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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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1),共20页。
2.请考生将所有答案按要求填涂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未按规定区域答题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3分,共45分。
1. 向某与郑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08年3月25日生育一子向小甲,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向小甲由郑某抚养。2012年9月24日,郑某擅自将向小甲姓名变更为郑某某。2020年9月27日,向某以“前妻在我本人不知情况下私自将本人小孩名字向小甲改为郑某某”为由向派出所申请将郑某某名字恢复为向小甲。孩子自述,因为学习生活的原因,愿意继续使用郑某某的名字。基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般来说,公民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
B. 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郑某某必须改名为向小甲
C. 郑某擅自把向小甲改名为郑某某侵犯了向小甲的姓名权
D. 如今郑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尊重其合理的意愿
【答案】D
【解析】
【详解】A: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其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决定或者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A错误。
B: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郑某某是否改名为向小甲要通过协商后来确定,B错误。
C:孩子自述,因为学习生活的原因,愿意继续使用郑某某的名字。说明郑某把向小甲改名为郑某某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并没有侵犯了向小甲的姓名权,C错误。
D:从题中可以看出,郑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更改姓名要尊重其合理的意愿,D正确。
故本题选D。
2. 某单元业主拟增设电梯,获得全部12户业主同意。之后,居委会委托物业把相关材料在该小区公告栏张贴,期间没有业主提出异议。安装企业根据施工方案,在该单元门口的公共绿地挖基坑。施工活动招致该单元相邻楼栋刘某等业主不满,遂采取各种方式阻扰,致使工程停工。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等人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②占用公共绿地挖地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用益物权
③刘某等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给予加装活动便利试卷源自 每日更来这里 全站资源一元不到!新,汇集全国各地小初高最新试卷。④加装电梯单元业主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刘某等业主不满,遂采取各种方式阻扰,致使工程停工是在滥用民事权利,侵犯他人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占用该单元门口公共绿地挖地基,获得了所有业主同意,并未侵犯其他业主用益物权,②错误。
③:刘某等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给予加装活动便利,妥善处理相邻关系,③正确。
④:加装电梯单元业主未侵犯相邻单元业主权利,不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 16岁高中生小丁看到图1的宣传后,到该店铺预定了价值6000元的某品牌手机并支付定金1000元,约定10天后取货。9天后店铺通知小丁,因为高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导致快递延迟到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该宣传单属于要约,小丁支付定金属于承诺
②小丁有权要求店铺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③小丁订立的买卖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认才有效
④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该手机店铺的违约责任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16岁高中生小丁看到图1的宣传后,主动到手机店铺预定手机并支付定金,在此过程中,该宣传单属于要约邀请,故①错误。
②④:材料中指出由于高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导致快递延迟到货,在此种情况下,手机店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违约,在本案中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该手机店铺的违约责任,故②不选,④正确。
③:16岁的小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买卖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故③正确。
故本题选D。
4. 李某著有《西》一文,发表在其微博上。于某曾多次访问李某的微博,并对李某的文章进行评论。两个月后,于某在自己微博上发表了文章《如》,该文的第六段整段引用了《西》文第五段内容,却未注明作者和出处。李某认为于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故提起诉讼。由此可见( )
①于某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②著作权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③于某行为属于对作品合理使用,但要按规定支付费用
④于某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材料中指出于某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引用李某的作品《西》文第五段内容,却未注明作者和出处,这表明于某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故①④正确。
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而著作权属于法人或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所以不同情况适用不同保护期限,故②不选。
③:材料中指出于某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引用李某的作品《西》文第五段内容,却未注明作者和出处,这属于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而不是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③不选。
故本题选B。
5. 瑞安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申请专利,名称为“节能高效型塑料造粒机”发明专利,并于2016年1月20日获得授权。关于该发明专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汽修厂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②该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从2014年5月26日开始
③他人即使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④发明专利期满后,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次数不限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某汽修厂如经权利人许可,可以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排除。
②③:该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从申请日开始即从2014年5月26日开始,他人即使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②③正确。
