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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高考历史大一轮人教版讲义:必修1第一单元单元综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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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综合提升专题一 古代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演变1.初步形成: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2.正式建立:秦统一后,为巩固统治,建立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确立皇帝制度(皇权至高无上)、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3.巩固:西汉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罢黜百家,独尊儒术”。4.完善: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来源。5.加强:北宋时期,在中央,设参知政事(副相)、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权。在地方,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6.新发展:元朝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7.空前强化: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八股取士;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清朝增设军机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大兴文字狱。8.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深化理解 古代中国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主要方式(1)加强君主权力。如秦始皇确立皇权至上的皇帝制度;汉武帝利用新儒学神化皇权;明清强化君主专制等。(2)加强思想控制。如秦始皇“焚书坑儒”;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明清八股取士、大兴文字狱等。(3)变革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如秦朝实行三公九卿制,推行郡县制;汉代实行中外朝制度和刺史制度;明代废丞相设内阁;清设军机处等。(4)注重官吏的选拔和任免。自秦朝废分封制后,官吏任免权由皇帝一人掌握;隋唐及之后实行的科举考试,是培养和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5)加强监察机制。如秦朝设御史大夫;汉代设刺史;宋代在地方设通判;明清设都察院、按察使司等。专题二 古代中国加强地方管理的制度演变时代知识定位周代实行分封制,加强了王权,周王成为“天下共主”;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崩溃秦朝废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奠定了中国古代统一王朝的基础,促使贵族政治转向官僚政治汉朝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汉武帝颁行“推恩令”,设置刺史。封国制导致“七国之乱”,“推恩令”加强了中央集权唐朝中期设节度使,后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宋朝文官知州通判制:由文官任地方长官,通判监督,将兵权、财政权收归中央,削弱地方行政权元朝实行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明朝废行省、设三司,将地方权力进一步集中到中央 专题三 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和中华法系的兴衰1.发展演变(1)夏商周三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礼”并立夏商周的法律制度包括“礼”和“刑”两个方面。三代强调礼治,特别是西周,形成了完善的礼乐制度,用礼制来区分贵贱,明确等级,维护统治秩序。同时,以惩处为中心的刑罚制度也已经形成。但是,这一时期的礼和刑尚未融合为一个体系,而是各自为用。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商、周建立起“亲亲”“尊尊”为主要原则的宗法法律制度。(2)春秋战国至秦朝——成文法及法治阶段①春秋后期,以郑国子产“铸刑书”(前536年)和晋国赵鞅“铸刑鼎”(前513年)为标志,法律制度也开始出现重大变化,宗法体系开始向成文法制转变。②经过春秋时期的演变,到战国变法以后,与君主集权制度的建立相适应,法家思想在三晋兴起,并在赵、魏、韩和秦国得到了广泛贯彻,通过变法,这些国家建立起以刑罚为主体的成文法律体系。③秦朝崇尚法治。秦律“密于凝脂”,在各个领域“皆有法式”;在法律实施上,坚持轻罪重刑,严刑酷法。(3)两汉至隋唐——法律儒家化阶段秦朝的速亡为儒家思想与君主专制制度相互结合提供了一条途径。从汉朝开始,一直延伸到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即法律儒家化。隋唐时期,伴随着《唐律疏议》的制定与颁布,彻底完成了儒家的礼教与法家的“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就此形成。(4)宋元明清——法典与案例相结合阶段自宋代以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时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2.特点(1)基本特点:以皇权为法律的基本渊源,刑法、民法、行政诸法合一,司法行政不分。(2)鲜明特色:以礼法并用的方式,把“天理、人情、国法”有机融合在一个法律体系之中。(3)司法与行政关系: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不同管辖范围的司法官员。(4)古代法律影响到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形成了中华法律体系。专题四 古代中国政治文明与古代希腊政治文明的对比 国别古代中国古希腊差异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民主政治制度原因政治大一统的帝国小国寡民的城邦经济小农经济的发展工商业发达文化儒家、法家思想的影响希腊先哲重视人的价值地形平原广大多山多岛,临海,港湾多政治特点皇位世袭,皇权至上主权在民,轮番而治,法律至上,直接民主积极作用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发展,有利于大型工程的兴建,有利于保障文明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公民有自由发挥才能的空间,促进了思想文化的空前繁荣消极作用极易产生暴政和腐败;随着文明的进步以及人类自主意识和平等观念的增强,这种专制政体成为人类自由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它把权力交给所有的公民。轮流执政的极端民主易导致政治腐败、社会动荡;权力的分散性也是导致古希腊文明衰落的原因之一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所止理事处”)。刺史作为中央政府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其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能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但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于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地位相当于郡守,即地方最高职位)。——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材料二 在效忠和效率这对困扰所有国家官僚机构的矛盾中,中国传统国家一向的着意点就是前者,不在军情紧急情况下,行政效率一般不是大问题,而效忠与否往往关系着王朝的生死存亡,任何官员个体或者群体对皇权不忠,都是皇帝无法容忍的。一个庞大的全能式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无限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机制制衡,后果将难以设想。这将会导致皇权无法有效地控制局面,中国古代监察系统即是这种制衡机制的表现之一。传统中国的制衡机制,跟其他古代国家相比,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当然,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请回答:(1)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部刺史的特点及其工作机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部刺史的主要目的及其意义。(15分)汉承秦制并有所创新,“特点”即“创新”或突出之处,注意材料中的关键信息:“治所”“中央直辖”“职责”“地位”及“权力”。“工作机制”指工作的程序及其内容。分析“目的”和“意义”时要关注“汉代地方势力强大”这一因素,紧紧围绕“政治建设”和“中央集权”两大方面思考。试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据材料二,概述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的功能,并据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中国古代监察系统中“效忠”和“效率”的关系。(10分)“功能”即功效或作用。注意从材料中找出关键词“效忠”“制衡”。并思考:“效忠”什么?“制衡”什么?“效忠”和“效率”的关系在材料中非常明确。“说明”就是“解释”:为何“效忠”优先?“效率”怎么保证?这都要放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视野下来审视。试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 (1)特点:官卑而权重(或“秩卑”而“任重”);中央派遣并直辖;职责有明文规定;无常设办事机构。机制:每年分部巡视督察,年终返京奏报;专察大吏,可以举劾奏报或贬退大吏。目的:监察、清正并抑制地方权势的扩大,维护中央权威。意义: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统一;整顿了吏治,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2)功能:保障官僚体系对王朝的效忠;保证王朝权力结构的制衡。关系:古代中国是个“人治”的社会,监察系统的效率受到皇帝个人素质及皇帝制度的影响,专制皇权下的皇帝更看重的是效忠。[规律总结]“特征、特点”类设问答题方法:这一类设问回答难度最大,因为答题角度难以确定。可以考虑从时间、空间、背景、目的、方式、过程、内容、程度、范围、性质、影响等方面进行概括,例如本题中刺史的特点“治所不固定”是从空间角度总结,“位卑权重”是从内容及影响角度总结,“中央直辖”是从方式角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