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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重庆市巫溪县尖山中学高二(下)第一次月考政治试卷(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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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2022-2023学年重庆市巫溪县尖山中学高二(下)第一次月考政治试卷(含解析),共24页。
2022-2023学年重庆市巫溪县尖山中学高二(下)第一次月考政治试卷
学校: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
得分
1. 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举( )
①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④有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③
2. 住户丁阿姨在小区11栋楼下晒太阳,突然高空坠落一块石块,丁阿姨被砸伤。该小区11栋2单元共住有132户,其中1楼4户。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逐层逐户进行调查:2家正在装修,均处于尾期,且室内未发现相似的石块,也没有明显的墙体脱落痕迹;在单元顶层进行现场试验,排除从顶层直接抛物的可能。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11栋2单元132户均需承担丁阿姨受伤的责任
B. 丁阿姨可以向1楼以外的其他住户索求赔偿
C. 正在装修的2家可以不承担丁阿姨受伤的责任
D. 因证据不足,丁阿姨只能独自承担不利后果
3. 赵某山是全国知名小品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山,并改名为赵某水,此后以此姓名和外形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山外形,并以此外形拍摄商业广告侵害了赵某山的肖像权
B. 张某故意改名为赵某水,并以此姓名拍摄商业广告侵害了赵某山的姓名权
C. 张某整容、改名,并以此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杨某的名誉权
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山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
4.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于2018年8月6日发布杭州亚运会会徽“潮涌”。关于“潮涌”的著作权,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余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保护期截止到2028年8月6日 B. 保护期截止到2032年8月6日
C. 保护期截止到2072年8月6日 D. 保护期截止到2068年8月6日
5. 为严厉打击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违法使用行为,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切实维护烟台苹果良好声誉与品牌价值,2022年11月,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烟台苹果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此次行动是因为( )
①烟台苹果商标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属于知识产权
②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构成侵权
③专项保护活动能够保护权利人的发明创造成果,实现创新发展
④保护烟台苹果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能够助力烟台苹果产业的发展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周同学在劳技课上设计了一款儿童台灯,不仅造型上新颖独特,还有防触电保护装置,这一作品( )
①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②属于周同学的知识产权,其他同学不可模仿
③可申请方法发明专利权,也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
④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A. ②③ B. ①④ C. ①③ D. ②④
7. 在出现以下违约行为和客观情况时,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的是( )
A. 甲欠乙2万元钱,到期仍然没有归还
B. 甲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履行债务,其后甲破产
C. 演员甲拒不履行与某电视台签订的演出合同
D. 甲向乙出售一房屋,在交付前房屋被烧毁
8. 某地近日升级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受此影响,当地的甲公司无法正常开工,导致卖给乙公司的一批货物延期交付,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并未构成违约责任
②甲公司违背了合同适当履行原则
③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法定免责情形
④应当免除甲公司的合同履行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刘某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应用软件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某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某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侵犯了刘某自由使用共享单车的权利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某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返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袁某的儿子生病住院时,佩戴的人工耳蜗不见了。袁某寻找未果于是报警,经民警现场调查了解,65岁的医院保洁员刘某表示,自己在打扫病房时曾发现较小的有磁性的黑色不明物,但由于其不认识人工耳蜗,以为是普通垃圾就扔到了垃圾桶。袁某觉得,是医院保洁员的疏忽、不尽责才让耳蜗丢失,于是将保洁员刘某及医院诉至海安法院,要求对方赔偿重新配置耳蜗的费用3.7万余元。下列对于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保洁员该行为并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医院若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将承担赔偿责任
③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④保洁员的行为侵犯了袁某的所有权,并构成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2021年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近期引起轩然大波的“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材料表明( )
①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②国家降低维权成本,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③知识产权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保障了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④市场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否则会造成侵权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12. 民事权利行使,要注意边界,否则就会造成权利滥用,损害相应主体的合法权益。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滥用民事权利的是( )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 乙拒绝接受丁馈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
C. 某小区居民丙在自家唱卡拉OK直到凌晨的行为
D. 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造坟墓的行为
13. 小王和小米是大学同学,两人很相爱,毕业后准备登记结婚,但是因为小王是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好,暂时买不起房子,小米父母强烈反对,死扣户口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米父母已构成干涉女儿婚姻自由罪
B. 小米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父母提供户口本
C. 小王和小米可以先举行婚礼后登记结婚
D. 小王和小米应该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结婚
