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选修晋灵公不君教案及反思
展开《左传》是《左氏春秋传》的简称,又称《左氏春秋》,是我国第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左传》所记载的历史年代大致与《春秋》相当,同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但《春秋》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左传》的明确纪年止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7),并在全书最后附上了一段鲁悼公四年(前453)三家分晋的史实。《左传》最初是单行的,至西晋杜预,始将《左传》与《春秋》逐年合并(即“经传合一”),从此相沿不易。
《左传》全文共196000多字,是儒家经典“十三经”中篇幅最长的,号称“大经”。《左传》与《公羊传》《谷梁传》并称“春秋三传”,但与后二者重在阐发义理不同,《左传》更重视对《春秋》史实的补充。
《左传》的作者,司马迁和班固都认为是左丘明,但后世也有不同的看法。由于古书的成书过程非常复杂,往往经过多代多人始能写定,所以确定作者十分不易。学术界现在一般认为,《左传》是由某位史学家(在没有足够反证的情况下,姑且可以认为是左丘明)撰写,又经后世不断增益而成,约成书于战国早期。
关于《左传》与《春秋》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它是解释春秋的一部史书。另一种看法认为它是单独的著述,与《春秋》有关,但并不是专为解释《春秋》而作的。其依据主要有三点:一是《左传》与《春秋》记载时间下限不同;二是《左传》中的有些内容在《春秋》中并无记载,而《春秋》中的有些记载在《左传》中又没有解释;三是《左传》使用夏历,对于晋国的历史记载得比较详细,而《春秋》使用周历,重在记载鲁国的历史。
《左传》是我国历史著作的典范,是我国编年体史书的第一个高峰,也是《史记》问世以前我国最重要的史书。《左传》的内容十分丰富,举凡天文、地理、氏族、制度、人物、军事、外交、经济、礼俗以及鬼神、灾祥、卜筮之事,无不记载,史料价值非常高。当代史学家钱穆先生就曾说过,《左传》是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基准。
《左传》不仅是一部优秀的史学著作,同时也是中国叙事文学的代表作。《左传》善于用简练精当的语言来刻画人物和记述事件,叙事富于故事性、戏剧性,细节描写尤为出色;长于描写战争,且极富变化;善于记言,无论是大臣的谏说还是行人辞令(外交辞令)都描摹精当,非常符合人物身份。《左传》对后世的史传文学和戏曲创作有深远的影响。
东汉以后,为《左传》作注的人很多,最通行的是《十三经注疏》中的《春秋左传注疏》(晋杜预集解,唐孔颖达疏)。今人杨伯峻著有《春秋左传注》,释文深入浅出,便于初学。
内容理解
《晋灵公不君》选自《左传·宣公二年》。文章写晋灵公搜刮民财,残酷暴虐,最终被臣下杀死,赞扬了赵盾的敢于直谏、忠于国事和董狐的不畏权贵、秉笔直书。
宣公二年,即公元前607年。晋灵公,名夷皋,是晋襄公之子,文公之孙。公元前620年至前607年在位。《晋灵公不君》的故事在《春秋》中只有一句话:“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在《左传》中,作者补充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不仅使我们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同时也对晋灵公、赵盾和董狐等历史人物有个更加感性的认识。包括三位只出场一次的武士:麑、提弥明和灵辄,也都写得光彩照人。
《晋灵公不君》全文只有几百字,给人的印象却非常深刻。作者首先从晋灵公的劣迹写起,表明晋灵公被杀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君”,即不行君道,不像个国君。作者写了三件事。第一件事,“厚敛以雕墙”。就是说,晋灵公向人民征收了很重的赋税,其目的只是为了装饰宫墙,满足个人的奢侈欲望。这是表现他的贪婪。第二件事,“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就是说,晋灵公从高台上打弹弓,看人们如何躲避弹丸,以此取乐。这是表现他的荒唐。第三件事写得最详细:“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就是说,厨师蒸熊掌没蒸熟,晋灵公就把他给杀了。杀了以后,把他放在畚箕里,让一个女人拿着走过朝堂。这是表现他的残暴。通过这三件事,晋灵公的形象就非常鲜明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了:贪婪、荒唐、残暴,完全不符合为君之道。晋灵公残暴贪婪荒唐的行为肯定还有很多,《左传》的作者却只挑选了三件最有代表性的事情,就让读者充分感到,晋灵公实在是不配当君主,他的被杀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左传》的作者在材料取舍详略方面是很有水平的。