④:发明专利期满后,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注册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次数不限,④排除。
故本题选C。
6. 甲欠乙10万元,把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但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的同意,以9万元的价格擅自将汽车卖给不知情的丙,货款两讫。乙几天后知晓此事诉至法院,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该汽车,主张甲与丙的买卖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有权追回该汽车,但要支付丙所花费的9万元
B. 动产所有权以交付方式取得,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C. 不动产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D. 法院会支持甲对该车的抵押权,所以买卖合同有效
【答案】B
【解析】
【详解】A:本案中该车辆因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归甲,甲以9万元的价格擅自将汽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且货款两讫,因此乙无权追回该汽车,A错误。
B:汽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以交付方式取得,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B正确。
C:汽车属于动产而非不动产,其所有权以交付方式取得,C错误。
D:甲把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但没有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又擅自将汽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且货款两讫,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法院不会支持甲对该车的抵押权,D错误。
故本题选B。
7. 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年仅11岁的女儿小余。2018年1月,余老伯立下自书遗嘱,写明:“本人已年老体衰,在世的时间不会太长了,一个儿子已走在我前头,现在老年生活主要由女儿照顾,因此决定将我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女儿继承。”该遗嘱由余老伯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王阿婆也认可遗嘱的真实性。2022年5月,余老伯亡故。由此可知( )
①该遗嘱无效,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②根据遗嘱内容,余老伯遗产应该由其女儿继承
③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理应多分配余老伯遗产
④王阿婆、女儿、小儿子、孙女小余都享有继承权
A. ①②B. ①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小余不是余老伯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因此不需要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①错误。
②:该遗嘱由余老伯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王阿婆也认可遗嘱的真实性,符合自书遗嘱条件,合法有效,②正确。③:女儿继承遗产是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不是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③不选。
④: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王阿婆、女儿、小儿子、孙女小余都享有继承权,孙女小余是代位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C。
8. 赵某某之父与刘某某之母系同胞兄妹。1996年3月21日,刘某某与赵某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赵。陈某在明知刘某某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与刘某某发生婚外情。2017年11月20日,刘某某与陈某之女小刘出生。此后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共同抚育两人之女。本案中( )
①赵某某与刘某某的婚姻无效
②陈某和刘某某婚姻可撤销
③小赵和小刘享有的继承权平等
④陈某和刘某某可相互继承遗产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赵某某之父与刘某某之母系同胞兄妹,所以赵某某与刘某某的婚姻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①正确。
②: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无所谓婚姻可撤销,②不选。
③: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③正确。
④:刘某某、陈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是夫妻关系,不是对方的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相互继承遗产,④不选。
故本题选A。
9. 乙某带着未成年子女甲某在小区内正常活动,被路过的丙某不小心绊倒并摔伤,双方发生争吵,争执过程被丁某拍摄记录。视频中,乙某的体貌特征清晰,未成年人甲某面部清晰。丁某未经当事人许可,向他人发布上述视频,并带有负面文字评价,刘某看到后未经核实便转载到多个网络平台。关于该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网友点赞后发表自己对该事件的看法涉嫌侵权
B. 丁某和刘某侵害甲某、乙某的肖像权、名誉权
C. 丙某不存在主观故意,故不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D. 因对未成年特殊保护,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案】B【解析】
【详解】A:网友可以针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不涉及侵权,A错误。
B:丁某未经当事人许可,向他人发布上述视频,并带有负面文字评价,刘某看到后未经核实便转载到多个网络平台,两人涉及侵犯甲某、乙某的肖像权、名誉权,B正确。
C:丙某虽不存在主观故意,但和甲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如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能需承担过错侵权责任,C错误。
D:未成年人在权益受损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材料中乙某不适用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D排除。
故本题选B。
10. 小李想自主创业,但遇到很多问题,以下回答正确的是( )
①电商应依法公示除商业秘密外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
②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依法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才能正常经营
④任何在我国境内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③:我国实行企业公示制度,电商应依法公示除商业秘密外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依法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才能正常经营,①③正确。
②: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②错误。
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其他在我国境内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 2016年4月21日,家住A县的靳某向家住B县的曲某借款10万元,并写下借条,承诺将于2017年4月21日前还清借款。期限届满后,曲某每隔几个月就会通过微信催要,靳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还借款。直到2023年4月,曲某仍未收到还款,于是将靳某告上法庭。这一过程中( )
