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校园欺凌共建美好校园——广东省阳春市2023—2024学年主题班会课件
展开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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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方面
语言暴力:指学生经常用污言秽语对其他学生进行攻击,从而产生矛盾。
身体暴力:指借助身体的优势打击比较弱小的同学。
心理暴力:指不断地用语言、行为等给其他同学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压力,使其出现不良表现。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捆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行为(续)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9、分派系结党:孤立或排挤受害者。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12、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Part 2 校园欺凌的特点
校园欺凌行为属于故意侵犯或伤害行为。与其他的伤害行为一样,校园欺凌行为是故意为之,不是意外事件,也不是偶尔为之
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重复性。由于欺凌者的威肋和恐叮下,受欺凌的学生害怕更严重的报复,往往不敢反抗,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而是一再忍受。
由于欺凌者不想被老师抓住,为了有意躲避老师、同学和家长的知晓,校园欺凌行为多发生在相对较为隐蔽的地方,如厕所、楼梯拐角处、寝室或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很难发现和取证。
校园欺凌行为的双方在身体上或心理上的力量是不均衡的,表现为欺凌者比被欺凌者在身体上高大强壮和在心理上具有优越感,恃强凌弱和以大欺小。
Part 3 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
心理健康问题:被欺凌者可能经历焦虑、抑郁、自卑、社交障碍等心理健康问题。长期受到欺凌可能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和自杀风险增加。
社交问题:被欺凌者可能感到孤立和难以融入同学中,导致社交困难和朋友圈较小。
犯罪倾向增加:欺凌者在校园欺凌行为中表现出侮辱、威胁、恐吓、暴力等行为,这种行为模式可能在日后的生活中延续,增加参与其他犯罪行为的风险。
学业成绩下降:欺凌经历对被欺凌者的学习表现及注意力、集中力产生了消极影响,可能导致学习困难和低学业成绩。
身体健康问题:欺凌行为可能导致被欺凌者出现身体伤害,如打击、踢、推搡等。长期受虐待也可能引发慢性疾病和身体不适。
教育机会减少:受到持续欺凌的学生可能会逃学或拒绝上学,导致缺勤和学业滑坡。
Part 4 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校园暴力事件除了会触及《刑法》,还与《民法》《末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有关。不论校园暴力触犯了哪条法律规定,制造或参与校园暴力事件的人员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以正不正之风。
1、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5、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6、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8、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9、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蛘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毀、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用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Part 5 如何正确对待校园欺凌
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立即报告局安管科。先口头、后书面
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属;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对学生来说,让“暴力”远离校园,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
Part 6 如何让欺凌远离校园?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课件: 这是一份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主题班会课件,共22页。
中小学主题班会《防止校园欺凌教育:对校园欺凌说不!》教学课件: 这是一份中小学主题班会《防止校园欺凌教育:对校园欺凌说不!》教学课件,共26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对校园欺凌说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中小学主题班会《防止校园欺凌教育:拒绝校园欺凌》教学课件: 这是一份中小学主题班会《防止校园欺凌教育:拒绝校园欺凌》教学课件,共31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特点,校园欺凌的危害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