第二段,作者写了大臣们对晋灵公的劝谏。在这里,作者运用了繁简对比的手法。用繁笔写的是士季。士季如何去见灵公,灵公如何假装没看见,士季向前走了三次,最后来到滴水檐下了,灵公才不得不抬眼看士季。这里,作者写得很详细,也很有趣,使我们对晋灵公的形象有了更深的认识。晋灵公很聪明,一看到士季,已经知道其来意了,所以他假装没看见,先是躲避,等躲无可躲之时,又抢先主动认错,以此来堵住士季的嘴。士季虽然不完全相信灵公的话,但也无法深谏了,只能以“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之类的话来劝勉一番。这是繁笔。
用简笔写的是赵盾。作者只写了一句“宣子骤谏”,就是说赵盾多次上谏。至于赵盾是如何进谏的,灵公是不是又使出了假装没看见之类的伎俩,作者全都省略了,一切都留给读者去想象。赵盾是文中的主要人物,按理说,应当大书特书一番,但作者却以简笔入题,把大块的笔墨放到后面。繁则极繁,简则极简,让人佩服。
赵盾多次劝谏,晋灵公不仅不收敛,反而把赵盾视为仇敌,必欲除之而后快。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场景中,三个武士依次出场。
第一个场景在赵盾家里,出场的武士是麑。麑奉灵公之命来刺杀赵盾,但当他看到“盛服将朝”的赵盾时,他产生了强烈的心理矛盾──杀赵盾是不忠于国家,不杀赵盾是不守诺言,最后选择了自杀。麑的形象是非常有光彩的。他在《左传》中只出场了一次,不到一百字,却让人过目不忘。在后世的史书和小说戏曲中,常塑造出麑式的人物。比如《史记·晁错袁盎列传》中梁王派来刺杀袁盎的刺客,戏曲《铡美案》中的刺客韩琦,等等。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简单解说一下。可能有同学会问,麑当时就死了,那他死前的内心独白又是从何得知的呢?其实,这是史书中一种常见的写法,可以叫做“悬揣”,就是“想当然”的意思。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史家追叙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时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遥体人情,悬想时势”,换句话说,就是“想当然耳”。这种“想当然”并不是凭空虚构,而是作者根据当时的情境、事情的结果和人物的性格进行的一种合理想象。这种情况在《左传》中还有很多,比如介子推母子的对话等等。因为它符合人物的性格,可以合理解释结果,所以读者非但不觉得失实,反而有历史“带入感”,感到可信。
第二个场景是晋灵公设宴,计划在酒席上刺杀赵盾。这次出场的是两个武士,提弥明和灵辄。这两个人物也各有其鲜明特色。提弥明勇猛善战,而且讲究策略;灵辄则是知恩图报,是非分明。提弥明在赵盾赴宴后知道了灵公的阴谋,他不是贸然出击,而是首先讲礼法:“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即小燕饮,臣侍君酒超过三杯就不合礼节了,以此作为让赵盾离开的理由,表现出机智的一面。晋灵公不仅没有理睬提弥明所讲的君臣之礼,反而唤猛犬去咬赵盾,这再次表现了灵公的“不君”。提弥明与猛犬和甲士们英勇搏斗,最终不敌身亡。此时,灵辄出场了。他是灵公的甲士,却反戈一击,救出了赵盾。当赵盾询问恩人的姓名时,他只说是“翳桑之饿人”。在灵辄此次出场前,作者运用了插叙的手法,补充交代了当年赵盾在首阳山救灵辄的一段往事。
这里有一个小问题,就是关于“翳桑”的具体含义。一般认为“翳桑”是地名,但也有人认为是指桑树阴凉处。关于这个问题,清代学者王引之曾作过分析。他从《左传》的文例入手,指出如果“翳桑”是指桑树阴凉处的话,按照《左传》的文例,当为“舍于翳桑下”;而像成公十五年“出舍于睢上”、成公十六年“舍于夫渠”、定公八年“舍于五父之衢”、哀公八年“舍于庚宗”等等,后面接着的均是地名,可见“翳桑”很可能是一个地名。还有一个小问题也需要说一下,就是既然灵辄没有说出他自己的姓名,赵盾是如何得知灵辄姓名的。这个问题前人也有解释,灵辄是灵公的武士,赵盾事后自然不难知道他的姓名。
三个武士的形象都非常出彩。作者对每个人都只写了一两个片段,却让人过目不忘,就是因为作者抓住了最能表现人物性格的细节。
