辑的四条基本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一、同一律
(一)同一律的含义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在不同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即每一个概念或判断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性,具有确定性
(二)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1.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
(1)混淆概念
把不同的概念当作同一概念使用,从而造成概念混乱。
(2)偷换概念
第一,任意改变某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其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第二,将似是而非的两个概念混为一谈。
第三,用非集合概念取代集合概念,或相反。
第四,利用多义词造成混乱。
2.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1)转移论题
更换了原判断的内容,使议论离开了论题。
偷换论题
故意将某个论题更换为另外的论题,并把这个论题当作原来的论题。
二、不矛盾律
(一)不矛盾律的含义
在同一思维论断条件下,两个互相反对或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真,其中至少有一个判断是假的(也可能都假)。既要求在任何表达或议论中,人们的思想、议论、争辩、表述必须首尾一贯、前后一致、清楚明确,不能同时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都肯定为真。如果同时断定为真,就会自相矛盾,
“自己打自己的脸”。不矛盾律,就是不容许在思维中自相矛盾。
(二)违反不矛盾律所产生的错误
所有S是P;所有S不是P。
这个S是P;这个S不是P。
所有S是P;有些S不是P。
所有S不是P;有些S是P。
凡是具有上述逻辑形式的成对判断,不论具体内容如何,都必有一假,至少有一假,不能同时断定为真。
必须注意,不矛盾律仅在同一时间、同一角度观察、议论同一对象时才是适用的。反之,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也可能都是真的。
三、排中律
(一)排中律的含义
排中律指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矛盾关系、反对关系)同时加以否定。
(二)排中律产生的逻辑错误
模棱两可,骑墙居中。
(三)排中律和不矛盾律的区别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排中律只适用于互相矛盾的判断,不适用于互相反对的判断;而不矛盾律既适用于互相矛盾的判断,又适用于互相反对的判断。
第二,要求不同。排中律要求人们在互相矛盾的判断中间,不能都否定;而不矛盾律则要求人们在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中间,不能都肯定。如果把排中律与不矛盾律的要求结合起来,那就是在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中,必须肯定一个,既不能都否定,又不能都肯定。
设计意图
不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区别是学生比较容易搞混的一个知识点,所以要重点进行讨论,教师也应该在学生合作自学的基础上进行追问。在后面的案例呈现中,也应该就这两个概念进行进步的辨析。
四、充足理由律
(一)充足理由律的含义
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
违反充足理由律所产生的错误。
理由虚假,无法推出结论。
明确
1.违反“同一律”的案例。
(1)鲁迅的作品不是一天能读完的,《孔乙己》是鲁迅的作品,所以,《孔乙己》不是一天能读完的。
明确:第一个“作品”是鲁迅所有作品的总称,第二个“作品”是各个作品的通称,不是同一个概念。
(2)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明确:对“安”的解释不同。惠子问原因,庄子答地点。
(3)“服务员同志,请当心,你的手指浸到我的汤里去了。”
“没有关系,汤不烫,我不痛。
明确:偷换论题。
2.违反“不矛盾律”的案例
(1)“我是答应您昨天来修门铃没错。可我来了三次,每次按门铃,都没有人来开门,我只好走了。”
“门铃坏了”和“按门铃没人开门”是矛盾的。
(2)在法国某地,一个耍戏法的人招揽观众:“快来快来,这里有拿破仑的头骨。”围观的一个人说:“奇怪,听说拿破仑的脑袋是很大的,这个头骨怎么和普通人的没有差别啊?”耍戏法的解释道:“没错,这是拿破仑小时候的头骨。”
“拿破仑小时候的头骨”意思是“拿破仑在小时候就夭折了”,与事实互相矛盾。
3.违反“排中律”的案例。
(1)有人说,《红楼梦》值得读,有人说不值得,两种意见我都不赞成:读,太花时间;不读,又有点儿可惜。
明确:“读”和“不读”相互矛盾,不能都否定。
(2)不薄之谓厚,不白之谓黑。
明确:屏蔽了白与黑之间的中间状态,让人在两个极端之间作出判断或选择,这是在并非矛盾(有第三种可能存在)的情形下使用排中律。
“排中律”和“不矛盾律”案例辨析:
有一块空地可以种庄稼,甲、乙两人讨论这块地该种什么庄稼。甲一会儿说应该种玉米,一会儿又说不应该种玉米。针对甲的说法,乙说:“你的两种意见,我都不同意。”
甲的说法违反了“不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他同时肯定了这块空地“应该种玉米”和“不应该种玉米”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
乙的说法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因为“排中律”认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为假,而乙恰好断定上述两个判断都是假的。也就是说:这块地要不就是应该种玉米,要不就是不应该种玉米,二者必有其一。
4.违反“充足理由律”的案例。
《祝福》中,鲁四老爷知道祥林嫂的死讯后说:“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
明确:祥林嫂的死与年关的祝福活动,只是时间上接近的两件事,鲁四老爷强加因果。
5.违反“不当预设”的案例。
甲:“你是否已经停止了对我的毁谤?请回答‘是’或者‘不是’!”
