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评优课课件ppt
展开政治认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每个公民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科学精神:理解民法的作用、含义和要求,明确民法的基本原则,描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要素;
公共参与:生活中践行法治意识,实现有序参与。依法维权,遵守基本原则。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总议题: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马三照顾父亲多年,直至其离世。父亲临终前立下遗嘱,称其去世后由马三继承他的房子。父亲委托马三将该遗嘱打印了出来。父亲去世后,马三的兄弟姐妹们对该遗嘱不认可,认为遗嘱落款处父亲的名字是马三写的,非父亲所签。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三所持遗嘱不具备打印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该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2020年12月30日,赵某打篮球时与王某发生碰撞,导致王某2颗门牙折断。王某将赵某起诉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4.5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自愿参加运动,应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合理风险。本案中,王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赵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2021年6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议学任务:结合视频和案例说说民法典实施的意义。
(1)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管理和服从关系
①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必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体地位必须平等,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②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
据新华社,经查,邓伦在2022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思考:该案例中税务部门与邓伦之间的关系适用民法调整吗?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税务部门与邓伦之间的关系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
判断: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1.李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4.某老师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P3“名词点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政府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公民、无国籍、外国人)
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民法典的制定及意义(P3“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 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这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幕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①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②广义的民法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狭义的民法就是指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③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赵莉为江南某电子厂的合同工,今年16周岁。某日,她在工艺美术商店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价值 1 700 元,赵莉的父亲认为她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要求工艺美术商店退货,而赵莉提出,自己已经是自食其力的工人,可以自己作主,表示不愿退货。
议学任务: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提示: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赵莉和工艺美术商店。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项链和宝石戒指。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赵莉与工艺美术商店之间买卖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①民事关系主体(P4):
a.含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b.类型: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c.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
注意: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拓展: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P4)
下列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A.8个月的胎儿 B.满月的婴儿C.会画画的猩猩 D.英雄烈士
【答案】B【详解】AB: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资格。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7个月的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满月的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A错误,B符合题意。C:动物不属于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错误。D:死亡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错误。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欺诈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无效
知识拓展——无效的民事行为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A含义: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B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知识拓展: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如李某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李某作为专利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自己使用来收取费用、获得利益的权利。未经李某许可不得随意使用该专利;也不可以就同一内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就是他人应承担的义务。
知识拓展: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民事义务与责任】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议学任务:结合案例,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对案例中的行为进行评析。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民法坚持了法治德治的统一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思考: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点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 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环境
3.民法的基本原则
相关链接: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各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 公序良俗是建设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建设水准的重要标志。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既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又要符合道德的要求。
知识拓展: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2022年“6·18”活动,各大电商店家们纷纷打出各种促销活动,甲商家忙中出错,误将店内26元4 500克的脐橙,在净含量上设置成了4 500斤,商家这一错误被博主乙发现后,他选择在直播中号召粉丝集体“薅羊毛”,上万粉丝涌入该店铺下单,一晚上下单20多万,涉及700多万元。店家发现错误后,立刻在店铺首页道歉,恳求大家申请退款,电商平台也第一时间把该店“保护”起来。但极个别买家却坚持要求发货,否则进行投诉。
思考:上述极个别买家的要求违背了民法的哪些原则?
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法含义民法典的意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的。矫正: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2.所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矫正: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一致的。矫正: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的能力。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一致的。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矫正: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5.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例1.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 )①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②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③享有权利就无需履行义务,履行义务就不能享有权利④二者通常是同等的,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A.②③B.①②C.①③D.②④
例2.视频网站的会员自动续费问题,一直是用户关注和诟病的焦点。虽然会员自动续费给一些用户带来了便利和实惠,但也存在部分视频网站自动扣费未明确告知和提醒用户,有的虽然告知但提示文字非常小,或者用户在卸载相关APP后依然自动扣费等乱象。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自动续费的内容②消费者没有细致阅读条款,主观上存在过失,应承担全部责任③消费者协会应积极承担监管责任,加大对设置自动续费企业的惩罚力度④变相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自愿原则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①工商部门对某超市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②未经本人允许,某网站擅自使用小王的照片用于广告宣传③小李答应小张一起去外地旅游后反悔,小张要求小李履行承诺④甲装修房屋时因未做好防水导致楼下乙的墙面损坏引起纠纷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例4.甲与乙为邻居,素有矛盾,甲开设一露天排档后,乙遂将房屋租给一小型垃圾处理站。乙的行为( )A.违反平等原则B.违反自愿原则C.违反公序良俗原则D.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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