最后一段是故事的尾声,却是解释“赵盾弑其君”最重要的一段。赵盾脱身以后,只能逃亡。但是,还没等他逃出晋国国境,晋灵公就被赵穿杀死了,于是,赵盾又返回国都重新执掌朝政。按情理讲,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按照《春秋》礼法,却使赵盾最终背上了“弑君”的罪名:第一,他逃亡,却没有逃出国境。按照当时的礼法,臣下逃离了国境,君臣之义就断绝了,就可以不承担效忠君主的责任了。第二,他回来后没有声讨赵穿。赵穿是赵盾的族人,晋灵公的女婿,他在桃园杀死了晋灵公。按照礼法,赵穿杀死国君是大逆不道的行为,赵盾作为正卿,返回国都后应该立刻声讨赵穿,但是没有。根据《左传》的记载,赵盾回来后立公子黑臀为成公,并没有惩治赵穿。这样,“亡不越竟,反不讨贼”成了赵盾的两大罪状,“赵盾弑其君”也就被写进了史册书中。
赵盾当然不承认自己“弑君”,事实上,他也的确没有“弑君”,甚至连想也没有想过。当然董狐也有自己的标准,那就是当时被普遍认可的礼法。孔子就称赞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后代也把敢于坚持原则、秉笔直书称做“董狐笔”。文天祥的《正气歌》中就有“在晋董狐笔”一句,认为体现了天地正气。对于赵盾和他“弑君”的罪名,孔子评价:“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承认赵盾是国之良臣,对他寄予同情,却又认为他背负“弑君”的罪名是“为法受恶”,并不算冤枉。
以对人物和事件的评价作为一章的结束,是《左传》中常用的手法,通常是用“君子曰”来表明自己的褒贬。这个“君子曰”可能是当时社会普遍认同的观点,或者是前人的观点,也可能是《左传》作者自己的看法。在这一章里,作者就借用孔子的话表明了自己的观点。这种写法为后世史书所继承,像《史记》就有“太史公曰”,《资治通鉴》也有“臣光曰”,等等。
《晋灵公不君》是《左传》中的著名篇章,剪裁得当,叙事流畅,人物形象饱满,性格鲜明。文章的最后,借孔子的话进行了评论,一切以礼法为标准,又揆之以人情,体现了《左传》尊礼重民的思想。这种叙事在前、议论收尾的写法对中国后世史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问题研讨
1.谈谈你对“赵盾弑其君”的看法。
提示:礼是宗法社会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左传》中对很多事情都是用“礼”和“非礼”来评价的。比如:“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治兵于庙,礼也”;“丹桓宫之楹”,“刻其桷,皆非礼也”;“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在董狐和孔子看来,赵盾作为晋国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应对晋灵公之死承担责任,所以记做“赵盾弑其君”是合乎礼法的。
但是,也有不少学者对此观点表示质疑。认为所谓“春秋笔法”模糊了事实真相,给后世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赵盾既然没有杀灵公,为什么史书上要记“赵盾弑其君”?而所谓越境就可以免予责任的说法也是十分荒唐的。
可以结合上述两种观点引导学生谈谈自己的看法。
2.从《左传》大量引用《诗经》看《诗经》在春秋时期内政外交中的作用。
提示:《左传》中大量引用《诗经》,这些诗,有些见于今本《诗经》,有些则是佚诗。课文中三处引用了《诗经》:“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中前两处分别出自《诗经·大雅·荡》和《诗经·大雅·烝民》,后一处是佚诗。我们以前学过的其他课文,比如《郑伯克段于鄢》中也引用了《诗经·大雅·既醉》中的“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种例子在《左传》中还有很多。这种引用,并不一定和原文意思完全相符,只要问答双方都能明白就可以了。比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六位大臣给晋国韩起饯行,每人赋《诗》一首。这六首诗均出自《郑风》,有《野有蔓草》《羔裘》等,都是断章取义,韩起也明白对方的意思,一一作答,又答赋《我将》。
孔子非常重视对《诗经》的学习,他曾经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又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可见,《诗经》在当时内政外交上的重要作用。
可以结合《左传》中的具体例证和孔子的观点来谈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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