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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同步练习
展开部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5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选择题
1. 李某和张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病逝后,李某立下遗嘱:“我夫妻二人拥有一套房屋,在我死后,归儿子所有。以此为证。”李某去世后,子女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及遗嘱没有涉及的李某个人存款5万元依法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房屋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②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③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
④李某的遗嘱无效,房屋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岳父母去世后把3套房产都留给了入赘的女婿。因为两位老人年老后,虽然大女儿已经去世,但大女婿一直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并为他们送终。其他子女尽管是亲生,却没有尽赡养义务。两位老人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都留给大女婿。尽管这引起了其他子女的不满,并且上诉到法院,但最后法院还是把房子判给了大女婿。对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子女有不当行为,就会丧失继承权
③本案中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订立遗嘱的继承一定属于遗嘱继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2022年8月刘某去世,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
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
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
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小明于2016年12月出版了小说《序章》。随后于2017年2月与小红结婚。2021年小明因车祸去世,在父亲大明与一名医护人员的现场公证下公立遗嘱,将婚后赚得的一套房子给侄子小羊,随后去世。去世后小红、大明与小羊关于房产、小明留下30000元存款与婚后所获2000元小说所获利润分配产生了争执,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说的著作权仍仍受法律保护,婚后小说所获利润属于继承财产
②大明可以获得8500元以及部分房产作为遗产
③根据小明生前遗赠,属于小明部分房产归小羊所有
④若争执不断,三人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A. ①② B. ②③ C. ②④ D. ③④
5. 陈某与王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共同育有一女陈小某,后因双方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陈小某抚养权归母亲王某所有,陈某每个月向王某支付抚养费800元。陈某在支付了2年的抚养费之后因为再婚便没有再支付抚养费。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某虽再婚但应继续抚养陈小某至成年 ②陈小某成年后可拒绝赡养年老的陈某 ③陈小某无权要求陈某继续支付抚养费 ④陈某年老后有权要求成年的陈小某支付赡养费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夫妻和睦相处、家庭成员之间敬老爱幼,这是婚姻家庭法律立法宗旨的集中反映。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小张:作为子女,我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
②小李:作为家长,为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我有权查看其QQ、微信
③小赵:我姐姐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小孙:我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也不能将其“红包”据为己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2022年8月刘某去世,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
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
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
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陆某离婚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丧偶的徐某某,徐某某有一儿子徐鹏(8岁),二人结婚重组了新家庭,共同抚育徐鹏,二年后因子女教育等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最终二人离婚。半年后徐某某再婚,在和孔某领完结婚证去房管所做变更登记的路上遇车祸,徐某某伤重救治不愈而去世。徐某某婚前在市区有一套商品房,为和孔某结婚,已经承诺,一结婚就把房子变更登记为徐某某和孔某共同所有,房屋价值200万,徐某某还有车祸赔偿金70万,徐某某父母双亡,也无其他亲戚,孔某车祸中也负伤,徐某救治期间的护理工作都由陆某承担,徐某某甚为感动,去世前请在场的一名护士作证留有录影遗嘱,遗嘱申明其死后财产全部留给徐鹏和陆某二人。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该案例中徐鹏应分得的财产是()
A. 54万 B. 67.5万 C. 90万 D. 135万
9. 离异的张某将女儿送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甜。30年后张某病重,儿子小张久居国外很少回国,田甜便将张某接到家中照顾。3年后张某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甜,小张提出质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①该遗嘱无效,小张应是该房产唯一合法继承人 ②该遗嘱有效,田甜获得该房产属于张某的遗赠
③田甜与小张都是张某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④因收养关系成立,田甜丧失张某财产的继承权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10.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②黄丙属于受遗赠人
③黄乙的继承属于遗嘱继承 ④黄丙属于遗嘱继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王先生因父母过早离世,独自一人拉扯妹妹长大。后王先生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家三口住在出租屋内,日子虽不富裕,但也其乐融融。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体检中,王先生体检结果显示已是重症晚期。考虑到儿子虽年幼,但有妈妈照顾,王先生便在住院治疗期间,偷偷留下未注明日期的便条作为遗嘱,表明自己过世后将全部家庭财产都留给尚在上大学的妹妹。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先生手写的字条没有落款时间,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
②家庭财产应由其妻子、儿子与其妹妹共同继承,各分得三分之一
③王先生把全部家庭财产留给妹妹,属于遗赠,妹妹有权获得该财产
④家庭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擅自把全部财产留给妹妹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梁阿婆拥有A住房,晚年一直由保姆张梅陪护,彼此亲密无间。因张梅无房居住,梁阿婆自书遗嘱:我死后,女儿继承A住房:张梅有生之年对该住房享有永久居住权。梁阿婆过世后,女儿要求张梅搬走。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应当在每一页注明年、月、日
B. 张梅作为继承人享有A住房的居住权,女儿无权要求其搬走
C. 梁阿婆采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理了A房产
D. 梁阿婆所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
13. 王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有两个女儿,小女儿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某的老伴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继承,观点正确的是()
①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②王某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该房产留给小女儿
③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
