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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过关练(基础卷)2021-2022学年高一政治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第一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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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过关练
(基础卷)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高二政治
(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第1单元。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有多选、错选或不答的得0分。
1.(2022·江苏·盐城市伍佑中学高二阶段练习)摄影师小伟擅自将拍摄的一组小杰的艺术照发到微信公众号,来为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招揽顾客。小杰对此心怀不满,向小伟索赔,被拒后强行毁损了小伟工作室内陈列的照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著作权
②小伟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
③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财产权
④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身份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
②③:摄影师小伟擅自将拍摄的一组小杰的艺术照发到微信公众号,用来为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招揽顾容,小伟这样做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小杰心怀不满,向小伟索赔,这侵犯了小伟的财产权,②③符合题意。
①:小伟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不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
④: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肖像权和财产权,不是身份权,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2022·浙江宁波·高三阶段练习)2021年12月初,小鹏汽车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小鹏汽车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其旗下门店,共计采集人脸431623张。本案中,小鹏汽车没有侵犯消费者的( )
A.人格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详解】
ABD:小鹏汽车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其旗下门店,共计采集人脸431623张,小鹏汽车没有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肖像权,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AB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C: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但材料并未涉及名誉权,C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2022·山东·模拟预测)近日,H城检察院对房产销售机构非法收集人脸信息立案调查。检察院对辖区内的20余家售楼处展开了调查,发现多家售楼处使用的人脸识别属于“无感抓拍”,售楼处在未向消费者告知、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基于商业目的,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售楼处的行为( )
①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
③侵犯了民事主体享有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④虽然基于商业目的但属于对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
①②:自然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售楼处未告知消费者就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及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故①②符合题意。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材料中没有体现。故③不符合题意。
④:售楼处的行为是基于商业目的,对公民肖像权的不合理使用,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故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A。
4.(2022·云南·梁河县第一中学高二开学考试)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在村委会选举中,张某的选举资格被取消
②张某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因条件不合格被有关部门拒绝
③张某因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了损失
④张某发现某广告公司未经自己同意使用了自己的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③④: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张某因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了损失、张某发现某广告公司未经自己同意使用了自己的肖像,这均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④符合题意。
①②:村委会与张某、张某与申请营业执照的有关部门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民法调整的范围,①②不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2020·海南·三亚华侨学校高二阶段练习)下列属于维护民事权利的有( )
①于某丈夫隐瞒彩票中巨奖欺骗其离婚,于某起诉到法院
②音乐创作人张怀季指责新版《西游记》侵权
③赵某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自己合法权益要求赔偿
④李某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
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结婚和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①②符合题意。
③: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合法权益,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的范畴,③不符合题意。
④:解除婚姻关系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不属于民事权利能力,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6.(2022·江苏·金陵中学高二阶段练习)家住A县的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与B县的乙,乙付清全款将车开走并约定五天后办理过户登记。两天后,甲以外出用车名义向乙借得该车,第三天又将该车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与丙办理过户手续。事后,乙得知此事,将甲诉至法院。该案例中( )
①乙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
②乙可向B县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获得该车所有权
④丙获得该车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
①②: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管辖,被告甲所在地为A县,乙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②不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等动产权的取得通常以依法办理产权登记为依据,甲与乙没有办理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乙不能获得该车所有权,③不正确。
④:《民法典》第131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案中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取得汽车的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2022·江苏·金陵中学高二阶段练习)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音乐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答案】D
【解析】
【详解】
ABC: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ABC不符合题意。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研,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使用费,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8.(2022·湖北·宜昌英杰学校高二阶段练习)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导演崔世昱曾委托刘泽岱为95版动画创作人物形象,刘泽岱当场用铅笔勾画出“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人物形象正面图,并将底稿交给了崔世昱,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A公司。后B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利用刘泽岱的美术作品形象改编为新人物形象,制作成动画片《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并进行发行、复制、宣传。在此案例中( )
①刘泽岱享有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刘泽岱在有生之年以及去世后50年,享有该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③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改编权
④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修改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
①:刘泽岱享有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①说法正确。
②:刘泽岱永久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故②说法错误。
③:材料中“刘泽岱将底稿交给了崔世昱,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A公司。后B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利用刘泽岱的美术作品形象改编为新人物形象,制作成动画片《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并进行发行、复制、宣传”,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改编权,故③符合题意。