A. 曲某应该到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未经仲裁程序,曲某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C. 借条属于书证,微信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D. 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会驳回曲某诉讼请求
【答案】C
【解析】
【详解】A:在民事诉讼中,起诉坚持原告就被告原则,曲某应该到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排除。B:材料中争议不是劳动争议,仲裁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B排除。
C: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借条属于书证;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故微信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C正确。
D: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还款期限届满后,曲某每隔几个月就会通过微信催要,靳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还借款,诉讼时效未过,D错误。
故本题选C。
12. 某村委会将其所有的荒山承包给村外的常某,并订立《荒山承包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甲仲裁委员会仲裁”。常某虽交纳承包费用,但未尽到约定的主要义务,即履行果树栽植、改造嫁接、造压谷坊等,致使承包地区域大面积水土流失。由此可见( )
①该村委会拥有该荒山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
②该村委会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常某承担违约责任
③该村委会可以单方面解除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
④常某作出的确认承包承诺到达村委会后,合同订立
A. ①②B. ①④C. ②③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农村的耕地属于集体经济性质,该村委会拥有该荒山的用益物权,而不具有所有权,故①不选。
②:商事仲裁制度实施或裁或审制度,即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在本案中,双方已经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甲仲裁委员会仲裁”,所以该村委会不能请求法院判决常某承担违约责任,故②不选。
③:材料中指出某村委会与常某签订合同后,常某未尽到约定的主要义务,致使承包地区域大面积水土流失,因此常某已造成实质性违约,该村委会可以单方面解除签订的《荒山承包合同》,故③正确。
④:材料中指出某村委会与常某签订合同,常某交纳承包费用,这表明常某作出的确认承包承诺到达村委会后,合同订立,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 朱某某为其下肢瘫痪的妻子购买了一款多功能熏蒸仪,健康养生馆承诺该熏蒸仪具有治疗作用。朱某某妻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烫伤臀部,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共花费七万余元。朱某某与养生馆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养生馆告上法庭。本案中( )①养生馆能够证明自身产品合格,并尽到了提醒警示义务,可以不担责
②双方可以在法院调解下签订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均可在十五日之内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④养生馆能够证明朱某某妻子在烫伤中存在过错,则能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A. ①③B. ①④C. ②③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朱某某妻子由于使用了健康养生馆的一款多功能熏蒸仪,先后两次臀部受伤,本案中养生馆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①不选。
②:材料中指出朱某某妻子由于使用了健康养生馆的一款多功能熏蒸仪,先后两次臀部受伤,由此产生纠纷,在本案中双方可以在法院调解下签订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②正确。
③: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均可在十五日之内提起上诉,启动上诉程序,而不是再审程序,故③不选。
④:本案中朱某与养生馆的使用事故纠纷,养生馆能够证明朱某某妻子在烫伤中存在过错,则能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 李某某出于个人目的踩踏烈士陵园石碑底座,摆出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拍照并两次上传网络,致使亵渎烈士相关照片在网络快速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其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据此推断( )
①烈士近亲属提起自诉,需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②李某某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③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④该案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要履行的义务
A. ①③B. ②③C. ②④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①正确。
②:李某某应该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不属于刑事责任,②错误。
③:如果自诉转公诉,检察院提起公诉,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③正确。
④:名誉权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5. 某生态环境局发现某保健中心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市政管道。某生态环境局调查取证后决定对该保健中心作出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某保健中心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某保健中心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进行诉讼
B. 该诉讼的核心问题是某生态环境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C. 在本案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D. 保健中心与环保局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进行处理
【答案】B
【解析】
【详解】A:本案是行政诉讼,某保健中心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A排除。
B:针对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某保健中心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可见,该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某生态环境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B正确。
C:本案是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C排除。
