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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家和万事兴集体备课ppt课件
展开这是一份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家和万事兴集体备课ppt课件,共24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预习提纲,育小职责大,以案说法,敬老是义务,难点区分,易错易混观点辨析,分情况,家和万事兴,课堂小结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内容、体现、处理)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抚养、教育、监护)3、★父母的权利4、★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5、★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意义)6、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思考:宣传片《家和万事兴》体现了哪些亲属关系?这些亲属关系反映了什么内容?应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1)内容: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2)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3)处理亲属关系的法律依据①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②相关链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3) 监护职责(义务): P43二段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思考:假如父母离婚,还需要抚养子女吗?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P43一段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P43
(2) 教育义务: P43一段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思考:假如父母死亡,由谁来监护?
【相关链接2】P43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监护:假如父母死亡,谁来监护?
关于抚养:离婚=无需抚养、教育子女?
【相关链接3】P43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案例一: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案例二: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1)小飞的父母给出的理由是否成立?(2)父母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是否还有义务?
(1)不成立。原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本案中学校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2)【相关链接2】小芙的父母的理由均无法成立。原因: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小芙的母亲不能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力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看图思考】你如何看待家长不允许孩子玩手机的现象?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的权利(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知识拓展】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思考:查阅“常回家看看”条款,思考赡养的含义。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二、敬老是义务(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两个要求”)(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三十年前,家住房山的杨先生和李女士在他们的儿子小李(离婚后改跟母亲姓)不满两岁时离婚,法院将小李的抚养权判给李女士。从此,他们未再互相走动,父子俩形同陌路。 然而,三十年后,67岁的老杨(即杨先生)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对自己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逢节日需前来看望。 小李说,接到起诉书时,开始觉得可笑,后来十分气愤。“为什么?你三十多年来,没任何联系,即使有联系,也没联系过我,你告我?你凭什么告我?你说有血缘关系,你根本对我没尽到义务,你现在反过来要我尽义务。虽然我不是读法律的,但是于情于理,我觉得不合适吧?”小李声音哽咽地说,从小到大,母亲带着自己风风雨雨走过来不容易,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得不常向同学、街坊伸手借钱。
思考:此案中小李能不能因为父亲没有对自己尽父亲的义务,而不尽自己作为子女的义务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5年修正: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案件判决:我国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他们的一些错误的做法是可能给子女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但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赡养扶助不仅仅此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精神上。小李还是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当年我国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而独居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近10%。随着人口抚养比的不断上升,未来空巢、独居老人只会更多。还有一个很残酷的事实是:不是所有老人都能“老有所依,死有所葬”。
法律如何来解决老无所养和失独老人的养老的问题呢?
思考: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含义,要求,意义和局限性。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有助于防止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1)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追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是非法的。但只有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虐待: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正确区分虐待与家庭暴力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抚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虐待父母的子女,情节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无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监护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作为意定监护人的自然人可以是意定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与其关系密切的其他人。( )
父母遗弃子女,子女可不赡养父母。( )父母离婚,子女判给母亲和其共同生活,子女可不赡养父亲。( )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丈母娘没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或继子女对养父母或者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养子女或继子女对其亲生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 )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 )养父未尽抚养义务,养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020浙江)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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