④:B公司侵犯了刘泽岱的修改权,而不是A公司的修改权,故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9.(2022·浙江·天略外国语学校高三阶段练习)王某发现甲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其广告位上使用了王某入选了国际摄影大赛的作品《山城》,甲公司则认为本公司是受A县旅游局委托做的公益广告,因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在本案中( )
A.甲公司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 B.甲公司没有侵犯王某的著作权
C.甲公司与旅游局的合同无效 D.A县旅游局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答案】A
【解析】
【详解】
AB:本案中甲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在自己广告位上使用了王某的作品《山城》,侵权了王某的著作权,而著作权属于广义上的财产权,A正确,B错误。
CD:甲公司是受A县旅游局委托做的公益广告,合同有效,旅游局与王某产品无直接关系,CD错误。
故本题选A。
10.(2022·云南·梁河县第一中学高二开学考试)某市有一个名为“中匡石油”的加油站,和中国石油很相似,不仅名字中的“匡”和“国”很像,而且加油站的装饰颜色也和中国石油相似。有律师指出“中匡石油”山寨中国石油,涉嫌侵权。如果涉嫌侵权,此处的“中匡石油”侵犯了中国石油的( )
A.注册商标专用权 B.所有权 C.著作财产权 D.专利权
【答案】A
【解析】
【详解】
A: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市名为“中匡石油”的加油站名字和中国石油非常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中国石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A正确。
C: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而材料没有涉及上述内容,C与题意无关。
BD:材料为涉及专利和所有权。BD排除。
故本题选A。
11.(2022·辽宁·模拟预测)2021年5月1日,小陈与左某经过协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陈向左某购买一套总价为240万元的商品房,小陈当场支付了120万元的首款,并约定于2021年8月下旬过户并支付尾款。从2021年8月开始,当地房价大幅下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小陈要求退还首款并拒绝支付尾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陈应当支付尾款并及时前往有关单位办理过户手续
②因房价下跌,小陈可免除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③小陈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④小陈可与左某协商,通过变更合同等方式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
①:本案中小陈与左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根据合同履行的原则,小陈应当支付尾款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故①正确。
④:面对市场价格波动,合同双方可以就某些条款平等协商,变更合同,以切实履行相关义务,故④正确。
②:价格下跌并不能作为小陈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条件,更不能免除其义务,故②错误。
③:预期违约也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小陈行为属于实际违约,不属于预期违约,故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2.(2022·浙江·高三开学考试)某商场举行购买电器送奶粉促销活动。李老太喝完购买电器赠送的奶粉后上吐下泻,去医院治疗了七天,她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商场以奶粉是赠送为由抗辩。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场销售者无赔偿的义务
②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侵权
③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违约
④奶粉生产者没有赔偿义务
A.②③ B.②④ C.①④ D.①③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①③:李老太喝完购买电器赠送的奶粉后上吐下泻,去医院治疗了七天,她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商场销售者无赔偿的义务,但是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违约,①③正确。
②:某商场举行购买电器送奶粉促销活动,并没有侵犯李老太的权益,但是提供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因此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违约,但不能主张侵权,②错误。
④: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李老太上吐下泻,因此奶粉生产者有赔偿的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D。
13.(2021·浙江·长兴县教育研究中心高二阶段练习)甲欲购买乙的品相良好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三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支付2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2000元”。三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出过重大的事故且存在着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4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不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也无权要求赔偿买车过程中的损失
D.甲不能要求乙返还2000元,也无权要求赔偿买车过程中的损失
【答案】A
【解析】
【详解】
A:甲乙已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付了定金2000元,说明要约和承诺已达成,但是乙在过程中隐瞒了商品的重大问题,存在欺诈行为,故合同无效,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A符合题意。
B:甲乙已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付了定金2000元,甲只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B说法错误。
CD:乙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返还2000元并赔偿损失,C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4.(2022·江苏省如皋中学高二期末)2021年11月15日,N商场接到M公司以a元出售X型号台灯的要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5日。N商场于11月18日回复称“如果能将每台降价20元,即可订购”,对此,M公司没有答复。12月1日,N商场再次致电M公司,表示完全接受11月15日的条件,乐意订购,对方沉默没有答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为承诺,合同已经成立
B.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为新要约,合同没有成立
C.11月18日N商场的回复视为对M公司的承诺,合同成立
D.11月18日N商场的回复视为对M公司的新要约,合同成立
【答案】B
【解析】
【详解】
AB: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应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成立。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或者超过原要约约定的时间作出承诺的,原要约失效,受要约人重新发出的条件应视为一份新的要约,需经重新承诺才成立合同。2021年11月15日N商场接到M公司以a元出售X型号台灯的要约,N商场于11月18日回复称“如果能将每台降价20元,即可订购”对要约中的价款作出变更,已经形成一份新的要约,原要约已经失效,但对此新要约对方沉默没有答复,故该新要约也已经失效。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此时又形成一份新的要约,要待M公司作出承诺合同方成立。A错误,B正确。
CD:N商场接到M公司以a元出售X型号台灯的要约,N商场于11月18日回复称“如果能将每台降价20元,即可订购”对要约中的价款作出变更,已经形成一份新的要约,原要约已经失效,合同未成立,CD错误。
故本题选B。
15.(2021·天津市红桥区教师发展中心高二期末)某运输公司为客户运输一批货物,但是途经某县时,因山洪暴发冲毁了必经的一座大桥,所以运输公司延迟了三天才把货物送到目的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运输公司未按期送到货物,构成违约
②运输公司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运输公司没有违约,因为途中遇上了山洪
④运输公司违约,但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B
【解析】
【详解】
①③:某运输公司为客户运输一批货物延迟了三天,没有按期交货,说明已构成违约事实,①正确,③错误。
②④:但是违约原因是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②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2022·山东滨州·一模)某公司生产一款名为“清华脂蛋白”的保健品,并在说明书以及宣传当中将“清华脂蛋白”作为商标突出使用。清华大学认为,“清华”为其有一定影响力的简称,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并且该公司产品因虚假宣传被多地药监部门处罚,给清华大学的声誉带来极大损害,遂起诉该公司。本案中( )
①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荣誉权
②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
③清华大学可要求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④清华大学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②④:某公司生产一款名为“清华脂蛋白”的保健品,并在说明书以及宣传当中将“清华脂蛋白”作为商标突出使用,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清华大学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②④符合题意。
①: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没有侵犯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③: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清华大学可要求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7.(2022·云南·梁河县第一中学高二开学考试)甲骑自行车上班,在一拐弯处,甲未减速,将一行人乙撞倒在地,但乙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灰便走了。则甲的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 )
A.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将乙撞倒在地
B.甲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乙损害,无损害则无责任
C.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骑车拐弯处未减速,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B
【解析】
【详解】