D:材料中保健中心与环保局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不可以通过仲裁进行处理,D排除。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共5题,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在某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发布二手“某知名品牌无线耳机”的交易信息,称该无线耳机系其外出旅游时在官方专营店购买其他数码产品时赠送,全新正品,现闲置低价转让。高某获知该信息,向杨某确认该二手商品系全新官方正品后,通过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与杨某达成交易。高某收到耳机后,发现该无线耳机系假冒产品,认为杨某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杨某返还已支付的购物款并承担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销售的“二手商品”确系假冒产品,且杨某短时间内在某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以同样宣传方式已销售同款无线耳机40余笔,交易金额超5万余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经营者的角度,评价杨某的行为。
【答案】经营者应当公平竞争,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宣传,不能误导、欺骗消费者,杨某发布虚假商品信息,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的询问作真实、明确的答复,杨某没有对高某的询问作真实回复;经营者要具有遵守合同意识在合同履行中要坚持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杨某的行为违背了合同内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经营者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要守法经营,杨某的行为违背了法律要求。(原试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分析】背景素材:杨某的交易行为
考点考查:合同、公平竞争、守法经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从经营者的角度,评价杨某的行为”,注意作答主体为杨某,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评价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称该无线耳机系其外出旅游时在官方专营店购买其他数码产品时赠送,全新正品,现闲置低价转让;高某收到耳机后,发现该无线耳机系假冒产品→可联系教材知识“公平竞争”作答,说明杨某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宣传;
关键词②:高某获知该信息,向杨某确认该二手商品系全新官方正品后,通过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与杨某达成交易→可联系教材知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答;
关键词③:杨某在某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发布二手“某知名品牌无线耳机”的交易信息,高某收到耳机后,发现该无线耳机系假冒产品,认为杨某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作答,说明杨某违背了合同内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关键词④: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销售的“二手商品”确系假冒产品,且杨某短时间内在某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以同样宣传方式已销售同款无线耳机40余笔,交易金额超5万余元→可联系教材知识“守法经营”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怡(系未成年人)骑电瓶车行驶在村道上与在道路旁边开叉车工作的高某学发生碰撞。李某怡当场倒地不起,后被送至医院医治。李某怡后期需要一定的治疗费用,因此李某怡父母找到高某学支付治疗手续费用以及其他费用。高某学认为前期已经支付了很多费用,后续不同意再支付。为解决该纠纷,双方当事人来到霍邱县乌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员到事故发生地了解情况,并调取现场监控反复查看。李某怡当日下午骑车经过下陡坡路段时,应当减速并未提前减速,高某学的叉车当时正在进行作业,叉车的一部分已经占据了道路空间,且并未放置提醒危险的安全警示标识,具有一定的交通隐患。由于事故发生时,双方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进行责任划分,所以导致双方各执已见,均不愿承担自身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注:未成年人身份并不影响此次责任事故的划分。
如果你是人民调解员,请就该案件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李某怡与开叉车工作的高某学发生碰撞,造成李受伤,李某怡骑车经过下陡坡路段时,应当减速并未提前减速,未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应自行承担40%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高某学并未放置提醒危险的安全警示标识,具有一定的交通隐患,高某学应承担60%的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交通安全事故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侵权责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怡(系未成年人)骑电瓶车行驶在村道上与在道路旁边开叉车工作的高某学发生碰撞。李某怡当场倒地不起,后被送至医院医治。李某怡后期需要一定的治疗费用,因此李某怡父母找到高某学支付治疗手续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可联系教材知识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关键词②:李某怡当日下午骑车经过下陡坡路段时,应当减速并未提前减速,高某学的叉车当时正在进行作业,叉车的一部分已经占据了道路空间,且并未放置提醒危险的安全警示标识,具有一定的交通隐患→可联系知识未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应自行承担40%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高某学应承担60%的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林某将其房屋出租给鞠某居住,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房屋结构出现漏水、漏雨等其他问题由出租人林某负责修缮;鞠某居住期间,水、电、煤气、电器等设施如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火灾由鞠某承担责任。后鞠某租住期间,某天凌晨房屋厨房水管断裂漏水,致使楼下住户董某家中被水淹,出租人林某的房屋亦造成损害。林某赔偿了董某十五万元后,向法院起诉承租人鞠某要求赔偿,认为鞠某的行为同时给其房屋造成经济损失三万元,鞠某共计应该赔偿十八万元。
双方当事人对涉案房屋水管断裂漏水的原因产生争议。林某认为是鞠某使用不善所致,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鞠某则称系水管年久失修所致,并提交了自来水公司员工赵某出具的现场鉴定报告单,证实涉案房屋水管管道年久失修存在老化问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林某的诉求?请说明依据。
【答案】①不支持林某的诉求,应该驳回出租人林某的诉讼请求。
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按照合同约定,因房屋水管破裂导致的修缮问题应由林某负责,鞠某仅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林某主张鞠某使用不当,但林某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而鞠某提交了现场鉴定报告单,证实水管管道年久失修存在老化问题。故林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出租屋漏水后导致的赔偿问题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陈某的主张吗?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陈某的主张,需要调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有关知识,从辨析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是否会支持林某的诉求?→可明确态度,不支持林某的诉求;
