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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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山东省大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3月月考政治试卷(含答案),共13页。试卷主要包含了单选题,材料分析题等内容,欢迎下载使用。
一、单选题
1.父母离婚后,小芙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③父亲虽应支付抚养费,但因探望权而发生变化
④父母享有权利就要履行义务,有什么权利就要履行什么义务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2.在学习“薪火相传有继承”时,高二1班某学习小组进行了探究,各位同学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
甲:兄弟姐妹、祖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
丙: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丁: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A.甲B.乙C.丙D.丁
3.陈某(男)与李某(女)结婚后生育儿子陈小某。李某在儿子陈小某2岁时就带其回阳江父母家居住,后儿子陈小某在阳江上学,陈某和李某双方长期分居。陈某曾三次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后法院判决准许陈某与李某离婚,儿子陈小某由李某抚养。离婚后,李某不允许陈某探望儿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可以请人民法院直接判决,无需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法院判决儿子陈小某由李某抚养,陈某无权探望儿子
④李某不允许陈某探望儿子的行为是错误的,应当履行协助的义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4.英国著名思想家罗素在《爱与真》中曾透露婚姻真谛,“对于有教养的人来说,获得美满婚姻是可能的,但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满足下列一些条件:双方必须有完全平等的感情;必须不干涉双方的自由;必须保持双方身体上和精神上最完美的亲密友谊;对于价值标准必须有相近的观点”。“夫妇和而后家道成。”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关系的铠甲。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③夫妻双方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但双方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
④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可不履行家庭义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5.打工妹小张经人介绍至A手机工厂去工作,2023年8月1日,A工厂的招聘人员让小张到工厂面试,小张去了。2023年8月10日,A工厂给小张发来录用通知,让小张当日去工厂报到并参加为期10天的岗位培训。小张按通知要求如期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完成后,8月20日小张正式进车间工作。小张已经工作了一周,但A工厂仍未与小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张的劳动关系自2023年8月10日起建立
②小张的劳动关系自2023年8月20日起建立
③劳动合同没什么用,签不签无所谓
④A工厂应当在2023年9月10日前与小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6.“合同无小事”,下列对劳动合同理解正确的是( )
①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②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必须具备必备条款
③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就会白白付出劳动
④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就无法变更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7.某企业为回馈老客户进行有奖销售活动,活动宣传内容为:买黄金,抽宝马;超级内购会,宝马免费开;买黄金、买珠宝,某牌珠宝就是好。奖项设置:特等奖宝马汽车一辆,一等奖iphne14手机一台,二等奖500元某储值卡,三等奖床上用品磨毛四件套。但该企业未注明所设奖的兑奖条件、参加方式等信息。从该广告信息可知( )
①该企业按市场要求进行正常营销与推广
②该企业误导消费者,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其他相似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获利减少
④该企业违反广告法,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8.近年黄某等31人为当地引进的种植大户谢某的百香果基地提供劳务。由于市场行情低迷、天气干旱等多种原因,谢某的百香果基地效益下降,资金周转困难,致使谢某未能按时支付黄某等31人的劳务报酬13万余元,双方由此产生纠纷。该起纠纷的解决( )
①必须经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
②可以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
③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
④双方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但只有产生物质损害的才可以提起,比如毁坏财产犯罪或者人身损害犯罪。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解,下列正确的有( )
①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
②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人必须是人民检察院
④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10.铜川市民苏某开了一家烧烤店。2023年暑假期间,苏某亲戚家的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5岁)到他店里工作,并且约定了报酬。铜川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以苏某雇用童工为由,对烧烤店下达了2.5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据此可以判断( )
①国家注重对童工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苏某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③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该烧烤店不能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④苏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11.甲乙两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乙公司在答辩状中辩称双方此前有协议,倘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应当( )
①驳回乙公司的请求,继续审理
②若已立案,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③若已立案,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④若有效的仲裁协议,则法院不得受理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2.某天,廖某不慎与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随后交警当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其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对事故负次要责任。然而在最终处罚时,廖某却被罚了1200元,比对方车主还多罚500元。同时,廖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还被记了18分。廖某认为该处罚不合理,于是一纸诉状把当地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本案中( )
①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廖某作为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②法院应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③交警部门应遵循自愿原则,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④交警部门应提供作出处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13.环顾世界,我们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国家,透过形形色色的国家现象,马克思主义揭示了国家的本质: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一思维过程表明( )
①人的思维具有概括性的特征
②思维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③这里的思维主要是从狭义角度来讲的,是指感性认识
④这里的思维与理性认识同义,是人们认识的高级阶段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14.“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中春风的物象并不鲜明,可是把它比作剪刀就具体、生动得多。由此可见( )
①形象思维不能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②思维具有能动性,能提炼加工感性材料
③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
④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15.世界上究竟有没有鬼呢?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我认为这两种看法都不对。鬼这个东西应该是介于有和没有之间,这一说法( )