ABCD: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题干中甲虽将乙撞到但没有造成乙任何损害,故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正确,ACD排除。
故本题选B。
18.(2022·北京·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高三阶段练习)私自改装、违章搭建、封路拆桥……采不到光、通不了风、走不了路,邻居爱“搞事儿”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这体现了我国民法在解决邻里关系时( )
①坚持平等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强调为了他人的利益需要个人利益做出牺牲
③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①:坚持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平等原则,故①不选。
②: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故②不选。
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内容说明,我国民法在解决邻里关系时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9.(2022·江苏·泰州中学高二开学考试)甲乙逃票到动物园游玩,二人从后山无人处攀爬防护网,谁料想跳进饲养老虎的园子里,甲被老虎咬伤。甲要求动物园承担赔偿责任,遭到拒绝。甲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动物园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动物园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要对甲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B.甲逃票攀爬误入虎园被老虎咬伤,与动物园无关,因此动物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动物园若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D.动物园安全管理存在纰漏,甲乙攀爬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应该由动物园和甲分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
ABCD:根据我们民法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动物园若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ABD说法均错误。
故本题选C。
20.(2022·山东烟台·高二期末)张某上下班经常免费搭乘王某的便车。一日在上班途中,由于路面湿滑,王某处置不当,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同乘人张某头部受伤。因是免费搭乘,张某便自行治疗。但在后续两年多的时间里,张某经常性心悸,且见到马路上飞驰的汽车便莫名的害怕。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因受到惊吓而引起的应激性心理障碍。张某据此找到王某,要求赔偿,遭到拒绝。二人因此翻脸,张某便在微信朋友圈大肆辱骂王某。此案例中( )
①因诉讼时效已过,张某已丧失胜诉权
②张某的身体权因王某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侵害
③王某应该赔偿张某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④张某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①:诉讼时效为3年,材料中是两年多的时间,未过诉讼时效,所以没有丧失胜诉权,①错误。
②:张某在车祸中头部受伤,健康权受到伤害,而非身体权,②错误。
③:张某上下班经常免费搭乘王某的便车。一日在上班途中,由于路面湿滑,王某处置不当,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同乘人张某头部受伤。因是免费搭乘,张某便自行治疗。可知王某应该赔偿张某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③正确。
④:张某据此找到王某,要求赔偿,遭到拒绝。二人因此翻脸,张某便在微信朋友圈大肆辱骂王某。可知张某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第Ⅱ卷
二、非选择题:共5小题,40分。
21.(2022·上海宝山·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指出,中国国家创新指数综合排名第14位,比2015年提升15位,成为唯一跻身全球创新型国家的发展中国家。
专利授权是指专利的申请已经通过国家审查,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专利权。下表是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与发明专利授权量比角。
年份
类别
1985年
2020
国内专利授权量
111件
363.9001万件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
38件
44.1000万件
(1)概括材料信息,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高中生小李发明了一款护眼架。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小李发明的护眼架推销市场后,很快受到了欢迎,网上各销售平台上的销售量很大。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2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1)从1985年到2020年,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大幅增加,说明国家高度重视专利保护,鼓励专利发明。
(2)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讼。主张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专利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十年。从申请日算起,保护期满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小李于2012年11月申请专利,2021年11月,他发现刘某生产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特征相同的产品,此时未超过其专利保护期。因此,刘某的行为已经侵犯小李的专利权,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本题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为背景材料
考点考查:专利的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公共参与、科学精神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作答范围和角度。本题属于概括材料信息题,要求学生对材料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解释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国内专利授权量增幅大。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增幅大→可以从国家政策角度进行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从1985年到2020年,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大幅增加,说明国家高度重视专利保护,鼓励专利发明。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图表类试题,既要运用所学知识,又要紧密结合材料内容,不能违背这两个要求。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小李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可从专利的保护期限的角度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讼。
得分点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十年。从申请日算起,保护期满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小李于2012年11月申请专利,2021年11月,他发现刘某生产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特征相同的产品,此时未超过其专利保护期。因此,刘某的行为已经侵犯小李的专利权,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
【点睛】
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2. (2021·全国·高二课前预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前不久,小柯通过某网站在某卖家购买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后发现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当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靴款。眼见钱货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约成立,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柯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简要分析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答案】主体:小柯和卖家;客体: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内容: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柯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退回2085元现金。
【解析】
【分析】
本题以具体的民事法律纠纷案例作为背景素材,主要考查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有关知识,主要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详解】
本题要求简要分析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分别是什么?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范围限定比较明确。考生解答本题时首先要明确教材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然后结合材料把三要素进行具体化,材料化。通读材料可以比较容易看出主体是小柯和卖家,客体是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对于内容,要求考生必须细读材料,从材料中可以围绕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依法承担的民事义务方面找到答案。买家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柯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退回2085元现金等。
【点睛】
提高主观题答题能力“四要素”:
第一要素:审清主观题的设问,明确试题设问的限制性和规定性,确定答题范围,这是答题的关键。
第二要素:学会分析材料、围绕材料提示搜索相关知识点是答题的依据。分析材料,弄清材料的层次,就可以利用材料的暗示,搜索相关知识点组织答案。
第三要素:熟练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是解答主观题的基础。需要加强对知识点的归纳整理,使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点系统化、条理化,确保自己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点。
第四要素:规范答题。要正确运用政治术语答题,注意多角度思考问题,确保答案的完整性。不要脱离材料、随意发挥、答非所问,防止出现理论和实际相脱离,即“两张皮”现象。
