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课前预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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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2.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1)国家开始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为户籍相伍,即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 ——秦献公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君书》
(一)管理户籍的目的:掌握人口变动情况,以便征发赋役。
中国的户籍制度始于春秋战国时期
秦朝的户籍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官籍、商贾的市籍等。
目的:加强统治,强化社会治理
丞相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户是政府征派赋役的单位,百姓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政府定期进行人口调查,东汉末年社会动荡,户籍散乱
汉代的编户齐民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治理
西晋:以黄纸登记户主姓名、年龄、家庭情况,装订成册,称为“黄籍”。东晋:对南方土著居民仍然以“黄籍”进行登记,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进行登记,不向白籍人口征发赋役。
东晋后期和南朝:将侨居户口编入所居郡县户籍,称作“土断”,使“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
隋朝建立后,命州县官 “大索貌阅”,将人口体貌与户籍登记相比较,重新核定户籍,严防不实。
输籍定样又称“输籍法”,是中国隋朝制定各户等级和纳税标准的办法。政府利用这一手段搜括隐藏户口,以防止人民逃税和抑制士族、豪强占有劳动人口,从而确保政府收入,加强中央集权。
大索貌阅:是隋朝推行的一项用以整顿户籍和赋役的措施。所谓“大索”就是清点户口,并登记姓名、出生年月和相貌;所谓“貌阅”就是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对。“大索貌阅”的实行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
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政府会通过人口核查将逃避登记的人口搜查出来,称为“刮户”。
材料一 每岁一造计账,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而领焉。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材料二 由于唐政权强力推行了籍账制度,从而借此检括出大批隐漏人口,复核出人丁的实际年龄,大大防止了虚报年岁以规避税役的弊端,达到了维护社会秩序、最大限度搜刮租调征发力役的目的。 ——周秀女《从敦煌户籍残卷看唐代籍账制度》
户籍分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 客户(没有土地的佃户)。
北宋初,客户占总人口的40%,到1072年,客户所占比例下降到30%,为国家承担赋役的主户人口所占比例上升。
客户在唐代已普遍存在,宋代因“田制坏”而进一步增多。客户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也不在国家的赋税征收之列,且时有“滋扰乡里”甚至“啸聚山林”之患。宋政府对户籍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客户与主户均列为国家的编户齐民,给予独立的户籍。——姜婷婷《宋代户籍制度探析》所谓农民者,非佃客庄则佃官庄,其为下户自有田者亦无几。——陆九渊
导致宋朝户籍制度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宋代商品经济发展,土地兼并严重,按人头纳税易致赋税不均,故纳税根据土地来算,相应的户籍制度与土地融合,适应了土地私有的社会发展要求。
元朝户籍称为青册,户口类型比较复杂,按职业可以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1)明朝继承了元朝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明朝把土地登记为鱼鳞图册。(2)明朝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黄册。(3)黄册与鱼鳞图册互为补充。
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户籍管理相对松弛。乾隆年间,朝廷谕令户籍永停编审,此后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制度登记人口数量。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摊丁入亩”: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亩中,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2000多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黄籍”“白籍”“土断”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特点及演变的原因、功能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人身依附关系的不断松弛
政府的改革,如土地制度与赋税制度的变化
①历史悠久,随时代变迁不断发展完善。②户籍制度与赋役、行政管理、社会治安相结合。③对人口流动控制严格。④具有宗法伦理、等级特权色彩。⑤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也加深了传统小农经济社会的闭塞性和封闭性。
功能:①社会控制;②经济剥削,征收赋税、徭役;③基层管理。
二、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1、特点:从秦汉到明清,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下设直接管理民众的 基层组织。
县下设乡和里。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捕盗;里设里正;乡里之外还有亭,设亭长。
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长、里长。
(4)清朝:由里甲制到保甲制度
十户为牌,设牌长;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王安石推行保甲制度,源于唐朝的邻保制度
十家总编为一牌,轮流收掌、察看
兼具区划和户籍管理性质的乡里制与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合一。
鸦片战争以后,在接连不断的内乱外患的打击下,农村社会;的权力组织趋向解体,进入20世纪之后,清王朝被迫于宣统五年实行新政,传统的乡里制度、保甲制度被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唐鸣等《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历史变迁》
在古代中国,县以下基层社会,由具有强烈自治色彩的家族、宗族、乡族等组织系列(里社保甲与行会等亦均以家族、宗族等实体组成)……成为国家末端政权的补充,起到所谓“结构—功能替代物”的作用。 费正清曾说:“地方长官是中央政府任命的该地唯一代表。这种表面地位造成的结果,就是地方长官只有在与当地士绅头面人物的密切合作下,才能做他的工作。” ——摘编自张研、牛贯杰《清史十五讲》
根据史料及所学知识,归纳古代中国基层治理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特点: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地方自治色彩鲜明;宗法关系扮演了重要角色;官员治理与士绅管理相结合。
意义:有效治理基层地方;稳定基层社会秩序;一定程度上推动基层经济发展。
材料一 保甲制一是重兵事治安,二是国家对基层直接渗透。基层领袖成为了州县长官任意驱使的差役。 ——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2004年8月博士论文36页
材料二 唐中后期,随着乡和村社人口扩张,自然居民点“村”的功能在扩张和强化,管理者直接面对乡村。 ——张国刚《唐代乡村基层组织及其演变》
材料四 明中叶前后,福建的里甲户籍,往往成为家族组织的代名词,甚至“每一甲为一姓所据”。 —— 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1999年版
材料三 取得功名的文人,成为介乎官和民的中间阶层。他们通常与国家实现有机协调从而把巨大的农业社会组织起来。 ——金观涛《论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2011年版第33页
探究: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中主要包含哪些主体?