A.违反了同一律,因为没有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
B.违反了矛盾律,两种看法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C.违反了排中律,两种看法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D.是正确的,因为确实不能说有,也不能说没有
二、材料分析题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曹某生前是独居老人,由于年事已高,还是有病痛,他为养老问题犯了愁。鉴于居委会平时给予了自己不少照顾,对自己的情况又了解,经与居委会协商一致后,曹某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编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按“五保户”待遇负责曹某生活,并养老送终,曹某的动产及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
几年后,曹某寿终正寝,居委会也安排好了其后事。但曹某此前从未露面的四名子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遗留下的现金和房产。为妥善处理纠纷,居委会向法院请求确认协议有效,并获得曹某的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居委会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情回放】安某系某民办幼儿园的员工,与该幼儿园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月工资3000元。2023年10月5日,该幼儿园向安某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内容是安某违反了该幼儿园《员工手册》中的“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规定,故决定与安某解除劳动关系。安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法律条款】《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幼儿园解除与安某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否成立?为什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韩某(女)与李某(男)因感情不和离婚,二人育有一子李军(9岁)随韩某生活。离婚后韩某将儿子姓名变更为韩军。李某要求韩某恢复儿子的李氏姓氏。韩某则认为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由韩某抚养,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改变儿子的姓氏,因而现在也无需将孩子的姓氏恢复。双方争议不下,将该纠纷提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李某的要求应持的态度,并说明理由。
(2)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李某突然反悔,还能提起诉讼吗?请说明理由。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居委会与张某签订鱼塘承包协议,约定由张某承包甲居委会某组36亩(1亩≈666.67平方米)鱼塘,承包期限为五年,承包金分两次给付,前三年交付33480元,后两年交付剩余承包费用,若任何一方违约则按照总承包费的15%赔偿。协议签订后,张某以经营不善、连续亏损为由,仅支付了10000元,剩余承包金未能按约支付。于是甲居委会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M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该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该案件。请说明原因。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乙、丙、丁四个人的血型各不相同,他们的血型分别是A、B、O、AB型四种中的一种。
甲说:“丙是A型。”
乙说:“丁是O型。”
丙说:“如果我是A型,丁就是O型。”
丁说:“我不是O型。”
经核查,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的说法不真实。
依据材料,判断丁的血型,并运用矛盾律的知识说明你的推理过程。
参考答案
1.答案:A
解析:夫妻关系随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但作为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①说法正确。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说法正确。父亲作为监护人应支付抚养费,不因探望权而发生变化,③错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统一的,享有权利就要履行义务,但“有什么权利就要履行什么义务”说法错误,④排除。故本题选A。
2.答案:D
解析:兄弟姐妹、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甲错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生活有困难又
缺乏劳动能力的,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
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乙错误。丧偶儿媳对
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丙错误。继承遗产需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后
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丁正确。故本题选D。
3.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说法错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
婚,②正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陈某有探望儿子的权利,同时,李某应当履行协助的义务,③说法错误,④正确。故本题选C。
4.答案:A
解析:“夫妇和而后家道成”以及罗素的观点都说明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①②说法正确。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③错误。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④错误。故本题选A。
5.答案:B
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023年8月10日,A工厂给小张发来录用通知,让小张当日去工厂报到并参加为期10天的岗位培训。小张按通知要求如期报到,并参加培训。因此,8月10日,就是用工之日,小张的劳动关系自2023年8月10日起建立,①正确,②错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③错误。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A工厂要在2023年9月10日前与小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正确。故本题选B。
6.答案:A
解析: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两类。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①②正确。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者不会白白付出劳动,③错误。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变更,④错误。故本题选A。
7.答案:D
解析:某企业的广告信息中兑奖条件、参加方式不明确,影响兑奖,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是正常营销与推广,①错误。广告对本企业和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会有影响,但对企业获利情况的影响不必然,排除③。该企业存在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的广告兑奖条件、参加方式不明确,违反了广告法,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②④正确。故本题选D。
8.答案:C
解析: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多元的,①错误。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题中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不适用商事仲裁,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解决,排除③。该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②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9.答案:A
解析:只有产生物质损害的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比如毁坏财产犯罪或者人身损害犯罪,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①符合题意。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②符合题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③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案件是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一般由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材料的内容强调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10.答案:C
解析:国家注重对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①错误。在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④错误。苏某亲戚家的两个孩子(一个14岁,一个15岁)在他烧烤店里工作,铜川市劳动监察保障支队以苏某雇用童工为由,对其下达2.5万元的罚款。这表明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该烧烤店不能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本案中苏某若不服该处罚决定,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②③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