23.(2020·海南·三亚华侨学校高二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9年8月,姚某欲买一辆二手轿车用于外出工作。几经商谈,姚某与周某于同年9月1日达成购车协议,周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其所有的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卖给姚某并签订了购车协议书。后姚某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得知该车即将报废,报废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姚某打算将该车退还周某并要求周某返还购车款。经多次交涉无果,姚某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购车协议无效,周某返还全部购车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订立?简要说明理由
(2)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案】(1)合同已订立。理由:因为姚某与周某在2019年9月1日达成购车协议,双方完成了要约与承诺,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订立。
(2)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理由:因欺诈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周某没有告知姚某车辆即将报废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自始无效。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二手车买卖存在欺诈行为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公共参与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指向结合材料论证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订立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姚某与周某在2019年9月1日达成购车协议→说明双方完成了要约与承诺,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订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双方完成了要约与承诺,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订立。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指向结合材料论证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周某没有告知姚某车辆即将报废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因欺诈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自始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欺诈导致合同无效。
【点睛】
理由论证类主观题注意事项:
第一,一定要先说明观点;
第二,论据要充分。
24.(2022·江苏镇江·高二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某,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年仅24岁。11月3日零时许,江某和刘某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事先理伏在楼上的陈某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某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某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某在公寓,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某顼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江某因左颈动脉损伤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江某母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某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某母亲对刘某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2021年4月江某母亲诉刘某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江某母亲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请说明理由。
(2)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说明理由。
【答案】(1)江某母亲有权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刘某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刘某作为江某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某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某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某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侵犯了江某的生命健康权,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江某母亲与刘某的生命纠纷案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本案中江某母亲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请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主要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的知识,属于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作出肯定回答,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江某母亲认为刘某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某母亲对刘某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2021年4月江某母亲诉刘某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可从法律规定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角度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江某母亲有权提起诉讼。
得分点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主要考查侵权与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属于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作出肯定回答,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江某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以及“走在前面的刘某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某在公寓,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某顼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江某因左颈动脉损伤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可从刘某对江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江某的生命健康权角度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刘某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得分点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刘某作为江某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某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某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某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侵犯了江某的生命健康权,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点睛】
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5.(2022·浙江宁波·高三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一只从天而降的矿泉水瓶落到环卫工人于某身边,于某因受到惊吓,摔倒在一旁的石栏上,导致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骨折,导致十级伤残,住院治疗2个月花费了5万元,仍留下轻微后遗症。物业监控显示,矿泉水瓶是小学生小黄从28层楼的阳台抛下的。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由谁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2)于某如果诉至法院,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答案】(1)由小黄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因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小学生小黄作为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小黄从28层楼的阳台抛下矿泉水瓶的侵权
考点考查:《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本案”, 需要调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指出本案中由谁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回答原因意义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这样说”“这样做”的依据,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等,有时也要回答不这样做的危害。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小学生小黄从28层楼的阳台抛下的矿泉水瓶落到环卫工人于某身边,于某因受到惊吓,摔倒在一旁的石栏上,导致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骨折,导致十级伤残,住院治疗2个月花费了5万元,仍留下轻微后遗症。→由小黄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因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小学生小黄作为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小黄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小黄作为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于某”, 需要调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于某如果诉至法院,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回答内容含义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该设问的含义内容和特点。
第二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点睛】
