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教课课件ppt
展开《法律与生活》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掌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了解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明确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申请回避的权利,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公民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上诉的时效是多久?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有哪些类型及要求?
3分钟自主阅读课本P88-91,思考下列问题:
议题一:公民的诉讼权利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相关链接】: 诉讼法体现的诉讼原则表现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项原则在诉讼过程中体现为: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1)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知识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注意: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4)在刑事诉讼中,控、审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在刑事诉讼中,控方是检察院,审方是法院,法庭的审判是中立的。
【判断】以下观点对吗?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责任当事人进行诉讼称诉讼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帮当事人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律师只有参与诉讼过程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是才是诉讼业务。
孙某和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思考:材料中涉及到当事人的什么权利?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
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体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①两审终审: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②上诉期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③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有权自由处分上诉权)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注意: 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知识拓展】: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知识拓展:诉讼、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1)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判断1:小张16周岁,涉嫌偷盗、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张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诉讼。
判断2:小强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晨晨打伤,晨晨的家长将小强告上法院,进行上诉。
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或者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刑事诉讼,故应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诉,不能直接上诉。
16岁的小刘因涉嫌抢劫被拘留。他的父母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小刘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刘为人老实,性格内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对小刘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小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小刘为什么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小刘获得法律援助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案例中,小刘未成年且因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1. 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必要性(依据):
【相关链接】:《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该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 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知识拓展】(1)法律援助的三个专业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2)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和司法机关。
【提示】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知识整合】: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我国《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 法律援助的程序(审查与办理)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想一想:14周岁的小叶在刘某的教唆下,涉嫌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叶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恨自己儿子不成器,也未为其聘请。据此,小叶可以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法院应当为小叶指定辩护人。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1、法律援助是法院的责任,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法治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3、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熟悉法律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有权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 )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少收或者不收取当事人财物。( )5、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6、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 )
法律援助的三个专业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责任主体是政府和司法机关。
1.小马在幼儿园将小朋友小麦打伤,小麦的家长将小马告上法庭。小马的父母在农村,无法律知识,对打官司两眼一抹黑,于是委托律师陈某帮助小马进行诉讼。陈某在诉讼中是( )A.法定代理人 B.诉讼代理人C.辩护人 D.原告
2. 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李某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①③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李某不能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②说法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上述案例属于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④说法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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