11.答案:D
解析:法庭对程序性的问题的裁判用裁定的形式。乙公司在答辩状中辩称双方此前有协议,倘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
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属于程序性问题,若已立案,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②错误,③正确。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若有效的仲裁协议,则法院不得受理;若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则驳回乙公司的请求,继续审理,④正确,排除①。故本题选D。
12.答案:C
解析:廖某认为处罚不合理,于是一纸诉状把当地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本案属于行政诉讼,作为原告的廖某提出的诉讼主张应由交警部门负责举证,①不符合题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法院应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②说法正确。针对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双方的责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说法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C。
13.答案:B
解析:马克思主义揭示了国家的本质: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一思维过程表明人的思维具有概括性的特征,这里的思维与理性认识同义,是人们认识的高级阶段,①④符合题意。思维是对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反映,②错误。狭义的思维与理性认识同义,而不是感性认识,③错误。故本题选B。
14.答案:C
解析:“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中春风的物象并不鲜明,可是把它比作剪刀就具体、生动得多。这说明思维具有能动性,形象思维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的基本单元,具有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能提炼加工感性材料,②③符合题意。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①错误。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相辅相成,是不可以相互替代的,④错误。故本题选C。
15.答案:C
解析:材料中,对有的人说有(鬼)和有的人说没有(鬼)这两种观点同时予以否定,“鬼这个东西应该是介于有和没有之间”的观点在“是”与“非”之间骑墙居中,在矛盾关系的论断之间持“两不可”的态度,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即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形成的论断“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不能断定它们都不成立,C正确,A、B、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
选C。
16.答案:会支持。曹某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规定了受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居委会对曹某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按照协议,就应当获得曹某遗产的处置权。曹某的子女在曹某生前从未露面,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不应参与曹某遗产的继承。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非选择题,需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材料中,曹某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编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按“五保户”待遇负责曹某生活,并养老送终,曹某的动产及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几年后,曹某寿终正寝,居委会也安排好了其后事,可作为遗赠抚养协议规定了受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居委会对曹某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按照协议,就应当获得曹某遗产的处置权。材料中,曹某此前从未露面的四名子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遗留下的现金和房产,可作答曹某的子女在曹某生前从未露面,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不应参与曹某遗产的继承。
17.答案:幼儿园解除与安某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成立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由,应当视为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幼儿园解除与安某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成立的。
解析: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幼儿园解除与安某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中,该幼儿园向安某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内容是安某违反了该幼儿园《员工手册》中的“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规定,故决定与安某解除劳动关系,可联系订立劳动合同的有关知识,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案例中《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据此可知,“合同期内不准结婚”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由,属于违法条款。所以,幼儿园解除与安某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成立的。
18.答案:(1)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李某的要求。理由: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本案中,韩某离婚后,虽然有未成年子女李军的监护权,但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因此,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李某的要求,即韩某恢复儿子的李氏姓氏。
(2)可以起诉。理由: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协议的约束力是有限的,当事人也是可以反悔的。因此,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起诉。
解析:(1)本问属于案例分析题,需要调用珍惜婚姻关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解答时,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本案例中,韩某和李某离婚,其子李军按离婚协议约定跟随韩某生活,离婚后韩某将其子姓名更改,李某要求恢复其子的李氏姓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因此,人民调解员会支持李某的要求,即韩某恢复其子的李氏姓氏。
(2)本问要求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李某突然反悔,还能提起诉讼吗?请说明理由。本案例中,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韩某和李某签订了调解协议后,李某突然后悔,是可以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答案:会。原因:①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本案属于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甲居委会和张某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中甲居委会和张某达成了书面仲裁协议,严格遵守了仲裁程序。
解析:本题的设问为判断说明类,根据仲裁有关知识分析说明并作出判断即可。材料中,甲居委会与张某签订鱼塘承包协议。协议签订后,张某仅支付了10000元,剩余承包金未能按约支付,可联系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材料中,甲居委会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M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可联系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因此,仲裁委员会会受理该案件。
20.答案:血型判断:丁是型。
推理过程:合乎逻辑的思维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维。矛盾律要求人们:在同一时间、从同一方面、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论断与其否定论断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乙和丁两人的观点必有一假。根据已知条件,四人中只有一人的说法是假的,可以推断甲、丙观点为真,再根据丙的观点,可知丁是型血。
解析:本题需要调用矛盾律的有关知识,说明推理过程。材料中,乙说:“丁是型。”丁说:“我不是型。”可推出乙和丁必存在一真一假。再结合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的说法不真实,由此可以推出甲和丙的说法是真的。甲说:“丙是A型。”丙说:“如果我是A型,丁就是型。”由此可推出丙是A型血,丁是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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