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021-2022学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过关练
(基础卷)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高二政治
(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第1单元。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有多选、错选或不答的得0分。
1.(2022·江苏·盐城市伍佑中学高二阶段练习)摄影师小伟擅自将拍摄的一组小杰的艺术照发到微信公众号,来为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招揽顾客。小杰对此心怀不满,向小伟索赔,被拒后强行毁损了小伟工作室内陈列的照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著作权
②小伟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
③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财产权
④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身份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
②③:摄影师小伟擅自将拍摄的一组小杰的艺术照发到微信公众号,用来为自己的摄影工作室招揽顾容,小伟这样做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小杰心怀不满,向小伟索赔,这侵犯了小伟的财产权,②③符合题意。
①:小伟侵犯了小杰的肖像权,不是著作权,①不合题意。
④:小杰侵犯了小伟的肖像权和财产权,不是身份权,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2022·浙江宁波·高三阶段练习)2021年12月初,小鹏汽车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相关处罚决定书显示,小鹏汽车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其旗下门店,共计采集人脸431623张。本案中,小鹏汽车没有侵犯消费者的( )
A.人格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详解】
ABD:小鹏汽车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其旗下门店,共计采集人脸431623张,小鹏汽车没有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肖像权,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AB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C: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但材料并未涉及名誉权,C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2022·山东·模拟预测)近日,H城检察院对房产销售机构非法收集人脸信息立案调查。检察院对辖区内的20余家售楼处展开了调查,发现多家售楼处使用的人脸识别属于“无感抓拍”,售楼处在未向消费者告知、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基于商业目的,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售楼处的行为( )
①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
③侵犯了民事主体享有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④虽然基于商业目的但属于对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
①②:自然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售楼处未告知消费者就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及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故①②符合题意。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材料中没有体现。故③不符合题意。
④:售楼处的行为是基于商业目的,对公民肖像权的不合理使用,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故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A。
4.(2022·云南·梁河县第一中学高二开学考试)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在村委会选举中,张某的选举资格被取消
②张某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因条件不合格被有关部门拒绝
③张某因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了损失
④张某发现某广告公司未经自己同意使用了自己的肖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③④: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张某因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了损失、张某发现某广告公司未经自己同意使用了自己的肖像,这均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④符合题意。
①②:村委会与张某、张某与申请营业执照的有关部门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民法调整的范围,①②不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2020·海南·三亚华侨学校高二阶段练习)下列属于维护民事权利的有( )
①于某丈夫隐瞒彩票中巨奖欺骗其离婚,于某起诉到法院
②音乐创作人张怀季指责新版《西游记》侵权
③赵某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自己合法权益要求赔偿
④李某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
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结婚和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①②符合题意。
③: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合法权益,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的范畴,③不符合题意。
④:解除婚姻关系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不属于民事权利能力,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6.(2022·江苏·金陵中学高二阶段练习)家住A县的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与B县的乙,乙付清全款将车开走并约定五天后办理过户登记。两天后,甲以外出用车名义向乙借得该车,第三天又将该车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与丙办理过户手续。事后,乙得知此事,将甲诉至法院。该案例中( )
①乙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
②乙可向B县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获得该车所有权
④丙获得该车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
①②: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管辖,被告甲所在地为A县,乙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②不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等动产权的取得通常以依法办理产权登记为依据,甲与乙没有办理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乙不能获得该车所有权,③不正确。
④:《民法典》第131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案中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取得汽车的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2022·江苏·金陵中学高二阶段练习)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短小的文字作品
C.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音乐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答案】D
【解析】
【详解】
ABC: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ABC不符合题意。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研,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使用费,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8.(2022·湖北·宜昌英杰学校高二阶段练习)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导演崔世昱曾委托刘泽岱为95版动画创作人物形象,刘泽岱当场用铅笔勾画出“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人物形象正面图,并将底稿交给了崔世昱,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A公司。后B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利用刘泽岱的美术作品形象改编为新人物形象,制作成动画片《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并进行发行、复制、宣传。在此案例中( )
①刘泽岱享有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刘泽岱在有生之年以及去世后50年,享有该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③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改编权
④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修改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
①:刘泽岱享有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①说法正确。
②:刘泽岱永久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故②说法错误。
③:材料中“刘泽岱将底稿交给了崔世昱,将著作财产权转让给A公司。后B公司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利用刘泽岱的美术作品形象改编为新人物形象,制作成动画片《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并进行发行、复制、宣传”,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改编权,故③符合题意。
④:B公司侵犯了刘泽岱的修改权,而不是A公司的修改权,故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9.(2022·浙江·天略外国语学校高三阶段练习)王某发现甲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其广告位上使用了王某入选了国际摄影大赛的作品《山城》,甲公司则认为本公司是受A县旅游局委托做的公益广告,因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在本案中( )
A.甲公司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 B.甲公司没有侵犯王某的著作权
C.甲公司与旅游局的合同无效 D.A县旅游局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答案】A