材料:对于中国古代乡村治理,学者们围绕“皇权不下县”展开了争论。提出“皇权不下县”的温铁军指出:“自秦代建立郡县制以来,政权只设置到县一级,国家最低管理到县级”。县以下的农村基层长期维持着“乡村自治”,也就是“乡绅自治”,而乡绅是指地主阶级,他们是农村实际上自然产生的、起管理作用的社区精英”。政府“不必要直接控制农民”。反对的学者则认为,王朝国家将各种“地方精英”纳入国家的权力系统中来,是国家权力不断渗透、强化控制的结果,是“皇权下县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结果。当时的统治理念是“以民治民”,通过设立里甲、保甲、乡约并利用村庄、宗族等基层组织,县级政府可以把权力延伸到乡村社会;绅士在乡村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是绅士与官府的“共治”。——摘编自高寿仙《“官不下县”还是“权不下县”?——对基层治理中"皇权不下县"的一点恩考》等
讨论“皇权不下县”还是“皇权下县”
皇权与绅权在社会治理中是合作关系,皇权不下县,因为皇权把基层治理全交给受过儒家教育的“绅士”,绅士具有广泛的治理权,他们为社区提供公共品,包括修建道路、水利、学校等公共设施等
巩固了封建统治,稳定地方秩序,推动社会经济、文化习俗的发展
中国古代乡村治理含有一定的自治因素,但始终没有发展为真正的乡村地方自治。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王权的扩张,乡村社会治理越来越深地受到国家政权的干预和控制,其自治性逐渐消退。
鸦片战争以后,在接连不断的内乱外患的打击下,农村社会的权力组织趋向解体,进入20世纪之后,清王朝被迫于宣统五年实行新政,传统的乡里制度、保甲制度被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2、作用:社会救济为民众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以保证人口繁衍和正常生产活动的进行,客观上有利于维护统治。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孟子》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 ——《礼记•王制》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 ——《墨子•七患》
1、原因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灾害频发,人民生活缺少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及时的救助。
(同时受儒家民本、仁政思想的影响)
①汉朝建立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②隋唐时期,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
(1)政府救济(社会救济的主体)
(2)民间组织(处于辅助地位)
①宋以后,宗族内部的救助活动逐渐兴起。(北宋范仲淹在族内创设义田,赈济族人,影响深远。)
②明清时期,慈善组织开始兴起,出现了善堂、善会等慈善机构。
(1)秦汉时期,皇帝有时会赐给高龄老人手杖—鸠杖,以示尊重。(2)明初朝廷令各地有司优抚高年平民。
中国古代一直有优抚老弱贫苦等弱势群体的传统,尊敬与赡养老人,保障鳏寡孤独的生活。
2、保障鳏寡孤独从唐朝开始,政府设有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礼记·礼运》
1、历代社会救济的主体是掌握大量资源的政府, 民间社会处于辅助地位。2、政府救济的重点在救灾,核心在于保证粮食供应,同时还会疏导和安置流民,鼓励民间富户救济灾民。3、社会力量的救济活动侧重于日常生活中的赈济如收养弃婴和孤儿、接济贫民等。4、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救济措施。
宗族内部的救助活动兴起
乡里制与保甲制逐步合一
政府对百姓的人身束缚逐渐减弱
宗族、慈善组织的作用逐渐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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