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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2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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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保障各类物权课文配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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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保障各类物权课文配套ppt课件,共34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所有权,产权登记,4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用益物权,财产的使用收益,1含义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财产权制度 (1)地位: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2)意义: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2.财产权的法律保护
    一、定分止争(确定物的权属)——所有权
    我国宪法和民事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 、 和 。
    A.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4.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6.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P13 名词点击:动产与不动产
    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 、 、 和 的权利。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6.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镜头一: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小刘与小丁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镜头一中商品房的所有权(产权)应当属于谁?简要说明理由。想一想:本案中小丁由此受到的损失该怎么办?
    例1.A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了B,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B的名下。
    例2.A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了B,但未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B的名下。
    本案中小刘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理由:法律依据+事实依据②小丁虽然按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并先行入住,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小王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拥有该房的所有权。
    小王“一房二卖”主观恶意明显,应当向小丁退还购房款加同期银行4倍以内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①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知识拓展: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例1.甲将一头耕牛以市场价一万元转让给了乙,乙付清全款后 牵走了耕牛。问:此时耕牛的所有权归谁?
    例2.甲将一头耕牛以市场价一万元转让给了乙,乙付清全款后因自己要出远门,双方约定五日后牵走耕牛。
    例3.甲将一头耕牛以市场价一万元转让给了乙,乙付清全款后 因自己要出远门,双方约定五日后牵走耕牛。第二天, 甲又将耕牛以一万一千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当即牵走了 耕牛。问:此时耕牛的所有权归谁?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权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1)本案中的丙能善意取得耕牛的所有权吗?(2)甲有权追回耕牛的所有权吗?
    例4.甲和乙是好朋友,乙从甲处借用一头耕牛,期间乙手头拮据,遂以市场价一万元将耕牛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丙当场牵走了耕牛。问:此时耕牛的所有权归谁?
    善意取得应该同时符合的条件:(1)出让人无处分权;(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出让人系非法转让)(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转让的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丙在本案中是善意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所有条件,耕牛的所有权归丙。甲无权追回,只能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镜头二: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镜头三中小陈能主张善意取得笔记本电脑吗?简要说明理由。
    小张不能主张善意取得。①该全新电脑的出让价格是市场价的三折,即使是合理的市场价,小张也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②因为法律规定,盗赃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失散的动物等,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其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典例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注:《物权法》规定将 遗失物和赃物排除在善意取得制度之外。
    提示:刘某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
    例1.甲将一辆汽车卖给了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例2.甲将一辆汽车卖给了乙,交付了汽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想一想: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的所有权取得, 登记是必须条件吗?
    ★对于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所有权的 取得方式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
    交付了而未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典例2】赵某将自己的汽车作价转让(交付)给周某,之后周某又将汽车转让给蒋某。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但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A. 蒋某 B. 周某 C. 赵某 D. 三人共有
    买卖(赠与)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的,自交付时所有权转移,未交付的(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不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再强调一遍:机动车的出卖与赠与,以交付作为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交付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交付了而未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3.甲将其合法拥有的汽车以合理价格卖给了乙,交付后未办理 过户手续。第二天甲借故从乙处借走汽车,转身又以同样的 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完成交付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乙、 丙就汽车的所有权发生争执。问:此时谁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分析:①乙作为汽车所有权人,但未完成产权登记; ②乙将汽车借给甲,此时甲为无处分权人;答案: ①甲将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丙符合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归丙; ②乙没有完成产权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③乙只能根据买卖合同向甲提出退还车款和相应赔偿。
    “善意第三人”:通俗的理解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真实情况的行为人。“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镜头二:小钱将其购置的一辆轿车租赁给汽车出租公司,小孙向出租车公司承租了该轿车。后小孙谎称自己是车主,将车卖给了小冯。小钱找到小冯,要求还车。小冯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车款,理应取得该车。双方发生争执。
    小冯符合善意取得吗?该轿车的所有权归谁?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小冯不符合善意取得,他应当知道小孙不是该轿车的所有权人(成年人汽车交易应当看一看产权登记薄),该轿车的所有权归小钱。
    《民法典》第三百一是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善意第三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
    案例二:甲将汽车出卖给乙,交付了汽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此后甲又将汽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此时显然没有交付,因为车已交付给乙),并给丙办理过户登记。
    此例中丙符合善意取得吗?谁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分析:①乙作为汽车所有权人,丙对汽车不享有所有权(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动产已交付的要件);②乙已经取得汽车所有权,但未完成产权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不能对善意的丙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错误登记构成对乙汽车所有权的妨害),乙无权请求善意的丙办理涂销登记或更正登记;③乙只能请求甲给自己办理汽车的过户登记。
    例1.林某和赵某为合伙运输签订了合伙协议,双方共投资8万元, 购买一辆“黄河”牌卡车,其中,林某投资7万元,赵某 投资1万元。例2.小张和小王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 辛勤劳动,勤俭持家,几年下来,就有了十几万元的积蓄。
    不同点:共同共有中,财产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按份共有中,是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二、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就是以__________________为目的的物权。
    案例三: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在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小汪家享有房屋(商品房、老宅)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权,另外,小汪家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 合法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权利实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有权长期占用和使用宅基地。
    权利限制:一户一处、使用权不单独转让
    权利保护:土地征用,合理补偿
    三、增强信用——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以_______________ 为目的而产生的财产权。
    镜头一:小芳的父母为了让她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换购一套地段位置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镜头一中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分别是谁?
    镜头二:人们在街上有时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所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果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以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
    镜头二中的质押人和质押权人分别是谁?
    镜头一中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是抵押,其特点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并不把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镜头二中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其特点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而且质押的财产通常是动产。区分抵押和质押的关键在于担保物是否交由债权人占有。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 扣留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
    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并不把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①以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生效。②以动产抵押,合同成立生效暨抵押权生效,登记是自愿性质的。
    质押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质押权成立暨生效。
    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例:甲委托乙修理一辆甲的电瓶车,乙按照顾甲的要求修理完成后,甲来取车但拒绝支付修理费用,此时乙可以留置电瓶车。在一定的期限内甲仍不支付修理费用时,乙可以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典例10】5月10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自有房屋一套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6月10日,丁向戊借款10万元,丙又以该房屋设定抵押且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结果甲和丁债务到期均无力偿还。针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和戊均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C.戊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D.甲和丁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典例11】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抵押给乙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书,但未来得及办理登记。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两抵押的效力( )A.均有效   B.均无效   C.房屋抵押有效、汽车抵押无效      D.房屋抵押无效、汽车抵押有效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典例5】某公民在获得500万元体育彩票特等奖后,捐出50万元支持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这是他在行使对自己财产的(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典例6】1月10日,根据合同约定,马某将一头牛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杨某。杨某先付1000元,约定三天后付清余款后把牛牵走。但在1月11日,马某因喂食不当造成牛死亡。牛死亡所产生的损失由( )A.杨某承担,因为牛已归杨某所有 B.杨某承担,因为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C.马某承担,因为牛仍归马某所有 D.两人共同承担,因为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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