14. 某班同学在阅读了《红楼梦》后,整理了以下亲属关系:贾宝玉的父亲和林黛玉的母亲是兄妹关系;贾宝玉的母亲和薛宝钗的母亲是姐妹关系;贾宝玉的父亲和贾迎春的父亲是兄弟关系;贾宝玉的祖母和史湘云的祖父是兄妹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不考虑除民法典外的其他条件下,贾宝玉可以与_____结婚;父母双亡的林黛玉死后,其遗产可由_____继承。( )
A. 林黛玉 贾宝玉 B. 薛宝钗 贾宝玉的父亲
C. 贾迎春 贾宝玉 D. 史湘云 贾宝玉的祖母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 )
①从结婚时起婚姻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的收入不形成共有财产
③当事人所生子女只能随父姓
④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女青年陈某家境贫寒,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王某。陈某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婚后,王某经常打骂陈某。陈某不堪忍受,遂与表叔家的儿子张某私奔,二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②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陈某和张某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其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陈某和张某属于重婚,其婚姻是无效婚姻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17. 下列关于协议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随之解除夫妻关系
③应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④申请离婚登记后,当事人便可再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8. 王某与张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在下列各类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王某于2018年出版了一部小说,所得稿费5万元
B. 王某于2021年因车祸致残,所得生活补助费10万元
C. 张某于2013年以个人名义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一套住房
D. 王某于2019年依法继承其父遗嘱中,确定只归王某所有的遗产7万元
19. 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
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0. 甲与保姆乙书面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21.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指出,中国国家创新指数综合排名第14位,比2015年提升15位,成为唯一跻身全球创新型国家的发展中国家。
高中生小李发明了一款护眼架。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小李发明的护眼架推销市场后,很快受到了欢迎,网上各销售平台上的销售量很大。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2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吗?请说明理由。
2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路桥公司因施工需要,急需1000吨钢材,于是该路桥公司同时向A市的八一钢厂和B市的蓝天钢厂发函,函电称:“急需1000吨16mm的螺纹钢,如果贵厂有,请速回函,我公司将派人前往商谈。”八一钢厂和蓝天钢厂收到信函后,先后回函表示“有现货,愿以每吨3900元发货1000吨16mm的螺纹钢”。蓝天钢厂在回函的当天就给路桥公司发货1000吨螺纹钢。在这批钢材到达路桥公司之前,路桥公司得知A市的八一钢厂钢材质量更好,于是向A市的八一钢厂发函:“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0吨16mm的螺纹钢,请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责。”在发出此函电第二天,蓝天钢厂将1000吨螺纹钢送到路桥公司,遭到路桥公司拒收。蓝天钢厂不服,认为已和路桥公司签订合同,路桥公司拒收构成违约,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学习了合同订立的相关知识,有同学认为,“路桥公司的第一次发函属于要约,蓝天钢厂的回函属于承诺”,你认同这一观点吗?蓝天钢厂和路桥公司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
2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9月,李某牵着两条大型贵宾犬在小区内遛狗,路遇王女士78岁的母亲,没想到两只狗就扑了上去,李某想拉住,但是没有拉住,两只狗将老人咬伤并且还被监控拍到。被咬后的第五天,老人身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见,有6个牙印和狗爪子印,老人依然住在医院,并经常做噩梦需要心理疏导。但养狗人李某拒不承认狗咬伤老人一事,并且态度蛮横的声称从来不相信视频,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李某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
24. 家住A市B区的安先生在妻子去世后,与家住A市C区张女士再婚,办理了结婚手续。家住 A市D区的成年儿子小华知道后强烈反对无果,宣布与安先生脱离父子关系。后因安先生发生重大车祸失去自立、自理能力向儿子求助,但小华以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了安先生的请求。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儿子小华的行为是否合法?请简要说明理由。
(2) 若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
答案和解析
1.【答案】C
【解析】①④正确,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举是因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②错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故选:C。
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行使与限制
①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②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要求学生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正确获取和解读材料信息及善于运用知识对选项进行辨析排除。
2.【答案】B
【解析】ACD错误,高空抛物砸到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不能证明自己没有侵权的住户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件中因一楼一般不具备高空抛物的条件,又没有找到具体的行为加害人,因此应由一楼以上的住户共同承担丁阿姨受伤的责任;2家正在装修且处于尾期的住户,虽然室内未发现相似的石块,也没有明显的墙体脱落痕迹,但仍然不排除有高空抛物的可能;
B正确,一楼一般不具备高空抛物的条件的,因此高空抛物一楼一般是没有责任。丁阿姨可以向1楼以外的其他住户索求赔偿。
故选:B。
本题考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构成及承担方式
1、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界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界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侵权责任构成及承担方式
(1)侵权责任构成
①存在侵权行为。
②造成了侵害事实。
③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害。
③消除危险。
④返还财产。
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3.【答案】D
【解析】A错误,张某无论是整容还是表演都是使用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
B错误,张某故意改名为赵某水,并未侵犯赵某山的姓名权;
C错误,材料中张某并没有在承接拍摄商业广告的过程中侮辱、诽谤赵某的名誉,故没有侵害赵某的名誉权;
D正确,材料中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山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
故选:D。
本题考查:姓名权;肖像权
1、姓名权
(1)姓名权的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姓名的特点: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姓名权的要求: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肖像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及运用。基础知识的掌握是学习好文科的基础。因此学生在平时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夯实基础。
