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素养提升训练题选择性必修2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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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不同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小陈享有对自己房屋合理使用的权利。民法典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小陈搭建雨棚显然侵犯了邻居王阿姨的权利,应拆除雨棚,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明确侵权责任,及时维护权利
[材料] 2023年8月16日下午5时左右,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经过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建楼所用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歪倒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家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建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2023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命题视角】
命题视角1 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提示:①村委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村委会对建办公楼所用的脚手架有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②供电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命题视角2 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提示: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尚不能构成不可抗力。村委会应当预见到脚手架在外力(包括大风)的作用下可能歪倒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危害,并应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歪倒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施在外力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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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设问
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
所有权、相邻关系
设问指向:对案例进行评析
设问类型:评析类
审材料
信息点❶:房屋的外墙搭建了雨棚
所有权
信息点❷:位置正好在王阿姨家的阳台下面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不同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信息点❸:我的地盘我做主……合理使用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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