【解析】
【详解】
AB:本案中甲公司未经王某同意,在自己广告位上使用了王某的作品《山城》,侵权了王某的著作权,而著作权属于广义上的财产权,A正确,B错误。
CD:甲公司是受A县旅游局委托做的公益广告,合同有效,旅游局与王某产品无直接关系,CD错误。
故本题选A。
10.(2022·云南·梁河县第一中学高二开学考试)某市有一个名为“中匡石油”的加油站,和中国石油很相似,不仅名字中的“匡”和“国”很像,而且加油站的装饰颜色也和中国石油相似。有律师指出“中匡石油”山寨中国石油,涉嫌侵权。如果涉嫌侵权,此处的“中匡石油”侵犯了中国石油的( )
A.注册商标专用权 B.所有权 C.著作财产权 D.专利权
【答案】A
【解析】
【详解】
A: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市名为“中匡石油”的加油站名字和中国石油非常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中国石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A正确。
C: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而材料没有涉及上述内容,C与题意无关。
BD:材料为涉及专利和所有权。BD排除。
故本题选A。
11.(2022·辽宁·模拟预测)2021年5月1日,小陈与左某经过协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陈向左某购买一套总价为240万元的商品房,小陈当场支付了120万元的首款,并约定于2021年8月下旬过户并支付尾款。从2021年8月开始,当地房价大幅下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小陈要求退还首款并拒绝支付尾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陈应当支付尾款并及时前往有关单位办理过户手续
②因房价下跌,小陈可免除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③小陈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④小陈可与左某协商,通过变更合同等方式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
①:本案中小陈与左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根据合同履行的原则,小陈应当支付尾款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故①正确。
④:面对市场价格波动,合同双方可以就某些条款平等协商,变更合同,以切实履行相关义务,故④正确。
②:价格下跌并不能作为小陈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条件,更不能免除其义务,故②错误。
③:预期违约也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小陈行为属于实际违约,不属于预期违约,故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2.(2022·浙江·高三开学考试)某商场举行购买电器送奶粉促销活动。李老太喝完购买电器赠送的奶粉后上吐下泻,去医院治疗了七天,她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商场以奶粉是赠送为由抗辩。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场销售者无赔偿的义务
②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侵权
③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违约
④奶粉生产者没有赔偿义务
A.②③ B.②④ C.①④ D.①③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①③:李老太喝完购买电器赠送的奶粉后上吐下泻,去医院治疗了七天,她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商场销售者无赔偿的义务,但是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违约,①③正确。
②:某商场举行购买电器送奶粉促销活动,并没有侵犯李老太的权益,但是提供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因此李老太可向商场主张违约,但不能主张侵权,②错误。
④: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李老太上吐下泻,因此奶粉生产者有赔偿的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D。
13.(2021·浙江·长兴县教育研究中心高二阶段练习)甲欲购买乙的品相良好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三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支付2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2000元”。三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出过重大的事故且存在着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4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不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也无权要求赔偿买车过程中的损失
D.甲不能要求乙返还2000元,也无权要求赔偿买车过程中的损失
【答案】A
【解析】
【详解】
A:甲乙已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付了定金2000元,说明要约和承诺已达成,但是乙在过程中隐瞒了商品的重大问题,存在欺诈行为,故合同无效,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A符合题意。
B:甲乙已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付了定金2000元,甲只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B说法错误。
CD:乙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返还2000元并赔偿损失,C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4.(2022·江苏省如皋中学高二期末)2021年11月15日,N商场接到M公司以a元出售X型号台灯的要约,有效期至2021年12月5日。N商场于11月18日回复称“如果能将每台降价20元,即可订购”,对此,M公司没有答复。12月1日,N商场再次致电M公司,表示完全接受11月15日的条件,乐意订购,对方沉默没有答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为承诺,合同已经成立
B.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为新要约,合同没有成立
C.11月18日N商场的回复视为对M公司的承诺,合同成立
D.11月18日N商场的回复视为对M公司的新要约,合同成立
【答案】B
【解析】
【详解】
AB: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应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成立。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或者超过原要约约定的时间作出承诺的,原要约失效,受要约人重新发出的条件应视为一份新的要约,需经重新承诺才成立合同。2021年11月15日N商场接到M公司以a元出售X型号台灯的要约,N商场于11月18日回复称“如果能将每台降价20元,即可订购”对要约中的价款作出变更,已经形成一份新的要约,原要约已经失效,但对此新要约对方沉默没有答复,故该新要约也已经失效。12月1日N商场的去电此时又形成一份新的要约,要待M公司作出承诺合同方成立。A错误,B正确。
CD:N商场接到M公司以a元出售X型号台灯的要约,N商场于11月18日回复称“如果能将每台降价20元,即可订购”对要约中的价款作出变更,已经形成一份新的要约,原要约已经失效,合同未成立,CD错误。
故本题选B。
15.(2021·天津市红桥区教师发展中心高二期末)某运输公司为客户运输一批货物,但是途经某县时,因山洪暴发冲毁了必经的一座大桥,所以运输公司延迟了三天才把货物送到目的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运输公司未按期送到货物,构成违约
②运输公司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运输公司没有违约,因为途中遇上了山洪
④运输公司违约,但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B
【解析】
【详解】
①③:某运输公司为客户运输一批货物延迟了三天,没有按期交货,说明已构成违约事实,①正确,③错误。
②④:但是违约原因是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②错误,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2022·山东滨州·一模)某公司生产一款名为“清华脂蛋白”的保健品,并在说明书以及宣传当中将“清华脂蛋白”作为商标突出使用。清华大学认为,“清华”为其有一定影响力的简称,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并且该公司产品因虚假宣传被多地药监部门处罚,给清华大学的声誉带来极大损害,遂起诉该公司。本案中( )
①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荣誉权
②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
③清华大学可要求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④清华大学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②④:某公司生产一款名为“清华脂蛋白”的保健品,并在说明书以及宣传当中将“清华脂蛋白”作为商标突出使用,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清华大学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②④符合题意。
①: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没有侵犯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
③:某公司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清华大学可要求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7.(2022·云南·梁河县第一中学高二开学考试)甲骑自行车上班,在一拐弯处,甲未减速,将一行人乙撞倒在地,但乙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灰便走了。则甲的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 )
A.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将乙撞倒在地
B.甲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乙损害,无损害则无责任
C.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骑车拐弯处未减速,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B
【解析】
【详解】
ABCD: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题干中甲虽将乙撞到但没有造成乙任何损害,故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正确,ACD排除。
故本题选B。
18.(2022·北京·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高三阶段练习)私自改装、违章搭建、封路拆桥……采不到光、通不了风、走不了路,邻居爱“搞事儿”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这体现了我国民法在解决邻里关系时( )
①坚持平等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强调为了他人的利益需要个人利益做出牺牲
③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①:坚持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平等原则,故①不选。