④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李奶奶与丈夫未生育子女,2015年丈夫因病去世。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奶奶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等问题,避免出现老无所依的窘境,2017年10月,李奶奶与长期照顾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对上述协议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承担赡养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老年人容易被骗取钱财等问题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④协议签订并办理了公证,监护人即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15. 李某8岁时父母离婚,李某随母亲王某一起生活,随后其母王某与曾某结婚。后王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一直将曾某视为生父并悉心赡养。时隔10年,曾某因病亡故,李某遂要求与继父生子曾甲共同继承遗产,期间曾甲将父亲生前一幅价值20万元的名画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曾甲可以拒绝李某与其共同继承其父遗产的要求
②曾甲与其表弟的转让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③李某为曾某的继子,故无继承权
④李某可通过起诉向法院提出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的请求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④ D. ①③
二、材料题
16. 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1)子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再婚?为什么?
(2)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简要说明理由。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2年6月28日,北京一中院通报家事审判案件审理情况,同时发布准确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8件家事典型案例。据通报,自民法典实施以来,该院家事案件数量稳中有升,共审结家事案件1022件,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0%。案件类型丰富多元,离婚纠纷占比31%,离婚后财产纠纷占比15%,继承纠纷占比29%,分家析产、赡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执行异议之诉等其他类纠纷占比25%。
材料二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2022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元年,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与此同时,也催生了一个网络热词——依法带娃。“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治社会的相关知识,分析当前我国应如何处理好家事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问题。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父母应如何依法担负起育小职责。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例】
李大爷育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年,老伴早故,鳏居多年,近年来因身体原因缺乏劳动能力。2022年5月,李大爷曾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两个月后,李大爷因病去世。
【争议】
李大爷病逝后,他的三个儿子就分房所依据的两份遗嘱产生了分歧:大儿子要求按照之前公证遗嘱分房;二儿子和三儿子要求按照最后遗嘱分房。
【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大爷三个儿子中谁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孝老敬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结合本案,运用三段论的推理方式对李大爷大儿子的不赡养行为进行驳斥,并验证逻辑结构的正确性。
答案和解析
1.【答案】C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继承权的知识,考查学生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此题需要准确理解题意。
【解答】
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只能处置自己应得的份额,①错误;李某的个人存款5万元在遗嘱中没有涉及,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李某在遗嘱中处分了张某对房屋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②③正确;李某的遗嘱部分无效,房屋中不属于李某的份额及存款都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④错误。
2.【答案】B
【解析】略
3.【答案】D
【解析】略
4.【答案】A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著作权、遗产继承的知识,考查学生解读材料分析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题意是解答此题的关键。此题为组合式选择题,解答该题可以采用排除法。
【解答】
去世后小红、大明与小羊关于房产、小明留下30000元存款与婚后所获2000元小说所获利润分配产生了争执,小说的著作权仍仍受法律保护,婚后小说所获利润属于继承财产,大明可以获得8500元以及部分房产作为遗产,故①②项正确;本案例中的父亲属于有利害关系人,不能成为见证人,因此遗嘱无效,属于小明部分房产不能归小羊所有,故不选③;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适用仲裁,故不选④。
5.【答案】B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育小职责大、敬老是义务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
【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据此,陈某虽再婚但应继续抚养陈小某至成年,陈某年老后有权要求成年的陈小某支付赡养费,①④正确;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陈小某有权要求陈某继续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陈小某成年后不能拒绝赡养年老的陈某,这两个选项违背法律的规定,不选②③。
6.【答案】D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父女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定继承的知识,考查学生调动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课本基础知识,并运用课本知识分别对选项进行判断选择即可。
【解答】
依据教材基础知识可知,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小赵认为姐姐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是正确的,故③正确;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参展利益,因此小孙认为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也不能将其“红包”据为己有,故④正确;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既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还要在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 母,故①错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家长也要尊重孩子的隐私权,故②错误。
7.【答案】D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关键在于准确把握材料中心和教材基础知识,可用排除法作答。
【解答】
依据教材知识,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本案中,刘某的30万元债务,要由小光和小丽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不选①;小光如果放弃继承,汽车以实际价值用来清偿债务,然后由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不是无主财产,不选②;根据被继承人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知识,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③正确;刘某的存款没有立遗嘱,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8.【答案】D
【解析】
【分析】
略
【解答】
略
9.【答案】D
【解析】略
10.【答案】A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对题干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题干主旨,明确题干设问方向,此题为组合式选择题,可用排除法来做。
