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2024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复习法律与生活考前冲刺B卷
展开这是一份新教材2024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复习法律与生活考前冲刺B卷,共9页。试卷主要包含了选择题,非选择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1.张某与李某系近邻,两家房屋之间有一共用通道。李某母亲在通道里倒中药渣时与张某发生争执,李某从家中冲出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左耳鼓膜破损,治愈后伤残鉴定为10级,但李某拒不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的侵权行为
②李某母亲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③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④李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人脸识别”技术作为一种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智能技术,在法律框架内、道德约束下正确运用可利国利民,若为金钱所摆布,又可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幕后帮凶。为了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泄露担忧,2022年3月8日,“人脸识别第一案”被写入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这说明( )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④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3.电视剧《我爱我家》中纪春生懒散歪斜地躺靠在沙发的一幕,形成了“葛优躺”这个词,这幅画面也被人制成表情包,一直火到现在。面对大家的调侃,纪春生的扮演者葛优并不乐于见到这种行为。截至2022年5月,针对使用了剧中“葛优躺”画面截图的公司,葛优先后提起了398起诉讼。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相关侵权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以及赔偿损失 ②使用真人表情包,要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 ③未经授权擅自将截图用于商业目的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
④作为被侵权方的葛优是在依法维护自身的隐私权、荣誉权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4.陈某某系梅河口市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因下阀井作业发生缺氧窒息。在阀井附近菜地干活的王某某,收到陈某某妻子求助后,迅速下井救人,但其救援并未成功,自己也因窒息昏倒在地。后王某某经救治后恢复意识,陈某某经救治无效死亡。王某某诉至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要求某热电公司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法院判决某热电公司赔偿王某某经济损失4万余元。对本案件理解正确的是( )
①王某某见义勇为,弘扬了“舍己为人、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热电公司为受害者,陈某某下阀井作业窒息使得公司安全生产和形象受损 ③热电公司理应担责,王某某的权益损害与该热电公司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④热电公司为侵权人,救助成功与否应当影响王某某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5.在朋友聚会上,张某现场写下书法作品一幅,李某表示愿意以4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表示同意,李某支付2万元定金,待6日后装裱完毕交货。三天后,张某将此画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黄某,李某知悉后,双方发生纠纷。在本案中( )
①李某当场表示愿以4万元价格购买,是要约 ②张某与李某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黄某善意取得了作品所有权 ④张某违约,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6.张某夫妇生前订立共同遗嘱,夫妻共有房屋由儿子张甲继承。2019年上半年,张某夫妇遭遇车祸去世。经张甲同意,其妹张乙借用该屋,借期未明确。张甲因工作忙碌,一直未要求张乙搬走。2022年下半年,张甲要求张乙腾退房屋遭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乙拥有房屋的继承权,张甲无权要求其搬出 ②张甲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张乙搬出 ③张甲和张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解 ④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会接收张甲的诉状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7.苏某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苏某名下。苏某有四个子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与父母同住并悉心照顾二老。其他三个子女只每月给老人赡养费,较少探望。苏某夫妇在无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老伴儿去世后,苏某和小儿子签订了一纸房屋买卖合同,象征性地约定房款为100元,并迅速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其他子女得知后,与父亲、弟弟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苏某可以全权处置房屋,但应在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见证下立遗嘱
B.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小儿子已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C.口头遗嘱无效,房子应按照法定继承由四个子女平分
D.小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8.赵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贺某,贺某支付了90%房款,约定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赵某去世了。赵某之子小赵作为赵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钱某并已过户。贺某得知后,要求钱某和小赵退还已支付的房款。钱某认为,自己与贺某素不相识,不应对贺某的损失负责。小赵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父亲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根据法律,钱某不能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②贺某无权要求钱某退还已支付的房款 ③小赵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偿还贺某已支付的房款 ④若小赵与贺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9.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专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 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 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10.应用算法推荐技术,能够通过抓取用户日常的使用数据,分析得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是,这些服务的推送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给人们定制的,甚至提供者滥用定制。近年来,“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诱导沉迷等不合理应用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烦恼。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擅自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②“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 ③“定制”网络服务模式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网络服务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1.张某曾受雇于甲公司,从事加工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在工作中因事故导致足部受伤,并入院治疗。后张某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查认定张某此次受伤为工伤,张某的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工伤十级。下列对此案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 ③甲公司的责任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免除 ④甲公司应该向张某支付劳动报酬及各类补助金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2.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③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④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3.大学刚毕业的小邱碰到麻烦事:已付定金但还没提回家的汽车被老板以更高价格转卖他人;自己注册的文教类商标被他人用在木制玩具上;刚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却意外被告知公司因业务调整无法录用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邱可以凭已付定金要回被转卖的汽车
②他人使用小邱注册的商标未必构成侵权
③甲公司未按照要求录用小邱系违法行为