②: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故②不选。
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内容说明,我国民法在解决邻里关系时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9.(2022·江苏·泰州中学高二开学考试)甲乙逃票到动物园游玩,二人从后山无人处攀爬防护网,谁料想跳进饲养老虎的园子里,甲被老虎咬伤。甲要求动物园承担赔偿责任,遭到拒绝。甲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令动物园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动物园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要对甲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B.甲逃票攀爬误入虎园被老虎咬伤,与动物园无关,因此动物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动物园若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D.动物园安全管理存在纰漏,甲乙攀爬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应该由动物园和甲分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详解】
ABCD:根据我们民法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动物园若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ABD说法均错误。
故本题选C。
20.(2022·山东烟台·高二期末)张某上下班经常免费搭乘王某的便车。一日在上班途中,由于路面湿滑,王某处置不当,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同乘人张某头部受伤。因是免费搭乘,张某便自行治疗。但在后续两年多的时间里,张某经常性心悸,且见到马路上飞驰的汽车便莫名的害怕。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因受到惊吓而引起的应激性心理障碍。张某据此找到王某,要求赔偿,遭到拒绝。二人因此翻脸,张某便在微信朋友圈大肆辱骂王某。此案例中( )
①因诉讼时效已过,张某已丧失胜诉权
②张某的身体权因王某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侵害
③王某应该赔偿张某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④张某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
①:诉讼时效为3年,材料中是两年多的时间,未过诉讼时效,所以没有丧失胜诉权,①错误。
②:张某在车祸中头部受伤,健康权受到伤害,而非身体权,②错误。
③:张某上下班经常免费搭乘王某的便车。一日在上班途中,由于路面湿滑,王某处置不当,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受损,同乘人张某头部受伤。因是免费搭乘,张某便自行治疗。可知王某应该赔偿张某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③正确。
④:张某据此找到王某,要求赔偿,遭到拒绝。二人因此翻脸,张某便在微信朋友圈大肆辱骂王某。可知张某侵害了王某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第Ⅱ卷
二、非选择题:共5小题,40分。
21.(2022·上海宝山·一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指出,中国国家创新指数综合排名第14位,比2015年提升15位,成为唯一跻身全球创新型国家的发展中国家。
专利授权是指专利的申请已经通过国家审查,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专利权。下表是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与发明专利授权量比角。
年份
类别
1985年
2020
国内专利授权量
111件
363.9001万件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
38件
44.1000万件
(1)概括材料信息,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高中生小李发明了一款护眼架。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小李发明的护眼架推销市场后,很快受到了欢迎,网上各销售平台上的销售量很大。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2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1)从1985年到2020年,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大幅增加,说明国家高度重视专利保护,鼓励专利发明。
(2)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讼。主张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专利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十年。从申请日算起,保护期满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小李于2012年11月申请专利,2021年11月,他发现刘某生产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特征相同的产品,此时未超过其专利保护期。因此,刘某的行为已经侵犯小李的专利权,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本题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为背景材料
考点考查:专利的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公共参与、科学精神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作答范围和角度。本题属于概括材料信息题,要求学生对材料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解释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国内专利授权量增幅大。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增幅大→可以从国家政策角度进行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从1985年到2020年,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大幅增加,说明国家高度重视专利保护,鼓励专利发明。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图表类试题,既要运用所学知识,又要紧密结合材料内容,不能违背这两个要求。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小李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可从专利的保护期限的角度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讼。
得分点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十年。从申请日算起,保护期满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小李于2012年11月申请专利,2021年11月,他发现刘某生产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特征相同的产品,此时未超过其专利保护期。因此,刘某的行为已经侵犯小李的专利权,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
【点睛】
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2. (2021·全国·高二课前预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前不久,小柯通过某网站在某卖家购买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后发现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当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靴款。眼见钱货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约成立,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柯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简要分析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答案】主体:小柯和卖家;客体: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内容: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柯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退回2085元现金。
【解析】
【分析】
本题以具体的民事法律纠纷案例作为背景素材,主要考查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有关知识,主要考查考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详解】
本题要求简要分析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分别是什么?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范围限定比较明确。考生解答本题时首先要明确教材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然后结合材料把三要素进行具体化,材料化。通读材料可以比较容易看出主体是小柯和卖家,客体是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对于内容,要求考生必须细读材料,从材料中可以围绕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依法承担的民事义务方面找到答案。买家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柯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退回2085元现金等。
【点睛】
提高主观题答题能力“四要素”:
第一要素:审清主观题的设问,明确试题设问的限制性和规定性,确定答题范围,这是答题的关键。
第二要素:学会分析材料、围绕材料提示搜索相关知识点是答题的依据。分析材料,弄清材料的层次,就可以利用材料的暗示,搜索相关知识点组织答案。
第三要素:熟练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是解答主观题的基础。需要加强对知识点的归纳整理,使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点系统化、条理化,确保自己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知识点。
第四要素:规范答题。要正确运用政治术语答题,注意多角度思考问题,确保答案的完整性。不要脱离材料、随意发挥、答非所问,防止出现理论和实际相脱离,即“两张皮”现象。
23.(2020·海南·三亚华侨学校高二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9年8月,姚某欲买一辆二手轿车用于外出工作。几经商谈,姚某与周某于同年9月1日达成购车协议,周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其所有的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卖给姚某并签订了购车协议书。后姚某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得知该车即将报废,报废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姚某打算将该车退还周某并要求周某返还购车款。经多次交涉无果,姚某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购车协议无效,周某返还全部购车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订立?简要说明理由