明确:“毁谤说话人”的这个前提有可能本身就是虚假的。
学习活动二(课后):料“逻辑”看人多谬误——逻辑谬误辨析准备
六人为一小组,合作“制造”或寻找一个或多个包含逻辑谬误的案例,形成文字并制作PPT,准备下节课进行逻辑纠察积分赛。
设计意图
为下节课的综合活动做好准备,同时也以此锻炼学生完成语言类项目的能力。
第二、三课时
教学目标
通过日常案例分析,发现潜藏逻辑谬误。
教学重难点
在相关主题活动中,自主建构并内化逻辑知识,学会分析逻辑谬误。
教学过程
导入:已识“逻辑”真面目,料“逻辑”看人多谬误
“逻辑”积分赛第一季正式开始。
学习活动一:逻辑纠察积分赛·第一赛段
赛前回顾:六人为一小组,合作“制造”或寻找一个或多个包含逻辑谬误的案例,形成文字并制作PPT,准备下节课进行逻辑纠察积分赛。
2.赛事规则:每小组派代表利用投影与黑板上台展示本组案例,其他小组用抢答的形式进行逻辑分析,每题10分,分析过程得到全班普遍认可则得分。积分最高的小组获胜。
3.赛前热身:
教师“友情”提供案例(可选择):
案例1(原创):婚礼上,主持人问新娘:“你愿意一生追随丈夫,不离不弃吗?”
新娘说:“这太难了,他跑步速度50米6秒6,我9秒9,追不上。”(违反同律)
案例2:盗窃钻石的罪犯是哪个?(“不矛盾律”和“排中律”案例综合分析)
某家珠宝店被小偷偷走一颗价值五万美元的钻石,经过三个月的侦查,查明作案的人是甲、乙、丙、丁这四个人中的某一个人。于是,这四个人被作为重大嫌疑犯拘捕。在审讯中,这四个人的口供如下:
甲:“钻石被窃的那一天,我正在别的城市,所以,我是不可能去作案的。”
乙:“丁就是罪犯。”
丙:“乙是盗窃这颗钻石的罪犯。三天前,我看见他在黑市上卖一颗钻石。”
丁:“乙同我有私仇,有意诬陷我。”因为口供不一,案子一时不能定下来。
现在,我们假定这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说真话,请问:罪犯是谁?
我们再假定这四人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请问:罪犯又是谁?
明确:如果这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说真话,那么这个案子里的罪犯是甲。如果这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那么这个案子里的罪犯是乙。
理由是:这四个人的口供,实际上是这样的四句话
甲:我不是罪犯。
乙:丁是罪犯。
丙:乙是罪犯。
丁:我不是罪犯。
(2)与(4)是互相矛盾的两个命题。
排中律指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为假,其中必有一真。根据第一个假定,(2)、(4)有一个人说真话。因此,说真话的或者是乙,或者是丁。甲和丙说的必是假话。丙说假话,只能证明乙不是罪犯;而甲说假话,则正好表明他是这个案子里的罪犯。其次,不矛盾律指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假。所以,在乙和丁两人中必有一人说假话。根据第二个假定,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所以甲和丙必说真话。甲说真话,证明他不是罪犯;而丙说真话,则证明乙就是这个案子里的罪犯。
案例3:宋玉论证登徒子好色的理由是否成立?(违反“充足理由律”)
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短宋玉曰:“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
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闲丽,所受于天也;口多微辞,所学于师也;至于好色,臣无有也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玉曰:“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堿,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设计意图
既是赛前热身,用以开拓思路;也为赛事提供分析案例范式;同时也给阅读这篇教学设计的老师提供一些案例。
4.比赛现场(略)
5.课堂小结。
本堂课主要通过逻辑基本规律的学习和案例分析,引导大家完成对这两方面知识的掌握和应用,为下面进入文本阅读中的逻辑推理的学习做好知识铺垫与能力层递工作。
相关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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