4.【答案】D
【解析】ABC错误,D错误,著作权人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于2018年8月6日发布杭州亚运会会徽“潮涌”的著作权保护期应该是其发布时间2018年后的50年,保护期截止到2068年8月6日。
故选:D。
本题考查: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它表现为:
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著作权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本题考查著作权,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度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题时需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要用排除法排除观点错误的选项。
5.【答案】B
【解析】①③正确,开展烟台苹果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是因为烟台苹果商标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属于知识产权,专项保护活动能够保护权利人的发明创造成果,实现创新发展;
②不合题意,材料强调开展此次行动的原因,该项是结果而非原因;
④不合题意,开展此次行动是因为烟台苹果商标属于知识产权,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而不是因为能够助力烟台苹果产业的发展。
故选:B。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本题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6.【答案】B
【解析】①④符合题意,周同学在劳技课上设计了一款儿童台灯,不仅造型上新颖独特,还有防触电保护装置,这一作品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②错误,周同学还没申请专利,排除②。
③不符合题意,题中,儿童台灯的设计不属于方法发明专利权。
故选:B。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专利权
1、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2、专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
(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题目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的应变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具有灵活的思考能力,但是在回答的过程中不能脱离材料的中心思想和教材的知识点。
7.【答案】A
【解析】A符合题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如果再事实是不能继续履行,或者债务的标的不适合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则不能采取继续履行措施,“甲欠乙2万元钱,到期仍然没有归还”,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B不符合题意,根据题干“甲破产”,可知乙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
C不符合题意,演员甲拒不履行与某电视台签订的演出合同,演员甲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电视台可以提起诉讼;
D不符合题意,“在交付前房屋被烧毁”,可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乙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故选:A。
本题考查: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2)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适当“二字在这里指履约行为和结果同约定条款的要求相符合)。
(3)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
(4)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及交易习惯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
(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选项与材料主旨的一致性是选择题的根本原则。
8.【答案】C
【解析】①错误,当地的甲公司无法正常开工,导致卖给乙公司的一批货物延期交付,甲公司违约;
②正确,受疫情影响,当地的甲公司无法正常开工,导致卖给乙公司的一批货物延期交付,这表明甲公司违背了合同适当履行原则;
③正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当地的商事证明机构申请开具不可抗力证明,以此为据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④错误,因不可抗力,甲公司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这不等于免除甲公司的合同履行义务。
故选:C。
本题考查: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
(1)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分为以下两类: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
(2)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只要掌握好基础知识就可做好本题。
9.【答案】D
【解析】①错误,刘某虽然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但已经构成违约行为,单车所属公司不退换调度费;
②错误,刘某使用单车的权利市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单车公司未侵犯刘某自由使用共享单车的权利;
③正确,刘某扫码并点击确认了应用软件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说明双方签订的合同成立,故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刘某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故选:D。
本题考查: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
(1)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分为以下两类: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
(2)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0.【答案】A
【解析】①正确,65岁的医院保洁员刘某表示,自己在打扫病房时曾发现较小的有磁性的黑色不明物,但由于其不认识人工耳蜗,以为是普通垃圾就扔到了垃圾桶,保洁员该行为并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正确,袁某觉得,是医院保洁员的疏忽、不尽责才让耳蜗丢失,于是将保洁员刘某及医院诉至海安法院,要求对方赔偿重新配置耳蜗的费用3.7万余元,医院若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将承担赔偿责任;
③错误,根据教材知识可知,医院如果能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尽到管理职责的,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④错误,保洁员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故选:A。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构成及承担方式;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构成及承担方式
(1)侵权责任构成
①存在侵权行为。
②造成了侵害事实。
③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害。
③消除危险。
④返还财产。
2、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界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界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1.【答案】C
【解析】①符合题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近期引起轩然大波的“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表明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②不合题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近期引起轩然大波的“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主要是处理好商标使用与商标维权的关系,商标私权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不涉及降低维权成本的问题,也不是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③不合题意,材料中知识产权局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但并没有体现出保障激励创新问题;
