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展开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一轮复习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抚养教育监护(保护)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教育保护约束引导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家庭成员内侵权现象及其法律责任
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权利?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意义?4、★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5、★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6、★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7、★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探究:1.谈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2.成年后,女生吴某某可以因此不对父亲吴某履行赡养义务吗?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法律上表现为:权利义务关系
问:这些亲属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什么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3) 监护职责(保护义务):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1) 抚养义务:(三不得)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等。
重难点突破:抚养、教育、保护的概念区分
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和排除来自外界的危害,使其身心处于安全状态。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支付成年子女在大学期间的抚养费虽是常态,但这只是父母的道德义务,而非法定义务。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鼓励进入大学学习的成年子女独立自主,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完成学业。
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④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A.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B.因追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不能仲裁!)。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1)不成立。(2)原因:《民法典》规定: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小飞属于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赔偿受害方医疗费。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不成立。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予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对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小明的父母在小明六岁时就离婚了,他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明由其母亲抚养,小明的父亲每个月承担8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明能独立生活。小明从小就展现出了惊人的画画天赋,母亲虽然收入有限,却始终坚持给小明报美术类培训班。而小明的父亲再婚了,亦从未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小明考入大学后,因母亲无力支付高额的学费、生活费,便起诉要求小明的父亲支付: 1.小明满18周岁之前,每个月按800元计算的抚养费; 2.小明的课外培训费10万元; 3.小明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每年学费、住宿费的一半。 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
分析:(1)小明父母签署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小明父亲应该按照协议约定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直至小明满18岁。 (2)小明母亲支付的课外美术类培训费,其不属于子女教育必然产生的费用,该费用亦没有与小明父亲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小明父亲可以拒绝支付。 (3)小明在大学期间已经成年,接受的也不是高中及以下义务教育,父母已没有给子女提供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同时,小明父母也没有在离婚协议中对小明大学期间的费用承担进行约定,因此小明父亲可以拒绝支付小明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学费。
二、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①目的: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②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③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④意义(优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⑤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⑥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①表现: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②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比较: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如遗弃未成年人,属于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浙江·模拟)小李因结婚购买婚房向父亲老李借款3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5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李要求小李还款。小李以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李年老后的生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借款到期后,小李仍不肯还款,老李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益B.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小李要求父母帮助扶持自己的要求是正当的C.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小李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李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D.老李和小李的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思考:每两个月回家看望父母一次,你认为有必要吗?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思考:王多鱼是王宗耀的法定继承人么?他是否具有继承权?王多鱼能否合法地获得这300亿的遗产?
“继承蚂蚁花呗”一梗是在自黑自己的经济状况。因为蚂蚁花呗是一款消费借贷产品,一般指负债的情况。
思考:什么是继承?继承关系中真的会有继承父辈“蚂蚁花呗”的债务情况吗?能不能选择只继承财产不继承债务呢?
(1)继承:(2)继承制度的意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注意: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1)遗产的认定:(2)继承权的认定: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 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4.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注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思考: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参考答案: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小潘继承的遗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小潘无责任清偿债务。因此小潘的还债行为是讲诚信的表现,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6.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特点: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因故去世,且未立遗嘱;后小丽奶奶、外婆相继去世,也未立遗嘱。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遭到房管局的拒绝。 分析案例中谁是被继承人,谁是享有继承权继承人?房管局为何拒绝小丽的请求?
分析: 本案中,房产为小丽父母的共有财产,小丽的父亲去世后,小丽、小丽的母亲、小丽的奶奶有同等的继承权(先要析产),共同继承小丽父亲的那一份遗产;后来小丽的母亲去世,小丽、小丽的外婆共同继承小丽母亲的遗产。 小丽奶奶、外婆去世后,她们继承小丽父母的房产份额要根据继承人(如舅舅阿姨伯伯叔叔甚至堂/表兄弟姐妹等)情况依法分别继承(也可依法放弃继承权),这也是房管局拒绝小丽的重要理由。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相关链接P47】: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遗嘱的含义:(2)遗嘱的意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注意】①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②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④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⑤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②公证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口述或者书写遗嘱。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④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2.处理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还有法定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继承权(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则适用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超出范围则为遗赠)
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监护人不能获得遗产)
【注意】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律效力】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 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分析: 黄乙是黄甲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黄甲的房屋; 黄丙是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是受遗赠人,可以依法获得黄甲的存款遗赠。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套。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城东两套房给大儿子、城西两套房给小儿子、城北一套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城东两套房改由女儿继承,城西两套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应按口头遗嘱处理遗产。 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对以前谢某所订立的自书遗嘱进行了变更,其中冲突的部分理应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进行处理,即城东两套房由女儿继承、城西两套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城北一套房仍归女儿继承。
归纳提升:关于“遗产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1.进行遗产认定(析产):先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2.区分处理遗产的方式:(1)根据被继承人是否立了遗嘱,判断是遗嘱方式还是法定继承方式。(2)根据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判断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如无效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3.法定继承方式:重点把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4.遗嘱方式:区分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遗嘱方式(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1)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1、(2023江苏,6,3分)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2、(2023年6月 浙江,26,3分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3、(2023·辽宁)独居的郑大爷几年前亲笔写下遗嘱,表明自己一栋房产和50万元存款分别由定居国外的两个儿子继承。几年后,郑大爷住进了养老院,并与养老院签订协议,由养老院负责其生养死葬,去世后,自己的全部财产赠与养老院。郑大爷在养老院离世后,养老院为其办理了后事。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养老院凭双方签署的协议可获赠郑大爷的遗产②遗赠扶养协议的签署符合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③郑大爷的两个儿子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有法定继承权④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成年意定监护,遗产需按法定继承顺序处分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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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这是一份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共11页。PPT课件主要包含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赡养义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方式,继承制度意义,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遗产分配原则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