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三 民法与生活 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2024年高考政治大二轮复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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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专题十三 民法与生活 课时2 家庭与婚姻(含解析)—2024年高考政治大二轮复习讲义,共10页。试卷主要包含了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考向一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1.(2023·浙江1月选考)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考向二 继承
2.(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考向三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3.(2018·浙江4月选考)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四 夫妻地位平等
4.(2022·浙江6月选考)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提醒]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继承
(1)关于继承
(2)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提醒]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4.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2)平等的财产关系
1.某人从建筑工地高架摔下致死,用工单位赔偿了60万,这是死者的遗产。( )
2.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遗产。( )
3.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
4.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 )
5.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预测一 依托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陈某与袁某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9岁的儿子小袁归袁某抚养。自2021年下半学年开始,袁某多次以小袁生病为由向学校请假,拒绝让小袁去学校上学,被学校约谈。时至2022年7月,小袁仍未前往学校就读。为此,人民法院向失职监护人袁某发出《家庭教育令》。人民法院这一举措有利于( )
①杜绝家庭教育缺失,确保小袁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②确立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强化袁某的责任意识
③用法律指导袁某依法带娃,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④督促袁某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小袁的受教育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预测二 结合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综合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
2.(2023·南通市二模)李大爷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对此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两个月后,李大爷因病去世,大儿子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分房。李大爷去世后( )
A.李大爷的公证遗嘱产生优先法律效力
B.大儿子就可以取得一套房产的所有权
C.二儿子和三儿子就可以分别取得两套房产的所有权
D.未经依法登记,二儿子和三儿子不能取得房产所有权
预测三 依托司法实践中违反民法典的典型案例,考查学生对婚姻要件的理解
3.林某与纪某于2022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在未履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纪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一直说要离婚。2022年7月,林某与同事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案例认识正确的有( )
①林某与纪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②纪某可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③林某与金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
④林某与纪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预测四 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学生对夫妻关系的理解
4.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前甲男为结婚买了一套房子,乙女有一叔父侨居国外,于同年8月得知乙女将结婚时,答应赠送两件高档家电作为乙女的结婚礼物,并于第二年2月将两件礼物带回交予乙女。2022年,甲乙因性格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甲男要求分得上述两件高档家电的一件,乙女则要求平分房产,双方争执不下,又无任何财产约定。针对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双方都同意离婚,应适用协议离婚方式解决
②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③家电是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④房屋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课时2 家庭与婚姻
典题精研
1.B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方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的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
2.D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018年5月所立遗嘱有效,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正确,B、C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不是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A错误。]
3.B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①符合题意。继母与刘某形成抚养关系,刘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母的老房子,排除②。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③入选。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排除④。故选B。]
4.D [H市的房产是张某婚前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B错误。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澄清微点
1.×。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非正常死亡而对家庭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并非精神损失费,也非死者的遗产,因此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人来分,而不是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
2.×。遗嘱继承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3.×。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5.×。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命题猜想
1.D [①中“杜绝”“确保”夸大了该举措的作用,排除。向袁某发出《家庭教育令》与确立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无直接因果关系,故②不选。]
2.C [李大爷一去世,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故大儿子不能取得房产所有权,二儿子和三儿子分别取得两套房产的所有权,B错误,C正确。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公证遗嘱不能优先产生法律效力,A错误。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与登记与否无关,所以二儿子和三儿子可以取得房产所有权,D不选。]
3.D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①错误。林某与金某进行了婚姻登记,是有效婚姻,②错误。]
4.C [本案中甲男与乙女都同意离婚,但对家电及房屋的分割争执不下。因此,当事人应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①排除。乙女婚前接受赠与,婚后才实际取得的财物,该赠与物的所有权在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给甲乙双方,乙女的叔父的赠与是作为甲乙结婚的贺礼,并未指定只归乙女,不属于乙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甲乙未作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家电应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甲男有权要求分割,③错误。]
命题感悟:高考多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基本知识,考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读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的能力。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债务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结婚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离婚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协议离婚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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