④小邱应当就甲公司行为起诉至人民法院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14.2019年,吴某应聘为某广告公司的办公室文员。2023年,公司对吴某进行调岗,要求其到生产车间负责广告产品的发放工作。吴某提出自己已经怀孕,生产车间刺鼻的油漆使自己妊娠反应更加严重,且生产车间有污染不利于胎儿发育。公司以吴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对吴某予以辞退。以下关于吴某维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①吴某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②广告公司侵犯了吴某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③若要申请仲裁,必须有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④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②③B.①③C.①④D.③④
15.对腿脚不好的老年人来说,家门口的步梯犹如天堑。不少地方的街道社区为加装电梯的事组织过多次居民议事会,却因楼上楼下、老年青年、有无补贴这三类矛盾点的存在,使住户们在加装电梯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对此类纠纷的解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维护自身的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超过正当界限就构成违约 ③解决邻里纠纷的多元方式中,诉讼是最后途径 ④低层住户应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同意加装电梯
A.①②B.③④C.①③D.②④
二、非选择题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手机卖场举办优惠促销活动,以条幅、店堂告示等形式发布“手机买一赠一”等宣传内容。活动期间,郑某受到广告宣传的影响,以1999元价格购得某品牌手机一部,但未享受上述优惠,遂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对该手机卖场进行了行政处罚。郑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手机卖场兑现“买一赠一”承诺,另外赔偿一部1999元的手机。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此案件,有人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手机卖场进行了处罚,法院不应当再支持郑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予以分析。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2月,原告韩某与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某公司从事经营业务,租赁期限为2012年9月至2018年9月。合同约定年租金为87000元,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由违约方赔偿对方当年房屋租赁费二倍的违约金。被告某公司于2016年8月向原告出具告知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经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韩某一纸诉状将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174000元(当年房屋租赁费的二倍)。
在庭审过程中,某公司辩称,2016年8月,该公司在当年合同约定履行日之前向原告韩某出具了一份告知书,原告韩某在收到告知书后遂针对该案涉案房屋进行了招租行为,原告韩某的招租行为足以证明其与该公司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合意,属于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该公司不应承担延期交纳租金的违约金,而且韩某计算的违约金不实,也应减少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韩某的诉求法院是否支持,并说明理由。
《法律与生活》考前冲刺(B卷)
1.解析:该案是人身侵害案,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张某的人身利益,①错误。在公共交通的通道内倒药渣的行为是对公共秩序和居住环境的破坏,违背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②正确。李某殴打张某的行为致张某左耳伤残,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③正确。李某的侵权行为已经结束,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没有停止侵害一说,④排除。故本题选C。
答案:C
2.解析:法律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泄露、刺探、侵扰、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①符合题意。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关联了肖像权和个人隐私权,该选项只涉及肖像权,说法不全面,②排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时,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③说法错误。“人脸识别”技术在法律框架内、道德约束下正确运用可利国利民,“人脸识别第一案”被写入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说明了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答案:C
3.解析:针对使用了剧中“葛优躺”画面截图的公司,葛优先后提起了398起诉讼,这是因为相关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截图用于商业目的,明显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这一案例启示我们使用真人表情包,要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②③符合题意。相关侵权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以及赔偿损失,而不是排除妨碍,①排除。材料涉及侵犯肖像权,不涉及侵犯荣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C。
答案:C
4.解析:材料中,王某某收到陈某某妻子求助后,不顾危险,迅速下井救人,这是舍己救人的行为表现,属于见义勇为,弘扬了“舍己为人、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正确。热电公司作为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对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认为公司安全生产和形象受损,就抹杀了自身的侵权者主体责任,②错误。材料中,陈某某的死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热电公司理应担责,王某某的权益损害与该热电公司设施安全与否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③正确。救助成功与否不应影响王某某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④错误。故本题选B。
答案:B
5.解析:李某当场表示愿以4万元价格购买,是要约;张某表示同意,是承诺,①说法正确。张某与李某的口头约定,合同成立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②说法错误。由于张某是作品的所有人,拥有处置权,黄某所得不构成善意取得,③不符合题意。张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约定,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答案:B
6.解析:房屋按照遗嘱由张甲继承,张乙无继承权,①错误。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法律效力,继承物权无需登记,就可发生物权变动,所以张甲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可以要求其妹张乙搬出;若张乙还是拒绝搬出,张甲有权将其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②③正确。张乙借用该房屋时未明确借期,因而未过诉讼时效,④错误。故本题选C。
答案:C
7.解析:涉案房产是苏某与老伴儿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儿去世后,苏某与四个子女并未对房产进行析产、继承分割,因此,该房产就是苏某与四个子女共同共有,因此,苏某无权单独处分房产,故A错误。苏某与小儿子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登记,双方实为赠与关系。父子俩对于房产包含苏某老伴儿的遗产应属明知,在没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恶意串通,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虽已完成过户登记,但小儿子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故B错误。口头遗嘱须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苏某夫妇在无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子留给小儿子,该口头遗嘱无效;在苏某老伴儿去世后,涉案房产处于苏某与子女共有的状态,因此,“房子应按照法定继承由四个子女平分”表述错误,故C不选。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与父母同住并悉心照顾二老,其他三个子女只每月给老人赡养费,较少探望,因此,小儿子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故D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D
8.解析: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钱某享有该房屋所有权,①错误。小赵继承该房屋,应偿还贺某已支付的房款。贺某无权要求钱某退还已支付的房款,②入选。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清偿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小赵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偿还贺某已支付的房款,③正确。人民调解达成协议需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故本题选C。
答案:C
9.解析:依据《劳动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甲公司让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社保和公积金的行为违法,因此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①正确。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②排除。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非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③排除。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答案:B
