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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5课 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教学设计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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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课、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课程标准】
1、了解中国古代官员选拔方式的更迭过程和不同阶段的特征
2、知道中央集权体制下古代中国的官员考核和监察制度
【知识梳理】
一、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选官制度的演变
1、西周至春秋:世官制(世卿世禄制)
(1)方式:世袭
(2)标准:血缘亲疏
(3))结果:①贵族世代垄断高官
②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分封制、宗法制被破坏而遭到破坏。
2、春秋战国:举荐与军功爵制(荐举功劳制)
(1)背景: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争霸图强。
(2)标准:才能或军功,鼓励荐举有才能的人为官,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
(3)结果:废除了贵族的世袭特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3、秦代:“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制度
(1)含义:向官吏学习律令而为官。
(2)实质:摒弃诸子学说,专任法家思想。
(3)影响:形成了思想文化上的专制,造成了严重的倒退。
4、汉代:察举制
(1)含义:察举指先考察而后推举,重点考察被举者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然后推荐为官或提拔任用。
(2)标准:品行(主要)、才学、孝廉。
(3)形式:察举分常科和特科。
常科为岁举,有人数规定,有具体标准,如孝廉茂才(秀才)等。
特科有具体标准但无固定时间,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等。
(4)评价:
①作用:察举制是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为两汉政权选拔了大批人才。
②局限:东汉后期,选官权操纵在世家大族手中、难以选拔到真正的人才。
5、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
(1)背景:汉末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豪强大族控制了地方选人权。
(2)推行:220年,魏王曹丕
(3)途径:中正定品、吏部授官
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4)标准:
家世、道德、才能→家世。
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中正选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
(5)评价:
①意义: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局限:逐渐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用人局面。
6、隋唐至明清:科举制
(1)特点(途径):分科考试
(2)标准:才学、考试成绩
(3)发展历程:
①隋唐:开始实行
A.背景:南北朝以来,寒门庶族势力上升,他们希望打破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积极要求参政。
B.内容:分为制举和常举。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最受社会重视。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选拔后方可正式任官。
②两宋:发展完善,“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③元朝:中落
A.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世袭、军功)。
B.1313年,元仁宗下诏恢复科举。但仍时断时续,科举录取人数不多,官员中科举出身比例不高。
④明清:鼎盛
A.形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a.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举人”。
b.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春天举行,考中者成为“贡士”。
c.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主持,通过者成为进士。进士分三甲: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等;二甲、三甲均取若干名,分别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
B.生源: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
C.内容:从四书五经中命题
【历史纵横】明朝南北卷制度
明朝科举考试中的南北分卷制度适应经济重心南移的需要,选拔不同地域优秀人才的需要
(4)评价:
积极:①打破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③对西方文官制度产生深远影响。
消极:①知识阶层热衷追求功名利禄,阻碍科技进步,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②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严重束缚人们思想。
二、中国古代官员的管理
(一)中国古代官员的考核:
1、秦汉时期:上计制
(1)考核标准:土地人口、财政收入、治安情况
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薄(集薄),上报中央,称为”上计”。
(2)考核官员:御史参与审核计薄,防止造假。
(3)作用:考核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2、魏晋南北朝:流于形式
因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虽然曹魏、西晋、北朝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但大都流于形式
3、隋唐
(1)负责部门:尚书省吏部
(2)考核方式:
①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派员到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考察。
②唐朝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考核官员。分为九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的升降。
4、宋朝: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考核官员。
5、明朝:考满和考察
(1)考满:官员任职满3年称“初考”,满6年称“再考”,满9年称“通考”。考核结果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2)考察:外地官员三年次的朝觐考察(外察)和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重在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
6、清朝:包括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计,分别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
7、特点:考核方法与法规完善;考核重德尚能; 据考核结果奖惩激励。
(二)中国古代官员的监察
1、秦汉时期:
(1)中央监察体系: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2)地方监察制度
①秦:监御史
②汉(武帝):(州)刺史
A.目的:加强中央集权,澄清吏治。
B.主要内容: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13州部,每州设刺史1人。刺史位卑权重,代表皇帝巡行郡国,依照朝廷规定的监察法规纠举豪强和郡国守、相的不法行为。
C.影响:巡视监察制度延续下来。
2、隋唐
(1)中央: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2)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对地方有巨大震慑作用。
3、宋朝:
(1)中央:承唐制设御史台。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御史拥有了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
(2)地方: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设四监司、通判
4、元朝:
(1)中央:御史台
(2)地方: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5、明朝:都察院和六科,合称“科道”,行使监察权
(1)中央:
都察院监察御史——负责纠察内外百官
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2)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
(3)特点: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品级虽低(正七品),但权力很大
6、清朝:
(1)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监察百官
(2)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
7、特点:
以政府官员为监察对象;位卑而权重;直接隶属于皇帝。
三、认识: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始终围绕着皇权(君主专制)的强化、中央集权的加强而变化,是巩固统治的一种手段。
【知识拓展】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小结:
1.选官标准:品行家世→学识才能
2.选拔方式:地方举荐→中央考试选拔
3.选拔趋势:体系化、公开化、制度化、公平化
4.实质:把官员的选拔权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
二、本课内容总结:
| 选官制度 | 考核 制度 | 监察制度 |
西周至春秋 | 世官制;荐举功劳制 |
|
|
秦 |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 上计制 | (1)中央监察体系: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2)地方监察制度 ①秦:监御史 ② 汉(武帝):(州)刺史 |
汉 | 察举制 | ||
两晋南北朝 | 九品中正制 | 流于 形式 |
|
隋唐 | 科举制开始实行 | 尚书省吏部进行考核 | 中央: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 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 |
宋 | 科举制完善 | “磨勘” | (1)中央:承唐制设御史台台谏合一。 (2)地方: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设四监司、通判 |
元 | 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 1313颁科举诏,宣布次年开考,恢复科举制,时断时续 |
| (1)中央:御史台 (2)地方: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
明 | 科举制鼎盛 | 考满 考察 | (1)中央: 都察院监察御史——负责纠察内外百官 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2)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 |
清 | 京察 大计 | (1)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监察百官 (2)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 | |
| 选官制度 | 考核 制度 | 监察制度 |
西周至春秋 | 世官制;荐举功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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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 上计制 | (1)中央监察体系: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2)地方监察制度 ①秦:监御史 ② 汉(武帝):(州)刺史 |
汉 | 察举制 | ||
两晋南北朝 | 九品中正制 | 流于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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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科举制开始实行 | 尚书省吏部进行考核 | 中央: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 地方: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 |
宋 | 科举制完善 | “磨勘” | (1)中央:承唐制设御史台台谏合一。 (2)地方: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设四监司、通判 |
元 | 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 1313颁科举诏,宣布次年开考,恢复科举制,时断时续 |
| (1)中央:御史台 (2)地方: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
明 | 科举制鼎盛 | 考满 考察 | (1)中央: 都察院监察御史——负责纠察内外百官 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 (2)地方:御史代皇帝巡按各省 |
清 | 京察 大计 | (1)中央:六科并入都察院,都察院监察百官 (2)地方:停止派御史巡按各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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