④符合题意,“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说明市场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否则会造成侵权。
故选:C。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答题要把握材料主旨,找出与主旨一致的表述。选项与材料主旨的一致性是单项选择题的根本原则,并运用排除法去除不合题意的选项。
12.【答案】B
【解析】ACD不符合题意,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某小区居民丙在自家唱卡拉OK直到凌晨的行为、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造坟墓的行为,这均属于滥用民事权利,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B符合题意,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乙拒绝接受丁馈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不属于滥用民事权利。
故选:B。
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行使与限制
①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②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③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只要掌握好基础知识就可做好本题。
13.【答案】B
【解析】A错误,小米父母已构成干涉女儿婚姻自由。但不构成犯罪;
B正确,小米父母强烈反对,死扣户口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小米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父母提供户口本;
C错误,先举行婚礼后登记结婚,不受法律支持;
D错误,“小王和小米应该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不是结婚的条件。
故选:B。
本题考查:构建和谐婚姻;诉讼及其特点
1、构建和谐婚姻
有效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必备要件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2、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①诉讼具有公权性。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②诉讼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③诉讼具有程序性。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④诉讼具有终局性。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便应得到最终解决或平息,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以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只要掌握好基础知识就可做好本题。
14.【答案】D
【解析】ABC不合题意,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贾迎春均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根据现行法律,不符合结婚条件;同时父母双亡的林黛玉死后只有其外祖母贾母,才有资格继承她的遗产,其他均不符合遗产继承资格;
D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贾迎春均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根据现行法律,不符合结婚条件,只有史湘云是三代外的旁系血亲,符合结婚条件;同时根据《民法典》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贾宝玉的祖母是林黛玉的外祖母,因此可继承其遗产。
故选:D。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2、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1)结婚的条件:
①男女双方须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真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帝系血亲禁止结婚。
(2)结婚的程序:
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选出正确选项。
15.【答案】B
【解析】①④正确,无效婚姻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双方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婚姻无效当事人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相互继承遗产;
②错误,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同居生活期间的所的财产,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③错误,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故选:B。
本题考查:构建和谐婚姻
(1)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平等
①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③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2)夫妻间平等的财产关系
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③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来反思所学的内容,以此来加深知识的掌握程度,只要掌握好基础知识就可做好本题。
16.【答案】D
【解析】①正确②错误,陈某结婚受父母胁迫,被迫与王某结婚登记,违了当事人的意愿,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错误,陈某与张某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不能判断婚姻无效;
④正确,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构成重婚,其婚姻关系无效。
故选:D。
本题考查:构建和谐婚姻
①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的权利。
②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③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指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个方面,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④特别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的原则。
本题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解答时要注意,明确设问指向,从题干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并与课本知识相结合,选出符合题干要求的选项。
17.【答案】B
【解析】①③正确,根据教材知识点可知,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应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④错误,申请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之后,随之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便可再婚。
故选:B。
本题考查:离婚自由及方式
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
①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②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种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8.【答案】A
【解析】A正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错误,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
C错误,张某婚前以个人名义购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D错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故选:A。
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2)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
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19.【答案】B