10.解析:“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因此,擅自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可能侵犯消费者的信息权益,但不一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故①不选。“大数据杀熟”的后果是导致消费者购买相同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价款更高,并且该售价差别不反映成本差别。因此,“大数据杀熟”一般情形下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故②入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搭便车”。“定制”网络服务模式是根据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因此,“定制”网络服务模式不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③不选。通过抓取用户日常的使用数据,分析得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往往容易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甚至隐私权,有人容易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此,网络服务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故④入选。故本题选C。
答案:C
11.解析: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甲公司的法定责任不会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免除,③错误。尽管张某一直未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张某已经在甲公司工作,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所以当张某出现工伤时,甲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
答案:C
12.解析:根据案例信息,由于吴某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因此,根据属地原则,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作为行政诉讼,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①说法错误,③④符合题意。本案中,吴某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出上诉,②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
答案:D
13.解析:已付定金但还没提回家的汽车被老板以更高价格转卖他人,小邱可以凭已付定金要求老板承担违约责任,转卖的汽车已完成交付,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不能要回,①错误。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故他人使用小邱注册的商标未必构成侵权,②正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刚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却意外被告知公司因业务调整无法录用他,甲公司未按照要求录用小邱系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③正确。小邱可以就甲公司行为起诉至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端,④错误。故本题选C。
答案:C
14.解析:本题是逆向选择题。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广告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劳动法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其劳动能力与正常时期相比存在一定障碍,广告公司应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对孕妇的合法劳动权益进行保护,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劳动仲裁不适用这一前提,③错误但符合题意。吴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十日内,④错误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答案:D
15.解析:材料中指出老旧小区由于无电梯,老年人出行不便,不少地方的街道社区在加装电梯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此纠纷应注意到在维护自身的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若此纠纷始终无法得到解决,诉讼是最后途径,①③正确。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界限,否则就可能会造成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②不选。加装电梯不能简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更不能损害少数人的合法利益,应该通过充分协商满足大家的合理诉求,④不选。故本题选C。
答案:C
16.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分析案例中“法院不应当再支持郑某的诉讼请求”的观点,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手机卖场在实际销售中没有兑现“买一赠一”的承诺→可联系经营者诚信经营、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可推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合理有据,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关键词②:手机卖场用条幅、店堂公示的形式宣传“手机买一赠一”,郑某购买该品牌手机→可联系合同成立的条件,推出合同成立,手机卖场承担违约责任。关键词③:法院是否应当支持郑某的诉讼请求→可联系诉讼的基本原则,推出法院应支持郑某的诉讼请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答案:①手机卖场在实际销售中没有兑现“买一赠一”的承诺,违反诚信原则,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了引人误解的宣传,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合理有据。②该手机卖场用条幅、店堂公示的形式宣传“手机买一赠一”。郑某购买了手机,意味着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③法院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郑某的诉讼请求,判令手机卖场承担违约责任。④国家机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7.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考生说明韩某的诉求法院是否支持,并说明理由。本题应调用走近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2012年2月,原告韩某与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某公司从事经营业务,租赁期限为2012年9月至2018年9月→可联系本案中《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遵守履行。关键词②:被告某公司于2016年8月向原告出具告知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可联系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某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韩某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违约金,理由正当,法院应予以支持。关键词③:韩某一纸诉状将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174000元(当年房屋租赁费的二倍)→可联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答案:①本案中《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应遵守履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某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告韩某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违约金,理由正当,法院应予以支持。②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属于《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原告韩某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当年租赁费二倍的违约金,该标准过高,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题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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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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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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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答案
题号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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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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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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