关键词②: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房屋结构出现漏水、漏雨等其他问题由出租人林某负责修缮→可联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键词③:林某认为是鞠某使用不善所致,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鞠某则称系水管年久失修所致,并提交了自来水公司员工赵某出具的现场鉴定报告单,证实涉案房屋水管管道年久失修存在老化问题→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女士和李先生结婚五年,夫妻恩爱,并育有一子,最近却突遭意外不幸身亡。李生处理完丧葬事宜后,收到了岳父岳母的起诉状,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这里面还包括李先生两年前从自己父母那里继承的一处房子。最终法院判决,刘女士的遗产包含丈夫李先生从其父母处继承取得的房产,该房产中的一半份额属于刘女士,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李先生继承28%份额,其余三人(刘女士儿子、刘女士父母)各继承24%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分析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李先生从其父母处继承取得的房产未声明归一方所有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房产中的一半份额属于刘女士,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②李先生、刘女士儿子、刘女士父母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均分配,故李先生继承28%份额,其余三人(刘女士儿子、刘女士父母)各继承24%份额。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继承权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试题,要求分析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这里面还包括李先生两年前从自己父母那里继承的一处房子。→可知李先生继承房子的时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各占一半。
有效信息②:李先生继承28%份额,其余三人(刘女士儿子、刘女士父母)各继承24%份额。→结合继承法相关知识,李先生、刘女士儿子、刘女士父母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均分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注:1.某集团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畜禽饲养、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畜禽运输是开展业务的必要辅助性内容。
2.主播经纪合约属于劳务合同。
(1)请分析案例一和案例二中双方是否应该认定劳动关系。
(2)案例涉及到劳动者的哪些权利?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给劳动者维权提几条建议。
【答案】(1)①案例一中双方应当认定劳动关系。谢某的工作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谢某驾驶的车辆归属以及工作中须遵守的有关要求,均体现其实际受到集团公司用工管理。②案例二中双方不认定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主播经纪合约》属于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许某某直播所在平台既不为传媒公司所有,直播内容也不属于公司业务事项,双方例分配收益,不足以认定构成劳动关系中的人身隶属和经济从属关系。
(2)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遂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③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劳动者、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案例一和案例二中双方是否应该认定劳动关系,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解答时可结合案例事实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案例一:谢某在某集团公司驾驶公司名下车辆从事毛鸡运输,工作中需佩戴公司发放的《车队司机出入证》并遵守公司规定和员工守则,并按月领工资。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2019年底谢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离职,要求集团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公司拒绝。谢某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等,后诉至法院。
案例二:许某某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主播经纪合约》,约定为签约艺人与经纪公司关系,许某某在第三方平台上直播,直播内容自定,直播间由传媒公司注册。传媒公司每月按比例支付直播劳务收益(主要通过粉丝打赏获得)。后许某某以传媒公司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等,传媒公司称双方系合作关系,后诉至法院。
有效信息①:材料一谢某驾驶该公司名下汽车从事运输司机工作,工作期间佩戴集团公司发放的车队司机出入证,并遵守该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同时谢某所从事的运输工作是集团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双方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案例一双方应该认定劳动关系。
有效信息②:材料二许某某与某传媒公司签订的主播经纪合约属于劳务合同而不属于劳动合同,演艺经纪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具有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的特点。本案中演艺直播收入主要通过网络直播吸引粉丝打赏获得,经纪公司与主播根据每月按比例支付直播劳务收益,有别于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所以案例二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共设两小问,第一小问要求分析材料中涉及的劳动者的哪些权利,属于分析说明类,第二小问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给劳动者维权提几条建议,属于建议类主观题,两小问都需要结合材料提取信息,坚持理论喻材料相结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劳动者的权利:
有效信息①:许某某以传媒公司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可联系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有效信息②:谢某要求集团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可联系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谢某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等,后诉至法院→可联系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建议:
有效信息①: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许某某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主播经纪合约》→可联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有效信息②:2019年底谢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离职;传媒公司每月按比例支付直播劳务收益(主要通过粉丝打赏获得)。后许某某以传媒公司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可联系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有效信息③:谢某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会保险等,后诉至法院;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等,传媒公司称双方系合作关系,后诉至法院→可联系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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