【解析】①符合题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而且庞某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经济来源,因此,庞某有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②说法错误,材料中,庞某子女只是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并没有说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能判断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
③说法错误,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
④符合题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消除,因此,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故选:B。
本题考查: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1)父母的权利义务有:
①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②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子女的权利义务有:
①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20.【答案】A
【解析】A正确,BCD错误,甲与保姆乙书面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以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故选:A。
本题考查: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
本题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和对材料的分析理解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首先明确题干的中心思想,将题干主旨与教材的知识点相结合,围绕题干主旨进行选择即可。
21.【答案】①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讼。
②主张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专利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十年。从申请日算起,保护期满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③小李于2012年11月申请专利,2021年11月,他发现刘某生产销售与其专利产品特征相同的产品,此时未超过其专利保护期。因此,刘某的行为已经侵犯小李的专利权,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
【解析】本题设问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法院会不会支持小李的主张,“小李2012年11月15日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4月17日发布授权公告。2021年11月,小李发现刘某生产销售的护眼架与自己的专利产品特征完全相同。为此,小李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可从专利的保护期限的角度作答,说明刘某的行为已经侵犯小李的专利权,法院会支持小李的主张。
本题属于原因类试题,解答该题首先要提炼出材料信息所要表达的观点,从材料中找答案,做到理论观点与材料信息有机对接,多角度分层次书写。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阅读材料提取信息、概括提炼观点,描述阐释事理的能力的考查,有一定的难度。答案组织时从原因、意义角度组织。
22.【答案】我不认同该观点。路桥公司的第一次发函属于要约邀请,蓝天钢厂的回函属于要约。蓝天钢厂和路桥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路桥公司并不确定蓝天钢厂有其所需要的钢材,只是希望蓝天钢厂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蓝天钢厂的回函应为要约,路桥公司并未承诺。未经承诺的要约合同不成立,故二者尚未构成合同关系。
【解析】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试题,要求回答学习了合同订立的相关知识,有同学认为,“路桥公司的第一次发函属于要约,蓝天钢厂的回函属于承诺”,你认同这一观点吗?蓝天钢厂和路桥公司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关键词“路桥公司同时向A市的八一钢厂和B市的蓝天钢厂发函”,可联系路桥公司并不确定八一蓝天钢厂有其所需要的钢材,也未规定确定的合同条款,只是希望两家钢厂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故路桥公司向两家钢厂发函是要约邀请。关键词“八一钢厂和蓝天钢厂收到信函后,先后回函都有相关表示”,可联系八一钢厂和蓝天钢厂的回函都符合要约构成的要件,都是对路桥公司发出的要约。关键词“路桥公司得知A市的八一钢厂钢材质量更好,于是向A市的八一钢厂再次发函”,可联系路桥公司对八一钢厂的要约没有异议,符合承诺构成的要件。
属于原因类试题,该类试题对于考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独特的优势。此类题主要是让我们分析解决某问题措施的经济学、哲学或政治学理论原因。一般来说其设问主要有:确定某知识范围,据此分析或说明材料对应的具体做法的某方面的理论原因或现实意义。
23.【答案】①李某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王女士母亲在无过错情况下被狗咬伤,李某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老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李某应当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女士母亲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解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李某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材料“李某牵着两条大型贵宾犬在小区内遛狗,路遇王女士78岁的母亲,没想到两只狗就扑了上去,李某想拉住,但是没有拉住,两只狗将老人咬伤并且还被监控拍到”,可知李某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王女士母亲在无过错情况下被狗咬伤,李某应承担侵权责任;材料“被咬后的第五天,老人身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见,有6个牙印和狗爪子印,老人依然住在医院,并经常做噩梦需要心理疏导。但养狗人李某拒不承认狗咬伤老人一事,并且态度蛮横的声称从来不相信视频,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可知老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李某应当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女士母亲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24.【答案】【小题1】儿子小华的行为不合法。
理由;
①儿子小华反对父亲再婚,干涉了安先生的婚姻自由;
②儿子小华宣布脱离父子关系,拒绝安先生的求助,没尽到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
【小题2】
①A市D区人民法院。
②我国民事诉讼法是以被告所在地管辖为原则,即以被告所在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解析】(2)本题要求分析儿子小华的行为是否合法,并简要说明理由。属于评析类试题。通过材料可知“小华以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赡养安先生”判断女儿小玲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原因是儿子小华反对父亲再婚,干涉了安先生的婚姻自由,虽然儿子小华宣布脱离父子关系,但依旧需要履行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
(2)本题要求回答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并说明理由。属原因类主观题。本案中安先生与其儿子小华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多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因此,安先生作为原告应该向被告小华的居住地A市D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题属于评析类型,着重考查考生用相关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对考生的能力要求比较高,要求考生充分调动所学知识,全面分析材料,精准把握材料信息。也要求考生全面平时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正确的立场的基础上去评析材料观点,方能准确答题。
(2)本题属原因类主观题。实则考查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管辖原则的规定,根据教材知识直接作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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