【解答】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所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黄丙属于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黄甲的存款赠与,黄乙按照法定继承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故①②正确;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黄丙获得的存款属于遗赠,故③④错误。
11.【答案】B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遗嘱,夫妻共同财产,考查学生对题干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题干主旨,明确题干设问方向,此题为组合式选择题,可用排除法来做。
【解答】
本案中王先生手写的字条没有落款时间,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家庭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擅自把全部财产留给妹妹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故①④正确;本案中家庭财产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1/2的家庭财产才是王先生的遗产,应由妻子、儿子继承,因为妻子、儿子都在,妹妹不是第一继承人,所以妹妹没有继承权,故不选②;全部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无权私自处置,故不选③。
12.【答案】C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遗产继承的知识,考查解读材料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题关键是把握材料主旨。
【解答】
A.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对特殊困难群体“住有所居”在法律上的特别保障,可以对抗新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继承人。但是,居住权人不能将其出租、出让、继承,这有利于实现物权的平衡性。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不用在每一页注明年、月、日,这是打印遗嘱的特点,故A错误;
B.张梅并不是房子的继承人,其享有居住权,故B错误;
C.依据案例,梁阿婆采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理了A房产,故C正确;
D.自书遗嘱不用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故D错误。
13.【答案】D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法定继承、合同的相关知识,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解答本题关键在于准确理解和掌握课本基础知识。
【解答】
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但是王某夫妇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①错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可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留给小女儿,而不是把该房产都给小女儿,不选②;两个女儿都是合法继承人,小女儿一直跟王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小女儿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③正确;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是依法登记,房产可通过买卖方式,使买方获得所有权,所以,王某可签订买卖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小女儿,④正确。
14.【答案】B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有关知识,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和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判断能力,解题关键是准确理解题意。此题属于四选二式组合选择题,一般用排除法。
【解答】
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需要承担的是监护责任,而非赡养义务,①错误;实行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于解决老年人容易被骗取钱财的问题,但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②③正确;协议签订并办理了公证,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④错误。
15.【答案】C
【解析】
【分析】
此题考查无效合同,继承,起诉,考查学生对题干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解答此题关键是把握题干主旨,明确题干设问方向,此题为组合式选择题,可用排除法来做。
【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李某8岁时与继父曾某共同生活,并尽赡养义务,有权继承曾某遗产,①③错误;曾甲将曾某生前一幅价值20万元的名画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该转让合同存在恶意申通损害李某利益的情形,属于无效合同,②正确;李某可以通过起诉向法院提出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的请求,④正确。
16.【答案】(1)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结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第三方对结婚(包括再婚)男女进行干涉,是否缔结婚姻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决定。本案中张老先生和沈老太太再婚,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可以再婚,子女不能加以干涉。
(2)张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能通过当事A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子女放弃继承权,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张子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仍应尽赡养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沈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仍应尽赡养义务。
【解析】( 1 )此题考查结婚的有关知识,考查学生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此题需要准确理解基础知识。此题要求回答:子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再婚?为什么?回答时,需紧扣设问指向,判定案例中涉及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调动结婚的条件的知识,说明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
(2 )此题考查继承权、赡养父母的有关知识,考查学生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此题需要准确理解题意。此题要求回答: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说明理由。具体可调动继承权、敬老是义务的知识,说明子女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
17.【答案】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出现家庭纠纷时要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现家庭纠纷要努力通过协商处理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授助制度,畅通公民诉求途径,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2)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解析】略
18.【答案】 (1)二儿子和三儿子的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李大爷的第二份遗嘱视为对之前公证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与变更,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所以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答案】推理形式: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李大爷的大儿子是成年子女,
所以,李大爷的大儿子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三段论推理的一般性规则:一个形式结构正确的三段论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在前提和结论中,大项、小项和中项必须分别出现两次,且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推理只有三项,大项“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 小项是“李大爷的大儿子”,中项是“成年子女”,这三项分别在前提和结论中出现两次,中项是全称判断的主项,是周延的,推理结论正确。
【解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