(2)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答案】(1)合同已订立。理由:因为姚某与周某在2019年9月1日达成购车协议,双方完成了要约与承诺,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订立。
(2)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理由:因欺诈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周某没有告知姚某车辆即将报废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自始无效。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二手车买卖存在欺诈行为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公共参与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指向结合材料论证双方的买卖合同是否订立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姚某与周某在2019年9月1日达成购车协议→说明双方完成了要约与承诺,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订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双方完成了要约与承诺,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因此双方买卖合同已经订立。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指向结合材料论证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周某没有告知姚某车辆即将报废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因欺诈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自始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欺诈导致合同无效。
【点睛】
理由论证类主观题注意事项:
第一,一定要先说明观点;
第二,论据要充分。
24.(2022·江苏镇江·高二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某,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年仅24岁。11月3日零时许,江某和刘某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事先理伏在楼上的陈某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某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某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某在公寓,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某顼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江某因左颈动脉损伤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江某母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某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某母亲对刘某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2021年4月江某母亲诉刘某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江某母亲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请说明理由。
(2)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说明理由。
【答案】(1)江某母亲有权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刘某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刘某作为江某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某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某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某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侵犯了江某的生命健康权,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江某母亲与刘某的生命纠纷案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本案中江某母亲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请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主要考查公民的诉讼权利的知识,属于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作出肯定回答,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江某母亲认为刘某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某母亲对刘某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2021年4月江某母亲诉刘某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可从法律规定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角度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江某母亲有权提起诉讼。
得分点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说明理由。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主要考查侵权与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属于微观考查,解答时,考生应首先调动教材相关知识,作出肯定回答,然后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与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江某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以及“走在前面的刘某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某在公寓,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某顼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江某因左颈动脉损伤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可从刘某对江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江某的生命健康权角度分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①:刘某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得分点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刘某作为江某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某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某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某阻挡在自家门外而被杀害,侵犯了江某的生命健康权,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点睛】
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25.(2022·浙江宁波·高三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一只从天而降的矿泉水瓶落到环卫工人于某身边,于某因受到惊吓,摔倒在一旁的石栏上,导致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骨折,导致十级伤残,住院治疗2个月花费了5万元,仍留下轻微后遗症。物业监控显示,矿泉水瓶是小学生小黄从28层楼的阳台抛下的。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中由谁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2)于某如果诉至法院,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答案】(1)由小黄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因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小学生小黄作为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解析】
【分析】
背景素材:小黄从28层楼的阳台抛下矿泉水瓶的侵权
考点考查:《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1)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本案”, 需要调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指出本案中由谁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回答原因意义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这样说”“这样做”的依据,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等,有时也要回答不这样做的危害。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小学生小黄从28层楼的阳台抛下的矿泉水瓶落到环卫工人于某身边,于某因受到惊吓,摔倒在一旁的石栏上,导致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骨折,导致十级伤残,住院治疗2个月花费了5万元,仍留下轻微后遗症。→由小黄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因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小学生小黄作为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得分点:小黄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小黄作为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主体为“于某”, 需要调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关知识,于某如果诉至法院,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回答内容含义类主观题,一般需要回答该设问的含义内容和特点。
第二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点睛】
非选择题的审题要求:
(1)审设问:一是明确题目考查的知识范围和考查意图,正确联想相关知识,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认识;二是明确设问的指向性和规定性,分清题干要求答题的类别,即回答“是什么”、或“为什么”、或“怎么样”、或“怎样体现”中哪一类。
(2)审主体:明确主体有几个,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这些应从解读设问和材料中获取。
(3)审材料:获取材料中有效信息,抓住关键词、关键句子。这样做,一是为了正确联想相关知识,二是进一步明确答题的主体,不同主体的言论和行为各是什么;三是关键的句子要作为“材料语言”写入答案要点中。审材料实质上就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审设问和审主体”的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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