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四步教学法(人教版,必修2):1.2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第4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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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掌控】
【易错辨析】
【热点直击】
要点回顾
归纳整合
•1个关系: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3个权利: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个原则: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4个义务:我国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易错易混点
辨析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立法上平等吗?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指的是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在守法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意味着我国公民在现实上已实现了平等吗?
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例如,由于种种原因,男女之间、民族之间、地区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需要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努力。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意味着我国公民权利不存在差别吗?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法律赋予公民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则要求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
(4)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问题上,存在哪些认识误区?
①等同论:权利即是义务,义务即是权利。②割裂论: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③先后论: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④侧重论: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⑤均等论: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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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命题角度
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分析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资格。
对贪官污吏绳之以法。
监督权;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材料是如何体现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